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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痛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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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吻》作者:不甜茶
  文案:
  我是林远之养的狗。
  一条疯狗。
  他并不知道,除了他,我还有另一位金主。
  爱情拯救不了我,钱才可以。
  *洁党勿入
  *he be皆有,章节名中会标明
  标签:强强 救赎 虐 致郁


第1章 
  透骨的冷。
  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醒来时全身冻僵了,嘴唇冻得发紫,身上只挂一件衣不蔽体的浴袍。
  我会不会冻死?温何夕想。
  他醒来,又不知浇了多久的冷雨,被冻到又丧失了大半意识。
  意识朦胧间有人抱起他,怀抱温热,随后热水笼罩了他的身体,他靠在那人怀里,寒意渐渐消散,终于有了一点力气。
  阖紧的双眸睁开,看见一张俊脸,每每看见这张脸他都想甩一巴掌过去,不然对不起他遭过的罪。
  林远之一脸紧张,攥住温何夕僵硬的手,大手包裹住,用掌心的温度去暖他冰冷的肌肤,温何夕疲惫地又闭上了眼睛,懒得再看一眼。
  他那一脸紧张的演给谁看,他操晕他,随手像丢物件似的把他丢在了露天阳台,这会儿又把他当宝贝了,知道他冻着了。
  他都怀疑林远之是不是精神分裂。
  睁眼闭眼的小动作没逃过林远之的眼睛,他冷了脸,捏住温何夕的后颈:“生气了?”
  温何夕闭眼装死,他实在没力气应付林远之。
  “是你自己不知道爬回来,还怪到我头上了!白眼狼的东西,我就应该让你冻死在外面。”林远之手上的力道越来越大,掐得温何夕骨头咔嚓作响。
  温何夕睁开眼:“我没生气,也没怪你,我只是累了。”
  听见温何夕话说得有气无力的,看样子不像是说谎,林远之气消了不少,脸却依旧冷冰冰的,手扣在温何夕后颈把他扯开。
  动作一大,浴缸里的水溅出不少,落到了地板上。
  温何夕被他这么一扯,后背撞到浴缸壁,碰到了后背的伤,疼得他差点喊出声。
  林远之没施舍给温何夕一个眼神,站起身跨出浴缸,抽出浴巾裹在腰间,往外走。他走着,温何夕诅咒着:摔死你!摔死你!
  可惜林远之踩过一地板的水也没摔倒,等浴室里没了林远之的身影,温何夕往后一瘫,靠在浴缸里,一动不动。
  他累,还疼。
  全身青一块紫一块,一片片又细又密的伤口,都是林远之弄的,他跟了林远之快三年,只要林远之找他,他就没有一回不带伤回去的,隔三差五进医院,有好几次差点死掉。
  别人只知道他是留在林远之身边时间最长的人,却不知道他之所以能留那么长时间,仅仅因为他没死掉,而其他人没撑住死掉了。
  他没泡多久,外面再次传来了林远之的怒吼:“滚出来。”
  刚恢复一点的力气,转瞬间用光了,走到林远之面前,他腿软得想跪,索性真跪下了,跪在林远之脚边,双手往他膝盖上一搭,脑袋一搁,嘴角挂着笑,用讨好的语气说:“谢谢主人抱我回来。”
  林远之紧蹙的眉心舒展开,他喜欢温何夕这幅讨喜的样子,不喜欢他半死不活的。
  温何夕还赤裸着身体,之前身上的浴袍早在进浴室前就被林远之扒了,出来时也没来得及裹上浴巾,他很白,肌肤像上好的瓷器一样,整个人充满了易碎感。
  林远之看了他一眼,心头又有点火热,拉他起来。
  抱起。
  扔床上。
  温何夕很软,柔进骨子里的软,可以像没骨头似的挂在他身上,可以在他身下被他摆成各种姿势。
  林远之满足了。
  无论他心里有多空荡,抱着温何夕操他,他就能满足,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一夜,一夜不行就三天三夜。
