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人生之民国纪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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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黑龙江的?”
“嗯哪,从牡丹江出来的。来投奔亲戚,没找着,完了也没回去,我瞅这儿挺好的!”
“你叫什么?包你的车一个月多少钱?”
“你给十五个大洋就行!不不,你给十个就行!我叫赵三儿!”
“我听说你们这种有大照会的,华界租界都能跑,包月都是十八个大洋的。”
“嗯哪。你家到大学挺近的,要你多了不合适。”
沈梦昔哈哈一笑,包下了这个黄包车,每月十五个大洋,管两顿饭,又带他回到牙科诊所,清理了一下牙根,过段时间再来镶牙。
赵三儿笑得合不拢嘴,连声说自己从小就命好,走哪儿都能遇到好心人。
转天早晨,当赵三儿拉着沈梦昔出现在街口的时候,那七八个山东人又围拢过来,拦住了车。
“你们等我把章小姐送到学校,回来咱们再比划,不能耽误人家给学生们上课。”赵三儿停下脚步跟他们说。
“俺们拉章小姐去学校,你撒手!”一个大个子车夫,去抓赵三儿的车把。
“住手!”沈梦昔喝道:“赵三儿是我的包车车夫,也是我的老乡!我看谁敢动他一个手指头!”
几个大汉被震慑住,看着这个小姐怎么也不像东北人,但是一口东北腔又挺标准。不过既然这位小姐帮腔了,他们也不想惹有钱人。于是领头那个就道歉道:“您大人不记小人过,俺们不是故意的。”
“嗯。有力气别朝中国人身上使!”沈梦昔对赵三儿说:“快走吧,要迟到了!”
“哎!”赵三儿应了一声,大步跑起来。
那几个车夫重新围聚一起,“咋个事儿!那女的是他老乡?”
“傻人有傻福呗,算了,人家不就是没答应给你当上门女婿吗!”
“日你先人,傻子才要他当女婿!”
“哈哈,反正不是俺!”
沈梦昔从此有了“专车司机”,每天一早一晚,赵三儿在章家吃两顿饭,章家吃什么他吃什么,饭量比海伦还大,他还有些不敢放开了吃。
沈梦昔中午自己带饭,赵三儿有很大空闲时间,可以出去拉活儿,只要不耽误沈梦昔上下班就行。
四嫂把家里的佣人林嫂拨了过来,给他们做饭做家务,林嫂年纪和海伦差不多,身体好,手脚利索,就是人有点洁癖,还喜欢把东西摆的正正当当的,所以她来了以后,家里花瓶里的花是对称的,桌上的相架也是正的,沙发上的垫子也是对称的。你脱下的衣服,一眼看不住就被她拿去洗了。
不管如何,司机佣人都有了,日子也算步入了正轨。
******
沈梦昔和孙胜仪两人共用一间十五平米左右的办公室,共事快一个月了,慢慢熟悉起来,平时下课也会聊天,说说在国外的经历,谈谈上海的八卦。
孙胜仪是安徽人,家境殷实,自己的工资也高,平时很会享受,甚至把家里的留声机带到了办公室。
她和沈梦昔的想法如出一辙,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不能打扮得有一点出格,免得遭人非议。所以,学校里唯二的两个女性,平时都打扮得中规中矩,朴素大方。只有关上门,两人在办公室的时候,才会放松表情,喝杯咖啡,吃点点心,讲些笑话。
孙胜仪的工资没有沈梦昔高,大概是二百多元,沈梦昔不知道校方定薪金的标准。心中着恼,好歹都是留学归来,好歹也弄个差不多的,这样一个办公室坐着,多尴尬啊。
谁知孙胜仪并不在意,她对金钱的概念比沈梦昔还模糊,她见沈梦昔有些纠结,就说:“我留学时间短,一年半就回来了,连证书都没有,学校能聘我,还是因为教师急缺,等过几年,我就嫁人了,婆家知道我当过大学教师,在妯娌间不丢人就够了。至于工资,已经不少了!我哥还是政府官员呢,都没我多!”
