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树晚风-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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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朝暮直接把铜板收了起来,重新躺回了床上,闭上眼睛的同时,无奈地在心里想着:算了,就这样吧,听天由命。
想开了之后,精神也就松弛了下来,没过多久就睡着了。
接下来两天的高考,发挥正常,诸事顺利。
然而到了第三天中午,刚刚结束了毕业典礼,全班人正聚在一起吃散伙饭的时候,司徒朝暮突然收到了宋熙临发来的微信消息:【可以见一面么?】
是真真正正的宋熙临,不是他哥哥。
宋熙临约她见面,也是预料中的事情。
司徒朝暮轻叹口气,虽然有些无奈,但还是答应了他,毕竟该来的总是会来,逃也逃不过:
【好。】
【我顺便】
【也有些事情】
【要问问你。】
宋熙临似乎也知晓她想问什么,不置可否,只是回道:【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司徒朝暮:【明天就行。】
宋熙临:【我去接你。】
司徒朝暮:【那倒不必】、【你给我说在哪儿】、【我自己可以去】
宋熙临:【你去不了。】
司徒朝暮:【?】
宋熙临没再多言,只给她发来了一条定位。
司徒朝暮点开看了看,震惊地发现目的地竟然比东四环还要偏东五十公里,在直辖县周边的某座山里!
她目瞪口呆地盯着手机屏幕看了五秒钟,一脸懵逼地打字:【你】、【不会是】、【想】、【拐卖我吧?】
宋熙临用词平和:【放心,我从不做亏本买卖。】
司徒朝暮:【……………………】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真不愧是豪门大少爷,说话就是有“水平”。
司徒朝暮也是真的不理解了:
【为什么】
【要去】
【那么远的地方?】
宋熙临:【方便说话。】
到底什么话非要跑去山里说啊?
司徒朝暮百思不得其解,也是真的不想跑那么远:【不能找个】、【近一点的】、
然而她的第三条消息还没打完,宋熙临的回复就发了过来:【你想知道的,我也会如数告知。】
司徒朝暮正在打字的手猛然一顿,盯着屏幕犹豫了几秒钟后,将对话框中已经编辑好的文字全部删除了,复又打了个:【好。】
第二天早上九点,她如约准时地来到了自家小区的大门口。
路边停着一辆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黑色大众轿车,就连车牌号都是平平无奇的字母加数字,然而旁边儿那辆白色的宝马车却小心翼翼地绕开了这辆车,恨不得离它八丈远,生怕蹭到它。
随即司徒朝暮又仔细地瞧了瞧那辆黑色大众,车标下面带字母,可以硬刚奔驰和路虎——一辆顶配辉腾,价格至少二百万。
啧,这泼天的富贵。
也只有那种钱多到烧手的大户人家,才会选择花二百多万买一辆大众,因为他们不需要把钱花在刀刃上。
在司徒朝暮有限的人脉中,如此富有的人物仅有一位……临街这边的车窗忽然降了下来,坐于其中的人果然是宋公子。
他所坐的也必定是轿车后排、副驾驶后方的那个位置,因为他毋需凡事亲力亲为,一定会有专属的司机为他效劳。
司徒朝暮朝着那辆黑色辉腾走过去的同时,不禁在心中感慨了一句:这兄弟俩,一个浪迹江湖,一个锦衣玉食,还真是同人不同命。
她直接绕到了车的另外一边,拉开了车门。
宋熙临身穿干净整洁的白衬衫和浅蓝色牛仔裤,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系到了领口最上方一颗;牛仔裤熨烫平整,质地高档,不带一丝褶皱;脚上踩着的一双白色运动鞋也是整洁如新,一尘不染;浑身上下唯一的配饰是他修长白皙的左手手腕上戴着的那一块银色的腕表,是百达斐丽。
他的整体穿搭相当简洁,却处处彰显着上流社会的优雅与矜贵。
车厢内还洋溢着一股淡雅又高级的香味。
上车之前,司徒朝暮先礼貌地询问了一声:“我可以上去么?”
