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的早逝原配-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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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晚上的,他戴了副墨镜,看起来很奇怪。
但陈玉凤能理解。
这货喜欢装混混,戴墨镜的感觉,估计是在军区呆得久了,皮痒,想体验一下曾经混社会的感觉,才戴的吧。
她也忙,这段时间天热,油辣椒的销量一直在慢慢萎缩。
陈玉凤对着地图圈几个菜市场和汽车站,把地址抄在笔记本上,准备去发发名片,再拓展点新的市场。
边写边说,她刚张嘴想说徐磊,韩超说:“徐磊留下来了,他给对岸打了电话,邀请林嘉祺来定居。”
这是件喜事儿啊。
陈玉凤笑问:“哥,你是说服他,还是打服他的?”
“不是我,是咱家甜甜,那丫头很奇怪,她在我跟前很少说话,可跟着徐磊就有很多话,我是她爸啊,她难道喜欢我还没徐磊多。”韩超有点纳闷。
陈玉凤翻了个白眼:“你从来没关注过她,叫她怎么喜欢你?”
“那我也是她爸,她是我闺女,以后我不许她跟徐磊太亲。”韩超理所当然的说。
陈玉凤反问:“你难道就不反思一下,她为啥跟徐磊亲,不跟你亲?”
说起这个,韩超也特别惊讶,徐磊可是一头倔驴,一根筋的憨货,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因为他闺女,居然就不走了,留在大陆了。
他还算个聪明人,可他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甜甜会喜欢徐磊。
而徐磊,又为什么会愿意为了甜甜留下来。
不过于此,韩超不会深入的想太多。
因为随着台办的电话传达到林嘉祺那儿,韩超只关注陈方远。
那条大鱼此时应该已经给气坏了,当然,肯定也马上动身,要来大陆了。
首都军区此时稳坐钓鱼台,只等大鱼上钩。
狗男人无比得意,此时床已经给他扑松了,他躺上去试了试,松软程度刚刚好,拍一拍,示意妻子,脱衣服。
但他忘了他戴的是墨镜,眼神再犀利妻子也瞧不见。
不过他一周顶多在家歇一天,平常都要在营区值班,陈玉凤当然特别配合,就是有点纳闷,今天男人咋啦,睡觉都要戴个墨镜?
但她还是脱了衣服,上床了。
“对了,我记得你小时候可会游泳的。”韩超依旧没摘墨镜。
“十岁前我游得好,那以后就不敢游了。”陈玉凤说着,脱了衬衣。
见男人墨镜
女孩和男孩是不一样的。
桂花镇河水清清,孩子们从小在水边玩儿,陈玉凤和齐彩铃小时候也可喜欢游泳的。
但等到大一点,大人就不让她们游了。
女孩子嘛,湿了衣服,从河里爬出来,得多难看。
偶尔她们会夜里去玩水,但那时候镇上有混混,会围观,会取笑的。
当然,韩□□上他们,就又是一回好打。
所以十岁以后,陈玉凤就不下水,也不游泳了。
韩超依旧没摘墨镜,转身要出门:“我送你个好东西。”
果然有东西?
是花吧?
陈玉凤点头:“嗯。”
她有点后悔,自己不该脱掉衬衣的,要接受男人给的花,得穿漂亮一点才行啊。当然,她连忙捋了捋头发,还咬了几下唇,让唇色显得更红一点。
然后坐在床中间,满脸溢笑的等着。
韩超拿东西进来了,一条比基尼,正红色的,戴杯垫,连体,后面是褛空的裸背,前面,腰缝的位置有一片褛空,整体特别漂亮。
还有配套的防晒霜,是他在王府井最大的进口商店里买的,花了一百一。
首都有一家露天游泳池,最近正好有个休假,韩超打算带她去玩一玩,弥补一下她从十岁以后就没有游过泳的遗憾,当然,他媳妇儿要是穿上比基尼,绝对全场最美。
他想得挺美,也觉得妻子该开心。
但是陈玉凤看到比基尼,顿时就傻眼了。
不止失望,她的心都要碎了。
这东西不正是豹豪夜总会的小姐们穿的东西吗?
