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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穿书]-第35章

小说: 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穿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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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由想起此前在赫卡庄园的时候——殿下身体虚弱却仍保留着警惕,他还未及触碰,便被殿下呵止。

    而现在的殿下很熟悉他的气息,已经能非常信任地卧靠在他臂弯间安眠了。

    兰斯初时还担心骑士的铠甲太过冷硬,或者铠甲发出的声音会吵醒殿下。

    但路加睡得非常沉酣。

    于是王子府邸的仆人们在盼望殿下平安归来的两天两夜之后,便看到——

    新晋的契约骑士身披银月而来,怀中抱着他们娇贵的玫瑰。

    两人看起来都身体安康。

    这座无主的府邸终于迎回了他们的主心骨,受府邸庇护的仆人们提起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纷纷喜极而泣。

    路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

    他侧过头,兰斯正趴在他床头阖眼浅眠,身上铠甲未除。

    他一动,兰斯就睁开了眼。

    路加没有斥责他碰到了自己的床,问道:“为什么不去卸甲休息?”

    “怕吵到殿下。”兰斯嗓音带着晨起的沙哑。

    兰斯从前总是在路加之前醒来,路加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睡眼惺忪的样子。

    兰斯也同样两天两夜没有休息了,刚醒时脸上没什么表情,有点呆呆的感觉。

    “呆子,你若是累死我可不救你。”路加不由笑道,“收拾一下去睡,待会儿我叫人把早餐端进来。”

    兰斯面上一柔,微笑着谢过他,还是爬起来服侍路加穿衣盥洗。

    整装之后,路加先去找了阿芙拉——或者说是阿芙拉正在救治的安其罗。

    黑发少年陷在客房的大床里,小小的苍白的一只,虚弱地闭着眼。

    他的右臂被齐根吞噬,现在恢复了人类的形貌,在阿芙拉的治愈术下,空荡荡的地方正重生出新的骨骼、经络与血肉。

    那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体力。

    见到路加的到来,阿芙拉紧紧拥抱了哥哥,眼中喜悦溢于言表。

    离开时她拍了拍路加的手,小声道:“你陪陪他吧。他的心理状态不太好。”

    恶魔是欲|望的生物,失去欲|望的恶魔也就离死不远了。

    路加点头。

    他在安其罗床边坐下,说:“不用装睡。我知道你醒了。”

    安其罗眼皮下的眼珠滚了滚,没有睁开眼睛。

    “我可不知道我养的猎犬有这么脆弱。”路加冷笑道,“不就是打不过别的恶魔吗?我都打不过,你还妄想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是在看不起我?”

    “不是的!”安其罗一睁眼,看到路加的笑容,就知道主人没有生气,只是在骗他。

    路加弹了一下他的脑壳,笑道:“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尽力了,英勇负伤,没有必要为此愧疚。”

    “可我没有保护好您。”

    “你已经足够好了,安其罗。”路加抓起他完整的另一只手,“你是我养育的最好的孩子,我一直都很感激你的效忠。”

    安其罗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吸鼻子撇嘴,强行兜住了满满的泪水。

    他年纪其实还比路加小一点。

    “可以和我讲讲你和小王子的过往吗?”路加嗓音柔和。

    “为什么那样说?”安其罗带着鼻音道,“您就是小王子,是路加·查理曼,即便失忆了也不会改变这个事实。”

    路加讶异。

    “……你早就知道了吗?”

    安其罗抿唇:“上个月您迟到的时候。我待在主人身边可比兰斯时间长多了,只是您忘了而已。”

    路加从安其罗的讲述中听到了一个故事。

    黑发小孩出生在有六个孩子的贫穷家庭,爸爸经常殴打妈妈,而在某次殴打中,妈妈突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食人魔,吃掉了他的爸爸,又吃掉了附近的很多人类。

    小孩和他的兄姐们活了下来,作为半恶魔的孩子,手背被烙上了骷髅头的印记。

    “在主人来之前,我的兄姐们已经被圣光净化了。负责处决的神甫说我太小,不可能变成恶魔,要修道院随便找个普通方法处死。”

    “我很饿。他们怕我吃人,于是骗我吃掉许多石头。饱腹之后,肚子反而更疼了……”