沈梦昔如同发现宝藏女孩,盯着她的眼睛看,那乌黑的眼睛告诉她,那是实话。沈梦昔笑着由衷地说:“你的性格真好,这样的人,都是会一生幸福的。”
“哈哈,密斯章你真会聊天。”
“不,知足的人就会幸福,客观看待自己和世界的人,也都幸福。”
“你是说我有自知之明呗!”
两人嘻嘻哈哈地喝着咖啡,突然办公室的门开了,许诗哲带着金岳龙进来了,孙胜仪笑着站起来:“大才子怎么有时间光临寒舍!”她并不知道沈梦昔和许诗哲的关系,还张罗着给那两人磨咖啡。
“不必客气,我来找嘉。。。找密斯章说几句话就走。”许诗哲连忙拦住孙胜仪。
沈梦昔看着许金二人,只觉得一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有事快说,我还要备课。”
沈梦昔的淡漠语气让孙胜仪有些吃惊,这位大诗人,可是人人趋之若鹜的!刚开学得知与许诗哲同校共事,她还兴奋了好几天。
许诗哲并不介意有人在旁,似乎还特意避嫌般带着金岳龙来的。放下一张请柬说:
“嘉瑜,我和小眉定在下月五日结婚,我邀请你带着阿欢去观礼。”
“哦,祝福你。不过我没有时间。”
“只是一上午,你和其他老师串一下课吧,我非常需要你的祝福。”
“你在上海结婚?”沈梦昔记得他是在北平结婚的。
“是的,诗社的成员大多来了上海,小眉也喜欢这里。”
“许诗哲,我可以祝福你,但是我肯定不会去参加你的婚礼。”
孙胜仪知趣地朝沈梦昔吐了吐舌头,退出了办公室,并带上了门。
”嘉瑜,我和小眉是真心相爱的。。。。。。”
“知道知道我知道!你们是这世界上最相爱的两个人!我祝福你们白头偕老。但是我不会去参加你们的婚礼!”
“嘉瑜,我知道你还很介意。我听过你的课,你也很有新思想,你知道吗,罗素说过,‘爱情使人心醉神迷,以致我时常为了体验几小时的喜悦,而宁愿献出生命中其它一切’。嘉瑜你应该寻找你的爱情,体验那种心醉神。。。。。。”
“停!许诗哲!我的生活什么都不缺,我不需要爱情填补我的孤独,不强求这世上的任何事物。倒是你,拜托你静下心来半个钟头,好好想想,其实这世界上,比爱情更重要的事情还有很多,许诗哲,你押上的砝码太多了,日后会承受不住!”
“嘉瑜,我就晓得,你还是关心我的。”许诗哲似乎第一次认真地端详这个女人,她的面孔熟悉而陌生,她的脸上有一种似同情又厌恶的表情,她的胸和腰都挺得笔直,她似乎,似乎是个非常有勇气的人了。
沈梦昔气得笑了,这人的自我感觉如此良好,他们永不可能在同一波段。
这个时代,独生子和独生女的婚姻,应该是非常热闹的吧。
“金先生,言尽于此,请您带他走吧。”沈梦昔对站在一旁的金岳龙说。
金岳龙听了,真的拉起许诗哲走了。
“嘉瑜,你一定要去,你一定要像在剑桥镇那样洒脱!”许诗哲正被拉走前依然喊着。
“书读多了,就是有点傻啊。”沈梦昔嘟囔着,喝了一口咖啡,已经凉掉,苦得舌根发麻。沈梦昔不动声色,咽了下去。
生活中,往往都是这样,你不说,没人知道你苦。
往后许诗哲的日子,苦乐自知了。
第十六章 婚礼
下班回家途中,坐在黄包车上的沈梦昔看到路边一只流浪狗,饿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地伏在地上,心中难过,这世道,人活着都难,何况一只狗了。