所以她都已经揭过黑丝不提了,他又给她送比基尼?
陈玉凤这回是真生气了,尤其这狗男人大晚上的戴个墨镜,半天不摘。
她气的恨不能一脚把他从门里给蹬出去。
气的发抖,啪的一把,无防备的,陈玉凤摘了他的墨镜。
她本是想摘了墨镜指着眼睛骂的,可一摘墨镜,陈玉凤又给吓到了。
他一边眼眶肿的老高,眼眶是青的,眼球是红的,肿的像只熊猫一样。
所以他是去夜总会抢比基尼了吗,是因为抢比基尼才给人打成熊猫眼的吗?
百…度…搜…,最快追,
独占欲(韩超能不吃醋吗特别醋)
因为一件比基尼; 陈玉凤给顶着熊猫眼的狗男人当场气哭了。
还揪着衣服问他,是不是跑夜总会抢比基尼去了。
还问他:“哥,你老让我穿那些不正经的女人穿的衣服干嘛; 你要喜欢,去找她们不就完了,干嘛老拿我开玩笑呀; 你还被人打成这样?”
一看事情闹大了; 韩超只好找出购物小票; 以证明这衣服是在王府井百货买的。
气悻悻的,他说:“凤儿,这个是叫比基尼; 但它也叫泳衣; 它就是一件游泳时穿的衣服; 你要去过北戴河就会知道,就罗司令和马司令下水的时候; 也只会穿一条泳裤; 不是说衣服不正经; 而是不正经的人把它穿不正经了,明白吗?”
陈玉凤瞪男人一眼:“那你也该买条长点的,这大腿都在外面呀。”
韩超见识过更广阔的世界; 他拥有非常好的审美。
但那个世界妻子没去过,他们虽青梅竹马,可永远都没有共同语言。
泳衣是真的很好看; 她喜欢游泳; 他于是买来; 想带她去玩,仅此而已。
可把妻子给气哭了; 他除了难过,还觉得沮丧,特别沮丧。
“长到哪儿。”韩超垂着脑袋,一副丧气样儿。
“至少也要到膝盖嘛。”陈玉凤说。
韩超点点头说:“咱不穿了,睡吧。”到膝盖,那得多丑?
男人把泳衣叠整齐,放到了床头柜上,躺倒在了床上。
陈玉凤伸手要去关灯,望着那件正红色的泳衣,却蓦然想起一件事,话说,书里曾用调侃的语气提过,说她保守到啥程度,有年十一总军区故意为难军分区,要求军嫂们在十一的汇报演出上出个节目,上台表演。
当时被点名,要求汇报演出的人是齐彩铃。
而她则给领导们在舞台上展示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时装修。
最后一件,她压轴登场上,展示的正是一件极为漂亮的泳衣。
当时的‘陈玉凤’和保守派的军嫂们听说这件事后,给齐彩铃翻足了白眼不说,还嚼了她好久的舌根。
因为韩超表示了一下对齐彩铃的赞许,有好长一段时间,那个‘陈玉凤’甚至不允许韩□□自己。
不过齐彩铃的时装秀在台上的反响极为热烈,总军区的领导们却都在夸齐彩铃,说她才是新时代的模范军嫂。
齐彩铃也因此,一举扬名正个总军区,成了能代表全军的模范军嫂。
陈玉凤知道自己土,没文化,见识少,也一直在批判书里那个自己。
从另一个观点看事情了,会不会是她错了?
狗男人依旧垂头丧气,躺在床上,正在望着天花板发呆,从没见过世面的小媳妇儿憋了半天,摇了摇他的手臂:“你不要生气嘛,要不我现在穿给你看?”
男人一个鲤鱼打挺,肿成熊猫的眼睛发红:“真心的?”
