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宫娇缠-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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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儿时相识,又皆是早早没了爹娘,京城中重逢就是老天给的缘分,我早已把你当做亲人一般对待,霜妹妹以后不必客气,这样反倒生疏了。”
沈如霜最听不得“亲人”之类的话,一听到就会想起幼时母亲拼了命拉扯着她长大的一幕幕,最终还是为了她放下尊严找上沈家,在她怀中咽了气,顿时泣不成声,滚烫的泪珠濡湿了一大片衣襟。
“那。。。。。。。二哥哥告诉我你以后安定在哪里,等我过几年攒够了银钱,一定亲自登门给你送去。”沈如霜认真地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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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她因此感慨万千,也觉得陈鹿归比以前更为亲近,但依然不想欠他一辈子还不清的人情,更何况其中还有这么多银两。
陈鹿归听了她的话反倒神色一僵,笑容还是一如方才般温暖和煦,但目光却不禁躲躲闪闪,鼓足了勇气才对上沈如霜的双眸道:
“其实剩下的银钱也算不得多,去姑苏还要打点路费,还不如就在润州安顿,找个偏僻些的小镇也省些租费。正好书院杂事颇多,我一个人也忙不过来,若是霜妹妹因为此事过意不去,可以来书院帮忙,就当是抵了工钱,如何?”
沈如霜蹙起眉头思忖了一会儿,似是其中的细微处还是犹豫不决。
她方才一再拒绝陈鹿归,皆是因为不想再与他有直接的牵连。并非她是无情之人,利用完后就撒手抛开,而是她终究身份不明又苟且偷生,若是一朝败露只会连累了陈鹿归,萧凌安那性子定不会让他好活。
可是陈鹿归既然已经帮了她,方才这话说得又十分周全,她再没有谢绝的道理,否则反倒像是她贪图些什么似的,只当他独自离京心中落寂,有个熟人伴于身侧日子也好过些。
“好吧,全听二哥哥安排。”沈如霜终究是点了头。
陈鹿归欢喜地应声,转身走在她前面,唇角按捺不住地扬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要刺目。
*
养心殿内,所有的帘幕拉得严严实实,漆黑沉闷得让人喘不上气,烛火也忽明忽暗地跳动着,零碎的影子印在萧凌安素色寝衣上。
他半撑着身子坐在空荡荡的床榻上,微微上挑的双眸愣怔地望着晃动的烛火,过了很久才缓慢地眨动一下,眼眶干涩发酸,却迟迟不肯闭目歇息。
自从上次梦到沈如霜摔碎了他递过去的花瓶后,他就再也梦不到她了。
就算强行入梦,梦到的也只有朦胧模糊的身影,抑或是曾经双目猩红亲手斩杀过的一条条生命,全部都在深夜的梦中哭喊着要他索命。
起初他并未在意,更是不相信鬼神之说,以为只要每日入梦前反反复复想着霜儿的面容就一定能梦到,直到撑了这么些日子,他连入睡都成了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想到梦中没有霜儿就睡意全无。
但是朝政之事从未宽松过,除掉沈家后依然有层层叠叠的浪花翻涌而上,让他没有一丝一毫懈怠的机会,长此以往,白日他是狠厉果决的大梁新帝,夜里他是失魂落魄的不眠之人。
安公公听到了帷幔中的动静,披着衣衫手执烛台而来,看到萧凌安仍旧保持着几个时辰前的姿势,担忧又无奈地叹息一声,劝道:
“陛下,已经快到寅时了,您快些歇息吧,再这样下去只怕身子撑不住。”
萧凌安的目光还是定在前方的一角,听了这话只是兀自笑着摇头,唇角的笑容看不出到底是自嘲还是在嘲讽他人,忽的想起什么似的,指着一旁的檀木小柜道:
“去把第三层最左边的抽屉打开,里面应当有一个白色的瓷瓶。”
安公公应声照做,原本神色与寻常无异,直到翻出萧凌安所说的瓷瓶那一刻,脸色骤然间变得惊惧又讶异,颤巍巍地将瓷瓶拿了出来,却犹豫着不肯递给萧凌安,“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声音沙哑又颤抖,道:
“陛下,您不能吃这种东西!”
