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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国术传人在古代,知己遍天下-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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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手往花娘脸颊上摩挲,一边呵呵笑着:“想我?那就来,让你家郎君我瞧瞧,这是怎么想的?”
  后方,程灵微微皱眉。
  简直要无法直视郎君这二字,刘旭林胡子一大把,家里头只怕是孙女儿都有了,怎么就好意思对着花娘自称“你家郎君”?
  到这里,程灵已经隐隐有些后悔了,她当时或许就该拂袖而去!
  纵是同僚试探又如何?她怕个球!
  十里春风的花魁场,并不只有诗意和浪漫。
  转过了花径,走过了亭台,忽见前方一条长河犹如玉带,蜿蜒在灯火通明的人间。
  那河面上画舫处处,河岸边人头攒动。
  有丝竹靡靡,有美人歌舞,还有一声声的呼喊叫好,与露骨调笑。
  什么高雅之所?
  到了这等地界,有的是人原形毕露,放浪形骸。
  花娘紧挨着刘旭林,拍拍手掌,就有一队身着低胸,肩裹丝帛的侍女手提花篮款款而来。
  “刘郎,今日选花魁,一支桃花一两银,一支海棠五两银,一支牡丹十两银。”花娘将手掩口,媚眼乱飞,笑得脸上的妆粉几乎都要簌簌掉落,“咱们还是老规矩,得花最多的,便是今夜花魁呢!”
  刘旭林哈哈大笑,又伸手抹了一把花娘脂粉香腻的脸蛋儿,道:“便来十支海棠,十支牡丹。你这贱婢,哪里是想你家郎君我?分明是盯着某家的银钱袋子呢!”
  刘旭林粗俗地骂了一句花娘,却又“慷慨解囊”。
  不过片刻,他手上就多了个花篮,花篮里装了十支海棠,十支牡丹。
  提花侍女们走到了秘书署的其余官员面前,其他官员便也纷纷解开钱袋子买花。
  这种场合,谁好意思不买?
  纵然出来之前刘旭林说好了是要做东请客,但就当前这种情况来说,大家却只能自掏腰包。
  怎么地?买花捧花魁,你还要上官出钱不成?
  翁贤站在程灵前面,就笑眯眯地买了十支海棠,十支桃花。
  不能越过上官去,又不能太寒酸,这里头竟也有学问!
  轮到程灵的时候,程灵有片刻没有动弹。
  她知道这个时候的自己不能小气,就该也学着翁贤,或与他对比着买同样数量同样等级的花,或比他少上些许,总之多少都要表示个意思。
  只要今天不做犹豫地出了手,那她就算是上了道,能够初步融入这个小团体。别的不说,至少与同僚们做个酒肉朋友,应当是没问题了。
  可是,但是——
  程灵不是小气,她从不小气,她只是心里忽然有些堵。
  一两银子至少能买十斗米,这还是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要不然一两银子能买二十斗米!
  可是在十里春风,一两银子却只够买一支桃花。该说这不愧是神京最有名的销金窟,还是要说,人类的悲喜果然从不相通?
  正比如那南宋诗人所感慨: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天下悲苦十之七八,有人在战乱中苦苦挣扎,有人在泥泞里俯身捡粮。
  做人,奋斗了,上位了,不是不能享受,但那也该有个底线,有个度量。
  一定要靠这样的方式去迎合上官吗?
  程灵的手微微抬起……


第263章 拿你最珍贵的东西来换
  十里春风的舞榭歌台边,程灵微微抬起了手掌。
  被灯火映照出波光的夜河中,画舫游来,美人起舞。
  程灵抬起的手似要推开那个花篮,又似是在微微停顿。
  她在做选择,是为了官途顺畅,妥协于世俗,还是遵从本心,哪怕风霜雨雪?
