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吻-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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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他失望了,温何夕一点邪念都没有,他像个看片的医生,摊开一张人体构造图,上面用黑笔画了好多条短线,然后他对照着图,指尖在韩晓身上划了几下,还摸了摸。
温何夕单纯在找位置,但韩晓的心思却完全不单纯,温何夕手指划过的地方都留下一阵酥酥麻麻的痒,令他气血翻涌。
“……主人。”韩晓忍不住微弓起腰。
温何夕抬头睨了韩晓一眼,韩晓的长相不像林远之那么硬朗,这就导致他在脸红的时候有一种小奶狗的感觉,像被调戏了似的,尤其耳朵变红的时候,显得格外可爱。
让人忍不住想捏一下……
温何夕这么想着,手已经抬起,触碰到韩晓红透的耳垂,捏了捏,果然很柔软,又微微有些发烫。
他突然有个想法:“我给你打个耳洞好不好?”
“啊?”韩晓刚发出一声疑问,就看见温何夕已经行动了,拿上手机和钥匙跑了出去。
过了差不多十五分钟,温何夕回来了,手里拿着什么,像枪一样的金属质地的东西。
韩晓看见那东西就发憷,他不知道怎么打耳洞,但他觉得在耳朵上穿个洞一定会很疼,他最怕疼了。
“……主人,能不能不打?”他的声音因为害怕而微微发颤。
温何夕正在用酒精擦拭耳钉枪消毒,“没事,没有多疼,一下就进去了,我又不是给你打舌钉,那个才疼。”
曾经有个客人为了更爽当场给他穿了舌钉,一般打舌钉都会先用镊子夹住舌头,把舌头夹到发麻,没感觉了再穿,这样会减少疼痛,但对方才不管他疼不疼,直接上手,你敢躲,针直接穿进你下颚,甚至为了寻开心,不是一气呵成,而是缓缓往下扎进去。
刚穿完,舌头肿的说不清话,就那种情况下他还得给人去口。
那次真的疼到他至今印象深刻,后来一直不敢把舌钉摘了,就怕再有个混蛋喜欢这套,再给他穿一次,直到遇见林远之,林远之不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让他摘了。
温何夕消完毒,安装好,朝韩晓走过去,将耳钉枪架好,耳钉针对准韩晓的耳垂。
“……主人。”韩晓忍不住想往后缩。
温何夕用另一只手按住他的肩膀:“别动,不然打歪了还要重新打。”
韩晓立马不敢动了。
一刹那的时间,温何夕按下了耳钉枪,耳钉穿透皮肉打进耳垂,他只感觉到手掌里猛地震了一下,然后韩晓就开始捂着耳朵哼唧上了。
温何夕有点烦,摸不清自己在烦什么:“有那么疼吗?”
“疼。”韩晓像是快哭了一样,双眸蒙上一层雾气,有点红红的,看上去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其实韩晓没那么疼,他装的,他就想趁机抱抱温何夕,谁让温何夕只在他受罪的时候才会抱他。
可是这一次温何夕并没有抱他。
他听见温何夕轻笑一声,他不明白温何夕在笑什么,但那笑声莫名让他心里发涩,有点难受。
温何夕拿上耳钉枪走了。
他这次装的再可怜,也一点用都没有。
第65章
其实很多事情早就埋进记忆的坟墓里了,可那些回忆都太痛苦了,痛苦到你看见坟墓就能想起那坟墓里埋的是什么。
温何夕总觉得自己是不怕痛的,可没有谁是一开始就不怕痛的,人对疼痛的承受能力是一点点增强的,孩童生来就会为疼痛而哭喊,但越长大越是哭不出声了,小时候擦破点皮就能闹得人尽皆知,可后来经历过更痛苦的事情就再不会为了擦破点皮而哭闹了。
报复韩晓,把自己曾经遭受过的痛苦统统重现在韩晓的身上,最开始是爽的,但越到后面,他越会在韩晓身上看见曾经的自己,那种感觉就像是重新挖开那些坟墓。
已经不痛了,但看见那些腐烂的回忆,会恶心,会很不舒服。
走进街边的一家美发店,把耳钉枪还了回去,店里有顾客,离门口很近的那位正和造型师商量着染什么发色,那人还指着他说“我想要他那种酷酷的银发”。
温何夕看了一眼那人的黑发,又看了眼面前镜子里的自己,他揪了耳侧的一缕头发,手指捻了捻。