陈玉凤想了想,说:“我先穿上自己瞧瞧,好看再给你看。”自卑,还害羞嘛。
“给你五分钟时间,快点。”韩超搓搓脸,跃门而出。
那种快乐的心情就好像小时候他出门打完架,月光下回家,经过她家门口时吹声口哨,她就会从门里递出一个果子,或者一牙西瓜,再瞪他一眼时一样快活。
但是,刚一出门,韩超就碰上事儿了。
反间处的一帮同事找到家门上,来找他了。
事情是这样的,就在刚才,机务处监听对岸空军的信号时,捕获到一条发往红港的消息,消息里面有‘陈老先生’的代号,这证明,目前‘陈老先生’应该是乘专机去红港了。
那他肯定不日就要来大陆了嘛。
在和平年代,反间处一直被大家视作是吃闲饭的。
这回反间任务有如此大的突破,大家高兴的都像过年一样。
反间处处长白刚看韩超还犹豫着不肯走,以为他是想自己在酒楼悄悄搞窃听,抢功劳,吃独食,命几个下属一起上,连推带搡带抬大腿,大家把韩超给抬走了。
任务比天大,韩超回头看眼家,一脸抽搐,他媳妇儿在屋子里哼哼呢。
他被战友们架走了,这叫啥事儿?
当然,等陈玉凤换好泳装,大晚上的还给自己擦了防晒油,可在屋里哼唧了半天没人理,还以为韩超是出了啥事,三更半夜跑出屋去找人。
韩超没找着,倒给半夜上厕所的赵方正瞧见。
月光下其实赵方正并没看得太清楚。
但还是给那个身姿朦胧的女人吓的一脚塌空,一脚踏进了粪坑。
这回陈玉凤真生气了,泳衣穿着给俩闺女看过。
但等韩超再回家,要求她穿泳衣的时候,陈玉凤死活都不肯穿了。
至于妻子穿上泳装到底啥样子,还是蜜蜜告诉韩超的。
用蜜蜜悄悄形容给爸爸的话说:“爸爸,我妈妈就像一只红彤彤的大桃子,闻起来香喷喷的,我抱着她都不愿意撒手啦。”
甜甜也想试着跟爸爸讲一讲,但她没有那么花哨的形容词,就只会傻笑。
话说,陈方远一直以来,用的都是自己个人的无线电波段,而且他不仅在对岸,在周边的越国、东岛国,以及世界霸主美帝等国都有无线电基站,也有对应的间谍组织,是可以随时联络的。
但从徐磊宣告不去对岸这天开始,突然之间,陈老先生所有的无线电基站就全部关闭了,虽说从对岸的空军部门窃听到的消息是,他飞到红港了。
但他啥时候来大陆,又会以什么样的身份,乘坐那一班飞机,这些信息,因为他关闭了无线电基站嘛,韩超反而窃听不到了。
当然,要忙这件事,韩超也就顾不上带妻子去游泳了。
至于妻子穿泳衣到底啥样子,大概还得韩超立个功,领导能奖励他到北戴河,或者海南玩一圈儿,他才能知道了。
而这个暑假,徐磊也认识到了一件事情的真相,确实,林嘉祺被策反了。
他真心实意邀请对方来大陆定居时她爽快答应了,但隔了几天林嘉祺就在地方法院递交了不必对方出庭的离婚申请,单方面把他给离婚了。
徐磊倒也没觉得痛苦,反而松了一口气。
婚姻是责任,他愿意给,但林嘉祺不肯要,他也没办法嘛。
就此他专心留在大陆,住在育苗班,慢慢找份工作干,于他来说也不错呢。
转眼就是九月,娃们开学了,陈玉凤也开始读夜大了。
当然,甫一入学,她就是老师最器重的学生,因为全班只有她能熟练的运用五笔打字法,而这时小霸王学习机的广告才刚刚上线,铺天盖地嘛。
韩超的反间工作搞得怎么样,陈玉凤并不知道。
而就在开学这天,于学校门口,陈玉凤遇上个老熟人。
既是老熟人,没错,还是齐彩铃。
因为几个娃是吃了饭来的,正好在一起。
而这四个娃呢,大娃和蜜蜜总喜欢打打闹闹,二娃和甜甜又比较文静,所以是结了两对伴儿,一眼看过去,特和谐的四个崽儿。
大娃先看到齐彩铃的,立刻顿步,站在原地。
蜜蜜倒是上前喊了声:“彩铃姨,你好呀,你是来干嘛的呀?”
