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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念之私-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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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纪晨风好像彻底打消了见我的念头,或者说被打击到了,不再给我写信,只是老老实实地还钱。
  怪不得他今天净说些我听不懂的话,原来确实跟我没什么关系。这女人,自作聪明什么?
  “那些信呢?”我问。
  “在……在家里,我放好了,放在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找时间给我。”我厉声警告严善华,“别再做多余的事。你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给我闭嘴,我好过了,你才能好过。”
  丢了电话,在车里坐了许久,电子烟已经无法缓解心头的烦躁,于是驱车去了之前经常去的酒吧。
  虽然还没开始营业,但因为是大客户,时间也就不再重要。老板亲自招待了我,拿出之前在他这里存的酒,一杯杯替我倒着。
  改掉一个习惯很难,但改回来要容易得多。
  烈酒入喉,没什么难以下咽的感觉,就那么非常滑順地沿着食管落进了胃里,很快身体就热了起来。
  怎么结束的记不清了,如何回家的也没什么印象。第二天睁开眼的时候,我躺在公寓的大床上,手机好好放在床头,外套放在床尾,头疼得像是只熟透了的西瓜——随时随地都要炸开。
  手机里有酒吧老板发来的信息,说是车给我停在车库了,车钥匙在茶几上,后头还附了张停车位的照片。
  与纪晨风的聊天记录仍旧停留在几天前,似乎真的不打算再理我的样子。
  虽然我不是个有耐心的猎人,但想从我这里逃跑,没那么容易……
  斟酌着在聊天框内输入文字,改了又改,删了又加,最后汇成一句。
  【我对你,不存在戏弄的心思。】
  盯着手机上的字句,一遍遍重复默念,确定语气应该足够真诚,才将它发出去。
  几乎是下一秒,唐必安的电话就打了个过来。
  紧绷到差点断掉的心神在接起电话时全都化作了对他的怒火:“找死吗?”
  唐必安静了静,怯怯道:“少爷,你是不是忘了今天有施老爷子的告别式?我等会儿就来接你了,你不是还没起来吧?”
  模模糊糊记得好像是有那么回事。
  解着衬衫扣下床,我往浴室走去:“知道了,会准时下楼的,别再打电话了。”说完粗暴地挂了电话。
  “你的脸色怎么回事?”桑正白有多嫌弃我,眉头皱得就有多紧。
  虽然洗了澡,喷了绝对能盖住酒气的男士香水,但因为长时间的失眠,加上宿醉的关系,我眼下的青黛恐怕唯有用化妆品才能遮住。
  “有些不舒服。”我垂着眼道。
  “不舒服?”桑正白发出根本不信的冷哼,“既然不舒服,吊唁完你就回去休息吧,之后的斋饭也不用去了。”
  大脑一侧的神经间或跳动着,随之就会升起一股尖锐的疼痛。我确实不舒服,所以就算明白他是为了不让我在人前丢脸才这么说的,也没有反驳他的提议。
  “桑正白、桑念父子到!”