黑色不好吗,他这样的活像个快死的老头。
离开了美发店,温何夕顶着大太阳闲逛,满身黑格外吸热,他买了瓶冰啤酒,喝了几口,那股热意才下去些。
小区后面是一个公园,这个点没什么人来,温何夕坐在大树下的长椅上躲阴凉,大概这个点睡午觉睡习惯了,他坐着坐着犯困,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放,蜷着身子躺在长椅上眯了一觉。
不知是玩闹的孩子吵醒了他,还是阴影移动漏下的光晃醒了他,他睁开眼,阳光刺得他半眯着眼睛,坐起身,揉了揉压麻的胳膊。
公园渐渐有了人,多是家长带着孩子过来玩的,小朋友总是追追闹闹就可以玩得很开心,干净稚嫩的笑声传得很远。
温何夕伸手摸了摸地上的啤酒瓶,瓶身已经变温了。
他喝了一口。
然后放下了,温的啤酒一点都不好喝。
人越来越多,尤其太阳下山那段时间,熙熙攘攘,人声沸腾,人太多太多了,他满眼都是过往的人影和世俗的喧嚣。
他又去摸啤酒瓶,拿起来一看,发现喝空了。
不好喝,还不带劲儿,温何夕起身把啤酒瓶丢进垃圾箱,离开了人影渐散的公园,西边天际的那抹光像被黑夜一口口吞噬,天彻底黑了下来。
他想再去买瓶酒,这回买瓶够劲儿的,一抬头看见了路边的酒吧。
一家清吧,不是摇头晃脑鬼祟横行,也不是震耳欲聋,有酒,还有悦耳的民谣,他找了个吧台前的座位坐下,要了杯酒。
他不懂这个,那个调酒师推荐了一大堆,他就随便点了一个。
“第一次来?”忽然有人坐到了他旁边。
他没理,一个眼神都没瞟过去。
调酒师把他点的酒调好,推给他,那个自来熟的男人看了一眼那杯酒,目光瞬息间变得锋利,如利剑般扫过调酒师。
他的手掌盖住杯口,“这酒很容易醉的,后劲很大。”
“哦。”温何夕终于回应了一次,虽然表现的极为冷漠。
男人愣了愣,没想到会是这种展开。
“还有事吗?”温何夕捏住酒杯杯壁,将酒杯抽出男人的手掌下。
男人讪讪收回手,“……没事。”
说完,他像条受挫的狗似的,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他是和朋友来的,见他没搭讪成功,朋友忍不住笑道:“这么快就回来了,你不行啊。”
“太高冷了,不好搞,难度太大了。”
“可是脸好看啊。”朋友道。
“……确实。”他望向那张绝美的侧脸,舔了舔嘴唇。
“我去试试。”朋友跃跃欲试地站起身,朝那个绝美的少年走了过去。
他单手撑着脑袋,暗暗撇了撇嘴,他可不觉他那个只会发*的朋友能搞定那么高冷的美少年。
他看见他朋友从身后贴上少年的背,嘴凑到少年耳边,动作亲昵。
然后……少年一个酒杯砸在他朋友的脑门上。
那一瞬间,他真庆幸自己安分守己,没动手动脚的,不然挨这一下的可就是他了。
“不好意思,你从后面突然搞袭击,我没收住力。”温何夕朝调酒师要了一张纸和一个笔,写下了林远之的号码“你打这个电话,后续医药费朝他要。”
喝酒没喝痛快,还闹出了事,温何夕更烦闷了,出了酒吧后,他在附近寻到家超市,拎了一瓶白酒出来。
牛栏山二锅头,经典老品牌,果真够劲儿,半瓶下去就飘了。
温何夕没喝过白酒,陪酒一般要么是死贵死贵的洋酒,要么是便宜的啤酒,这还是他第一次喝白酒,感觉酒精直全往脑袋上去,走路都打飘了。
他扶着墙,坐下。
眼前的世界像是两张半透明的画重叠在一起,忽然视野被一大块黑影占据,那团黑影缩小了一圈。
林远之蹲下身,揉了揉温何夕的头顶,“我们回家了。”
那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还带3D立体环绕式回音,温何夕呆呆地眨了眨眼睛,整个人被笼罩在醉意里,眼尾有点红:“我没家。”
“你有家,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林远之似乎觉得这样说不够,又补充道“明天我就去把你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我不要房子,我要家,那种一辈子都是我的,哪怕我死了也署着我的名字。”
林远之将温何夕的手掌按在自己心口:“我的心房给你。”
“永远署上我的名字吗?”