    “有人喂了我食物。”

    “那是我生平遇到最美味的食物,但我发誓一辈子只吃那一次。”

    听着安其罗的讲述,路加仿佛猜到了什么。

    “我吃掉的是主人的血肉。”安其罗道,“然后变成了食人魔,吐出那些石头……获得了新生。”

    “让我获得新生的人就是您。”

    “所以,您是我要用全部生命和灵魂守护的神明。”

    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少年眼角垂下了一颗泪珠。

    路加怔住。

    幼年的小王子用自己的血肉,救了一只小恶魔。

    或许小王子知道自己是只半魅魔,才给予同样的半恶魔安其罗同情心吧?

    可是他这个外来的灵魂却占据了小王子的身体,利用小王子给予安其罗的恩惠——

    “主人还在犹豫自己的身份吗?”安其罗说,“您就是小王子,千真万确,我的嗅觉不可能出错。”

    “我知道了。”路加半信半疑道。

    他转向安其罗,郑重道:“那么你也要好起来。如果想报恩,想效忠,就用全身心的欲|望来做,无论输赢,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

    “嗯。是,我的主人。”安其罗道。

    等到路加离开的时候,猎犬少年的气色已经好得多了。

    在他彻底好转之前,都会在王子府邸里住下。

    安其罗并不是个特例——由于赫卡庄园被兰斯的圣力轰炸得毁了一半,庄园里所有少年都暂住进了王子府邸,等待庄园修葺完善再送回去。

    一共五十二名大大小小的“情人”,正巧路加清除了各方势力送来做眼线的仆人,那些少年们便自告奋勇,补全了职位的空缺。

    至于剩下的少年,路加为他们找来了新的工作——处理夏佐·塞西尔从北方寄回来的“礼物”。

    “把它们种出来。”

    路加扬起下颌点向花园里堆放的三个编织袋。

    少年解开编织袋,发现里面是一些椭圆形、淡黄色的块茎,还连着根须和泥土。

    他们沦为奴隶以前大多出自贫苦的农家,熟知种植农作物,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

    “殿下,这是花朵的根茎吗?”其中一个问。

    “这么说也没错,它们会开出非常漂亮的白|粉色花朵。”路加笑道,“不过更大的作用是在它的根茎。这些块茎可以食用,而且在北方寒冷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种植。”

    北方土地贫寒,几乎无法种植农作物,他们靠射猎和渔业为生,不济时便只能劫掠圣国边境的城镇,或者航海南下去侵略其它南方国度。

    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

    天方夜谭。

    ——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

    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

    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

    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

    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

    “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

    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

    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

    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

    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

    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

    “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

    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

    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

    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

    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

    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

    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

    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

    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

    “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

    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

    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

    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

    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

    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

    “这首长诗是谁写的?”

    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

    “海曼,殿下。”

    海曼?

    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

    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

    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

    “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

    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

    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

    还敢出增订精修版?

    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

    可以,很好。

    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

    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

    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

    《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

    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操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

    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

    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

    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

    结果被楚阆撕了。

    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

    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

    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

    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

    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

    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

    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

    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

    并不OOC的小剧场:

    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

    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

    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

    “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

    “是,殿下。”兰斯平和道。

    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

    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

    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

    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

    真·干净到反光。

    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

    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

    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

    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

    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

    “——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

    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

 第38章 掌中鲜血

    寻找海曼的真实身份是个艰难的任务。

    这位作者从不在人前露脸; 也没有固定的笔名和身份,只是因为行文风格非常特别,每次发表新的作品都会被人迅速识别出来。

    “至少确定了这是一位贵族,或许还是一位小姐。”

    路加坐在书桌前; 享受着兰斯揉|捏肩膀的服务。

    兰斯问道:“殿下为什么觉得海曼是一位女性?”

    “写小说令贵族蒙羞; 但写诗不是。贵族以写诗为荣; 献诗于国王以求得一官半职——除非那是一位女性。”路加思索道; “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圣国不允许女性担任有关王权和宗教相关的职位,未出嫁的小姐写些浪漫抒情诗彰显柔情倒还好; 若是胆敢写严肃的叙事史诗; 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没人愿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 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 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 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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