  说话间,已经轮到我们吊唁,桑正白收回视线,大步往礼堂内走去。
  我跟在他后头,一如小时候那样。唯一区别,可能在于我已经没那么急切想要追上他了。
  司仪递上香,我与桑正白三鞠躬后,相继上前将香插入香炉。
  “节哀顺变,老爷子没了,你更要保重身体啊。”桑正白握住施家长子的手,说了几句劝慰的话。
  施家一众直系披麻戴孝,不论真情假意,至少看上去都挺伤心的。
  我安静站在桑正白后侧,想象自己是一只被他牵在身后的狗——只要乖巧地听主人安排就够了,别的都和我没关系。
  不动声色地看向施家直系队伍的末尾,从刚才开始,就能感觉到一道阴森的视线纠缠着我不放,明目张胆地用眼睛剐着我的皮肉,非常不爽。
  披着白麻衣,头上扎着白布的年轻男人直直迎向我的目光。浓黑的眉毛与厚嘴唇同照片上的施老爷子简直一模一样,一看就知道是一家的。原本还算英俊的面貌,被额角延伸到颧骨的一道长疤破坏殆尽,让他显出几分狰狞。
  哦,原来是施皓啊。我就想,谁这么恨我。
  无惧于对方阴鸷的眼神,藏在桑正白身后,在施老爷子巨大的遗像前,我对他的孙子无声吐出三个字。
  “狗东西。”


第15章 我是他的救赎
  面对我的挑衅,施皓眸色一狞,踏步就要上前。
  我大大方方不躲也不闪,看他敢不敢过来。
  果然,他不敢。
  踏出的那一步便止于一步。施皓也没那么傻,这毕竟是施老爷子的灵堂,要是他敢闹事,他爸的那些叔伯兄弟就敢把他踢出族谱永远流放。
  狠狠瞪着我,他不甘不愿收回了脚,脸色黑得跟炭似的。
  与施皓的过节,说起来有些复杂。追根究底,和他有过节的不是我,而是郑解元。
  施皓的出生并不光彩,妈妈是小三上位,当年挺着大肚子逼走了正宫。而这位正宫好巧不巧,正是郑解元的大姨。
  小孩子的世界很单纯,谁对自己亲人不好,谁就是大坏蛋。因此就算两家在郑解元还没出生时就解除了姻亲关系,郑解元仍然在从小的耳闻目染中,对施家、对施皓有了一套自己的看法。
  “你就是那个贱人生的儿子啊?”这是七岁的郑解元见到施皓后,用童稚的声音问出的第一句话。仇怨就此结下。
  两人因为年龄相当,被送到了同一所12年制国际学校就读。随后就跟烂俗的八点档剧情一样,一开始就成了水火不容的状态,彻底将上一辈的恩怨延续到了下一辈。
  本来他们交恶,只是他们两家的事,和我没什么关系。但施皓那个狗东西像是得了狂犬病,不仅是郑解元,连和郑解元交好的也不放过,最后连我也咬了。
  虽然过了三年,但那晚的记忆至今历历在目。
  那是郑解元的22岁生日,请了一帮他的朋友去酒吧狂欢,其中就有我。
  因为严善华和纪晨风的关系,当时我有些心烦意乱,整晚都在喝酒,没有什么玩乐的心思。喝到后半夜意识都有些模糊,靠在卡座上休息时,听到了郑解元的咒骂声。
  就是这样巧,虹市酒吧那么多,郑解元和施皓偏偏选中了同一家。施皓那天带着人也要包场,听到有人捷足先登本来都走了,结果就看到了一生宿敌郑解元。
  跟过去的每一次一样,两方人马很快发生摩擦,你来我往地放着狠话。
  音乐停了,灯球仍旧转动着发出耀眼的白光。眼看要打起来,想到桑正白如果知道我也有参与,说不定又会叫我过去训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站起身,准备把郑解元拉走。
  “怎么,这就要逃了?”施皓显然不知道什么是见好就收,看我拉住郑解元,脸上的表情越发嚣张。
  “谁他妈逃了?”郑解元撸起袖子就要开干。
  我挡在他与施皓之间,沉下脸道:“够了,施皓。”
  桑家和施家好歹也是合作伙伴,我以为施皓不看在我的面子上,也会看在桑正白的面子上就此作罢。但施皓这家伙,可能真的是个蠢货吧,完全没有理会我的用心,甚至将矛头对准我捅了过来。
  “干什么,真把自己当老大了吗?你少他妈命令我。”施皓嗤笑道,“郑解元愿意当你的狗,我可不愿意。”
  这句话彻底将郑解元点燃,他张牙舞爪地想要越过我去够施皓:“你说谁狗呢!你他妈才是狗,你妈就是千人睡万人睡的母狗,你以为被施家认回去就真是少爷了?屁!你和你妈永远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抓住他。”我偏过头,给了身后那些狐朋1、2、3一个眼神,让他们控制住郑解元,不要让他再瞎叫唤。
  施皓这时候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难看”形容了。身世永远是他不愿被人提及的痛点,郑解元在这么多人面前戳他痛处,这晚注定不可能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他看郑解元的目光就像在看一块肉,一块鲜血淋漓,即将被他这台绞肉机绞得稀碎的肉。
  一个两个……就不能在我不在场的时候发疯吗?按着他前胸,我阻止他继续往前。
  他凶狠地朝我低吼:“让开!”