“永远署上你的名字。”林远之说。
温何夕沉默了,盯着林远之的心口发呆,酒精让他的大脑停滞了,感觉也迟钝了很多,但他却能清晰感受到从心口传来心跳声的震动,一下下有力的敲击着他的掌心。
“我们回家。”林远之说。
温何夕迟钝了一下,“你背我。”
温何夕还是那么轻,林远之背起温何夕,走到路边的车旁,温何夕突然挣扎起来:“不坐车。”
“好,不坐,我们走着。”他只好让司机自己开车回去,他背着温何夕沿着路边走下去。
头顶上方一片黑幕,没有月亮没有星星,路灯投下的光没有温度,在这个冷意肆然又黑暗的夜,温何夕的下巴搭在林远之肩上,风是凉的,但消不散紧贴在一起的温热。
不知是醉意上头,还是心绪间不易察觉的愉悦搞的鬼,他感觉自己有点飘飘然,像要飞起来一样。
嗨到他想放声高歌,然后不知不觉地唱出声来了:
“向前跑……”
“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就算鲜血撒满了怀抱。”
“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哪怕只有痛苦作伴也要勇往直前……不妥协直到变老。”
温何夕几乎全程在喊,喊完又从歌曲最开头重新唱: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在哪里,如果它真的存在那么我一定会去……”
作者有话说:
歌词摘自追梦赤子心,11年的歌了,看过那年那兔那些事的应该听过这首歌
第66章
“林远之,你累不累?”温何夕嗓子有些哑。
“不累。”
“那我们就这样一路走回去好不好?”
“好。”
温何夕说要一路走回去,林远之就真的一路走回去,哪怕后来温何夕趴在他背上睡着了。
到家。
林远之把温何夕放床上。
尽管他动作尽可能的温柔,但温何夕还是被弄醒了,他嘴唇小幅度地蠕动了一下,唤了一声:“林远之……”
“我在。”
“你说……人活着就是为了遭罪吗?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在哪啊?”温何夕望着天花板,眼神有些空洞。
林远之心口猛地一下剧痛,像要被生生撕裂一样,他痛得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充满鲜花的世界在哪,但是你想要,我给你。”
温何夕转动了下眼珠子,看向他。
“这个世界给不了你的,我给你。”林远之说“我林远之说到做到。”
“说到做到?”