萧凌安冷冷笑了,眸光被阴云遮蔽,辨不清是清醒还是疯狂。
这里是先帝曾经住过的地方,许多东西都随着一同下葬,唯独这抽屉中的东西,萧凌安当时鬼使神差地留了下来。
瓷瓶中装着一些深褐色的药丸,名唤还梦丹,据说是能够让人很快入眠并在梦中见到自己想见的人,是他当时特意为先帝寻到的好东西。
那时先帝有一位宠妃,生得姿容昳丽,俏丽可人,自从入宫后便是专房之宠,先帝宠她宠得无法无天,恨不得将全天下的好东西捧在掌心里给她赏玩,只为博得她嫣然一笑。
宠妃很快有了身孕,但不行时疫横行,她没能熬得过去,连带着腹中地胎儿一同与世长辞,太医说那是个已经成形的男胎。
先帝本就年事已高,此后更是悲痛欲绝,日渐精力匮乏,对朝政的掌控逐渐松弛,整日都在哀悼宠妃与尚未出世的孩子。
萧凌安为了哄先帝开心,从茅山观的道士手中弄来了此物,让他愈发沉迷其中不可自拔,慢慢将皇兄挨个除掉,紧紧把握着全部朝局。
这种药还有一个缺陷,他也未曾告诉过先帝,那就是极易伤身于无形,起初只是体弱咳嗽,再后来便会心痛咳血,最终丢了性命无力回天。
他的父皇昏庸无能,也从未对他有过半分慈爱,他早就想取而代之。
这是他能想到最仁慈的办法,取悦他,然后杀了他。
但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自己也会想用这样的东西。
那时他眼睁睁看着父皇将药丸吞下,抱着被褥睡得安稳踏实,嘴角还难得地勾起笑意,根本不明白他为何沦落至此,只觉得这样痴傻无能的人也能做大梁帝王,真是天大的笑话。
他也不明白,为何他明明足够狠绝,足够谨慎,还是会重蹈覆辙。
难道他终究和父皇一样昏庸?就只是为了一个女人?
萧凌安笑得荒谬,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但又无法反驳。
他此时此刻只想梦到沈如霜,他要看到霜儿对他笑,乖顺温柔地唤他“夫君”,在岔路口掌灯等他,第一个看到他后立即向他奔来。。。。。。
这个念头几乎将他逼疯,什么丹药伤身,什么梦境虚幻,什么帝王威严,他统统不想管!
他真的烦闷至极,凭什么他坐拥天下,却连这点事情都不能做?
似乎他什么都得到了,又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萧凌安不再犹豫,将深褐色的药丸倒了几粒在掌心里,浓重的药味让他瞬间皱起了眉头,但还是扬手就要送入口中。
“陛下,万万不可!”
