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的美味娘子-第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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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钧和焦豫都不善吃辣,辣得不住喝茶,甚至小口小口地吸着气,脸上都不由得挂上了红晕,也不知是被辣得还是因为担心仪态问题而羞窘的。
但是这道菜就像是有魔力一样,吸引着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总是想把筷子伸向它。
不一会儿工夫,两个人就都吃得额头鼻尖冒汗,嘴里还嘶嘶哈哈地吸着气,什么仪表仪态都顾不得了。
大热天的吃这个,也说不出是享受还是难受,但是辣得发出一身汗来,倒是通透得很。
只有陈瑜白一个人吃得高兴,甚至连汗都没怎么出。
夏月初做毛血旺的时候,还是考虑了焦豫和倪钧的承受度的,放得并不是那么辣。
所以陈瑜白吃起来简直是游刃有余。
此时,焦豫也开始忍不住对下一道菜翘首以盼。
紧接着上桌的是一道荤菜,梅菜扣肉。
这可是正对了焦豫的口味。
五花肉,是个叫许多人又爱又恨的食材。
爱其肥润香糯,又恨其太过好吃油腻,叫人停不住筷子,一不小心就都贴成了自己身上难以减掉的赘肉。
一块上好的五花肉,刚刚从猪身上剔下来之后,侧面看去,五花三层,白肥红瘦,泾渭分明,好看得叫人想吞口水。
如果以人物来表示猪身上各个部位的肉,五花肉应该就是一个丰腴香艳的美人儿,肤若凝脂,触之香滑。
而梅干菜,这是江南一带特有的一种干菜。
二者是如何相遇的,早已无法考证。
但是不得不说,那绝对是一次历史性的会面,是两种食材擦出热烈火花的碰撞。
真可谓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梅干菜被五花肉的油脂浸润,五花肉却吸收了梅干菜的咸甜。
二者可谓是天作之合,没有比他们更般配的一对儿了。
甜香酥融之间,只消一口,便叫人色授魂与,心愉于侧,心悦诚服地拜倒在美人儿酱红色的裙角边。
焦豫尝了一片扣肉,越发激动起来道:“比江南厨子做得还要地道,颇有我母亲当年在世时的遗风。母亲过世多少年了,再没吃到过这么恰到好处的梅菜扣肉了。”
扣肉在蒸制中,多余的油脂慢慢渗透出来。
而梅干菜则慢慢舒展开自己的干涸许久的身躯,对油脂和汤汁来者不拒,用自己特有的咸甜醇味作为回馈。
出国之后的扣肉早已经皮酥肉化,既有五花肉那水乳交融的口感,又带着梅干菜的香气,解腻清口。
这样的扣肉,一大碗吃下去都不会觉得腻味。
若是再盛一勺被油脂滋润得柔媚舒展的梅干菜,放在米饭中一拌,一粒粒晶莹剔透米粒,裹上了薄薄的一层油脂,再被汤汁染成好看的酱红色,再夹一片扣肉盖在上面,不顾形象地塞进嘴里努力咀嚼。
米香、肉香和梅干菜的甘甜,通过咀嚼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复合又独特的味道。
只要是吃过的人,无论过去多久,只要一想起来,那种肥甘脂润、馥郁香甜的味道,立刻便会重新萦绕舌尖,让人不由自主地分泌口水,难以自持。
几道菜过后,三个人也基本吃得七八分饱了,夏月初最后端上来一锅苦瓜排骨汤。
苦瓜这东西,是被下西洋的船只带回来的,但是因其外表的丑陋和味道的苦涩,十分不得大齐人的待见。
夏月初也是偶然在街上看到,有人将苦瓜种在盆中当做盆景售卖,便着人买回来移栽到地里好生伺弄。
夏月初给三个人每人盛了一碗汤,笑着说:“夏天其实正是吃苦瓜的好时候,能够清热解毒,消暑解腻。不过这瓜的苦味,有许多人接受不了。
我做的这道汤中,苦瓜放得比较晚,所以只是带着微微的苦味,三位先生尝尝看,若是觉得接受不了,我再去换一道汤上来。”
三个人的确都没吃过苦瓜,但是听得夏月初这么说,再看看砂锅中,在排骨之间那几块若隐若现的碧绿,好像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陈瑜白先端起碗喝了一口,果然,先是一股苦味袭来,但并不是苦涩难咽的那种苦味,而是一种清新的苦,并不会叫人舌根发木,反倒只是在口中轻轻打了个转儿,然后便功成身退,将被苦味掩盖住的甘甜和醇香展露出来。
第751章 苦瓜是个好东西(1更)
三个人尝过苦瓜汤之后,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
半晌之后,倪钧盛了一块苦瓜到自己碗里细细端详,然后咬了一口尝尝。
“这个夏娘子,真是个妙人啊!”倪钧感慨道,“难怪把薛小将军降得服服帖帖。”
焦豫这才突然会意过来:“啊?夏娘子跟薛小将军是……”
倪钧闻言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道:“焦老先生,夏娘子之前回来,你难道没看到薛小将军跟尾巴似的,一直缀在人家身后?”