“嗯,说到做到。”
外面刮起了风,雨点淅淅沥沥落下,被风狠狠拍到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林远之亲了下温何夕的额头,“睡吧。”
。
温何夕发誓,他再也不喝白酒了,太他妈带劲儿了。
喝白酒的结果就是飘,吐,头疼,晕,继续飘……
而且因为没吃饭就喝,他早上起来胃里火辣辣的,吃了两碗粥才觉得好点,现在他正在吃第三碗,好久没吃到胖姨做的东西,想死他了。
明明只是普通的莲子粥,可是在胖姨手里却能化腐朽为神奇,出乎意料与众不同的好吃。
林远之顶着两个黑眼圈走下楼,拉开温何夕旁边的椅子坐下,他被某个小醉鬼折腾的一晚上没睡,某小醉鬼不是在吐就是在闹,他把垃圾桶都递过去了,小醉鬼却偏偏不忘那里吐,往他身上吐,一晚上他换了两次衣服。
吐完了小醉鬼还特别能闹,在床上滚来滚去的,滚够了就往他身上爬,开始咬他,逮哪咬哪,手臂上肩膀上脖子上就连脸上都有牙印。
小醉鬼闹了一晚上,直到后半夜才消停,然而睡着了他依旧不是很安分,动不动就诈一下尸,几次差点掉下床去,他吓得在床边守到了天亮,天亮后才睡一会儿。
“喂我一口,啊。”林远之张嘴等投喂。
温何夕撇撇嘴,喂了林远之一口。
胖姨从厨房里又端了一碗粥出来给林远之,林远之把自己的那碗推给温何夕:“你吃完了喂我。”
“你如果觉得你自己的手多余,我可以帮你剁掉。”喂一口就够了,还蹬鼻子上脸了。
林远之:“……”
“……不多余,它还有用。”林远之拿起勺子自己吃粥。
他挑出粥里的莲子放到温何夕碗里,等挑没了,三五下吃光剩下的粥,进厨房占着整个锅,用勺子挑出满满一碗的莲子。
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把那一碗莲子推到温何夕的面前。
温何夕一口一个莲子,画风一下子变得细嚼慢咽,他喜欢莲子的口感,尤其是粥里煮的莲子,带着米香和粘稠的滑腻感,又不失莲子本身的倾向。
“林远之,我想染头发。”他突然道。
“染。”林远之说“染什么颜色?”
温何夕想了想,说:“……红的。”
顿了顿,他又续道:“你给我染。”
“好。”林远之说。
吃完饭,为了温何夕一句“你给我染”,林远之跑去学艺了。
染发挺简单的,他看别人染了一遍,觉得自己学会了,于是买了染发剂后就回来了。
等回到家真正实践后,他发觉一件事——看会和亲自动手做是两回事,不过总算是手忙脚乱的搞定了,至于染完的成果……
温何夕看着镜子里那一头微微有些发暗的红发:“林远之,你是不是买错色号了?”
“吹干应该就不暗了。”林远之越说越心虚。
吹干后,依旧是偏暗红的颜色,比起红色来说显得低调了许多,但显然不是温何夕想要的颜色,他想要的就是高调。
“挺好看的。”林远之说。
以温何夕那个神仙颜值,想难看确实不容易,偏暗红的发色衬得他皮肤更加白净了,刘海笼了上去,有几缕不服帖地垂下来,显得有点叛逆,格外的有少年感。
“……”温何夕勉强接受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染完头后总算有点生人气,不再像个快死的老头了。
他心情还算不错,赏给林远之一个深吻。
到了林远之这儿,一个吻可不够,他抱起温何夕去了床上,从下午折腾到晚上,又从晚上折腾到后半夜。
中间吃了个晚饭,本来晚饭后林远之不想折腾温何夕的,他更想抱着温何夕美美睡一觉,可吃完饭后温何夕说要走,林远之就改变主意了,扛着温何夕上楼,压着他折腾到后半夜。
温何夕骨头架子都快散了,他心里暗暗发誓——明天他能下床了就走。
可是林远之就没给过他走的机会,他一要走,林远之就缠着他做爱,让他下不了床,他想拒绝又拒绝不了,他的身体像是已经擅自臣服于林远之了,他一吻他,勾住他的舌尖,他就腿软,舒服的想呻吟,就这样还拒绝个屁啊,他能控制住自己不去迎合林远之的动作就不错了。
林远之没日没夜的征伐,拉着温何夕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