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的佛系日常-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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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过了快有一周的时间,周先恒都要把这事忘掉了,没想到在班导的欢送会结束后,那个声音突兀的在他脑海中响起,“带着她走那条小路回学校。”
周先恒吓了一跳,“谁谁在说话”
那个声音跟他说了原委。
周先恒那时候的内心很复杂,半信半疑,既害怕又期待,但是最终还是决定按照那个声音的指示,提议从那条小路回学校。
然后就遇到了那场意外。
他当时都快吓死了,下意识的拔腿就跑。但是跑了没多长一段路,那个声音再次响起,“你不能逃跑,现在必须回去救她,然后才能继续下一步。”
周先恒脚步一顿,忍着害怕,一咬牙扭头回去。
正好赶上把王诺弦救下来。
接着又在那个声音的指导下,跟那个拿着刀的疯子搏斗,最后英勇负伤。
这之后,他就取得了王诺弦的信任。
第二步,就是下蛊。
巷子里的动静太大,终于惊动了其他人,陆陆续续有人家小心翼翼的开门查看情况,很快就围了不少人。
有打电话报警的,有打电话叫救护车的。
期间,周先恒感觉到有人碰了他一下,而后有什么东西落在了他手里,伴随着一阵轻微的疼痛。
“这是情蛊,只要种在她身上,从此以后,她就会如你所愿爱上你,你说一她绝不会说二。”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周先恒一愣,接着又听那个声音继续道,“现在,跟她表白,跟着我念”
“王诺弦,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起,就喜欢上你了”
“抓住她的手,让蛊虫进入她的身体里。”
周先恒按照那个声音的指点,用拿着蛊虫的那只手,紧紧抓着王诺弦的手腕,让吸食了他的鲜血与愿望的蛊虫,通过这次接触,钻进王诺弦的身体里。
“从此以后,她将会死心塌地的爱着你,不离不弃,直至死亡。”
那之后的几年,对周先恒来说,简直像是做梦一样。
直到遇到那个女人。
他不过是好心帮她一把,却被倒打一耙,种下了情蛊。
虽然他的情况比较特殊,不会像王诺弦那样毫无知觉,他的意识仍有一部分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可能是被下了情蛊,但是也没什么用,他无法控制自己不去爱她,她这个人以及她说的话,他的想法明明是厌恶的,但是说出的话做出的事,却完全不受他控制。
意识和身体仿佛被分裂开来。
清醒的折磨。
这个时候他又想起了那一截指骨。
可是这一次,交易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却是他无法承受的。
“我可以替你取出情蛊,代价是你所有的寿命。”那个声音说。
要自由,或者要生命,二选一。
这时候周先恒刚升了职,家中有年轻漂亮的娇妻,还有一对龙凤胎。他如果死了的话,职位会变成别人的,妻子会另嫁,孩子也会叫别人爸爸。
他怎么舍得死
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选择。
可是事情总是不断朝着糟糕的方向发展。
先是王家请的大师,猜到了问题根本。不过这并没有让周先恒担心多久,因为那个大师不知道怎么就死了。但是同样的,他也没能放心多久,就遇到了原玉泽,后者在路边将他拦下。他其实并不想带他回家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把人带回来了。
然后事情就彻底失控了。
“那一截指骨,在哪里”玉衡问道。
难怪她一开始会觉得王诺弦身上的气息,给她一种若有似无的熟悉感,仿佛在哪里遇见过,但因为太弱了,完全无法确定。之后见到了周先恒,他身上的气息,使得玉衡心中那种熟悉感更强烈,但是依旧无法辨别。
而现在,他把事情交代之后,她终于知道了,熟悉感来自哪里。
姜晴天曾经也有过这样一截指骨,并与其做了两次交易。
玉衡那时候想抓那个东西做宠物,没想到只是一具傀儡,背后另有主人,一个有着超大眼珠子的家伙。
不过玉衡在周先恒身上没有察觉到指骨的存在,他肯定没有随身携带,而这也是她没有及时辨认出气息来源的原因。
“被被阿云拿走了。”周先恒艰难的开口,在说出阿云两个字的时候,语气之中透露出亲昵的意味。但事实上,他的内心,对这两个字是非常厌恶的。
阿云,也就是那个给他下情蛊的女人,名为刘云。在一起后,刘云无意间看到他随身携带的那一截指骨,一眼就认了出来,当时就变了脸色,眼中带着恐惧。但是很快,她又镇定下来,以一种强硬不容拒绝的姿态,拿走了那一截指骨。
周先恒内心是完全不想给她的,但是在情蛊的控制下,他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所以指骨最后还是被刘云拿走了。
玉衡微微皱眉,正要开口,便听周先恒放在茶几上手机响了。
“甜甜,是那个女人打来的。”那边的王诺弦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来电人正是刘云,于是征询了一下玉衡的意见。