焦豫当时虽然瞧见了,但是并没有太深究,此时再回想起来,才发觉两个人的关系的确是不一般的。
“薛小将军当年在京中,可是不知多少姑娘的梦中情人呢!啧啧,没想到这么快就沉浸在温柔乡里了。”
一大碗苦瓜汤,被三个人喝得一干二净。
若是年轻的时候,兴许还体会不出这道菜其中的深味。
但是到了他们三个人这样的年纪之后,经历过太多的事情,反倒更加能够静得下心品味这种苦尽甘来的味道。
而且一碗苦瓜汤喝下去之后,之前那些无论是辣还是腻的感觉,全部都烟消云散,口中胃里全都清爽熨贴。
之前吃出的汗都渐渐消下去了,清心静气。
一顿饭吃过,三个人才觉得稍微有点儿撑得慌,在看看桌上,几乎是全部光盘了。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毫不克制,敞开来吃还没觉得胃里难受。
碗盘被撤下去之后,侍女又送了消食的普洱茶上来。
三个人没什么形象地瘫坐在椅子上。
喝了几口普洱茶之后,倪钧忍不住道:“唉,这才是上了年纪该过的日子,吃得好,吃完闲适地再喝上一口茶,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谁说不是呢!”焦豫道,“可惜啊,我这老头子,一把年纪了还要被人追在屁股后头,逼着我出山。”
陈瑜白闻言,丝毫没有任何羞愧地说:“焦老,正所谓能者多劳,咱们多辛苦些,天底下就有更多的人,能够安安稳稳地吃饭喝茶,过上闲适的日子。”
焦豫听罢没有说话,反倒微阖上眼睛,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因为夏月初刚回来,所以薛壮今天并没有去给客人作陪,直接让倪钧代劳了,自己跟在夏月初身后,陪着她做好午饭,这才一起回房吃饭。
吃饭的时候,薛壮的眼睛也根本就不看着菜,全程都盯着夏月初的脸看。
夏月初被他盯得无奈道:“又不是没见过我,先好好吃饭不行么?你也不怕吃鼻孔里去?”
“不会的。”薛壮依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夏月初,“饭天天都能吃,可是我都快两个月没见到你了。”
夏月初闻言,故意夹了一块苦瓜放进他碗里。
薛壮一口就给吞了,嚼了几下也没露出什么异色。
“不苦么?”夏月初纳闷儿地问。
薛壮摇摇头道:“只要是你做的,我现在吃什么都是甜的,齁甜齁甜的。”
夏月初突然放下筷子,一脸严肃地看着薛壮。
薛壮被她看得有点发毛,忍不住伸手摸摸自己的脸,问:“怎么了,我脸上沾什么东西了么?”
