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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命运之门-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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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大口。 
  “是孩子放过去的吧。孩子常把东西放进这种地方。” 
  “自古以来就这样,只要看到洞。”艾塞克说,“不过,据说,也有年轻人常常把信放在这里,代替邮筒使用。” 
  “信?寄给谁?” 
  “大概是少妇吧。不过,这是在我这一代以前的事了。”艾塞克循例回答。 
  “这种事常常发生在距艾塞克那一代很久以前。”杜本丝说。但这时,艾塞克已把马锡德调整到适当姿态,借口必须关上温室,离开了他们。 
  汤美脱掉夹克。 
  “真不敢相信,”杜本丝从马锡德腹部的大伤口拔出刮伤、满沾尘埃的手臂,微微喘气说,“里面塞了这么多东西,似乎还可以再塞。从那件事以后,没有人清扫过这肚子。” 
  “为什么要清扫?谁会想去清扫?” 
  “说的也是。要是我们。全去清扫吧?” 
  “只因为我们想不到更好的事做。可是,我不认为做这种事有什么用。啊!” 
  “怎么回事?” 
  “啊,被什么东西拉住了。” 
  汤美把手臂抽出一点,调整好姿态,再伸进探查。编织的围巾出现了。这显然曾一度是蛾的住家,后来由更低级社会生活的动物继承。” 
  “真恶心。”汤美说。 
  杜本丝推开他,把手臂伸过去,停在马锡德身上掏它的肚子。 
  “小心钉子。” 
  “这是什么?” 
  杜本丝拉出来看,似乎是玩具马车或公共汽车的轮子。 
  “白费时间。”杜本丝说。 
  “的确。” 
  “全部浪费了更好。哎呀,手臂上有三只蜘蛛在爬。马上就会出现毛毛虫!我最讨厌毛毛虫。” 
  “我想马锡德肚子里不会有蚯蚓,它们不会把马锡德当住宿用的地方吧?” 
  “反正快掏空了。”杜本丝说,“哎呀。这是什么?啊,很像插针垫。竟然有这么奇妙的东西,还插着针呢,都生锈了。” 
  “是不喜欢缝纫的女孩搞的吧?”汤美说。 
  “唉,很有可能。” 
  “刚才还摸到像书的东西。” 
  “啊,那也许很有帮助。马锡德的哪一边?” 
  “盲肠或肝脏一带。”汤美以专业医生的口气说,“右边的侧腹。我想该开刀看看!” 
  “请,先生。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我想最好把它取出来。” 
  名为书,实已古色苍然。书页变色,装订也松掉,快要散成一页一页的纸张了。 
  “像是法文手册。”汤美说,“‘儿童用书,小小家庭教师’。” 
  “唉,我也跟你想法一样,孩子不想学法文,故意把书丢掉,投到马锡德肚子里。亲切的老马锡德。” 
  “马锡德好端端站着,要把东西塞进肚子的洞里,应该很不简单。” 
  “孩子倒无所谓,他们的高度刚好,只要屈膝钻进底下就行。啊,是什么,滑溜溜的,摸起来很像动物的皮。” 
  “算了吧,真恶心。”汤美说,“可能是死兔子呢。” 
  “不,不是毛皮之类,质地似乎不大好啊,又有钉子。好像挂在钉子上,有线或绳子。奇怪,没有腐烂呢?” 
  杜本丝小心翼翼地把模到的东西取出来。 
  “是钱包。”杜本丝说,“对,对,以前是很漂亮的皮革,非常漂亮的皮革。” 
  “看看里面,放了什么?” 
  “一定放了一些东西。”杜本丝说。然后满怀希望,加上一句:“可能会出现五镑钞票。” 
  “大概不能用了。纸会腐烂,可不是吗?” 
