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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梦中有期-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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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和玉终于知道问题所在,欢呼着一迭声喊:“我也喜欢你钟承明!我最喜欢你了!”
  他整个人贴下来,跟钟承明贴得严丝合缝,这样热烈又大幅度的肢体接触。
  一浪海水扑上,卷来泥沙,也打湿了他们的衣裤。
  海水的气味将他们裹缠,在其中他们接吻,银丝相连,难舍难分。于是他们、以及这个吻,都变成了大海的一部分。
  …
  孟和玉近日的心情无比明朗,嗅觉敏锐的杜珊珊不由凑过来问他是不是有情况:“整天傻乐,说,你是不是在外面搞野男人!”
  曹子鑫本来是会避免跟杜珊珊相处的,但听到这句话,还是控制不住想要来探个究竟:“野男人?什么情况?”
  “问小孟呀!”杜珊珊见曹子鑫过来,更激动了,“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小孟谈恋爱了!”
  如果是对象是个普通异性的话,孟和玉不介意跟朋友分享恋爱的喜悦。
  但这对象首先是个男人,其次是个虚无缥缈的梦中人,在现实里一面都未见过,孟和玉实在难以解释。
  故此他只是矢口否认:“没有,我这一天天的,打两份工忙得要死,哪里有时间约会啊?”
  “谁说非得要在现实见面啊?这都什么年头了,谈个网恋也可以呀!”杜珊珊不依不饶,“如果你不是在谈恋爱,那你整天那么开心?”
  孟和玉笑眯眯地回答:“因为冬天要来了,我最喜欢冬天了。”
  …
  而在梦里确定关系的一个星期后,孟和玉终于又在现实里撞见了钟承明。
  那一天他早出门去给妍妍上课,妍妍就快要去俄罗斯了,课节也紧密了起来,但因孟和玉每晚的睡眠质量都很好,也就不觉得辛苦。
  九点前后,他跟钟承明同时推开了家门,不偏不倚地当头撞见。
  孟和玉的脸色很好,因为昨晚做了一场美梦,脸上还留着从梦里带出的喜悦。
  对上钟承明时,那喜悦还未散尽,就这样白白让他看了去。
  娇憨可人,钟承明立时想到了这四个字。
  这其实是自他们在梦中确定关系以来,第一次在现实遇见。
  钟承明盯着孟和玉的眼睛,里头是还没来得及收起的笑意,带动那两片蓝波动连连。
  钟承明心一动,只觉这对眼睛似曾相识。
  ……………………………………………………
  一直在说冬天要来了,因为冬天钟哥就会记起啦!


第39章 左手有颗痣
  但下一秒孟和玉从梦的余韵里回过神,迅速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干干净净什么喜悦都不剩。
  一对波光粼粼的蓝眼眸登时成了两滩死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就跟着消失,无影无踪。
  钟承明对了孟和玉这一张冷冰冰的脸,再也想不起是觉得他哪里熟悉。
  孟和玉对上钟承明就失却笑模样,抬眼看了看电梯,心中一万个不愿意跟钟承明同乘电梯下楼。
  于是径自推开了楼梯门,一阶一阶地走下楼去,再没给钟承明一个好眼色。
  这动作所昭示的厌恶不言而喻,钟承明心中也没有什么波澜,这一切本来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孟和玉会这么识相,他倒是省了不少心。
  …
  等钟承明消失在了视线里,孟和玉的心情也就重新好起来。
  他想着昨晚的梦,步伐益发轻盈,几乎是一跳一跳地下楼梯的。
  现在他也能记起愈来愈多的内容了,昨晚他是跟那梦中人——似乎直接称之为男朋友更好,昨晚他是跟他男朋友一起窝在家里看电影,一出对孟和玉而言很无聊的纪录片,介绍进化论。
  孟和玉想这可能是他男朋友脑袋里的知识储备,在梦中就以纪录片的形式放映了出来。