她让赵三儿停车,把饭盒里的半个馒头丢给它,那黄狗一口叼住,边吞吃边看着沈梦昔,沈梦昔一摊手,“没了,我明天给你多带点儿。”
黄狗一直跟着沈梦昔,明明已经没了力气,却还坚持着跟着跑,赵三儿停下来赶走它,快步跑起来,终于甩下了它。
第二天下班,那黄狗蹲在路边,似乎在等沈梦昔。沈梦昔十分愧疚,因为她一忙就忘给它带吃的了,把手伸进皮包,从武陵空间找到一根火腿肠,扒了皮,送到狗嘴边,“吃吧吃吧,我忘给你带馒头了。这个有点咸,你得找点水喝喝。”
这次,黄狗悄悄跟着她的车跑,到了街上,有淘气的孩子朝它身上扔石头,黄狗机灵地躲闪,最后还是被打中,嗷的一声惨叫。沈梦昔听到,猛一回头,连忙叫赵三儿返回去。
沈梦昔下车制止了打狗的几个半大孩子,对他们说这是她的狗。然后嘴里啧啧两声,那狗就颠颠儿地跑过来了。
“跟上!回家了!”黄狗乖乖地跟在黄包车的右侧,就这样,一个穿的干干净净的大个子车夫,拉着一辆黄色的车轮都闪闪发光的黄包车,上面坐着一个穿蓝色洋装套裙的女子,膝盖上放着一个黑色大皮包,一看就是独立自强的新式女性,她的车旁却亦步亦趋跟着一条赖皮黄狗,一直跟到法租界。
赵三儿用木板钉了个简单的狗窝,沈梦昔准备两盆温水,戴上胶皮手套,在院子角落里给黄狗洗了个澡,阿欢叽叽喳喳地在旁边蹲着,一边看一边念叨着给狗取什么名字。
这是一只最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土狗一只。
阿欢最后决定给它取名叫大黄,于是沈梦昔说:“大黄,你以后就叫大黄了,这里就是你的家,你要好好看家知道吗?”
大黄正狼吞虎咽地吃着海伦给的剩饭,抬头看一眼沈梦昔,又继续吃起来。
晚上有人从院子旁经过,大黄汪汪地叫起来,沈梦昔在窗口喝止它。
后来,有陌生人上门送货,进了院子,大黄又叫,沈梦昔没有制止它。大黄叫了几声,看他们收钱走了,就不再叫了。
大黄是个聪明的狗子,几次下来,就知道如何看家护院了,夜晚,有人路过大门它就会发出呜呜的警告声,如果擅自进了院子,就直接扑上去。顺带着连左右邻居家的闲事儿都管了。但是白天一般不乱叫,也不攻击附近的孩子。沈梦昔对赵三儿说,这大黄定是在外面吃了很多苦,才学得怎样聪明。
最初几天,沈梦昔一上班它就嘶嘶地叫着,要跟着去上班,被沈梦昔喝住,命令回去,才老实地等在家里。
这天一早,沈梦昔正准备上班,就听见大黄大声地叫,似乎是被人踢了一脚,然后被海伦喝住了。
阿欢大哭着喊:“八舅舅是坏蛋!八舅舅是大坏蛋!”
沈梦昔连忙出去,见章嘉瑀正蹲在院子里,哄着阿欢:“舅舅不好,舅舅以为它要咬我呢,才轻轻踢了它一下,你看它,是不是没事儿!”
一回头见到沈梦昔,连忙求助:“姐,快点儿,我得罪了小少爷,不肯饶我啊!”
“哼!人家都知道打狗看主人呢!这狗养在院子里,你怎么问都不问就踢?”
“你看它癞皮的样子,谁会想到是你的狗!”的确大黄的皮毛还是戗毛戗刺的,只是稍稍长了点肉,看上去还是和流浪狗差不多。
“你来做什么?我马上要上班了。”
“姐,我已经替你请假了,我们现在去参加诗哲哥的婚礼!你这身衣服不行,换个小礼服,再备个礼物,四哥去北平了,所以我们必须得去!”
章家最喜欢许诗哲的不是章嘉璈,而是21岁的章嘉瑀,他可谓许诗哲的忠实迷弟,崇拜得五体投地。
沈梦昔有些生气,“你崇拜他,我没有办法,但是你能不能别来烦我!”
