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总的追妻火葬场-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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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餐厅那边。
时承景拉着人,林周译也不松手,施乐雅就被俩人一边一个拽着。
林周译直拉着施乐雅进了厨房,说要让她先尝尝味道满不满意。结果时承景就也跟着进了厨房,林周译以为他这种人大概不会进厨房。
“您平常不进厨房吧?”林周译呛道。
施乐雅偷偷捏了把林周译,林周译夸张地哎了一声。
“……”
施乐雅觉得气氛不对,就自己埋头赶紧拿碗、碗筷,对林周译塞来要她尝的面条一口吃下,问她还缺什么吗?
“不缺。”她只缺快点去餐厅。
“我做的这么好吗?不需要改吗?”
“……不需要。”
施乐雅埋头出去,把碗摆了。三个人很显然会有一个人落单,施乐雅站在哪方,林周译就自然坐到了哪方。
施乐雅抬眼睛,时承景果然不会跟林周译这个幼稚鬼计较。时承景端正地坐到了施乐雅对面,接了施乐雅递给他的筷子。
施乐雅舒了一口气,不知道某人放在桌子下的手已经握紧了。
施乐雅埋头吃,只想快点吃完练琴去,手边递来一杯水。“慢点吃,这么大个人了,跟孩子似的。”
施乐雅一口面差点呛了,立刻就有一张纸朝她脸上罩来。“喝点儿水吧,我就说让你慢点。”
林周译又是擦脸,又是喂喝水,施乐雅被怼得眼花缭乱。
自己伸手拿纸,纸盒里的纸抽空了。
“纸没了,时董事长能亲自去拿点儿纸吗?毕竟这是您家。”
“……”
林周译竟然指使起了时承景,时承景还真就放下了手里的筷子,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淡淡地走开了。没有一丝不高兴,没有一点情绪。
看起来莫名其妙有种逆来顺受的感觉。
施乐雅看着他背影消失,才转看了林周译。
“谁叫你背着我跟他卿卿我我的。”林周译倒先兴师问罪。
“……我没有。”
“没有吗?”林周译立刻一脸兴奋,抓了施乐雅的手腕。
“……”
已经有脚步声回来,施乐雅努力把手抽走,林周译手心一下抓空,高大的男人已经回来,在桌子对面坐下来。似乎他真是去拿纸巾的,而他们也正等着用纸巾。
纸巾蹭着桌面推到他们面前。
三个人,一顿饭吃的各怀鬼胎,施乐雅以为林周译只是一点小嘴账,不知道林周译还在等着刁难人。施乐雅先吃完,端着自己的碗进厨房,林周译跟时承景讲起了道理:饭是他做的,没做饭的人该洗碗吗?姐姐要练琴,又是女孩子,不能让她洗碗。
“行,我洗吧。”时承景一口就答应了。
“哦,开水也没有了,一会还要给我姐煮薄荷茶,就劳您金贵的手再顺便烧壶开水吧。嘶,还没问过,您会烧水吧?实在不会烧就算了,还是我自己侍候她。”
施乐雅只知道满桌子的东西还没收拾呢,厨房也到处都没洗,林周译就硬推着她要她去练琴。
“行啦,你有你的任务嘛,你管谁收拾呢。”
“林周译你,”
就不说时承景会不会收拾厨房,会不会洗碗,他身上还有伤呢。他表面上看起来是好好的,但是她看到过医生给他擦药,他背上连皮肉伤都还没有康复好。
林周译,早已经是个成年男人,人高劲儿大,施乐雅被推得只得跟他往前走。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走着,施乐雅却突然就调头,林周译一把拦住。
“要是你真想让我成全你们,你就不准去。”
“……”
施乐雅没想到林周译会突然说这种话,愣愣地看他。
从医院里来,林周译就整天都缠着施乐雅,说是让她好好练琴,把那一个月的功夫补回来,其实就是不想让处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单独相处,所以从早上刚起床,林周译就守着人直到晚上睡觉。
“你是不是又喜欢上他了?”这还是林周译第一次跟施乐雅开诚布公地谈这件事。
喜欢他什么?无趣又骄傲,专。制又自大。牛还不吃回头草呢,为什么这么快就想回头?他有什么好?有什么值得被伤成那样,离婚这么多年了竟然还要回头。
林周译追着施乐雅质问,直问到两个人踏进琴房,施乐雅才气鼓鼓地回过头。
“就是又喜欢他了怎么样,就是没出息了,耳根子软了又怎么样。这样我高兴不行吗?我就是一头傻牛了,我就不能简单点生活吗?有钱还难买我高兴呢,我让我自己高兴高兴不行吗!”
