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给你的余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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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哥来了。
余笙心里发憷,她握住门把,纠结要不要开门。
站在门外的余筝又敲了敲门,似有些许无奈:“别闹了,我知道你在家。”
她暗暗轻吐一息,不情不愿地把门打开。
余筝眼里的锐气顿时敛去不少,还没踏进屋,他先低头看向地面。
鞋子们像是刚刚打过仗,四仰八叉躺在玄关,一眼望去凑不出一对。
他略带责备的视线落在余笙身上,对方看在眼里,但也只是漫不经心打了个哈欠。
余筝踢开门口的鞋子,给自己腾了个落脚的地方:“都中午了,你怎么好像刚睡醒?”
头发睡成鸡窝的姑娘揉揉眼睛,又打起哈欠:“其实我还没睡醒……早上八点才开始睡的,昨晚在熬夜写东西。”
她忽然看见她哥手里的袋子,眼睛一亮,乐颠颠跑近两步:“哥,给我买早饭啦?谢谢。”
“是午饭。”
才来几分钟,余筝数不清他已经叹了几口气。
余笙对这些唉声叹气充耳不闻,她一挥胳膊,把茶几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到一边,挪出一块空位。
桌子上凌乱的惨相,连她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我家也不总是这么乱,这几天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整理,你放心,我保证一会儿吃完饭就收拾!”
将打包来的食物摆好,她招呼她哥过来一起吃。
余筝摇摇头:“我吃过了。”
不愧是最疼她的哥哥,饭菜都是她爱吃的。
昨天和周凡吃的那一餐也不痛快,她的肚子正好咕噜噜乱叫。这下子美食入口,她舒爽得想要蜷起脚趾。
先让她安心吃了一会儿,余筝才搬来一把椅子坐在她对面。
他上身前倾,小臂垫在膝上,双手轻轻交握。
余笙开始紧张了,每次她哥一摆出这个架势,基本都是要谈些她讨厌的事情。
果不其然,男人开口便道:“笙笙,是不是该回家了?你一个人在外面,妈特别不放心。”
余笙只是低着头默默咀嚼。
见她避而不谈,余筝又尽量放缓了语调,想让自己听上去不是在命令她。
“回家吧,好吗?家里不比你租的这房子好?”
余笙摇摇头,望向他的眼神写满委屈:“我想自己住,回家了,爸总是说我。”
“他说他的,你不听不就行了。回家一样能写诗,爸也没禁止你打字。”余筝说着,抽了一张纸递过去,示意她擦擦嘴角的酱油。
他这么一说,余笙更委屈了:“但他撕了我的诗集啊!那些手稿我都没有备份你知道吗?”
高考后,余笙的第一志愿始终是文学系,她从小学开始就励志当个诗人。
结果,她爸逼着她报了金融专业,欠缺理科思维的余笙在大学四年没少受苦。
光是做到不挂科这一点,她的脑细胞就全死光了。
就算大学四年的全部时间都砸在学习上,她最后仍旧一本专业证书都没考上。
然而她爸不信她笨,爹娘都是斯坦福的高材生,怎么可能生出个笨女儿?
所以无论她怎样努力,她爸还是怪她不够用功。
毕业后,她爸安排她在自家公司里上班,跟着余筝学管理。
有这位常常被称作“天才”的哥哥在,余笙心想,或许家里安排的道路也挺好。
只是如此生活,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束干花。
美的,像是活着,却早就死了。
她坚持了两年,实在挺不住,偷偷去医院做检查,偷偷吃药,想要自己调整过来。
结果保姆收拾房间时,偶然发现她藏在衣柜深处的药物。
她的母亲拿着药盒去网上一查,发现这是精神类的治疗药物,吓得差点心脏病发作,马上让余笙回家宅着。
可是,她的心理状态并没有好转。
直到她重新坐回书桌前,每天对着文档打字,她脸上的笑容一天比一天多了。
本来余笙妈妈很是欣慰,不管女儿爱写什么东西,只要高兴就好。
爸爸却在这时跳了出来,说她写诗是不务正业,父女二人大吵一架。
最后,闹剧以余笙搬出那栋大别墅,一个人出来住而收尾。
想起这些伤心事,她放下筷子,抱着膝盖窝进沙发里生闷气。
“反正……我是不会回去的。我现在给各种杂志投稿,能赚钱养活自己,你别管我了。”
余筝:“一个月能赚多少?有没有五千块?”