“接。”玉衡说道。
王诺弦按下接听键,再按免提。
一个有些刺耳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阿恒,小宝说想你了,所以我带他过来看看你。我们现在就在小区门口,你来接我们一下吧。”
第95章 095
听到刘云说她已经在小区外面了; 周先恒意外之余,忽而生出一种诡异的愉悦。
王诺弦彻底摆脱了情蛊的控制; 清醒过来。她原本就不喜欢他,而这些年的一切,只会让她更恨他。他们之间; 哪怕还有两个孩子,也再不会有未来。
很快王诺弦的父母也会知道一切; 然后毫不犹豫的将他扫地出门; 工作也不保。
他马上就要一无所有了
而这一切都是刘云害的
然而相比他的悲惨,刘云不仅没有半点损失; 反而过得以前好无数倍。半年不到的时间,这个女人从他手里拿到了太多的东西; 从原本每天为生活所忙碌; 蓬头垢面; 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分来花; 到现在每天睡到自然醒; 然后逛街,喝下午茶,去美容院朋友圈里,每天不重样的晒东西; 一副暴发户的嘴脸; 也就能跟那些没见识的土包子炫耀一下。
一想到今后还要跟这样一个人一起生活; 周先恒简直要疯了。
所以; 对于刘云的到来; 他是很高兴的。
她应该会随身把那两截指骨带着,而眼前这个诡异的小姑娘显然对那个东西感兴趣。
一切都源于那一截指骨,只要那个东西毁了,他身上所谓的情蛊,也会跟着一起消失的吧只要摆脱了刘云这个恶心的女人,就算没有了王诺弦,没有了王家人的支持,凭他这么多年的积累锻炼,同样也能过得很好
王诺弦挂了电话,给门卫处的人打了电话,拜托他们把刘云母子二人带到家里来。
没多久,门铃就响了。
刘云带着她和前夫的孩子赵小凯站在门外。
按响门铃之后,她下意识撩了撩额前的头发,挺胸收腹,力求呈现出最完美的姿态。当然,这只是她想象的,事实上,她此刻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可笑。
“小凯,很快我们就会住进这里了”她对孩子说道。
门在这个时候打开。
一个样貌英俊,穿着一袭旧时长衫的青年出现在门里。
刘云有些意外。她以为来开门的,会是周先恒。
不等她想明白,门里的青年人,便已经转身离开。
她忽然就觉得有些难堪,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过了片刻,才咬牙拉着孩子走了进去。
而进了门,才发现还有更复杂的情况等着她。
之前周先恒接了电话说要回来,刘云一直觉得是王诺弦拿孩子做筹码,把他叫回来的。可是现在屋里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只有周先恒和王诺弦,除了刚才那个年轻人外,还有三个陌生人。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一个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的女人,还有一个长相一般的女生。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他们母子二人身上。
一瞬间,刘云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阿阿恒,这些都是谁”她说话一时有些结巴,下意识看向餐桌旁的周先恒,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的样子很奇怪。
“阿恒,你怎么这样”她又问。
“叔叔,你是不是不舒服”她牵着的孩子,也跟着问了一句。
周先恒特别想回一句老子这么明显的不对劲你们还问是不是眼瞎,但说出口的,却是连自己都恶心的话,“阿云,别担心,我没事的。”
在这之前,王诺弦只看过刘云的照片,单人的,和周先恒相处的,有那么一两次,也曾远远看着他们手牵手恩爱如一家人。
那时候,王诺弦只觉得心如刀割。
而现在,则是前所未有的恶心。
因为周先恒的表现,让她不可抑制的想起了此前七年间的自己,也是这样对着一个自己根本不可能喜欢、甚至很厌恶的人,温柔小意,千依百顺,哪怕委屈自己也完全不在意,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委屈这种概念,深陷于幸福的错觉之中,毫无知觉。
不过还好,她已经醒来了。
“呵呵”王诺弦发出一声轻笑。
那边的刘云听到这个声音,下意识就觉得这是在嘲讽自己,情绪一下子很激动,开口道,“你笑什么笑别以为有两个孩子,阿恒就会舍不得你他已经不爱你了,他现在爱的人是我,你要是识相的话,就乖乖跟他离婚,好聚好散,还能拿点抚养费,别闹到最后,什么都没有”
王诺弦觉得,这是她听过最可笑的话。
“离婚拿抚养费你以为我是靠周先恒养着的吗”她问。
“难道不是吗”刘云反问。
刘云跟前夫离婚快一年了。初遇周先恒的那一天,她带孩子出来玩,没想到半途会碰见前夫。那时刘云本来想带着孩子直接离开的,但是前夫似乎喝点酒,酒劲上来,就开始撒泼胡来,就当以前一样,拿她当出气筒,直接动起手来。
旁边有人围观,却没有人阻止。