安公公当年与他里应外合,自然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慌张地惊叫出声,不管不顾地冲上前去想夺下瓷瓶,却只能看着萧凌安更为迅疾地将药丸灌入口中,无能为力地跌坐在地上。
“朕自有分寸,你不必多虑。”萧凌安的笑容与平时无异,甚至比平时还要淡定沉稳。
安公公听了这话非但没放心,反倒是更加担心了,浑浊的双目涌出两行泪水,懊恼地捶打着冰冷的地面。
先帝在吃这种药前,也是这样同他说的。
萧凌安故作没看懂他的意思,眸中难得云淡风轻起来,脑海逐渐昏昏沉沉,眼前也慢慢朦胧模糊,恍惚间仿佛看到一道纤弱窈窕的身影,从迷雾中袅娜地走来。
“霜儿,朕来寻你。。。。。。”
*
沈如霜跟着陈鹿归在润州转了几圈,最终决定在偏南方的一个小镇安顿下来。
小镇名唤折柳镇,地方虽偏僻了些,但是青砖黛瓦,炊烟袅袅,村民傍河而居,每日都有乌篷船摆渡其间,民风淳朴善良,很适合安居乐业。
因为这儿商贸不发达,不常有外地人来,屋舍的租费也极为低廉,哪怕一下子签了三年的房契也比京城半年的要低得多,用不了多少银子。
他们最终选定的是巷尾的一间宅院,宽敞的前院可以用作教授知识的书院,晚上大门一关就是自家的居所,虽然比不上宫里的寝殿气派,但好在温暖舒适,也不必担心有盗贼或拘着规矩。
沈如霜与陈鹿归同住一屋,但在二人之间拉了一道宽大厚实的帘幕,约定了熄灯之后天亮之前绝不窥视彼此的生活,二人也都是守礼之人,从来没有逾矩半分。
他们按理算是外乡人,但折柳镇偏向苏南,说的也是一口吴侬软语,与姑苏话大致相似,用不了多久就与当地人熟络起来,加之陈鹿归模样生得温润,不仅中过举还在京城宫中待过,在乡野村民眼中就是大文人,书院很快就来了很多孩子。
日子一天天安稳下来,沈如霜的肚子也越来越明显,又是与陈鹿归一同过日子,为了避免揣测的目光,只能在外人面前继续扮作相敬如宾的夫妻。
每日辰时,陈鹿归按时在书院中等着孩子们来上学堂,若是来晚了也不会真的生气责怪,只会故意板着脸凶几句,转眼又乐呵呵地玩在了一块,有时候沈如霜看着他们其乐融融的样子,一时都分不清谁才是真正地孩子。
但是看得出来,陈鹿归真的很喜欢孩子,无论是资质如何都愿意耐心地教导。
哪怕是资质最差的孩子,简单的一句《论语》讲了十余遍还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也不会气恼,反而是和善地给他一块饴糖,告诉他已经做的很好了,歇息一会儿再多看几遍,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沈如霜在一旁看着都咂嘴,感慨她当年怎么没发现陈鹿归这么会教导人,若是早些发现,她也多去讨教一些,也不至于如今写字都歪歪斜斜被人嘲笑。
同时她甚至还会暗暗期待,若是她的孩子一出生就有这样一位极佳的老师,应该会很幸福吧?
书院的孩子年纪都不大,男孩女孩都有,大多是当地家境殷实的人家,有的是爹娘离家做买卖,有的是当地小官家的公子小姐,陈鹿归还讲究地拉下一道竹帘,无论年纪大小,男孩女孩都分开听讲,至于歇息时一处玩闹也不会苛责。
沈如霜白日就做些简单茶饭,待到午间孩子们归家,她与陈鹿归一同享用着,后来月份越来越大,陈鹿归再不舍得让她劈柴生火,她一下子就闲了下来,成日做些绢花之类的玩意儿打发时间。
直到有一天,学堂中的女孩儿聚在一处玩耍,其中一个衣裙鲜亮,脸蛋圆乎乎的小姑娘指着她手中的绢花惊奇地喊道:
“师娘,你做的绢花好生漂亮,比我阿娘花五百文买的还要漂亮呢!不知你卖多少文呀?”
沈如霜也诧异地挑眉,她只当是个消磨时间的小玩意儿,未曾想过能赚些银钱,登时就灵机一动来了兴致,温柔地拉着小姑娘白嫩的小手,将绢花塞在她手中,笑道:
“这个你今日拿回去给你阿娘,就说是我送她的,以后若是想买,我只收她三百文。”
小姑娘笑嘻嘻地应声,蹦蹦跶跶地跑远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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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咳血(加更)
翌日上学堂; 昨日的孩子特意早些时候来,扬起红扑扑的小脸,一看到沈如霜就奔了过去; 给她递上一个尚且热乎的食盒,兴冲冲道:
“师娘; 我阿娘说昨日的绢花很喜欢,但也不能白拿你的东西,这是今早刚蒸好的糯米排骨,香得很呢; 拿来给你尝尝鲜!”
“哎呦,这么客气做什么?”