宋熙临看了看她身上穿着的那套随意到家的小碎花睡衣,相当违心回了句:“当然。”
司徒朝暮弯腰钻进了车里。
宋熙临在这时才注意到了她脚上穿着的鞋,不可思议地盯着她的双脚看了一会儿,忍无可忍地说了声:“你竟然穿了一双拖鞋?”
从他懂事开始,就没人敢穿拖鞋上他的车,更何况还是光着脚丫穿拖鞋。
“哇塞,你还嫌弃我呢?”司徒朝暮反而感觉宋熙临这人简直不可理喻,直接抬起了一条腿,指着自己脚上挂着的那一只带有五颜六色卡通扣的白色洞洞鞋说:“我这鞋,既不臭也不脏,怎么就配不上你的车了?你要带我去的是什么高级地段么?我还要隆重打扮一番?再说了,咱们俩本来就不熟,我今天能来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你不要得寸进尺!”
宋熙临哑口无言,从没见过这么野蛮的人,但又不得不耐着脾气出言提醒她:“今天去的地方远,还要走一段山路。”
司徒朝暮偏就是看不惯他这幅死高贵的样子,一边在心里愤愤不平地想着:你要是跟你哥过得是一种日子,看你还有没有这么多有钱人的高贵讲究;一边冷着脸说:“我这拖鞋上刀山都没问题。”
宋熙临无话可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言简意赅地对着司机说了两个字:“开车。”
司机不敢耽搁,立即启动了车辆,却在心中叹了口气:少爷有些轻微的洁癖和强迫症,今天过后,车内套饰肯定又要重新换一遍。
车身开动后,就没人再说话了。
司徒朝暮双臂抱怀,面无表情地看向自己这边的车窗,只留给宋熙临一个高傲的侧脸;宋熙临也是微微侧着头,抿着薄唇,面色冷寂地看向窗外。
车内的气氛安静极了,空调口徐徐不断地往外吹着冷风,将本就不怎么热络的空气吹的越发冷清。
车外温度炽热,烈阳高照,光线明亮,高楼大厦不断朝后闪退,繁华的市区逐渐被甩在了后方。
到了东四环收费站,宋熙临朝着司徒朝暮那边看了一眼,这才发现她竟然已经靠在座椅上睡着了,纤瘦的身体微微蜷缩着,双臂紧紧地抱在怀中,就连双脚都缠到一起去了。
“毯子给我。”宋熙临皱着眉头,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轻声对司机道,“再把空调温度调高一些。”
司机一一照做。
几十分钟后,目的地到了,司徒朝暮也睡醒了。
睁开眼睛之后,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车窗外的山景。
时值夏日,山岭葱郁,青青绿绿,层峦叠嶂,天高云阔,远离人烟,仿若置身世外桃源。
司徒朝暮迷瞪了好几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什么,立即看向了宋熙临:“到了?”
宋熙临:“嗯。”
司徒朝暮一边坐直身体一边说:“还挺快的嘛!”
宋熙临:“……”睡了一路,能不快么?
“下车吧。”宋熙临又瞧了一眼她脚上的拖鞋,再度提醒道,“往后的路不能坐车,只能靠走。”
“走就走呗。”司徒朝暮浑不在意,一把掀开了盖在身上的灰色薄毛毯,扔在了座位上。
然而等到她从车上下来,准备去关车门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一件事:哪来的毛毯?谁给她盖在身上的?
司徒朝暮立即看向了宋熙临:“你的毯子?”
宋熙临站在车身的另外一侧,反问着回答:“不然呢?”
“哦。”司徒朝暮有些不好意思,“谢了啊,等我晚上回家给你洗洗,下次见面还你。”
宋熙临一怔,不假思索,斩钉截铁:“不用了,送你了。”
司徒朝暮无语极了,心说:你到底有多嫌弃我?
我又不脏!
司徒朝暮不服气地用力甩上了车门,一边朝着宋熙临走一边气鼓鼓地说:“我的衣服很干净的!”