“连厨房也不会进的人,跟了他有什么好高兴的?”
“……”
“整天板着张臭脸,你到底喜欢他什么啊?”
“我喜欢他在乎我,喜欢他对我好,我就是虚荣,我喜欢他为我什么都能去做,喜欢他……喜欢他长得好看不行吗?”
“好看,哪儿好看啦?”
“哪儿都好看,脸最好看。”
“我不好看吗?”
“你比他,就差点啊。”
“……”
“你别以为我就是什么老实人,我现在也只是喜欢他而已,喜欢就喜欢,没什么大不了的嘛。我也不是卖给他了,以后不喜欢了,大不了我就出国,我走的远远的,要他一辈子也找不到我。”
作者有话说:
某个偷听的人一颗心跟坐过山车似的。
。
蠢作者水平有限,不能写到让大家满意非常抱歉。但蠢作者有完结强迫症,不喜欢烂尾,所以还需要完结的勇气。有弃文的小可爱就请偷偷放弃吧,然后在心里疯狂骂我,都不屑在评论区跟我一般见识。
90度鞠躬JPG
求善待
第67章
手指落在琴键上; 从乱糟糟,到宁静,坐在钢琴上的人并没有练什么曲子。更像是用手指在琴键上写一封信; 长长的信; 给自己。
一个命运坎坷的人该如何生活呢?
该认真的悲伤,还是该学会随遇而安?
真要认真的话; 是不是早在七年前,父母双双离开的那一天就活不下去了。
幸福只是体验过的一件事情; 快乐存放在记忆里。一个生活坎坷的人,理应学得聪明,学得油滑世故; 铸一个坚硬的壳将自己装起来。但是这个人骨子就是太天真,什么也没学,所以就一再受挫。
她只想抓着那么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 安安静静地生活。所以就追着周姨跑; 追着他们一家人跑,她只是想有那么一个人而已。
琴声忧愁; 像哭泣。
又变得忧伤,幽幽地叹气。
再由忧伤化作简单。
亲和、柔软的音符从手指下缓缓地走出来; 迈着天真的步子。
下午的时候,余北来了电话; 李姐的手指有点发炎,问时承景是继续要李姐回来; 还是重新派人过来; 还是怎么办?
他们来这儿; 为什么谁都不带; 多的人也不要; 因为时家的人,施乐雅只跟李姐处的不错。
余北等着指示。
“你一个人回来就行了。”
“……是。”
余北没敢多嘴问不带人来,吃饭的生活琐事怎么办。反正他不会做这些婆婆妈妈的事,他的手也从来没洗过碗。
一个就是宁愿吃面包也不愿意沾湿手指,打着大不了就拎家里那小鸡仔干活的人回家,被厨房里的一幕震惊。
小鸡仔子在,只是,他的老板,堂堂时承景,怎么在给那个小鸡仔打下手似的。
颠勺?切菜?用那双一拍桌子就能吓瘫一帮人的金手指洗油腻腻的锅?