“这个月……有一千多吧,上个月有三千。”
除此之外,余笙还罗列起自己做的其他兼职,比如当雅思口语陪练,还有在网上帮中学生改作文等等。
她想告诉哥哥,她能养活自己。
然而她说得越多,余筝眼里的愁绪便越重,她急得辩解道:“万事开头难啊!已经比之前好很多了,我现在起码能靠写诗挣到钱。”
可她的声调马上又弱了下去,像是很没有底气:“所以……别再说我不是这块料了,我也不是完全没有当诗人的天分吧。”
余筝苦笑,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我从来没有怀疑你,我只是认为,天分不一定要用挣了多少钱来证明。”
“而且……”余笙不吃他这套,轻轻挥开他的手,“回家还会被爸催婚。我才二十四岁,干嘛要结婚?就算我这辈子当不成大诗人,那我就得去当别人的老婆吗?”
她垮着脸,不停绞弄自己的手指。
余筝又是一声轻叹,二人无言地对峙良久,最后,她哥站起身来:“我给你叫个小时工,你再去睡一会儿。”
见对方不再逼自己,女孩眼里的光又回来了,阴霾一扫而空,神色变得清亮。
余筝也不忍心再让妹妹的脸庞染上灰暗,决定今天先到此为止。
余笙送他出门,临走前,她突然说:“我昨天找了周凡,跟他说以后不联系了。”
这大概是余筝此行听到的最好消息。
其实,他一直也弄不清那周凡和自己妹妹究竟是什么关系。
他看着微博上那些热搜,越看越心堵,但又不敢直接找妹妹问个清楚。
这时候表现得太高兴,他又怕余笙难过,只是略略点头,拍了拍她的肩膀。
随后,离开了只有30平的杂乱小单间。
余笙在门口呆立良久。
“也许,我真的不适合写诗吧……”
她喃喃低语,最后拖着虚软的步伐回到卧室,躲进被窝。
…
一周后。
余笙在机场办完登机牌,准备过安检。
她要到外省参加讲座,见诗界的一位前辈。
顾筠曾经劝她,要是真想在写诗这条路上走下去,不能总是单打独斗,得多混一混文人圈子,说不定能遇到伯乐提携。
于是,她报名参加了这位前辈的讲座,会有不少业内名人到场。
她拖着行李箱走向安检通道,发现有不少人堵在大厅。
为了图便宜,她特意买了凌晨的机票。按理说这个时间段,机场不可能有这么多人。
他们看着不像乘客,行囊轻便得很。兴奋的面孔都非常年轻,一个个抻脖远眺,手机举得老高。
余笙也不奇怪,原因大概只有一个:有明星。
她对这种场面还算熟悉,周凡之前也常常被粉丝们在机场围追堵截。
她艰难挤过人群,瞥见粉丝举起的横幅和灯牌,上面印着【誉满天下】【载誉而归】【享誉世界】【你是我们的荣“誉”】诸如此类的字眼。
余笙了然,原来是林嘉誉的粉丝。
还没挤进安检通道,忽然有人爆发出一声尖叫,人潮化作翻涌的骇浪,推着她连连倒退好几步。
她眼疾手快扶住防火栓,才勉强从逆行的人群里脱身。
余笙朝后回望,在密密麻麻的人海中心,林嘉誉被一位身材不算高大的男助理保护着,向安检口这边走来。
他穿着某个大牌最新款的秀场服装,能看得出那身行头出自造型师的精挑细选,然而丝毫不显得刻意,好像他生来便是完美而随性的。
林嘉誉看人时神色很淡,可那淡烟疏雨般的眼波却常常引人遐想,被看的人总觉得他深情。
这样一双眼,哪怕只是轻轻扫过人群,也会激起一片尖叫。
似乎不是特别急着赶飞机,他在一处不影响路人通行的地方停下来,耐心同粉丝们合影签名。
有个男粉扯着嗓子喊:“誉哥!新专什么时候发?”