宋熙临抿了抿唇,犹豫着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坦白告知:“我从不用别人贴身用过的东西。”
洁癖呀?
大少爷的臭毛病也是真多。
要是跟你哥一样,从小在穷乡僻壤里面长大,你就没这么多臭毛病了!
司徒朝暮冷哼一声,故意恶心宋熙临:“那你的车也别要了,送我吧,我都一百天没洗澡了,怕影响高考的运气,现在身上全是灰,又臭又脏又邋遢。”
宋熙临神色一僵,如临大敌般看着她,沉声警告:“离我远点!”
哈?
我偏不!
司徒朝暮又故意朝着他走近了一步,煞有介事地说:“那怎么行呀?这荒山野岭的,我一个小女孩多不安全?你得保护我,给我带路呀。”
宋熙临转头就走:“巡山的人多得是,监控也多的是,用不着跟那么近。”
还有巡山的人和监控?
搞得这么严格么?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呀?
司徒朝暮满心狐疑,亦步亦趋地跟在宋熙临身后。
没过多久,他们便来到了一处通往深山里面的山道入口处,稀罕的是,这里竟然还搭建了一座灰色的小平房,并且用涂了黑漆的铁栏杆门将山道封了起来,栏杆旁边的石柱上还架着一部监控探头。
宋熙临才刚一走近,就有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从房子里面走了出来,毕恭毕敬地喊声了:“少爷。”
宋熙临略一点头,轻启薄唇:“开门。”
男人立即照做。
宋熙临迈步走上了那条狭窄的山道,司徒朝暮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跟上了去,又好奇地朝着身后看了一眼,那个魁梧的男人并没有跟上了,只是站在门外把守着路。
司徒朝暮的心头越发疑惑了:到底是什么地方啊?竟然还有人看门守路?
不会是不法分子的聚集地吧?像是缅甸的山谷,里面种满了罂//粟?
妈耶……
司徒朝暮突然就惊恐了起来,如同惊弓之鸟似的左右张望着。
身体右侧是高大阴凉的山壁,左侧是葱葱郁郁的树林。
虽然手机信号是满格,可以随时向外界发送求助信号,但司徒朝暮还是捡了一根又粗又长的树枝用来防身,她甚至都已经盘算好了,一旦发生危险,就先敲爆宋熙临的脑袋,把他敲晕,当作人质!
宋熙临虽然自始至终没有回过头,却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似的,清清楚楚地知晓司徒朝暮的一举一动:“把你的那颗心放到肚子里去,这里没人会对你起歹念。”
司徒朝暮并不完全相信他的话,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
跟着他来这种地方已经是她大意了,绝不能再掉以轻心。
但是她表现的既不尴尬也不紧张,泰然自若地回了句:“你还真是多疑呀,我穿着拖鞋好么,走路很累的,还不能拿根木棍当拐杖么?”
宋熙临早已领教过了她的伶牙俐齿,不置可否地回了声:“随你。”
司徒朝暮将木棍紧握在手中,漫不经心地问了声:“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宋熙临却反问了一句:“你去过碧屿村,是么?”
司徒朝暮没有隐瞒:“是啊,怎么了?”