  “那可不知道。许多奇妙的东西都没有腐烂,五镑钞票以前都用非常好的纸质。虽然薄,却很耐久。” 
  “哦,可能是二十镑钞票。这可不无小补。” 
  “什么?大概是艾塞克那一代以前的钱吧,否则他应该会发现。嘿,你想想看!也可能是一百镑钞票哪,金币也行。以前,钱包中常放金币。玛丽亚姑婆就有装满金币的大钱包,常让我们这些孩子看。她说是为法军来袭击做准备的钱。我想是法军。总之,是为非常时期或危机而准备的,漂亮厚重的金币。我常想,要是长大后有装满金币的钱包,该多好啊。” 
  “你打算从谁那儿得到装满金币的钱包?” 
  “我想没有人会给我。我认为,人只要长大,就有权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长大到能穿斗篷的成人——以前是这样称呼的。斗篷上围着长毛皮围巾,戴着无边帽。有塞满金币的大钱包,要是有爱孙回学校,常常用金币做奖赏。” 
  “孙女呢?” 
  “我想女孩子没有金币。但是,她有时会送我一半的五镑钞票!” 
  “一半的五镑钞票?没什么用吧。” 
  “哪里,很有用!她把五镑钞票斯成两半,先送一半,然后再用信寄来另外一半。嗯,这样就没有人会偷。” 
  “啊,每个人都有种种不同的预防方法嘛。” 
  “不错。”杜本丝说,“喂,这是什么?” 
  她正在翻检皮包。 
  “先离开KK,”汤美说,“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吧。” 
  他们走出KK,到外面一看,胜利品的真面目愈发清晰。是厚厚的上等皮夹。因为岁月的关系,已皱纹遍布,却完整无损。 
  “放在马锡德里面,可免湿气侵蚀。”杜本丝说,“汤美,你知道我认为这是什么吗?” 
  “不知道。是什么?总之,不是钱。一定不是金币。” 
  “唉,不是钱。我想是信。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看得清。非常旧,也褪了色。” 
  汤美小心翼翼地推开皱纹遍布、黄黄的信纸。信纸上的字非常大,而且是用深蓝墨水写的。 
  “聚会的场所改变,”汤美念道,“在肯辛顿花园的彼得潘像旁。二十五日,星期三,下午三时三十分。乔安娜。” 
  “我一直相信,”杜本丝说,“我们总会找到一些东西。” 
  “你是说,一个要到伦敦去的人接到指示。要他带文件或计划书类,在某特定日子前往,跟某人在肯辛顿花园见面。你认为是谁把这些东西从马锡德取出,或放进去呢?” 
  “不会是孩子吧。”杜本丝说,“一定是住在这屋里,到处行走,不会受到注意的人。可能是从海军间谍处取到东西,再送往伦敦。” 
  杜本丝用围在脖子上的围巾裹起皮夹,与汤美一直走回屋里。 
  “那里头也许还有文件。”杜本丝说,“但是,我想大部分都变得很脆,一碰就会粉碎。哎呀,这是什么?” 
  大厅桌上放了一个大包裹。阿勃特从餐厅走出来。 
  “已经送到了,太太。”他说,“今天早上送来给你的。” 
  “啊,到底是什么呢?”杜本丝拿起包裹。 
  汤美和她走进起居室。杜本丝解开绳子,打开包装纸。 
  “很像照相簿,啊,还附了信,是葛利芬太太送来的。” 
  勃拉司福太太,前些日子,你带给我生日簿,非常感谢。看到生日簿,使我想起了往昔的许多人,真是快乐。人遗忘得真快。常常只想起名字,而忘了姓,有时又相反。不久前,我偶尔找到这本旧照相簿。其实,并不是我的,我想是我祖母的,里面贴了许多相片,我想其中有一两张帕金森家人的相片,因为我祖母认识帕金森家的人。你也许想看看,你好像对你房子的来历以及过去住在那里的人很感兴趣。请不必特地送还给我,它对我并没有什么意义。自古以来,任何家庭都保有许多叔母祖母的所有物。前几天,我去查看屋顶间旧衣橱的抽屉,意外地看到了六个插针垫。已经相当旧了,也许有百年之久。我相信不是我祖母的,大概是她祖母每年圣诞送给每个女仆的礼物。我想这是祖母的祖母在大廉价时购买。准备第二年使用的一部分。当然,现在已经完全不能用了。想到以前多么浪费,有时倒真叫人难过。 
  “是照相簿。”杜本丝说,“唔,也许很有趣。我们看看吧。” 
  他们坐在沙发上。照相簿是过去最典型的形式。大部分照片都已褪色。但是,杜本丝还分辨得出和自己院子一致的背景。 
  “看,有智利松。唉——瞧,智利松后面的是储拉夫。一定是很久以前的照片。一个奇怪的小孩攀着储拉夫。唉,还有紫藤,也有银苇。一定也举行茶会之类。不错,有很多人围着院子里的桌子。每个人下面都写了名字,梅柏儿。梅柏儿并不漂亮。那是谁?” 