  他男朋友看得很认真,简直是聚精会神。孟和玉的注意力一向不够集中,纪录片又拍得很枯燥,他完全没有兴趣,就安静地枕在他男友的大腿上,玩他的手指。
  是蓄满男性力量的一只手,小麦色,青筋暴起,骨节粗大,手指线条粗犷地伸展。
  孟和玉的指腹顺着他手背上突起的静脉抚摸,一直摸到他虎口处,摸到一颗小小一点的黑痣。
  这就是为什么孟和玉今早会这样开心。
  他终于能够清晰地记起一条线索了,他男朋友的左手虎口处,有一颗黑色的痣。
  住在海边,左手有颗痣。
  孟和玉相信,只要他能记起的细节越来越多,终有一天他会在现实里,找到那位梦中人。
  …
  气温一天比一天低,终于等十二月降临时,南城的气温已经在个位数上下起伏了。
  孟和玉来时孑然一身,一件冬衣都没带。尽管种族优势赋予了他出色的抗寒能力,但在这种天气里,他显然不能只穿一件短T到处晃悠。
  毕竟南方的寒冷不是北方那种大大咧咧的寒冷,而是阴湿的,偶尔伴随着雨,逮着缝隙就钻进人衣袖里。
  刚考完试的曹子鑫,就提议跟孟和玉一起去置办几件冬衣。
  不过曹子鑫的衣服不是买给他自己的,而是买给他父亲的。这几个月下来他靠着Instinct的兼职攒下了不少钱,想着孝顺孝顺老人家。
  他们约好了一个上午,在南城最有名的商场碰了头。或许男生购物总是目的性明确,只用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将购物清单全打上了勾。
  提着大袋小袋走出店门以后,曹子鑫问孟和玉要不要提前吃个午饭。
  孟和玉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这个时间吃午饭也可以。
  “好啊,”他笑起来,“走吧。”
  他们进了一间装潢高档的牛排店,曹子鑫选的,说他有件天大的好事要分享,不如吃点贵的,他请客。
  孟和玉问是什么好消息,曹子鑫只是笑而不语。等孟和玉五分熟的西冷牛排上了桌,曹子鑫才肯宣布这好消息到底是什么。
  “我要加入钟教授的实验室了。”他大概是很兴奋,两边眉梢都高高扬起。
  孟和玉也能理解,曹子鑫很早就告诉过他,很多人都想做钟承明的学生,而他也是其中一员。
  “钟承明不是只带研究生吗?”话一出口,孟和玉先停了一停,讶异自己竟然相当顺口地、就连名带姓直呼钟承明。
  曹子鑫太过雀跃,没有留意到这个细节,只回答道:“没错,像钟教授这样的学者,发表论文才是正业,我才大一,远远不够格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是天大的好事啊!”
  即便孟和玉现在讨厌钟承明,不想跟他多有接触,听了曹子鑫的话,还是难免好奇想知道更多:“那你是怎么被选上的?”
  “不知道,”曹子鑫却回答,“或许是因为我这次考得不错吧,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了申请信,问可不可以去实验室打打杂,结果就收到钟教授的回复了。”
  等孟和玉知道曹子鑫的“考得不错”,实则是全系第一时,他也明白钟承明为什么会选中曹子鑫了。
  曹子鑫确实有这个实力,与之配套的是他非常强的事业心,孟和玉不止一次听过他说想做出一番成就。
  虽然孟和玉猜得没错,却没猜中事情的全貌。
  钟承明会准许曹子鑫入室,除了肯定他的学业表现,也因为他跟孟和玉那匪夷所思的关系。
  尽管这一原因占比很小,但也确确实实是钟承明的考虑因素之一。
  牛排佐着红酒,一餐下来他们聊了很多。
  曹子鑫虽然算半个调酒师,但完全不胜酒力,下半段就有些肆无忌惮了,对着孟和玉大吐苦水,说他对杜珊珊完全不来电,可又不想坏了同事关系:“我上高铁前,我爸就只跟我教训了一句话,‘少树敌,广交友’。也幸好我只是个兼职,周末才去打工,要不然我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孟和玉暗暗叹了口气,明知这两人没结果,还是忍不住为杜珊珊说好话:“珊珊长得很漂亮呢,嘴皮子也灵活。”
  “我们店里哪个长得不漂亮?”曹子鑫苦笑,“小孟,我们也算是兄弟了,我就实话跟你说吧,我想找个……嗯……至少学历差不多的,我的意思清楚吗?”