余北总算从震惊里清醒,赴死一样地进了厨房。
“董事长,我来吧。”
时承景回头看了看余北,脸上没有余北预想中的尴尬,泰然自若地问他几点了。
“五点多了。您,您,还是我来把,”余北低头痛苦地撩衬衫袖子。
“不用。”
“……您哪能干这些事,而且,”余北将嘴巴朝正端锅的人耳朵边凑近,“夜里您心口上的伤会痛的。”
余北简直是咬着牙的,诚肯地将一双袖子都撩在手臂上,伸出手,真心实意要替时承景干了自己最不愿意干的活。
“我来吧,虽然我不会,您可以指挥我。”
对余北的忠心赴死,时承景却皱了下眉,“行了,去摆碗。”
“我来吧,要是来个人看您在干这种事,那,哎,”
“……”
“我行的,让我来吧。”
“别没完没了。”
“……”
“摆碗。”
抽油烟机呼呼地抽走热气、油烟,余北垂头拿碗筷去了。灶台前,林周译压根没管这俩人,把炖着菜的锅盖上盖子。“再过一会儿出锅就行了,我去叫小雅姐吃饭。”
“几分钟?”
林周译不高兴地看着面前让干什么干什么,一副任劳任怨嘴脸的人。嘴角蠕了蠕,最终呛不出什么话。
都30多了,也没见老,进一次火场也没在脸上留个疤。
操蛋。
“五分钟。”林周译瞥下眼睛回答。
“五分钟?行。去吧。”
“我当然知道去,用不着你命令人……”林周译转身,嘟嘟囔囔走了。
施乐雅跟着林周译一起回来的时候,菜已经摆上桌子了。时承景跟余北站在桌子边,余北正仔细地往自家老板金贵的手指上贴创可贴。
时承景食指上被菜刀划了一下,余北看见简直自认又失职了。他的任务就是保证时承景的安全,结果他老是背着他受伤。
余北动作是仔细的,成果是粗糙的。
从外边回来的两个人。
“别瞪我,他做给你看的,就切头发丝细的一条口子。”
“他切什么了?”
“……切菜。”
施乐雅咬了咬嘴唇,从林周译身边走开,把余北怎么贴都没能弄妥帖的创可贴重新弄好了。一桌子菜大概都算是经过时承景的手做出来的,林周译全程把时承景指挥得服服帖帖。
林周译原以为做一顿饭的功夫,至少会打一架,结果什么都没有。
他说什么,人家就做什么,怎么刁难连嘴也不还一句。
晚饭结束,一桌子的碗盘也是时承景带着防水手套亲自动手收拾的,连余北也没要帮忙。
夕阳落尽,黑夜一瞬到来,施乐雅低着脸站在一道敞开的门边,林周译站在她背后。山里的夏天,白天和城里没什么区别,只是夜里退凉得很快,尤其是有风的夜晚。
“就做了两顿饭而已,一日,是三餐呐。往后要过的是日子,每一天又每一天,如果这点事他都不甘愿做,怎么配得上你。”
“林周译。”
施乐雅是心平气和地喊他的,但只是低着脸,没看人。
晚风吹过,她有一缕发丝飞舞着触上他的肩膀。
林周译抬手将那缕头发从身边挡开,由门洞里走了两步下来,在门下的台阶上坐了。手指上还残留着施乐雅发丝柔软的触感。
林周译坐在台阶上绞着手指玩儿,施乐雅看看他绞动的手指,看看他清爽的短发。
“不管什么原因,这段时间都谢谢你。没有你的话,我不知道,这些日子会怎么过。有你在很好,很踏实,往后……”
“往后?你就要赶我走了么?”