当他开口说话,粉丝们不约而同地屏声凝听。
林嘉誉声音轻快:“用不了多久。我这几天感觉不错,多亏遇到了缪斯女神。”
粉丝们登时炸开了锅,议论纷纷。
“缪斯女神?!誉哥你是谈恋爱了吗!”
“誉哥你这算不算官宣啊!”
林嘉誉淡定否认:“你们想多了。”
即使第一时间予以澄清,助理也嗅到了负面热搜的味道,脸色吓得煞白。
在助理的催促下,他和大家告别,加快了脚步。粉丝们依然锲而不舍地簇拥他,大肆猜测“缪斯女神”的身份。
余笙紧贴墙跟,给这浩浩荡荡的队伍让开位置。
林嘉誉从她面前走过,鬼使神差一般,他的目光蓦然偏转,穿过纷纷扰扰,落定在她脸上。
他的样子像是在努力辨认,好比见到了久未谋面的老熟人。想认,又不敢认。
可是最终,嘴唇只是轻启又合,什么音节都没发出。
很快,他便在工作人员的开路下进入贵宾通道,看不见余笙了。
余笙还有些发愣。
其实,她没有注意到林嘉誉的视线。
她愣神,是因为在二人错身而过的一瞬,她看见那人怀里紧紧抱着一本书。
虽然没看清封面的全貌,但仅从露出的一角来看……很像是她的诗集。
她那本销量凄惨的诗集——《瞧你》。
余笙晃晃脑袋,苦着脸自言自语:“别做梦了……他怎么可能买我写的厕纸。”
叹了口气,她继续走向经济舱的安检通道。
而刚刚走进贵宾通道的林嘉誉被助理责备:“誉哥……你跟粉丝说那些,指定要被误会的。”
林嘉誉似乎根本没听见助理说话,仿佛为了查证什么似的,他低头翻开诗集的勒口。
那个位置印有作者简介,还配了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糊到只能看出是位女性,完全无法判断年龄。
简介里也只是含糊写着“新锐女诗人”,列了些天下人都一样的兴趣爱好,有用信息一概不提。
林嘉誉细细端详那张照片,女人坐在花团锦簇之中,宽檐草帽盖住半张脸,花拍得都比人清楚。
他又回想起方才擦肩而过的那个年轻女子。
他总觉得,二人的轮廓莫名有些相似。
大概是巧合……他想。
关于那位新人词作,林嘉誉兴趣十足。
既然是顾筠对接的歌词需求,她必然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林嘉誉本以为能通过顾筠轻松约见,和词作当面聊聊。
没想到,顾筠守口如瓶,丝毫不肯透露对方的消息。
“是她自己要求的,你别问了。”顾筠冷淡地说。
他没有放弃,在他穷追不舍的逼问下,顾筠勉强松口,但也只说那个人出过一本诗集。
顾筠苦笑道:“你要是真有兴趣,还不如买一本看看,支持一下。”
于是林嘉誉便让助理去弄了。
结果,助理倒霉的一天就此开始。
他问遍了整个上川市的大小书店,硬是找不到一家有货。
没人买的东西,也就没人进货。
网上虽然有,但是收到货都得好几天,林嘉誉不想等。
后来,助理掘地三尺,从邻市某个犄角旮旯的小书屋问到一本压箱底的,当即让店员留好。
原本打算拜托店员寄个顺丰次日达,可是林嘉誉晚上又要赶飞机去外地,等不及顺丰送货了。
最终,是助理亲自坐高铁去邻市捧回来的。
为了这本标价23块钱的诗集,小助理被折腾得皮都蜕去一层。
“誉哥,咱该走了。”助理小声催道。
林嘉誉默叹,合上书本。
接着,他从乱七八糟的包里腾出个空位,好好安放那本诗集,不让它被别的杂物挤压。