  孟和玉低下眼去。
  “我这个人吧,很功利,”曹子鑫是真有了醉意,什么心窝子话都开始往外掏,“我是单亲家庭,很小的时候我妈就走了。我爸是水电工,自学成才,大字不识几个,钱是够用,但他很自卑。我从小的心愿,就是快点带我爸爬到社会上面去,让他脸上有光。”
  “你已经做到了,”孟和玉满眼真诚,“你考上了这么好的大学,拿了全系第一,还可以去钟承明的实验室。”
  “不够啊,”曹子鑫摇摇头,“我还得继续努力。小孟——哈哈,真奇怪,我明明比你小,却叫你小孟——无论如何,我要的伴侣是对手,不是附庸,旗鼓相当的爱情才是最稳健的,这样讲你明白吗?”
  这一句蓦地触动了什么。孟和玉望了望落地窗外繁华的车水马龙,内心深处开始隐隐不安。
  “明白……”他低声重复那关键的四个字,“旗鼓相当。”
  曹子鑫知道孟和玉的恋爱史一片空白,也就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转而问了件一直以来他都想要了解、如今终于可以借着酒劲问出口的事:“其实小孟家里是不是出变故了?怎么跑来夜店打工。”
  孟和玉“诶”了一声,重新转过头看曹子鑫,心绪归位,不解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观察到的,”曹子鑫掰着指头数,“能认识到一出手就是一套高级住宅的朋友、出过国旅行、所有地道的美食你似乎都尝过……这种成长背景不是普通家庭能给的,你却说自己身无分文,那应该就是家里出事了。”
  孟和玉心想学霸不愧是学霸,他对自己的过往一个字都没多提,曹子鑫却早已猜得七七八八。
  既然这样,那孟和玉也就不好再瞒,况且曹子鑫都已经跟他推心置腹,孟和玉心里实则也是感动的。
  “不是家里出事,是我自己出事了,”孟和玉娓娓道来,“这个故事有点复杂,那个,先问一下,你不恐同吧?”
  曹子鑫脸上平静如水,半分异样没有,说性取向受基因影响,没什么恐不恐的。
  孟和玉便放下心来,略去了梁成弘的名字,只以“我的室友”代替,将自己的经历完完整整地说给了曹子鑫听。
  “所以我就签了半年的合同。”他的最后一句。
  曹子鑫沉默片刻,而后道:“难怪你看起来这么不情愿,却还是留在了Instinct。”
  “合同的事经理不让我到处说,不想惹是非,你可要替我保密啊!”
  “这当然没问题,”曹子鑫点了点头,“不过说起来,这种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啊,你也算是半个外国人吧,受不受规范?”
  “我也懒得细究了,毕竟我前阵子的确缺钱。现在的话,只要等过了圣诞节,那合同就到期了。”
  曹子鑫察觉到孟和玉话底下的意思:“你做完这个月就不做了?”
  “嗯!”一想到可以辞职,孟和玉立刻笑容盛放。
  等曹子鑫问他那接下来的安排呢,他的笑容就又僵住了。
  “没想好?”曹子鑫弯起了嘴角,“那我给你介绍一份吧,这还得多谢你告诉我你玩过乐队。我们大学附近有个很出名的小酒馆——这回是真的酒馆,没什么奇怪的生意,很干净,客人都是我们大学的学生。”
  “做调酒师?那不还是一样吗?”孟和玉没理由从一份讨厌的工作里逃出来,再跳进另一份讨厌的工作。
  曹子鑫却微笑着摇头:“不是调酒师。”
  “那是什么?”
  “酒吧驻唱。”
  ……………………………………………………
  小孟不要担心自己不能旗鼓相当啦,你以后也会星途闪耀哦!
  本来这一章还有段小情侣吵架的情节,结果因为太长了,明天再更!感谢大家!