“姐,你一点都不懂他,他是这世界上多么难得的诗人!你听他的诗,‘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的方向。”
“我还是比较喜欢‘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阿瑀同学,古时候,这些缠缠绵绵的诗词都是写给妓女的,你喜欢什么是你的自由,快走吧,我很忙。”沈梦昔不耐烦起来。
“阿欢!八舅舅带你去参加婚礼!你父亲的婚礼!”章嘉瑀并不在乎姐姐的态度,对着阿欢说。
阿欢闻言欢喜地嚷着要去见父亲,“八舅舅等我,我去换衣裳!”一溜烟上楼了。
“姐,你就是不够洒脱,都什么时代了,你也可以谈个恋爱,或者再婚。王守卿就很潇洒,送了重礼,还答应今天去参加婚礼。”
“呵呵,今天双方父母都不会去的,是不是除了主婚人证婚人,只有你一个观礼的?”
“怎么会?请柬发出去好多!”
“呵!好多。”
许诗哲真的是想举行一场新潮的婚礼,也想得到亲朋的祝福,大概也是最近遇到的阻碍太多了,想从别人的祝福中得到一些力量吧。
“他大概会很尴尬。”
“不会的,不会的。我们快走吧,别误了吉时。”
阿欢换了一身小西装和皮鞋,像模像样的站着章嘉瑀身边,期盼地看着沈梦昔。
“那我自己带着阿欢去,照顾不好你别怪我!”说完拉着阿欢上了门外的轿车。
沈梦昔看着跟活猴子一样忙活的章嘉瑀,忽然很想去现场观摩一下许诗哲的尴尬,于是梦昔吩咐赵三儿,今天不用出车了,看看身上的蓝色套装,跟着上了汽车。
许诗哲和陆晓眉的婚礼在豫园的晴雪堂举行,大厅雕梁画栋,高敞轩昂,厅里布置了很多座椅,分列两旁,前面是一个圆形的麦克,周围摆了很多鲜花。
快到吉时了,但大厅里还是空空荡荡,来的宾客极少,零零星星坐在椅子上,章嘉瑀一进大厅,就开始帮着张罗起来,准备来宾登记上礼的簿子,检查麦克是否好用,沈梦昔无奈地看着狗腿的弟弟,深深地叹息。
王守卿坐在最后一排,木然地看着前面的椅背。
沈梦昔没有过去打招呼,被记者拍到又是一条新闻。
许诗哲的好友胡鸿兴是主婚人,他在陆晓眉离婚的事情上出力不小,又力劝许父同意婚事。据说,这位胡鸿兴也是陆晓眉的追求者之一,沈梦昔表示无法理解其中心态。
许诗哲的老师梁先生,是证婚人,他的脸色非常难看。想必也是不愿意来的。
吉时已到,满堂只有十几个人。
婚礼开始,许诗哲笑容满面地扶着陆晓眉的手臂,从晴雪堂外相携而进,男的西装革履,女的婚纱曳地,好一对郎才女貌。
大厅里响起钢琴弹奏的婚礼进行曲。如果两旁有众多亲友鼓掌祝福将是人生一大美好回忆,可惜只有寥寥几人,章嘉瑀的鼓掌欢呼,看起来分外滑稽。
阿欢看到父亲和另外的女人走在一起,忽然着急起来,被沈梦昔按着坐下,“坐着!”
阿欢的胸膛一鼓一鼓的,气喘不止。
胡鸿兴说了一些祝福的话,大厅里的人实在太少了,大部分的椅子都空着,人们稀稀落落地坐在各处,看上去凄凉无比。
轮到梁先生证婚时,他拿出准备好的证词,看了足有十秒钟,最后放下手,对两位新人说:“许诗哲,陆晓眉,你们都是结过一次婚的人了!“
第一句就让台下鸦雀无声,连两个记者都忘了拍照。
于是结婚证词变成了训诫。
“各位来宾,我是极不愿意做这件事的,我要替诗哲做证婚人,他的新娘是王守卿夫人,与诗哲恋上,才和守卿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
沈梦昔看到陆晓眉的脸色煞白,眼泪在眼圈里要掉不掉,倔强地挂着。
”高兴就结婚,不高兴就离婚!做为师长,作为朋友,我深感可耻!”
“陆晓眉,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守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误人误己,不要以自私自利为行事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不要把婚姻当成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