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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分手信-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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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手信》

    

    第1节

    本书由【霎紫明嫣】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分手信

    作者:蓝色的奥斯汀

    文案

    这辈子颂颂写过三封分手信。

    第一封写给完美男神大师兄范羽,可惜她不记得写了什么。

    第二封写给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阿深,可惜她根本不记得写过。

    至于第三封,呵呵,又和第二封有关。

    这是一个渣男的全盛时代,每次分手,都是心口一道疤痕。不断遇到不对的人,而不对的人才让你难忘,这就是宇宙对我们的安排。或许生命和爱情永远不会是我们期盼的样子,唯有努力地遗忘。但也有可能,这一千次错误的相遇,只是为了等待下一次对的相逢。

    友情提示:本文非虐渣,非破镜重圆,我觉得是个泪中带笑的治愈文,只有小情小爱,木有荡气回肠。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爱情战争

    主角: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楔子

    深:

    这封信写在离别之际。

    窗外刚刮起大风,暴雨将至,我知道你正在来的路上,可是我还是决定先走一步。有些话很难当面讲出口,比如我爱你,又比如再见。

    三年说长不长,原来对我们来说,还是太长了。我一直以为美好的初恋,我们和别人是不同的,毕竟携手度过纯真的校园生活,一起走过徽杭古道,一起看过山顶的星空。那一年我迷路在校园的十字路口,你跑过来捡球,扒开我的地图问,同学,需要帮忙吗?那时候我惊叹世界是何等奇妙的存在,恰好我迷路在那个路口,你又恰好跨越大半个地球路过那里。

    可是最后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三年说短也不短,我们算是彼此了解。记得那次你去美国探亲,回来后我开玩笑地问,玩得好吗?有艳遇没?你不回答。有句话叫what happens in s vegas leaves in s vegas。可是你看,我了解你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同样了解。我不能不注意到,你心不在焉的眼神,身上陌生的香气,不愿让我听到的电话。呵呵,这三年来,谢谢你教会我许多。

    最后先说分手的是我,三年过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是你的,天空是你的,阳光是你的,所有的天气,或晴或雨,或喜,或悲,整整三年,我所有的美丽与哀愁,都是属于你的,所以我挥一挥衣袖,什么也带不走。

    分手那天你问我,我到底爱不爱你。真是始料未及,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这样问。以前执着地问你爱不爱我的人总是我。没空搭理我时你会毫不犹豫地答,当然爱啊。大部分时候你会调侃地笑:“可以说真话吗?”

    你心底的真话,我一直以为我是知道的。知道并不代表明白,时至今日,我想我终于明白了。爱一个人,与我来说是光,是空气,是一切美好的存在。与你,是责任,也是负累。

    所以你问我,分手是不是因为不爱你了,那样诚恳的眼神,一心想挽回的态度,我唯有一声叹息。其实我是想问的,可以说真话吗?可以吗?真的可以吗?可惜我也有我存在的意义,不想成为负累,任何人的负累。

    所以,呵呵,还是算了吧,我们。有人说过,爱情象巴士,不论你如何呼喊,该离开时也不会为你停留。

    那么,在我收拾行李离开这里之前,让我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回答你的问题。你问我到底还爱不爱你,这是我的回答:对不起,我不爱你。

    第2章 我们都有小秘密(1)

    we dance round in a ring and suppose;

    but the secret sits in the middle and knows。 …………robert frost

    我们兜圈舞蹈,心怀揣测,

    秘密其中静坐,早已知晓。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鲁颂颂那天绝不会从书架上选这一本书。

    事实上那天春光明媚,晴空十里,是个十分适宜出门面试的日子。她穿好黑西装,手提文件袋,在镜子里审视自己,觉得一切无虞,才登上自己仅有的一双高跟鞋打算出门。

    临出门那一霎那,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可她突然想到,地铁上大半个小时,应该很无聊吧,所以顺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

    恰好是这一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文豪马科斯所著的《百年孤独》,英文译本。

    面试并不十分困难,可是她知道自己资历不够。某知名跨国软件企业在中国办一个云计算的研讨会,请了美国著名专家来讲座,需要找个同声传译。她一个彻头彻尾的文科生,翻译专业,也有过会议翻译的经验,不过“云计算”什么的,对她来说真是如“浮云”一般的存在。

    面试官三人小组在会议室里坐了一列,为首那个是圆头圆脑的中年男人,和蔼可亲地翻着她的简历,用英文问:“鲁小姐,哦,翻译学院硕士在读,请问过去有没有做过科技类的翻译工作?”

    “没有。”她实事求是地回答,又连忙补充:“不过我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以前几次会议翻译之前也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但我都在会议前补读文献了,最后也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我相信这一次我也能胜任。”

    那个姓赵的面试官微微点头,换他边上的年轻女人问:“鲁小姐还在念书,学习一定很紧张吧?补读文献需要花大量时间,你为什么会对这次的工作这么感兴趣呢?”