宋熙临回答:“那你马上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如此似是而非的回答,令司徒朝暮越发的摸不着头脑了。
然而四十分钟之后,他们走出了山道尽头,山谷中那片平坦无垠的草原和散布在山脚下那些带有烟囱的石头房子显露在他们面前的那一刻起,司徒朝暮就知道了这是哪里:一个与碧屿村一模一样的山谷。
“这是我父亲当年特意为我母亲打造的山谷。”宋熙临伫立于村口,目光平静地眺望着面前的“碧屿村”,缓缓讲述道,“他们当初也不是那么坚决地要分开,也都为彼此努力过。父亲继承家业后,母亲也曾跟随父亲在东辅生活过一点时间,但她自幼生长在天地之间,是个自由惯了的人,根本适应不了高门大户的规规矩矩,更应付不了名利场中的那些应酬交际,每天都过的郁郁寡欢。父亲为了让她能在东辅住得自在一点,费尽千方百计寻找到了这片和碧屿村地形相似的山谷,又费尽心思地得到了这片山谷的使用权,在这里一比一地还原了碧屿村,甚至连房子里的物件都和老家一模一样。”
司徒朝暮听得目瞪口呆——古有金屋藏娇,现有金山藏娇。
霸总,宋熙临他爸绝对是一位真霸总。
“然后呢?”司徒朝暮惊奇又好奇地追问。
“但这里终归不是碧屿村。”宋熙临目光暗了暗,音色也跟着低沉了下来,“即便这里距离东辅再远,但也还是在名利场的范围之内,母亲不可能一辈子躲在这里,也不可能一辈子不去宋家,不去见爷爷奶奶和那些簪缨世家的亲友们。她只要一天是宋青山的妻子,就要当一天的宋夫人,要穿戴华丽,要不苟言笑,要端庄矜持地陪着父亲周游名利场。但是她有自己的姓氏,她姓顾,她叫顾与堤,她不仅仅是宋夫人,更是她自己,是顾家刀的刀主,所以父亲最终还是没能留下她。”
司徒朝暮想到了把守在山口的那个魁梧男人,又想到了刚才宋熙临说的那句话:巡山的人多得是,监控也多的是,用不着跟那么近。
当年顾与堤在的时候,在这里巡山守路的人和监控只怕会更多。宋青山也不可能让顾与堤凡事自给自足,他一定会给她安排一堆阿姨管家,照顾她和孩子们的生活;再考虑到她和孩子们可能会受伤或者生病,他肯定还会安排一堆保镖医生护士围绕左右。
无论顾与堤走到哪里,都会有一堆人跟着盯着。
这和住在豪宅里有什么区别?都是不自由。
与其说宋青山是在金山藏娇,不如说他是在打造鸟笼,挥金如土地打造了一座巨大的华丽鸟笼,把顾与堤困在了其中。
但顾与堤不是目光短浅的娇贵金丝雀,而是遨游于天际的苍鹰,早已看惯了天地之大,怎么可能甘愿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困在鸟笼中?
所以她离开了宋青山,再也不当宋夫人了,做回了自己,义无反顾地回到了真正的碧屿村。
其实司徒朝暮真的挺佩服顾与堤的决然和坚毅,人们常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顾与堤品尝过了荣华富贵的滋味之后竟然还能果断选择放弃,说明是真的瞧不上这种朱门酒肉臭的奢靡日子。
但是,这又和她司徒朝暮有什么关系呢?她和顾与堤仅仅只是有过一面之缘而已,宋熙临没必要跟她说那么多吧?她只是一个人外人呀!
说得太多她也不想听,听得越多,越容易上心。
司徒朝暮态度坚决地看着宋熙临,开门见山地说:“我对你家的人和事了解的并不多,所以你也没必要对我讲这么多,更没必要带着我来这种地方。”
宋熙临不置可否,只是自顾自地说:“自从母亲离开东辅后,父亲每个月都会来这里小住几日,但近几个月,他一次都没再来过。”
司徒朝暮不明就里:“所以呢?”
宋熙临下意识地攥紧了双拳,向来沉静的眼眸中突然流露出来了惶恐与不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才得以开口,小心翼翼:“我妈她、还在么?”
司徒朝暮僵了一下,还真是没想到这一重。
“我、我、”
我也不确定。
但如果,真的是因为母亲不在了,那个人莫名其妙消失的那三个月似乎也情有可原了。
他临走前的那双红肿成核桃的眼睛似乎也得到了解释——
母亲的离世又为他的灵魂束上了一道枷锁,他再也放不下那把刀,万般无奈都成了定局,他改变不了命运,只能俯首认命。
司徒朝暮突然又开始心疼了,甚至愿意为了他去照顾他弟弟的情绪。
“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