之后,才跟着助理走向VIP安检口。
第3章 《突然的自我》
翌日中午,繁闹的饭桌上,众人推杯换盏。余笙坐在角落,郁郁寡欢。
面前的青瓷盖碗里,国礼级别的太平猴魁翠叶舒展,茶香沁人。她边上几位中年男子正围绕茶叶侃侃而谈。
聊完茶叶,他们的话题又扯到茅台和卷烟上。
这几位长者都是诗界有头有脸的人物。
余笙堪堪维持礼貌的笑容,实则被二手烟和白酒味熏得头痛欲裂。
两个小时前,那场诗歌讲座结束了。
干货么,她一句也没听到。
台上的人说来说去,无非是想让大家多为他的新书做推广。
余笙在台下听得头晕脑胀,她千里迢迢跑过来,可不是想听这帮家伙自吹自擂。
讲座结束,和她同城的一位诗友跑过来。
男人笔名叫“豆子”,人如其名,头发全剃了,脑袋圆咕隆咚,灯泡般锃光瓦亮。
他性格开朗,乐于交友。余笙和他在网上交流过几次,二人对现代诗的见解相似,算是志同道合。
豆子问她,要不要去参加线下交流会。
豆子在圈内小有名气,是某位大诗人的弟子。他说这讲座其实只是前菜,线下交流会才是正餐,但是能够参加的人不多。
他可以带余笙去,问她去不去。
余笙一想,来都来了,便答应参加。
到了才知道,所谓的交流会其实是饭局。几个毛头年轻人陪着前辈吃饭,接连不断地恭维他们,把他们捧得心花怒放。
而且这帮“萌新”全都带了大礼,字画、古玩、烟酒茶,宛如进贡一般献给那些大佬。
余笙哪里想了这么多,她只带了耳朵来,倒显得不懂礼节了。
作为饭局里唯一的女性,她孑然闷在那,只是笑,默然不语。
她这会儿已经意识到了,这好像根本不是个正经聚会。
终于,饭桌上来头最大的男人对余笙笑了笑,问:“姑娘,你也写诗啊?”
余笙心里纳闷。
她要是不写诗,她来干嘛的?真当她是来陪吃陪聊的吗?
“是的,我写。”她好脾气地回答。
男人看着有六十岁了,他一抬稀拉拉的灰眉毛,额头上的皱纹挤成堆堆。
如果汉字里数数都是画横杠,他那脑门起码能数到两位数。
“把你的诗给我们看看呗?”
老男人语气轻佻,他根本没把余笙的作品放在眼里,只是想给大家增添一点余兴节目。
余笙不是听不出他的鄙夷,但她仍旧怀抱一丝期望。
就算她看人家不顺眼,人家能成为业界大牛,自然有他的原因。万一这位大佬真能对她的诗点评一二,她这趟也不算白来。
怀着虚心求教的态度,她把存在手机里的诗翻出几首,恭敬递给那位老先生。
老先生接过手机,拿得老远,眯着他的老花眼费力看了几秒钟。
他放下手机,哼哼一笑。就连笑的时候都不屑张嘴,那哼声是从鼻孔里嗡出来的。
余笙面上依然很尊重:“请问先生,您可否对晚辈指教指教么?”
老先生将手机还给她:“姑娘,你有男朋友吗?”
余笙:???
几个意思?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她想不通。
老先生抖了抖雪茄:“你的文字啊……少了几分韵味,看着像是缺少爱情的滋润啊。”
余笙听着,暗暗咬紧了牙。
这话一下子激起了大家的兴致,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她。
问她今年多大?有没有谈过恋爱?谈过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