玩手指的人动作停了一会儿,还是又继续绞动。说话也没有转过头来看看施乐雅。
施乐雅切了一声,“我跟你一起回江城。”
“……”
林周译这才转过脸来看施乐雅,夜幕初降,他们来这儿没有开灯,施乐雅的脸暗得模糊不清,只有一双眼睛明亮。
“今天下午我接了通电话。你说的对,要好好工作才是正道。跟你一起回去看看二姨,看看童童,童童也放假了。跟你们住几天,我就要去出差了。”
林周译一个字没有,扭着脖子看着她。
“但是,我会跟他复婚。”
*
时承景说晚上一起散步,施乐雅等来的人已经把厨房收拾好,还回卧室冲了个澡,换了套干净衣服。
有道清新的香气不停地从他身上传来,两个人一起出了院子。沿着门前的路走了一段,折进一条石板小道。
风起,树叶窣窣地响。
施乐雅走的稍微领先,手指就垂在腿边,素色长裙的褶皱里。身后,高大的男人忽而双手背在背后,忽而双手插在长裤口袋里,走两步又觉得不对劲似的,学着跟前的人还是把手垂在了腿边。
闲逛,散步。
他没有过这种时间。
龙行虎步是因为时间紧,事情硬,他做的事慢性子做不下来,软性子拿不下。
高大的男人正跟自己一双手较劲,跟前的人被突然蹿过的猫吓的跳脚撞到他身上。施乐雅被一只过路的野猫吓到,时承景再也不用跟自己较劲。
人已经差不多躲进了他怀里。
“是什么东西啊?”
“看大小,是只猫吧。”
“咱们还往前走吗?”
当然。
人就在他怀里,手就在他掌心里,时承景的视线全在怀里的人身上。等她愿意待在他怀里,他等了多少年,三年半,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他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只要她愿意与他同路,他可以走到天荒地老。
“你手上的创可贴怎么没换?”
他握着她的手,她发现他冲澡浸湿没换的创可贴。
“你贴的,不舍得。”
“……”
施乐雅已经躲开了时承景烫人的视线,从他怀里退了开。低头从衣兜里掏了张新的创可贴出来,小心翼翼握着男人的手指,像对待孩子一样,轻轻撕掉湿的。创可贴黏着皮肤,只是有点拉扯她也似乎怕弄疼他。
细手指不时划过他的手背,挠过手心。
心脏有蚂蚁爬过,被针刺过。
这是时承景自认为三十一年人生里没有经历过的幸福。
爱情是什么?
尽管时承景都为了一个女人快把命折腾没了,他也没意识到什么爱情。徐子彦打死也想不到时承景这种用铜铁铸造的人,有一天竟然会恋爱脑成这样;沈远早看到时承景直挺挺地,以一种格格不入的方式一头坠入爱河,还死不承认。
于这个人他自己,他只知道听施乐雅说喜欢他的时候,整个人魂都变轻了,轻得要浮出体外。听施乐雅说以后不喜欢他了就出国,让他一辈子再找不到她,轻飘飘的魂又重重地落进身体。
她要他了,他就赶上了末班车;她不要他了,他就是世界末日那天,被推下诺亚方舟的那个可怜人。
任何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他只要他自己的女人,也只有这个才是命里配给他的,就是施乐雅。是那个在他肩膀上留痕,在他手腕上留痕的自己的女人。
所以他从来也就不会因为她的伤害而生气,自己的人对他做的一切,自然都是理所当然。对这个人,只要她愿意了,无论是软的、硬的、带刺的,他只想全部抱进怀里,捧在掌心,含进嘴里。
低着脸的人不会知道时承景此刻心中的翻江倒海,也不会明白时承景附着在她身上的爱是如何深重的一种爱。她还在心疼他手指上哪是林周译说的头发丝小的划伤。
“划这么长,你不该答应洗碗。”
“没关系。”
“明天别弄了吧。”
“这么简单就能讨你心疼,何乐而不为。”
低头贴新创可贴的人快被这一句一句的情话砸昏了,贴创可贴的手指完工也不知道该放哪。等待的人却再等不及她做好什么准备了,伸手就将人拉进了怀里,双臂环着人紧紧抱了。
“小雅,”
“嗯,”
“小雅,”
“嗯。”
无论他唤多少次,都有一个人真实地在回答。
作者有话说:
第68章
能安安静静地抱抱她不被推开; 某个人已经很满足。但是被他贪婪地紧抱着的人,她也有一颗心脏啊。他迫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