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在城中央-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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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内心独白的文字,看得甚是费劲。
渐渐地,司芃看不清书面上的字,那上面重叠着幻灯片,一张张在她眼前掠过。
她原本也生活在一个光明的世界里。有疼爱她的阿婆,有公派留学的父亲,有才貌惊人的母亲。他们回国探亲,便是盛日。
那时她太小,根本不记得。但阿婆留下好多影碟。因为不会用电脑,妈妈会把拍摄的家庭录像都刻成光盘,她只要把光碟塞进机子里,就能看到那些美好的时光。
司芃也跟着看过无数回,所以印象深刻到以为那就是每一天。
厚重的窗帘大开,外间的阳光和花草一样明媚。阿婆从橱柜里拿出那些甚少用得上的英式骨瓷,一个个碟子地铺过去,铺满那张长长的绣着花纹的米黄色桌布。
妈妈出门在花店买了铃兰花,绿叶衬着,放在白瓷的花瓶里,冲着dv笑:“好不好看?”
刚过两岁生日的小花,吸引力全在餐桌琳琅的蛋糕甜点上。她爬上椅子,再爬上桌子,伸手朝甜点抓去。爸爸非但不制止她,边拍摄边大笑。“兰因快过来看呀,我闺女好厉害。”
坐在餐盘间,把白色的公主裙吃得一塌糊涂,阿婆从厨房出来,把她抱下来:“小心打烂我的碟子。”
妈妈牵着她小手上楼,一会儿下来又是个粉红色的小公主。她坐下来弹琴,弹肖邦的圆舞曲。爸爸把他的小花抱起,飞在天空旋转。
美好得像是活在童话世界里的一家人。
只是,她和辛克莱一样,出门便见识到另一个世界。她穿着妈妈从国外买回来的高级洋装,头发被她阿婆用精油养得乌黑笔直。粉得美好,黑得纯粹,衬得一张小脸像阿婆珍藏的骨瓷白碟。她看到巷子里有和她一般大的孩子玩石头,想加入。
圆头的小皮鞋前进一步,脏兮兮的小拖鞋就后退一步。再前进,再后退,直到那些比她黑比她矮的孩子,退到墙边,无路可退,轰的四散逃了。
那时的定安村,到处都挤满打工仔。小孩子们也像阿猫阿狗一样乱窜。
她的阿婆让她少钻进那些巷子。
可有次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冲她一笑,便跟上去了。跟着小女孩回家,门一开,就被吓得逃了。她从没见过,一间没她家客厅大的房间,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光膀子的男人。
没数,不知道有多少个。那些泛着油光的肥肉,对她而言,比案板上的猪肉好不到哪里去。
再后来,她想了办法,出门时带一袋子的进口糖果饼干,见到四五岁的小孩就分。再大一点,那些精巧的糖果吸引力不够了,她就带很多的钱在身上。
谁愿意跟她玩,她就给谁买好吃的。
有了玩伴值得开心,也见识到更多的黑暗。因为没有爸妈陪在身边,对别人的爸妈难免好奇。结果发现,那些人打的不是麻将就是孩子。
小朋友,一个个的已经对谩骂和推打面不改色。而她眼泪汪汪的,替他们可怜。回到家里,觉得还是连样貌都快记不清了的爸妈最好。
可是,这么一个天真又有爱心的有钱小妹妹落到定安村里,家中还只有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奶奶撑腰。好快,她就成为周边小混混的财神爷。
她太年幼,还想有人陪她玩,所以分不清自己主动给,和别人找她要,是两码事。
她拿钱消灾了很长一段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 该隐杀亚伯:
创世记
亚当与夏娃生的孩子。该隐是哥哥,长大后成为耕田人,亚伯是弟弟,长大后是个牧人。
两人都向上帝供奉,上帝看中了亚伯的供品,而没看中该隐供奉的。该隐很生气,把亚伯杀死。
上帝问该隐:“你的弟弟亚伯在哪里?”