  “查理。”汤美说。“查理和爱德蒙。查理和爱德蒙好像刚赛过网球。他们拿着好奇怪的网球拍。还有威廉。那是什么人呢?还有柯兹陆军少校。” 
  “在这里的是--啊,汤美!这是梅丽。” 
  “不错,是梅丽·乔丹。照片下写了姓名。” 
  “好漂亮,非常漂亮。虽然色彩褪得很厉害,又很旧,但是——啊,汤美,能见到梅丽·乔丹。真是好极了。” 
  “这照片,谁照的?” 
  “大概是艾塞克所说的照相馆。这村里的照相信。照相师傅也许有旧照片。什么时候去问问看。” 
  汤美把照相簿放在一边,打开中午送来的信。 
  “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杜本丝问。“有三封信。两封是付款通知单。这封——唉,这封有点不同。我问你是不是很有趣啊。” 
  “可能很有趣。”汤美说,“我明天又要到伦敦去。” 
  “去见那委员会的人?” 
  “不是,要去拜访一个人。他其实不在伦敦,是在伦敦郊区。在哈洛一带。” 
  “什么事?还没告诉我哩。” 
  “去访问一个叫派克威上校的人。” 
  “好奇怪的名字。” 
  “唉,有点奇怪。” 
  “我以前听过吗?” 
  “也许提过一次。他住在整年烟雾袅绕的地方。杜本丝,有没有止咳药?” 
  “止咳药!啊,我不知道,对,我有。我有一箱去年冬天的陈药,可是。你没咳啊——至少我没注意到。” 
  “我没有咳嗽。可是,见了派克威可能就会咳。我记得,呛了两口之后,会一直呛个不停。环视紧闭的窗户,一再使眼色,派克威仍然不了解,真迟钝得很。” 
  “他为什么想见你?” 
  “不知道。信上谈到了罗宾逊。” 
  “什么——那个黄色的人?那个圆脸黄黄,神秘兮兮的人?” 
  “是的,是他。” 
  “我们碰到的问题可能非常神秘。” 
  “很难认为这种案件实际存在——即使有过什么——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了,甚至在艾塞克能记忆以前。” 
  “所谓‘新罪有过去的阴影’”杜本丝说,“这谚语不知是不是这样,我已记不清楚。是‘新罪有过去的阴影’,还是‘过去的罪曳着长长的影子’?” 
  “我也记不得了。好像全错了。” 
  “下午,我要去看看那照相师傅。你也去吧?” 
  “不,我要去游泳。” 
  “游泳?冷得很哪。” 
  “不要紧。我想用冷水沐浴,好把对蜘蛛丝的那种厌恶感洗掉。我总觉得残余的蜘蛛网还沾在耳朵和脖子上,仿佛连脚趾间都有。” 
  “这好像是一件脏活儿。总之,我要去看看达雷尔先生。达兰斯先生。汤美,还有一封信没拆。” 
  “哦,还没看!唔,这也许有点用处。” 
  “谁寄来的?” 
  “我的调查员。”汤美以有点夸张的声调说,“她跑遍全英国,进出索摩塞特大厦,调查死亡、结婚和出生,参阅报纸和人口普查呈报书、她非常能干。” 
  “能干又美丽?” 
  “不会美得引得你注意。” 
  “啊,真高兴是这样,汤美,你上了年纪,可能——可能对美丽的助手会怀着一种危险的想法。” 
  “你有一个忠实的丈夫,难道你不知道?” 