“我呀,是来收拾点自己留在军区的东西的,顺道来看看大娃二娃。”齐彩铃说着,越过大娃,却问陈玉凤:“玉凤,你那小军嫂油辣椒目前搞得怎么样?”
“还不错,能养得了我们全家。”陈玉凤说。
齐彩铃笑着说:“我马上得去趟红港,那边有个港商,想跟我谈点生意。”
“港商?李嘉德吗?”陈玉凤下意识问。
“凤儿,有时候我真拿你没办法,红港特别大,有钱人特别多,李嘉德在红港可不算有钱人,他就一土包工头而已。”齐彩铃耐心解释说:“我认识的港商是通过关系介绍认识的,你不认识他,他跟你也没有任何关系。”
李嘉德只是个小包工头而已,目前应该在广州那边搞包工。
而齐彩铃认识的,这位做药品的港商,是由张松涛出了国的一位战友引荐,推荐给齐彩铃的。
人家是个超级有钱人。
本来齐彩铃并不想放弃军区的大生意的,但是在认识那位港商后,立刻就抛弃军区了。
因为西式药品和医用器材,在经济飞腾发展的九十年代,其销售额在大陆,会是以爆炸的方式增长的,跟这种机遇相比,军区那点小生意就是毛毛雨了。
当时,她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跟对方联络的。
对方给了她一个任务,看她能不能把自己的先进仪器做进军医院。
在军医院,齐彩铃正好认识几个熟人,招呼一打,立刻就做进去了。
现在对方出机票,邀请她去红港谈更大的合作。
她何乐而不为?
当然,于军区,于俩娃,她也就彻底放下了。
“凤儿,我要走了,你好好干吧。”齐彩铃再说。
陈玉凤听得出来,齐彩铃是确实放下了,她于是诚心说:“挺好的,那你可要抓住发财的机遇,好好干。”
齐彩铃再笑一下,又说:“港商钱多,人也大方,不过军区可就不一样了,领导毛病多,事非多,钱也赚的少,还有数不尽的麻烦。玉凤,虽然你读书比我厉害,但在人际交往,应酬方面你不如我的,咱俩也算姐妹了,我得给你一句忠告,别人的运气不好抢的,有很多事情也不是知道点先机就能行的,好吗?”
这话听着让人有点不舒服。
因为陈玉凤并没有抢过齐彩铃的先机,一丝一毫都没有。
但毕竟齐彩铃已经离开军区了,而且也放下俩娃了,陈玉凤就点头:“好。”
这时校门开了,蜜蜜和大娃已经进校门了,二娃和甜甜却依旧陪在陈玉凤身边,在等她一起走。
齐彩铃本欲走,又忍不住说:“我越看张朝兵就直觉得可爱,但玉凤,别的事业可不像孩子,是你只要肯讨好,巴结就行的,得要有能力,总之,我会一直观注着你的,要是有什么事情办不下来,别怕,我是你的姐妹,我不笑话你。”
齐彩铃的性格没有变过,她从小到大都这样。
向来觉得自己比陈玉凤更强,更聪明。
也总会以一种俯视的姿态看对方,所以她这样说,陈玉凤听得很习惯。
可二娃不太高兴,远远看着齐彩铃走了,往陈玉凤身边靠了靠,并说:“阿姨,我觉得你比彩铃阿姨更优秀,更好,真的。”
至少在对待他和大娃的时候,二娃能感觉到,比齐彩铃更有耐心嘛。
“赶紧进去报名吧,一会儿把书拿到酒楼,我帮你们包书皮。”陈玉凤说。
二娃这才跟甜甜俩一起走了。
陈玉凤明白齐彩铃的心思,她总觉得她是抢了自己的机缘和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