该隐回答说:“我不知道。我又不是看守着他的。”
上帝说:“你做了什么事?听着!你弟弟流出的血从地上向我哭诉。你受到控诉,你要被流放,逐离这块吞噬被你残杀的兄弟的鲜血的土地。你要耕种,那地也不会再长出佳禾。你会成为流浪汉,到处漂泊。”
该隐说:“我受不了这个惩罚。今天你把我从这里赶走,不让我再出现在你面前,我将成为一个流浪汉,到处漂泊,遇见我的人都可能杀死我。”
上帝说:“不,如果有人杀死该隐,他就会遭到七倍的报应。”
上帝给该隐做了个标记,这样遇见他的人就不会杀死他。
后来,人们将兄弟间的对峙和杀戮称为“双子情节”,西方人对“双子”的定义经常是参照该隐和亚伯间的关系——就是兄弟一方因为嫉妒对方得到的关爱和注意,引发血亲相残的意思。
☆、080
“爱无须祈求,”她说,“也无须索要。爱必须要有心中笃信的力量。这时,爱就不需要被吸引,而是主动吸引。辛克莱,你的爱是被我吸引的爱。当这种爱能主动吸引我时,我才会接受。我不想做慈善,我想被人征服。”
——黑塞德米安少年彷徨时
因此,年幼的司芃去问阿婆,为什么有些孩子不学好?阿婆说,因为那些打工仔的生活太过艰辛,才教育不好小孩。所以她满怀期待去念私立小学。结果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一点没比穷人家的孩子好到哪里去。
他们的胃口更大,十来块的零花钱,他们根本看不上。几乎每个星期,她都要被人搜刮掉好几百块钱。
直到有一天钱被抢走,那人还要推她一把。摔在地上哭,她才意识到,阿婆教的,爸妈在电话里、视频里教的都不是现实。
这种坏才是现实。所有的人都习以为常,无论大人还是小人,无论老师还是学生。
不正常的是她。因为隔两天就要打电话和妈妈说,我有做一个good girl哦。good girl的世界里有蕾丝蓬蓬裙和遮阳帽,有芭比娃娃和梳妆盒,有钢琴和画架,有大把的鲜花和明媚的窗台。但是不会有街边的小流氓混蛋。
害怕一开口便会被质问,你怎么会和那种人一起玩。
如果不和他们玩,我还可以和谁玩。
不敢说。知道那是威胁恐吓后,更是害怕到连觉都睡不好。
那天她爬起来往家里走,一路哭一路想,为什么要被他们勒索钱财,而不是用钱让他们乖乖听话。回到家,眼泪已擦干,搬条凳子踩在上面,去翻阿婆的抽屉,拿出两张钞票,再把一切复原。
阿婆每个月五号去收租,有些租客总是给现金,所以她家的钱一直就多,阿婆也没有想过要防备小孩。即便知道她偶尔拿钱,也以为是小女孩贪吃贪玩。
她加入了他们,因为有钱,很快成了领头的那个。
就像辛克莱,一旦发现黑暗,踏入黑暗,再也无法回到光明。
司芃放下书,去洗手间,过许久都没回来。凌彦齐去找她,起身时看到扣在桌上的书,拿起来一看,黑塞的《德米安》。能找到这种书了,好厉害。
他在女洗手间门口轻轻唤“司芃”,无人回应。这家人文书店,一直人潮冷清,他往身后一望,没人过来,便进去找。几秒后退出来,里面没人。
走廊一侧有玻璃门,通向安全出口。走几步便看到司芃的身影,她点了根烟,没有衔在嘴里,而是拿在手上轻轻飞舞,微小的火花摇曳,腾起转瞬即散的烟雾。
她在想事情,不是具体的事,而是人总有那么一个时刻,思绪像蚊虫乱飞,要找出口。
通常这种时候,他不会去打扰人。就像他独处的时候,也希望不被人打扰一样。不,若是司芃,什么时候来打扰他,都好。他的人生为了她,不想设任何限制。
于是他推门出去,找个轻松的话题:“为什么不抽烟了?要戒掉?”