  他看着怀里昏睡过去的温何夕,心里莫名舒坦。
  卧室里,厚重的窗帘遮挡了所有光线,像黑天漆黑一片,外面雨未停,雨声透进来,淅淅沥沥。
  林远之搂抱着温何夕。温何夕未醒,睡得很沉,他很少在林远之身边睡这么沉,除非是累到不行,醒不来。
  林远之被温何夕压着一条胳膊,他一直没动,胳膊从麻木到酸疼,他终于忍不住了,把胳膊抽了出去。
  他这一动,温何夕醒了。
  温何夕被林远之打怕了,睡觉时也警惕着,林远之动一下他都能吓得一激灵,瞬间清醒。
  林远之见人醒了,打开了床头的台灯,灯光下,他看见温何夕惨白的脸和满头的汗,心尖上像被人掐了一下,开口时声音都颤了:“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
  他去摸温何夕的额头,有点烧。
  还好只是有点烧。
  他松了口气,去找药。温何夕很配合,给他药他就吃,吃完继续躺下,他不奇怪林远之突然紧张他。
  他习惯了。
  林远之就这样,心情好的时候给他点甜头,心情不好就拿他出气,拳脚相加,像训狗一样。
  也对,他就是林远之养的狗。
  林远之难得询问温何夕的想法:“饿吗?想吃什么?”
  温何夕没有喜欢吃的,也没有不喜欢吃的,他对食物无感,能饱就行,但他还是点了个菜:“红烧狮子头,小月宫他家的红烧狮子头。”
  每次问,他都只会点这一个。
  林远之疑惑:“总点这个,你也不腻?换一个。”
  温何夕很坚决:“不换。”
  林远之没辙:“好。”
  他出去了一会儿,应该是去订餐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
  温何夕刚因林远之离开而放松下来的心再次提了起来,一动不动躺在床上,林远之陪着他,什么都不做,单纯抱着他。
  这个时候温何夕总是担惊受怕,林远之什么都不做就意味着他下一秒什么都有可能做,他怕林远之下一秒会一脚把他踹下床。
  挨打的前一秒远比挨打更加难熬。
  直到送餐员上门,照顾林远之起居的佣人来唤他们,他才从这种煎熬中脱身,穿上衣服,跟在林远之身后亦步亦趋地下楼。
  他距离林远之一步半,这个距离最安全。
  若是林远之想踹他,他可以及时后退,虽然会被林远之踹到身上,但伤不会太重,林远之解了气,他保了小命。若是林远之想抱他,伸手一拽,他就会跌进林远之怀里。
  下到一楼。
  他和林远之面对面坐着,林远之吃饭时动作很优雅,赏心悦目,可他不会看,他永远低着头,吃自己碗里的米饭。
  甚至不去夹菜。
  他记得有一次他陪林远之吃饭,夹了一筷子林远之喜欢吃的菜,然后可想而知……他惨了。后来他就懂了,他陪林远之吃饭,重点在于陪林远之,而不是吃饭。
  细嚼慢咽,不发出声音,仿若不存在一样,这样才能少挨揍。
  “啪”林远之突然将筷子摔在了餐桌上。
  温何夕见怪不怪,林远之一天总有生不完的气,跟座活火山似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毫无预兆地喷发,他都习惯了。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他还会听见一声……
  “滚。”
  果然,还是一样的配方。
  温何夕外套也不敢拿,滚了。
  外面还下着雨,又浇了温何夕一身。这破天,跟林远之一样够操蛋的,他在别墅外面等了一会儿,门一如既往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胖胖的阿姨,林远之家的佣人,温何夕不知道她的名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说大家都叫她胖姨,他也跟着这么叫了。
  胖姨给了他一把雨伞,还有一个用两层塑料袋裹着的餐盒,里面打包了红烧狮子头。
  他不喜欢,但他妈爱这口。
  “每次麻烦您了。”温何夕接过。