沈如霜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回应,也不好意思拿小孩送来的东西; 但是小姑娘执意要给她,终究还是收下了,唇角的笑意再也按捺不住。
她开心的除了日后能靠这些小玩意赚些银钱外,更是难得受到了热烈的认可; 这种感觉让她浑身舒坦,仿佛将一条濒死的鱼放生到了清澈的山中小溪,欢快地摇着鱼尾游走了。
从前在皇宫的时候,她做什么都是错的; 弹的琴是靡靡之音,自小熟练的小把戏登不上台面; 连带着乡音的官话都要被嗤笑半天; 从未有人这样真诚地赞扬过她,让她都快忘了曾经在江南的时候是多么骄傲快活。
这地方不比京城; 排骨哪怕在殷实些的人家也不是天天能吃到; 应当是那位夫人觉得头一回就给银钱怕她不好意思收; 特意用这样暖心又有人情味的法子表达谢意,仿佛虽未见面,也能感受到她的用心和质朴。
“彩兰,你们这儿的绢花都长什么样?与我的可有不同?”沈如霜好奇地拉过那个小姑娘,与她一同享用着食盒中的糯米排骨,眨巴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
小姑娘托着雪□□嫩的小脸,意犹未尽地嗦着筷子思忖片刻,黑葡萄般又圆又大的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摇头晃脑道:
“这个我也说不准,但是咱们这儿大多是花花绿绿的,原本戴着不觉得,但和师娘的一比就觉得俗气。师娘的这些花样也多,都是从前没见过的呢,难道是京城才有的吗?”
沈如霜听了这番话大致就明白过来了,是她在京城待久了,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难免精细些,放在京城自然不足为道,但在折柳镇这样偏僻的乡镇就很是吃香,人人都觉得新奇好看。
“是呢,京城好多这样的绢花,你若是喜欢,下次单独给你做一朵小的,过年时就可以配新衣服啦!”沈如霜哄孩子般温声软语道。
彩兰听了更是高兴了,嘴甜地赖着沈如霜一阵夸,直到陈鹿归要开始讲课时才被硬生生拉走。
但是沈如霜却望着她的背影不动弹,唇角的笑意愈发明艳生动,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念头。
她的绢花本就比别家的好看,价格还便宜许多,若是广而告之应当能吸引不少姑娘太太,除去用作本钱的绢布等杂物,应当还能赚些,哪怕每日赚一点也是收入,长年累月还算可观。
仔细算来,一日赚小几百文,只要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有三十两,如此就能快些把欠着陈鹿归的银子全部还清了,说不准还能存下一些。
这个念头让沈如霜越来越兴奋,白皙细腻的脸颊泛上一层浅粉色,鼻尖也沁出一层薄汗,眸中的光亮灿若星辰,兴冲冲地拿了些碎银就去集市上买绢布。
兴许是一想到她很快就可以自食其力地过日子,可以不依靠任何人也过得很好,沈如霜浑身都充满了干劲,白日趁着光线好时坐在太阳底下做绢花,夜里为了省些灯油钱,向来不怎么点灯,她就绞尽脑汁思忖着卖绢花的法子。
不出半月,她就托彩兰的阿娘告诉大街小巷的街坊领居,她这儿的绢花原是四百文,但是只要带着姐妹相好一同来买的,全部都只收三百文一朵,若是买得多了还能再少给些,无论买多买少都会送些小玩意儿,或一块饴糖,或极小的绢花,或鲜花编的花篮。。。。。。横竖是划算又好看,没人不喜欢的。
折柳镇本就不大,这个消息两三天功夫就传遍了,人人皆道南边巷尾的陈夫子不仅教书教得好,夫人也是极为贤惠手巧的心善之人,平日里极好相与,书院孩子的阿娘也会时不时光顾,同沈如霜说说话,每回都忍不住要带几多绢花走。
做一朵精致逼真的绢花也极费功夫,加之还要忙着准备那些小玩意儿,有时候一日也做不了几朵,很快上门预定之人就排得满满当当。
但沈如霜从来都是不急不躁,从始至终一丝不苟地做着,确保送出去的每一件都完美无瑕,哪怕是等着十天半月的人见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