“我阿婆,她们一直不喜欢我抽烟。”
“她们都走好多年了,你还这么在意她们的看法?”
司芃的脸上是恹恹的神色:“因为我不是个乖孩子。”
“很多大人们说的乖,是为自己方便设置的,不是真想培养小孩子的性情。”
“不是为了让孩子走一条光明正大的路吗?”
“只是他们走过的路而已。不一定正确。他们要求的乖,便是让孩子们也去走那条路。那样最省心,能遇上的麻烦,他们大概都遇到过,可以一直给指引给方法。”
“这样不好吗?”
“大部分人因为偷懒,会这么走,但是也有人发现了自我,便没法再追寻他人。”
“那你呢?追寻自我,还是他我?”
“我?我是个软弱的人,扛不起追求自我这么残酷的使命,当然走在他人安排的路上。”凌彦齐的笑有点无奈又有点惬意,好似他已愿意和这样的自己和平共处,“我还没你勇敢,起码你敢扔掉那个乖字。”
“我没有扔掉。我只是很犟,想哪怕我不是个乖孩子,他们也不会抛下我。”
离家出走的孩子,从来都不是不想家,都是太过渴望爱。见她强自忍着的神情,凌彦齐心里发酸,把她搂在怀里。
“真正爱你的人,永远都不会抛下你。无论你乖还是不乖。”借着安慰道出真心。怀里的人竟在哭泣在哆嗦。司芃何曾会哭?她懂他的话。
于是他在她耳边轻轻的呼气:“你也不可以再狠心,抛下那些爱你的人。”觉得不保险,再多加一句和前面观点明显矛盾的一句话,“你要是还想做个乖女孩,就不能老干这种任性的事。”司芃抽抽鼻子:“其实我在你面前,挺乖的了,对不对?上次你那样绑我,我都没有生气。根本不是我的本性。”
“我道过歉了。”
“没诚意。”
“你不生气,是因为你晓得,我想绑的压根就不是你的手。虽然我没控制住脾气,但也完全没有欺/辱你的想法。”
能把绑人这件事说得这么文明的,也就只有他了。他的口吻态度,总让司芃想起另一个人来。一个人的生活痕迹,总会在言谈举止中不经意展露。她抱着他的腰,面目诚恳:“我会乖的。”
凌彦齐无奈地笑。“乖”这个字大概是她的诅咒,就如同他总有一天必须继承家业。她明明喜欢坏,总说“凌彦齐,你好坏”,有时候也干坏事。可只要稍微顺着他一点,便要带着天真气问他:“我乖不乖?”
他真不希望,她一直被这个束缚住。“什么是乖?”
司芃心里说,像你一样。
凌彦齐说:“乖这个字在古义里是违背,乖戾、乖张的意思。”
“不是乖巧吗?”
“那是被后来的人曲解意思了。”凌彦齐捧着她的脸,“他们以为的乖,是要听父母师长的话,是要顺应那些生下来就有的公序良俗。那条路一望到底,安全,好多人都这么做了。这样的乖女孩,天底下成千上万,根本就不缺你一个。但那不是真正的乖,那是胆小怕事的人。乖,就是要背离大多数,就是要听从内心的指引,走一条自己的路。”
“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内心是什么?”
“不知道,都跟着走了,那还不是乖?比起来,我好像多少清楚一点,但总是不遵从,还是我更叛逆一点。”
司芃被他逗笑了。“你更叛逆?”她离开凌彦齐怀抱,背靠着墙,两眼直视他:“你真不觉得我是个坏女孩?我以前抽烟喝酒,打架旷课,样样都干。”
“叛逆的皮毛而已。现在不干了?主要对身体不好。”
“那你不觉得我放荡?”