  “不麻烦,顺手的事。”胖姨笑了笑,温何夕帮她扛过好几次林远之的打,不过是做些举手之劳的事,她自然是愿意的“不过你的外套在楼上,老板在上面,我也不敢去拿,这天儿冷,你别省钱了,叫车回去吧。”
  “嗯。”温何夕含含糊糊应了,但他还是没打算叫车,这地方来往没个出租车,打车打不着,叫车又死贵,一趟一二百,他才不舍得花那个钱。
  他宁愿走下去。


第2章 
  沿着路边,撑着伞,往别墅区外走。
  一辆跑车疾驰而过,擦着温何夕,从他身侧飞驰过去,喷了他一身,那车跑得太快,再抬眼就远远看见个车屁股,幸好他不是个近视眼,还能看清车牌号。
  默默记下。
  最好别让他再碰见,不然别怪他偷偷给他放气儿。他温何夕不是恶人,但绝不是什么善茬,大恶不做,小恶不少做。
  裤子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他拿出来一看,到账十万元,瞬间他对林远之多了点好感。
  当然,只是从﹣9999升到了﹣9998而已。
  他就是这么讨厌林远之,但他还得跟他,因为林远之能给他很多钱,比别人给他的多得多,十万不过是一次小费,每到月底他还会得一笔大的。
  他需要钱,很需要。
  第一次见林远之,他就说过,只要你钱给的够多,我什么花样都能玩。
  他原来也是个不愁钱的小少爷,可惜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破产了,欠了一屁股债,他爸一蹶不振,在外面迷上了赌博,债越垒越高,他那混蛋父亲到处借不到钱没钱花,逼他妈去卖,他妈带他跑过,最后被抓回来用铁链锁住。
  一间不到三十平的房子,除了一张一动就咯吱响的床没有其他家具,他父亲每天带不同的男人进来,那个时候他妈就让他躲进卫生间,告诉他捂住耳朵别听别看。
  后来卫生间的门被他父亲发酒疯砸碎了,他就背过去,捂着耳朵不听不看。
  他那混蛋父亲在他们面前厉害得很,每天在外面鬼混完回家耍酒疯,打女人孩子砸东西,可追债人一上门就怂,要么躲起来不回家,要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床底下,不敢叫嚣,一遇见狠角色把妻儿往前一推,自己撒腿就跑,跑不过就下跪求饶。
  他原以为他那混蛋父亲再不是人也不过如此了,直到他十一岁,他父亲用行动让他明白了人性的恶劣是没有底线的。
  那混蛋不知从谁那搭上条野路子,以两万的价格卖了他的第一次,那是个恋童癖的肥胖大叔,进了门拽着他就要扒他的裤子,他妈想阻止却被他父亲拉住按在地上,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被强奸。
  他妈受了刺激,疯了,捅死了他父亲。
  他父亲死后,追债人没有放过他们,他带着他妈东躲西藏,他们睡过大街,睡过公园,翻过垃圾箱,跟狗抢过食,运气好能找一份零工做,一天累个半死挣个几块钱。
  没办法,他一个孩子他妈一个疯子,能抢一份活儿做,只有挣得少干得多才有人要。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差不多一年,他妈的身体扛不住了,落了病,发高烧烧了两天不退,他吓坏了,他们没钱去医院,所以他把自己卖了,那时候小,不懂事,不知道那种地方一旦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除非他年老色衰没人要了,或者傍上一个厉害角色。
  出来卖的第三年,他十五岁,遇见了林远之,他知道林远之手里有过人命,这种人是要拿命跟的,但他还是跟了,跟别人睡一辈子都还不起债,跟林远之也许几年就能还上,还能借他的势离开那个鬼地方。
  他向来命硬,他不信林远之这把凶刀能把他砍死。
  伞压得低。
  温何夕出了别墅区,走在无人的路上,没注意到一辆现代迎面驶过,又转了方向追了上来,最后停在他旁边,连按了两声喇叭。
  温何夕扭头。
  透过半开的车窗,许宁与在车内朝他招手:“上车。”