    “呃……”颂颂顿了一顿。为什么?十个人应征工作九个人是为了钱吧?说实话她委实讨厌这种明知故问,还要求大家撒谎的问题,所以想了想,说:“我看中了一个照相机镜头,可又不想问我爸爸要钱。大家不是都说嘛,‘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所以要努力工作。”

    面试是全程英文对话,她忽然冒出一句中文的“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一时间大家都笑起来。

    面试就在这样愉快的气氛里结束。颂颂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走人,包括那本在地铁里翻了翻的《百年孤独》。记得大学时候她对这本书十分着迷,来来回回读了有六七遍,最后还想用魔幻现实主义为题来做毕业论文。那时候她还在读本科英语系,一眨眼三年过去,书里的内容竟然忘了大半。

    她当然也不记得,书里夹了一张旧书签,而她走得匆忙,书签恰好掉在地上。

    面试官老赵在门口捡到书签,心里不免咯噔了一下。刚才还十分明朗的局面,被这最后一个面试者搅成了一滩浑水。有人用名片做书签也不奇怪吧,可是这张名片上写的是个熟人的名字。

    他在心里权衡再三,最后去敲了技术总监的门。反正本次研讨会由他总负责,翻译人选正好也让他决断吧。

    办公室门口挂着“shane y。 chen”的名字,门后面的桌边,shane正低头在键盘上十指如飞,一副“我很忙,别烦我”的样子。老赵犹豫一刻,最后还是敲了敲门。两份简历放到shane的面前,老赵问:“会议的同传,你看哪个好?”

    shane被打断,不得不停下来,疲劳地捏一捏自己的鼻梁,快速翻了翻两份简历。其实两个人优劣明显,一个名校科技英语本科,翻译学院硕士毕业,长长一串科技会议同声传译的经验,包括两次计算机行业年会。另一个在校硕士生,有几篇发表的翻译小文,都是风花雪月的题目,什么“愿无岁月可回头”?看得他一阵牙酸。

    他探询地抬头,老赵堆笑:“我觉得两个都可以,所以想问问你的意见。”

    难道是老赵的熟人?可如果是,老赵自己决定就好,大可不必拿来问他,上面也并没人和他提过要“照顾”任何人。shane略一沉思,就说:“这一个似乎经验不足,我比较倾向于那个有科技背景的。”

    老赵似乎愣了一愣,立刻回过神来说:“我完全同意。”

    既然两人意见一致,那没什么可啰嗦的,他把简历递回给老赵。只是在递回去的那一霎那,他注意到简历上的名字。

    鲁颂颂?

    刚才他根本没注意两个候选人的名字,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地看到,再仔细回想简历上学校的名字,无疑就是那个鲁颂颂。可是简历已经递出去,收不回来,更何况老赵喜滋滋接过简历,转眼已经退出了他的办公室。

    他坐在那里出了一会儿神,心里莫名的一阵后悔,究竟后悔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下午途径茶水间,他还听到另两个面试官的议论。sherry说:“哎,记得最后那个面试的吗?”

    “就是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那个?”

    “对,就是她。我听说啊,她是shane介绍来的。我还奇怪呢,怎么那么直截了当就说打工是因为缺钱花呀。”

    另一个是秘书室的jessica,惊诧地说:“不会吧。不是说shane拍板要了另一个?”

    sherry才狐疑:“真的?那难道是打着shane的旗子来招摇撞骗的?”

    他端着咖啡走回自己的办公室,刚才那两人的对话在心里打了一个转。她缺钱花吗?那么快?不至于吧。脚步已经走到了自己办公室的门口,他停了一停,又拐了一个弯,去了老赵的办公室。

    老赵正在讲电话。shane在门口想了想开口该怎么措辞,等老赵放下电话才说:“忽然想到,有个朋友托我找个翻译,刚才那个鲁颂颂看起来挺合适。能不能打电话让她再来一趟?”