夏月初伸出一根手指,朝他勾勾。
薛壮被蛊惑了似的往前凑去。
夏月初一把捏住他的脸颊,轻轻拧了一下问:“怎么的,我才走了一个多月,就被人掉包了不成?怎么突然间变得这么油嘴滑舌的?”
薛壮把夏月初的手从自己脸旁拉下来,放在自己双手之间反复的揉捏把玩。
“我说的都是心里话,怎么就油嘴滑舌了?”
夏月初被他说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甩甩手转移话题道:“之前斗狗的事儿查得怎么样了?那个村子真是太吓人了,幸好水韵拦着我,我没进黄大家里去看,光是看到他们杀斗狗的场面,都害得我做了好几天的噩梦。
二傻这次也被吓到了,一路直到回来都老实得不行,带它出门也都乖乖地跟在我旁边,不敢到处乱跑了。”
薛壮虽然还没去过夏月初说的那个村子,但是当初在斗狗场里的情形,他是亲眼看到的。
他当时看到的还只是一人一狗,而夏月初看到的可是一大群神志不清的斗狗,受到的惊吓可想而知。
“我若是能陪着你去就好了。”只要一想到在荒郊野岭的夜里,一个人在马车上被噩梦惊醒,而自己却不在她身边,薛壮就心疼到简直无法呼吸。
“我又不是纸糊的,哪有那么娇弱。”夏月初自己却浑不在意,“你小小年纪就上场杀敌了,我虽然没有你那么勇敢,难道还怕几只狗不成?
其实并不是被吓着了,只是觉得心里头不好受,为什么总是会有人,为了满足一己之私而做出那么残忍的事情。”
薛壮也跟着叹了口气道:“所以我们必须要剿灭庆王和他的余孽,努力让这个世道越来越好。
斗狗那边的村子我派人在暗中监视着,但是暂时还不能动他们。要先找到他们在城里的靠山是谁。
最近这一个多月,封七已经成功地渗透到地下斗狗场去了,成了那边一直想掉上钩的大鱼,如今就等着你回来了,好去演一出大戏,争取能够接触到斗狗场幕后的主子。”
“等我回来?”夏月初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要我去看斗狗么?”
一说到斗狗,她就忍不住浑身颤抖了一下。
当初那些狗的咆哮和哀嚎,瞬间又在耳边回响。
薛壮赶紧把人搂进怀里安慰道:“怎么可能叫你去。只不过那边提出要求,想要姜瑞禾,所以等你回来,让宋一然假扮成瑞禾,跟封七过去一探究竟。”
夏月初闻言皱眉道:“他们想要瑞禾做什么?”
薛壮不想把那些污言秽语重复给夏月初听,只是委婉地说:“我估计对方应该是来初味轩吃过饭的人,怕是被瑞禾的模样给迷住了,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不过你放心,我是不会让瑞禾去涉险的。”
第752章 同胞弟弟(2更求月票)
一说起姜瑞禾,夏月初便想到了陈家老两口,忍不住跟薛壮念叨了一番。
“我寻思着,在瑞禾那边就不提这些了,大老远的,摸不着看不着的,平白地叫她担心,那边我交代给孙旭了,平岭村正好也归永榆县管辖,叫他有空去照应一下。”
听夏月初提起孙旭,薛壮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道:“孙旭那小子,一个伤人案破了半个月都破不了,我看他这个捕头也快要当不下去了。”
夏月初回来之后就一直在忙,这会儿才想起来,自己都没跟薛壮说一下家里那边的情况。
正好午饭也吃得差不多了,两个人把碗筷收拾下去,直接在软塌上躺下说话儿。
听得夏月初说了家里那边的情况,薛壮也忍不住感慨,虽然早就知道薛家以后怕是不会好过,但也没想到会落败得这样快。
“我虽然去了一趟村里,但是没去薛家,只是托陈婶儿给薛大叔送了一锭银子。
至于这锭银子他究竟会用在哪里,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事儿了。”
薛壮闻言,感激地在夏月初额头亲了一口。
夏月初回去之前,他其实心里也犹豫过,最后还是没有提起这件事儿。
毕竟对薛良平的愧疚之情,完全是他自己难以解开的心结。
而夏月初当年在薛家吃的苦,受的罪,却也是实打实存在的。
所以他不想把自己的愧疚强加在夏月初头上。
但是他没想到,夏月初居然能够体谅自己的这种心情,去帮他给薛良平送银子。