“你要是真理解我的评价标准,便知道放荡只是一个中性词。而只对一个人的放荡,可以等同于大众理解中的忠贞。”
司芃笑了:“你哪来那么多的歪理邪说。算了,说不过你。”
她原以为,越是高高在上的人,压迫性会越强。可凌彦齐不是,他是她遇上的人当中条件最好的:长得最帅,最有钱、最会念书,秉性最温柔,连说出来的话都是最好听的。
他还不嫌弃她没钱、没学历、不打扮、没事业心。
一个从小就把自我养得很大的人,很容易感受到这些轻视。他从未有过言语行动上的冒犯,哦,除了绑她那次。可那又不是冒犯。她在心里还预演过无数次,比这还过分。
他总是想法设法,瞒着家人陪她开心。他把好多的时间和笑容都给了她。
她能感受到的,何止是为她动了一点心,花了一点钱。他为她,在这个俗世之外另立一套规则。让她第一次认为自己也不是那么差劲。
他是他黑暗里的光束,是乌云上的金边。他是她的德米安。
抱了好久,两人都没松开。玻璃门推动,有人出来,意外这边杵着一对贴紧的情侣。“哟。”
凌彦齐松开臂膀。那人抬眼看见司芃眼圈微红,吐吐舌头:“不好意思,打扰了,继续,继续。”
收到陌生人的小小善意,司芃露出笑容,问凌彦齐:“你看过那本《德米安》吗?”
“看过。”
“后面讲什么,我只看到他去念中学,找一堆并不交心的朋友,酗酒。”
凌彦齐摸摸鼻子:“看太久,忘了。”他拉司芃的手,“回去再看。”
“眼睛疼。”
“我读给你听。”
两人挤在一张单人沙发里。司芃要想坐得舒服,就必须把一条腿压到凌彦齐腿上。她想推一张沙发椅过来。凌彦齐搂着她不许动。
司芃问:“这样好吗?”她干脆把腿都搭上去。
“要寻找自我的人,干嘛那么在意无关人等的眼光。坐一起而已,连伤风败俗都不够格。”
那点自我揶揄,让司芃忍俊不禁。他有那么强势的母亲,还能相处得很好,他懂得许多道理,却不会因此而迷惑,还能把人生过得平和有趣。
她真应该跟着他多学学,而不是只想着玩。
“看到哪儿了?”凌彦齐把书拿在手上。
司芃翻到那一页:“我生活在毁灭性的放纵当中。尽管同伴视我为首领,把我看成一条好汉,觉得我果敢又有趣,但我的内心却充满忧郁。”
凌彦齐心中稍有异样,想起凯文和彭嘉卉,不知他们在司芃的青春里扮演什么角色。但这些事情,算了,不需要发掘。人内心的隐秘如海底之沟壑,司芃没必要在这些事情上对他身无寸缕。此时话语,道不尽当时感受的万分之一。
他身子往后靠,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朗读。书店静谧,两人挨得也近,声音便只回荡在他俩周围,低沉而缓慢。他真的在为她念书,说给孙莹莹听,怕是要翻白眼,说给以前的小花听,怕也是要翻白眼。
“……越是明白自己在新伙伴里的孤独和扞格,就越难脱离他们。……。我担心自己长久的孤单,害怕许许多多温柔、隐秘的欲望来袭,虽然我很喜欢这些感觉,却也为心中屡屡浮现爱情梦幻彷徨不安。”
一直用手撑着脑袋仔细听的司芃突然开口:“凌彦齐,你什么时候有□□的?”
凌彦齐别过脸去:“不能专心听吗?”
“不正好念到这种事?问一下怎么啦?”
“初二还是初三?忘了。”
“那不正好是你那学霸女友……”
“没来得及。”凌彦齐仰头看她的脸,“你问这个做什么事?”
“没什么呀,就是想你要是刚好有这欲望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岂不是能早做十几年?”
脑袋里都在想什么?“那你怎么不想想,我十五岁的时候,你几岁?”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