第40章 我喜欢你像座天堂
  曹子鑫介绍工作后的第三天,孟和玉就去了那间酒馆,背了一把琴,在门口忐忑地等待。
  酒馆叫金樽里,孟和玉上网查了一下,店名应该是取自李白的诗。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等会儿得记得这句诗,孟和玉想,万一问起来,就不至于太慌乱。
  像所有考前紧张的学子,孟和玉不停地在心里模拟可能的对答,一遍遍彩排,只因他太想要这份工作了。
  十点就能下班不说,还是做他最喜欢的音乐。
  孟和玉嘴里说着对舞台没兴趣,骨子里对大学的那段舞台岁月,依然十分留恋。否则他也不会在搬来新家以后,立刻就去买了一把吉他。
  毕竟唱歌是他最擅长、也最喜欢的事了。从他有记忆开始,学校里最疼爱他的老师,就全部都是教音乐的。
  等待的每一秒都被拉拽得无限长,终于有人拉起了闸门,一眼对上孟和玉,怔了怔,眼光上下梭巡。
  孟和玉立刻自我介绍:“我看见门口有招聘广告,招驻唱。”
  老板眯了眯眼,是个漂亮又娇小的女人,眼角眉梢都是风韵,一眯眼,隐约就有一种狐狸似的媚态:“你想来应徵?”
  孟和玉殷切地点了点头。
  “那就进来吧。”声音懒洋洋的,像没睡醒。
  铁闸只拉到一半,老板娘没有继续往上拉的意思,孟和玉就半弯下身,从闸门下钻了进去。
  吧台的灯投下暗多过亮,半开的闸门是最主要的光源,却也只能照亮半个世界。
  就在这半明半暗的小酒馆里,老板娘随手给孟和玉拉来了一张椅子,她则坐在他对面,半边身绵软地靠在桌边,一只手托了腮帮子,吐出两个字:“唱吧。”
  孟和玉一道呼吸深入深处,这才嗅到酒馆里淡淡的茉莉香。
  “我唱首俄罗斯童谣吧。”他羞怯地笑了笑。
  不全是童谣,孟和玉加了几个新和弦,又改了间奏,几乎将整首歌重新演绎了一遍。
  对听不懂歌词的人来说,这该是一首情歌,缱绻而情深。
  然而歌词内容,实则跟情情爱爱没有半分联系。这是一首叫小孩快点回家的歌,家里有壁炉有面包,还有永远爱你的家人。
  孟和玉唱至动情处,歌声里有了微弱的哭腔。
  唐曼秋渐渐直起身,半敛着的眼眸全打开了。
  半开的铁闸只照亮了一半的世界,而孟和玉就坐在这半个光亮世界里。
  丝丝黑发,黑到极致了,在阳光里也透不出半分的杂色。皮肤却是白得跟雪一样,能清楚看见他手臂上的青色脉管。他整个人就像座用水晶雕出来的塑像,明净而易碎。
  朗润的嗓音在耳边回荡旋绕,光润如珠,又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空灵。
  孟和玉的歌声仿佛不是歌声,而是一种灵样的东西,雾气一样弥漫海面上,任何人往里一探,就会给拽进海的深处。
  拽进他的眼眸深处。
  最后一声琴弦颤动,孟和玉结束了这首童谣。
  静坐着等老板娘答复,也等自己情绪平复下来。他深吸了几口空气里潜藏的茉莉香。
  唐曼秋再用了一会儿才缓过来,神情肃穆地问他:“你最高能唱到多少?”
  孟和玉挠了挠头,“E3、4吧,极限了。”
  还是个没受过训练的普通人,浪费了这一副天赐的好嗓子,唐曼秋暗暗叹气。
  唐曼秋从艺校辞职以后就来这开酒馆,眼下已经有五六年的风霜,招驻唱的启事自开张起就贴在门口,前来应聘的年轻人来来去去,只有孟和玉是她的最心仪。
  刚刚听孟和玉唱歌,唐曼秋隐约看见了年轻时的偶像维塔斯,俄罗斯著名的男高音。
  孟和玉的功力当然不及维塔斯深厚,人家是自幼就受了专业的训练。孟和玉再有天赋都好,培养的黄金时期错过了就是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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