  “别再往前了,我怕你不好收场。”我警告他。
  “操!”施皓瞪着我,点了点头,“好。”面孔扭曲着,他却在这种情况下笑了起来。
  我皱起眉,被他笑得很不适。
  “那老子就连你一块儿揍!”他突然将脸凑到我跟前,用只有我和他能听到的声音,充满做作地说道,“听和你上过床的女人说,你身上有被烟烫过的痕迹,背上、腰上、屁股上,是小时候被保姆虐待的吗?真可怜。你知道我们在背后怎么议论你吗?”
  “我妈再不好,也比你们这两个有妈生没妈养的好。”
  酒精上头,记忆变得断断续续,等回过神的时候,四周都是吵死人的尖叫。我把施皓按在地上,一手掐着他脖子,另一手高高扬起,握着只剩一半的玻璃酒瓶。
  施皓脸上酒、血相交,一道狰狞的血痕自额头延伸到他的眼角。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却还在笑。
  “你有本事就杀了我!”鲜血顺着咧开的唇角渗进去,染红了他的齿缝。
  死吧。
  去死吧。
  都去死吧!
  脑海里只剩一个念头,没有恐惧和犹豫,全是愤怒的杀意。
  锋利的那端对准脖颈,众目睽睽之下,酒瓶朝着施皓插了下去,结果在只剩两厘米的地方,被身后扑过来的郑解元阻止了。
  紧紧握住我的胳膊,将我从施皓身上拖走,郑解元的声音听起来很远,很不真切。
  “松开!松开桑念!”过了许久,才渐渐听懂他在喊什么。
  半个酒瓶从手指间跌落,警察这时冲了进来。
  被按在地上,反铐住双手,押进警车。那一个晚上,我和郑解元是在警局度过的。
  为了这件事,桑正白亲自出马去找了施老爷子。两个人做了一番谈判,具体不知道怎么谈的,但第二天一早我和郑解元就都被放了。没多久,施皓也被送到了国外。
  对外,只说施皓挑衅,我为了维护郑解元才冲动动手。但只有我知道,不是。就像被戳到痛处变成疯狗的施皓,我也是因为被戳到了不能碰触的溃烂伤口,剧痛之下发了狂。
  “好了,你回去吧。”
  吊唁仪式一结束,桑正白便迫不及待地赶我走。好像我再多呆一分钟,就会有人不识相地上前让他介绍下我这个儿子。
  从礼堂大步离开,往停车场的路上就松开了领带。
  唐必安在打瞌睡,被我突然拍窗的动静惊醒,抚着胸口开了车锁。
  “这么快啊?现在要去哪里?酒店吗?”
  “回去。”我在后排落座,将领带丢到一旁,又解开了两粒扣子,这才觉得呼吸顺畅了点。
  “啊?哦……好。”唐必安不住透过后视镜观察我的表情,小心翼翼生怕触怒我的样子讨嫌又烦人。
  一脚踹上椅背,我冷冷道:“看前面,给我好好开车。”
  唐必安赶忙移开视线,之后一路都不敢再跟我说话。
  目送唐必安的车消失在转角,我没有上楼,而是直接拉开了车库里一辆红色跑车的车门,驾驶它再次上了路。
  穿过繁荣的市中心,在江的另一边有片低矮的城中村。因为住着这个城市的贫穷之人,环境又十分脏乱差,被人称为虹市的“贫民窟”。
  这片破旧的棚户区,住着三教九流,藏着蛇虫鼠蚁。它就像是这座城市的牛皮癣,铲不掉,治不好,便只能放任自流,随它野蛮生长。
  这就是纪晨风从小长大的地方。
  将车停在长阶下,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烟的荒凉路边。
  可能会被小偷砸玻璃,但我并不在乎。
  插着口袋,一级一级往上走,直到走到阶梯的尽头。狭窄的过道上堆满了杂物,靠阶梯的那间屋算是一排房门前最干净的了,只摆放着一张简易的小方桌,上头倒扣着两把更小的板凳。
  刀与砧板的碰撞声从单薄的门板里泄露出来,虽然才五点,但屋子的主人已经开始准备晚餐了。
  没有门铃,只能忍着恶心敲了敲看起来并不怎么干净的门板。
  “谁啊?”