  温何夕看了眼自己:“我身上脏。”
  “我以前送你去医院,车坐垫被你弄得全是血,现在还能嫌弃你满身泥点子,赶紧上车。”许宁与不耐烦道。
  温何夕无奈,收起伞,乖乖上车,拆了裹餐盒的最外层塑料袋,铺在座上。
  “你怎么来了?给林远之送文件?”温何夕问。
  许宁与是林远之的助理,经常被那家伙使唤来送文件,温何夕下意识地以为他又是来送文件的。
  可他想错了,许宁与不是来送文件的,是胖姨给他打电话,说温何夕肯定不舍得打车,全身还浇透了,没穿外套,他一听就急忙开车来了。
  不过他知道温何夕不喜欢给人添麻烦,就顺着他的话应了:“嗯,刚送完回来。”
  说着他打开了车内的照明灯,看了温何夕一眼,本是想看清温何夕的伤,伤的重的话,他就带他去医院,温何夕那个德行,伤的再重都不会说的,也不舍得花钱去医院,总是自己硬挺过去。
  结果这一眼看见温何夕没伤多重,却是坐得拘谨,哪也不敢靠着,屁股下垫了个塑料袋,生怕把车弄脏了。
  他气得一把抽出塑料袋扔到脚下,推了温何夕一把,顺手把副驾驶座椅背放下去:“睡你的,我明天正好要去洗车,里里外外都洗,不怕脏。”
  怕不怕脏的,温何夕不知道,但是许宁与那么一推,车已经被他弄脏了,他索性靠着椅背睡着了,想着一会儿把洗车钱给许宁与。
  他睡醒,也到地方了。
  摸兜掏钱,发现兜里多了二百,不用想就知道是许宁与偷摸塞给他的,这把戏许宁与还真是百用不腻。
  许宁与一看事情暴露了,坦然道:“就两百,给我收着,我上次看见你在书店蹭书蹭了一下午,那店员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估计都得拿大扫帚赶人了,知道你不舍的花钱买,别人的钱你总舍得吧。”
  温何夕:“我凭脸蹭书,为什么要买回来?”
  许宁与无语:“你买回来看完给我,我正好给我家儿子启蒙,行了吧?”
  温何夕也很无语:“你确定要用十宗罪给你家孩子启蒙?”
  许宁与被气炸了,大骂:“我操了,让你收着你就收着,那么多废话。”
  “我不要。”温何夕把钱一扔,迅速下了车。
  只要他跑得够快,钱就追不上他。
  许宁与看着温何夕的身影隐入夜色中,无奈地收起了钱,一数发现多了一张。
  他妈的,温何夕这兔崽子又变法给他塞钱。


第3章 
  温何夕天生执拗,他不喜欢欠别人的,更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施舍,他不可怜。
  许宁与的儿子患有白血病,高额医疗费让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学霸给林远之卖命。
  胖姨的丈夫和儿子三年前出了车祸,丈夫当场死亡,儿子截肢,她肯为林远之工作就是想给她儿子多留下点钱。
  这个世界上艰难过活的人有很多,他并不比他们多些什么。
  更何况,路是他自己选的,他不需要那种旁观者用来感动自己的东西。
  那天警察问过他,他是否要放弃过去的一切,开始新的生活。他可以进孤儿院,被新的家庭领养,拥有新的爸妈,但是他不愿意。
  他不承认他是孤儿。
  他有妈。
  他选择了最艰难的路,是他自己活该,他认。
  走上这条不归路,也是他自己选的,他也认。林远之给他钱,他把身体给林远之糟践,这很公平。
  这是个穷人拿命换钱的时代,他不过是其中一员,没什么可怜的。
  穿梭在又矮又破的旧楼之间,冷风轻轻松松透过半干的衣服,冷得温何夕直打哆嗦,他租的房子在离小区门口较远的一栋里,到家时他都感觉自己快要冻僵了。
  家里漆黑一片没开灯。
  畏缩在黑暗里的人似乎被开门的声响吓到,尖叫起来,抓起手边的东西就往门口的方向扔。
  温何夕抬起手臂挡住飞来的杂物,出声安抚道:“妈,是我。”
  他按了一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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