至于周氏服用丹药导致生出怪胎的事儿,薛壮则是嗤之以鼻道:“前朝皇家多迷信连单之术,想要追求长生不老,但结果呢?一个比一个地短命。
大齐自开国以来,一直禁止炼丹之术,而且还经常向百姓宣传丹药的危害。
就这样还要去以身试险,只能说是自作孽不可活。”
虽然出来才两年,但是参顶子村的那些事儿,感觉好像都已经是十分久远的回忆了一样。
如今在薛壮心里,印象最深的只有夏月初巧手做出的一道道美食,至于那些人和事儿,如今也只配是两个人茶余饭后的消遣之言,说过之后感慨两句。
估计再过上几年,也就跟陌生人没什么区别了。
“以后不要去参顶子村了,回头我交代给孙旭,今后若是薛良平太过困顿,就拉他一把,其他人的死活,与咱们又有什么相干。”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便相拥着睡着了。
午睡起来之后,薛壮正准备去找封七和宋一然聊一下如何假扮姜瑞禾一事。
结果却有人来报,说是当初派去江南查访凝霜身世的人回来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带回来了一个人,很有可能是凝霜的亲弟弟。
薛壮这边从来都不知道凝霜在老家原来还有亲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也很是惊讶。
“亲弟弟?今年多大了?”
“是在育婴堂找到的人,年纪他自个儿也说不清楚,育婴堂那边的记录也因为前几年失火找不到了,只查到他当年是因为父母双亡被送入育婴堂的,送去的时候大概两三岁的样子。
我们为了调查凝霜的事儿,先找到了她家当初的村子里。
虽然村里很多老人都在前些年的一场饥荒中饿死了,但还勉强剩下了几个。
他们还清楚地记得,当年村里一户姓冯的外来户,家里丢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儿。
那个时间跟凝霜被拐的时间正好对得上。
而且村里的老人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线索,便是当年丢失的小女孩,当时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刚满月的弟弟。
而那个弟弟,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特征,便是左脚有六个脚指头,屁股上还有个暗红色的胎记。
根据这两个特征,我们便开始在附近寻找,最后在府城的育婴堂找到了同时拥有这两个特征的一个男孩。
他的父母都在饥荒中被饿死了,若不是有好心人将他抱到了育婴堂去,估计也很难活下去。
而他被送去育婴堂的时候差不多快五岁了,对父母已经有了一定的记忆,还记得父母经常跟他说,他还有一个姐姐,让他长大了之后去找姐姐,母亲经常说着说着就哭了。”
听得手下这样详细地汇报,薛壮也相信这个人应该就是凝霜的弟弟。
他起身回房对夏月初交代道:“我有急事要出城去军营一趟,今晚不知道能不能赶回来。
斗狗场那边的事情,你让封七跟宋一然两个人去商议便是了,让他们一定注意安全。
至于陈瑜白大人,反正他们只是来你做的饭的,有没有我陪着应该也无所谓,只得再辛苦你了。”
夏月初听说他是去军营,自然没什么可担心的,想必应该是有什么事情要安排,起身帮他整理着衣襟道:“放心吧,家里这边我会照应好的。”
薛壮带人直接出城,然后直奔军营。
到了地方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少年从马车上下来,满眼都是惊慌的神色。
少年十二三岁,正是雌雄莫辩的年纪。
这孩子乍一看还真有几分凝霜的模样,生得十分清秀俊俏。
“你现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确认一下,如果我们这里的人当真是你的姐姐,你们很快就可以亲人团聚了。”
薛壮随口安抚了一下少年,然后转身走进了凝霜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