  蓝色的铁门吱丫着从里面被推开,严善华手上戴着袖套,身上穿着围裙,从门里探出头。
  见到我,她不敢置信般睁了睁眼。
  “小念……”
  “信呢?”我开门见山。
  她反应过来,马上转身进了屋:“哦,哦哦。等等,我找给你。”
  迈进昏暗的室内,一进门,右手边就是狭小到只能容一人转身的厨房,左手边是对称的,狭小到只能容一人使用的浴室。再往里,是拥挤又逼仄,铺着榻榻米的客厅兼餐厅。
  没有多余的地方摆放椅子,地上只有一张小小的矮桌。客厅中央的位置装了两片帘子,靠阳台的一块地方叠放着枕头和被子,似乎帘子一拉,就能再兼具卧室的功能。沿着客厅往里还有一扇门,应该是另一间卧室。
  严善华钻进这间卧室里,很快拿着一叠东西出来。
  “就是这个!”她将厚厚一只信封递到我面前。
  我接过了,在她面前席地而坐,抽出信一封封看起来。
  纪晨风的字迹端正漂亮,撇捺之间透着冷锐锋芒,和他的人倒是很相衬。
  信里大多是一些感谢的话语,夹着无聊的日常。谈论天气,谈论学业,偶尔也会告诉我新听到的奇妙声音。
  光是看文字,好像就能想象他是以怎样的姿势怎样的表情,在这间暗无天日的房子里写下这些信的。
  我让他重新听到了声音。
  我是他的救赎。
  哈,早知道他是这样看待我的,我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儿接近他?只要勾勾手指,他恐怕就会匍匐着来到我身边了。
  信有些多,不知不觉看得入了神,也忘了时间。
  “小念,那个……”严善华跪坐在我身边,一脸为难,“晨风要下班了,你再不走,怕是要跟他撞上。”
  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六点了。
  将信塞回信封,还给严善华,我冲她笑了笑:“既然他已经知道了,那我为什么要避着他呢?”
  严善华愣怔地接过信封,双唇嗫嚅着:“那……那你要留下来……留下来吃饭吗?”
  脏兮兮的厨房,充满霉味的空气,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食材,怎么可能吃得下?
  想是这样想,但我还是给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
  “嗯,麻烦你,要多做一个人的饭了。”
  灰蒙蒙的双眼一亮,严善华喜出望外地起身:“不麻烦不麻烦,我……我这就去做饭!”
  听着厨房里复又响起嘈杂的锅碗瓢盆声,我支着下巴,再次开始打量自己所处的空间。
  墙上挂着不少照片,有大有小,有新有旧。其中有张纪晨风小时候的,脸上绽着腼腆的笑,紧挨着靠坐在床头的消瘦男人。
  男人一脸病容,面色枯槁,应该……就是严善华那个倒霉老公纪韦了。
  被一板砖拍成重伤后,纪韦昏迷了将近一年,以为再也醒不来了,突然就醒了。严善华为了照顾他只能从桑家离职,之后,我就被交给了新的保姆照顾。
  经过艰难的复建,纪韦虽然恢复了语言能力,但却再也没有站起来,只能终日瘫在床上。纪晨风八岁时,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的男人死在了一场感冒上——常年卧床让他身体孱弱,导致小小的病毒就能夺走他的命。
  至此,他走完了苦难的、毫无意义的一生。
  要我说,死得太晚了。早点死,说不准严善华和纪晨风的日子还能好过点。
  “小念,我……我出去买两个凉菜,你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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