唯有孩子心疼她,想要阻止,可惜没什么用,被前夫一巴掌扇开了。
刘云哭喊着,把孩子抱在怀里,紧紧护住。
怀中的孩子也在哭。
那时候刘云一度觉得自己可能会被前夫打死,又或者半死不活。
她几乎都要认命了。
周先恒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于她而言,就像是黑暗之中的一道光,是她的救世主。
比起她矮胖且面目可憎的前夫来,周先恒完全可称得上是高大英俊,西装革领的打扮,一看就是坐办公室的成功人士所有的一切,都符合她幻想之中的良人。
爱情突然而至。
然而下一刻,就见她幻想中的良人,接起了电话,用温柔的语调对着听筒说,“诺诺,我已经下班了,路上遇到点事,不过已经解决了宝宝们还好吧嗯,我很快就回了”
显然,良人已有家室,且恩爱和睦。
爱情突然消逝。
看着男人远去的背影,刘云不知怎么的,就生出一丝不甘来。
为什么,我就遇不到这样的好男人我拼命工作补贴家用,我这么的勤劳和辛苦,为什么最后却比不上那种成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只会伸手问男人要钱的女人
恍惚中,有一个不辨男女、没有情绪起伏的声音问她,“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这个男人,死心塌地的爱上我”
刘云眼中的周先恒,是高大英俊,家世不凡,事业有成的上层人士,而王诺弦,则是空有美貌,靠着一张脸上位嫁入豪门的女人,靠老公养着,成天无所事事,只知道浪费钱。
她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哪怕现在也还是这样的想法。
“所以你真正看上的,并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手里的钱”王诺弦问道,但不用刘云回答,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一时之间,王诺弦只觉得好笑,又有些讽刺,“你跟周先恒,还真是同一类人啊。当初,他也是看上我们家的钱,才动了肮脏的手段。”
刘云一愣,“你们家的钱”
王诺弦淡淡扫她一眼,“我大概能猜到你是怎么想的,可惜你错了,你所以为的、看到的、得到的一切,都与周先恒无关,而是我们王家的东西。”
“如你所愿,很快我们就会离婚。不过跟你期望的不同,被扫地出门、一无所有的人不是我,而是他,此外他就连工作,也会一并丢掉。”
“不得不说,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你们都非常的般配,所以我成全你们的爱情,希望你们能永远在一起。”
玉衡很有礼貌的等王诺弦和刘云交谈完了,才开口问,“你把那两截指骨放在哪里了”
跟周先恒一样,她同样没有在刘云身上感觉到指骨的气息,证明她并没有随身携带。
因为王诺弦的一番话,大受打击的刘云,听到玉衡的话,瞬间变了颜色,眼底的恐惧藏都藏不住。
“什么指骨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试图装傻蒙混过关。
“指骨在哪里”玉衡看着她,“不要让我说第三遍。”
平淡的语气,平静的眼神,但是不知为何,话音落下一瞬间,刘云抑制不住的觉得恐惧,就仿佛被什么可怕的东西盯着一般,一股寒意从脚底蹿起,直冲天灵盖。
在极端的恐惧面前,所有的伪装都是徒劳。
“我我说”
刘云艰难的,把藏指骨的地方说了出来,就在她现在住的地方,阳台上那盆吊兰里面。
而那个地方,是王诺弦随手买了扔在那里,连租都懒得租出去的房子,然后就被周先恒拿来金屋藏娇。
指骨虽然算半个活物,但是放在那里,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跑。
所以玉衡并不急着去找,而是将注意力,重新放到了蛊虫身上。
这会儿的时间,那只蛊虫已经被朝夕完完整整的切开,仿佛上课时用来展示的标本一样,每一处都细致入微。
玉衡扫了一眼,还是觉得恶心,再次迅速移开视线,一边问朝夕,“你研究好了吗”
朝夕的声音漫不经心,“应该是好了,不过具体怎么样,要试过才知道。”
玉衡固执的认为自己是个人类,于是听到朝夕的话,下意识接道,“那我们去抓一只妖魔来试试”
朝夕:“”
你还记不记得我是深渊之主
但凡深渊里妖魔,都可以算是我的手下,你就这样当着我的面说要抓我手下来做实验
“怎么了”见他不说话,玉衡问道。
算了,懒得计较。
这是朝夕这些年来,重复得最多的一句话。
“这种情蛊是针对人类培养出来的,你拿妖魔来做实验没意义。”
“那怎么办”
“这里不是有两个实验对象反正就算出什么差错,也不会死人。”
“既然不会死人的话,那就试试吧。你先给我演示一遍,怎么把它做出来。”
“嗯。”
作为接下来的实验对象,周先恒和刘云,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内心极端的恐惧,却又无处可逃,甚至连动弹一下都做不到。
旁边全程听完玉衡跟朝夕交流的王诺弦和王青青,虽然对于玉衡的做法有些意外,但是一点也不同情那两个人。如今的一切,完全是他们自找的,怨不得谁。
而原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