    老赵诧异地略张了张嘴,似乎一时没反应过来,而他立刻又改变了主意:“啊,对。我的私事,这样不大好。还是你把她的电话号码给我,我自己和她联系。”

    所以颂颂第二天接到m公司的来电,打电话的是那个圆头圆脑,慈眉善目的老赵。老赵的语调客气里带着几分亲切:“鲁小姐,对不起啊,我们已经决定录用了另一个翻译。你的条件也是十分不错的,只是缺乏一点经验。”

    她并不觉得意外,礼貌地回答:“没关系,谢谢你们能考虑我。”其实她心里甚至有几分暗暗的庆幸。云计算?想想几天内要看完的文献,她就忍不住要凌乱一番,更何况要背的单词估计是海量吧?太挑战自我了…………她的记忆力可不怎么好。

    没想到老赵顿了一顿,又说:“不过,我们的技术总监陈亦辰先生要走了你的电话。他有一个朋友正在找翻译,大概这几天会联系你,所以让我先和你打个招呼。”

    颂颂并没在意,放下电话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趴到床上继续读那本《百年孤独》。三年来她还是第一次又翻开这本书,里面的句子象许多过去的往事,似曾相识却又飘渺遥远。最后她按照每天的习惯,睡前上网,在自己的空间里写日志。

    “《百年孤独》的第一句:

    many years ter as he faced the firing squad; colonel aureliano buenda was to remember that distant afternoon when 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忽然想到大学的第一堂翻译课,老师拿这句话来做例句。‘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里的‘discover’该怎么译?发现?参观?其实最好的译法是‘父亲带他去看冰’。

    仅仅一个‘看’字,最简单,也是意义最丰富的。

    那么久远的事,还能忽然想起来,可喜可贺。”

    关掉电脑又关掉灯,她在黑暗里上床。窗外月色迷蒙,隐隐约约投射在对面的墙上,四周寂静无声。她盯着天花板上的阴影躺了片刻,还是忍不住打开手机。果然,已经有人在她日志后面留了言。

    那么多年她的空间只有一个访客。“深宇宙”说:“万事不要勉强自己。早点休息,晚安。”

    第3章 我们都有小秘密(2)

    第二天早上,颂颂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

    一早导师给她发了邮件,说有个“朱生豪翻译大赛”目前正在征稿,建议她去参加,让她去导师办公室拿资料。她连忙出门,快走到翻译学院大楼时手机响起来,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你好,我是陈亦辰。”

    她当时愣了一愣。陈亦辰?是谁?她该认识吗?

    那个陌生的声音继续说:“听老赵说,你前两天在我们公司应征会议的同声传译。”

    她才“哦”的一声恍然大悟,是那个技术总监。她说:“啊,对了!赵先生和我说了,您的朋友想找个翻译。”

    对方似乎停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正好路过你们学校,能不能见个面?”

    他们约在翻译学院的大楼前见面。早春二月,校园里的柳枝刚发了一点点嫩绿的新芽,空气清新冷冽,到处还是冬天肃穆的色彩,只有玉兰开得早,亦白亦粉,参杂在一片棕灰色中,格外醒目。

    转过一个弯,翻译大楼就在眼前。还差几天才开学,校园里人迹稀少,视野之内只有一个高个子的陌生人,笔直站在挺拔的玉兰树前,和她四目相对,神色僵硬地朝她点了点头。

    “你好。”她点头向他致意。所有认识的青年男子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没有重合的脸。可是她的记性不好,认人尤其糟糕,常常遇到以前见过的人对面不相识的场景,所以习惯性地保持笑脸相迎,礼貌地打招呼,不太熟络又不太疏远,好象认识,又好象不认识,连称呼她都格外小心,尽量不直呼人名,免得叫错了尴尬。

    对面的陈先生貌似微微皱了皱眉,迟疑了片刻才说:“你……还好吗?”

    她笑着答:“挺好的。听说您的朋友要找个翻译?”

    长久的沉默,对方才开口:“现在有时间吗?可不可以找个地方坐一坐,我把具体情况和你交代一下,不会耽误你太久。”

    她为难地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现在恐怕不行,我的导师正在办公室等我。”



    第2节

    陈先生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名片,写了一串手机号码才递过来:“那这样吧,我……有事还要在附近停留一阵,等你完事,给我打个电话。”

    他们礼貌地告别,颂颂上楼去找导师,可是二十分钟之后,陈先生给她来了条短信:“对不起,办公室有急事,再联系。”

    倒是“朱生豪翻译大赛”的事颇为紧迫。导师对她循循善诱:“这个机会不错,以前我也有学生在这个比赛里得过奖。虽然这是个很高级别的比赛,不过我相信你的水平。”

    比赛分散文和诗歌两组,导师笑着说:“散文组竞争会激烈些,倒是诗歌组,这个题目挺适合你,我看你有戏。”

    她却觉得为难。诗歌组的题目是英国作家d。h。 劳伦斯的一首小诗,题为“kisses in the train”(《车厢中的吻》)。劳伦斯是何方神圣?鼎鼎大名的作品有禁书《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乃近代h文的大神级人物,诗也写得很有“湿”意。她在心里欲哭无泪,导师到底哪里看出这题目适合她?难道她长得很h?

    她在图书馆混了一下午,翻看了众多劳伦斯的浓词艳赋,以及关于他的八卦情史,头皮挠破了几层,还是灵感全无,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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