  “我的朋友都异口同声告诉我,你永远不可能真正认识丈夫。” 
  “你选错了朋友。”汤美说。 

  
  

 









  汤美坐车穿过里杰公园,然后接连经过了好几年没走过的道路。以前跟杜本丝住在柏尔塞斯公园附近的公寓时,他想起了在韩普斯泰石楠树林散步的事和相当会享受散步之乐的爱犬。它是一只非常任性的狗,一出公寓,就想沿着道路向左拐,好到韩普斯泰石楠树林去。杜本丝或汤美想要它拐向右边的商店街,往往白费气力。天性顽固的英国狗詹姆斯,会把沉重有如香肠的躯体躺在人行道上,伸出舌头,做出种种动作,就像被饲主强迫做不适当运动,以致搞得精疲力尽的狗一样。路过的人莫不深表同情。 
  “啊,看,那可怜的狗!哎呀,是只白狗--看来有点像香肠,可不是吗?喘个不停,真可怜,它的主人不让它到它想去的地方。看来已精疲力尽,快累死了。” 
  汤美从杜本丝手上接过绳子,坚决把詹姆斯拉向和它想去之处完全相反的方向。 
  “哎呀,怎么这样子,”杜本丝说,“不能抱起来吗,汤美?” 
  “什么,抱起詹姆斯,它太重了。” 
  詹姆斯一心一意扭动那香肠般的身体,再度转向它想去的方向。 
  “看,真可怜,它想回家了,是不是?” 
  詹姆斯拼命拉着绳子。 
  “唉,算了。”杜本丝说,“以后再去买吧。真拿它没办法,就让詹姆斯到它想去的地方吧。它这么重,只好顺它的意思。” 
  詹姆斯抬起头,摇着尾巴。“我同意。”摇动的尾巴仿佛是说:“你终于了解关键所在了。走吧,到韩普斯泰石楠树林去。”而且摇了好几次。 
  汤美不知道是不是这里,不过住址没错。最后一次跟派克威上校见面,是在布鲁姆斯堡,一间香烟烟雾缭绕的狭隘房间。他现在找到的竟然是一间没有特色的小房子,面对石楠树林,距离济慈的诞生地不远。 
  汤美按铃。一个老妇人让汤美想起了老巫婆,尖鼻子,尖下巴,并以怀着敌意的目光从门口望着汤美。 
  “能见派克威上校吗?” 
  “我不知道能不能,”巫婆说,“您是哪位先生?” 
  “我叫勃拉司福。” 
  “啊,不错。老爷交代过。” 
  “车子可以停在外面吗?” 
  “停一下没关系。这条街,警察不大来。只是这一带没有黄线。最好锁上,以防万一。” 
  汤美老老实实接受了忠告,然后跟着老妇人走进屋里。 
  “只有二楼。”她说,“再也没有了。” 
  才走到阶梯中间,就闻到浓烈的香烟味。老妇人轻轻叩门,只把脸伸入房间,说:“这位是你要见的先生,他说已经约好了。”老妇人让在一旁,汤美走进那难忘、势必被呛个不停的烟雾中。汤美怀疑,除了烟、烟雾和尼古丁味道之外,是不是还记得派克威上校本人。一个年纪非常大的老人靠坐在安乐椅上——安乐椅有点破损,两边的扶手开了洞。汤美走过去,那老人沉思般抬起头。 
  “把门关上,柯普丝太太。”他说,“别让冷气流进来,好吗?” 
  汤美想:“他要这样当然可以,我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肺部被搞坏,可能招致死亡的显然是我。” 
  “汤玛斯·勃拉司福。”派克威上校感慨万千地说,“哎,跟你有多少年没见面了?” 
  汤美没有好好算过。 
  “很久以前,”派克威上校说,“你曾跟一个叫什么的人到这里来,是不是?唉,算了,反正每个名字都一样。玫瑰即使叫别的名字也一样芳香。这是朱丽叶说的,对不对?莎士比亚常让作品中人物说些蠢话。当然,这也难怪,他是诗人嘛。《罗安欧和朱丽叶》,并不合我口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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