  明月当空,洛河流光。
  在这同一轮明月,同一片灯火之下,却有人也与程灵一般,正在做着抉择。
  慕容书剑是大将军勇毅侯慕容泓的幼子,打小金尊玉贵,在侯府众人的宠爱中长大。
  但慕容书剑却也并非没有烦恼。他天生经脉细弱,无法习武,甚至体格都要比常人更弱些,为此受了不知多少苦。
  父母因此对他更为怜爱,可是这种偏宠,却每每刺痛着他的同胞兄长慕容善的心。
  慕容善被父母取名为“善”,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暴虐狠毒,心胸极为狭隘之人。
  虽然明知慕容书剑体弱多病,注定了寿数不长,但慕容善对这个弟弟的嫉恨却是半点也不少。
  更甚至,随着慕容书剑一天天长大,侯夫人偶尔透露念想,想要勇毅侯将爵位传给幼子,这就更加戳到了慕容善心头的恨处。
  慕容善表面上不动声色,甚至在侯府的时候他还刻意扮演着爱重弟弟的好哥哥形象,为此取得了父母的信任。可到了外头,他却每每用着极为阴毒,而又不着痕迹的方法打压慕容书剑。
  权贵的圈子里,总有一些年轻人会混在一处玩耍,慕容善借口陪弟弟走动散心,就总将慕容书剑往自己的狐朋狗友中带。
  在这期间,慕容书剑听多了诸如:“这个病秧子也就是命好,投了个好胎,要不然谁搭理他?”
  “他还能活过今年吗?瞧那风一吹就倒的模样,怕不是来个三岁孩童都能碾死他吧!”
  “当真是慕容氏之耻!五胡当中,当数慕容氏最为勇猛,归顺我朝后,更是名将代出。他慕容书剑还好意思叫书剑,照我看,该叫鼠贱才是!老鼠的鼠,贱人的贱……哈哈哈!”
  “慕容老鼠,嘿嘿嘿!”
  “慕容贱贱,咯咯咯……”
  “瞧瞧,他脸白了,又红了,真是生得美啊,弱不胜衣,如玉堆霞,我见犹怜啊,哈哈哈……”
  “……”
  一声声,一句句。言语不是言语,是风霜,是刀剑,是毒汁,似有若无,似远还近,似虚还实。缠缠绕绕,如蛆附骨般纠结在慕容书剑的身边。
  他若发怒,人家只需死不认账便成。
  最开始慕容书剑还会去寻慕容善为自己做主,可慕容善却从不信他的言语,反而倒要呵斥他心眼太小,人太敏感,误会了他的朋友。
  慕容善还擅长打个巴掌给个甜枣,每每在人前呵斥了慕容书剑,背后又给他买来各种讨他欢心的小物件,摆出兄长的姿态,温柔劝哄他。
  如是三番五次,来来回回,慕容书剑被慕容善给治得晕头转向,有时候明明察觉到了慕容善的恶意,想去父母面前告状,却又无从告起。
  慕容书剑有心与慕容善拉开距离,不再与他出门去寻那些狐朋狗友们玩耍,可慕容善在父母面前巧舌如簧,总有万千种理由将他带出门。
  最近,慕容书剑在十里春风结识了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
  她与他从前见过的那些世家贵女都不相同,她虽然身在风尘,品格却十分高洁。她满腹诗书与才华,又十分体贴,善解人意。
  慕容书剑因诗词而与柔娘相交,也曾红袖赠书,也曾笔墨传情。
  在柔娘这里,他体会到了从未曾体会过的尊重与爱慕。她就像是泥泞地里开出的一朵花,与他狼狈的生活相映照,使他有时飘飘然,如同登上仙境。
  慕容书剑已经下定决心要赎柔娘,他甚至都想办法凑足了银钱,可今夜却生了变故。
  一刻钟前,柔娘献舞过后,从画舫下来拜谢众人。
  走到慕容书剑他们这一群勋贵子弟身边时,也不知怎么,柔娘竟然摔了一跤。
  这一跤摔下来,她就将坐着饮酒的忠义伯世子冯达给撞得摔在地上。
  砰!
  冯达手边的酒壶也在这时被带倒了,酒壶应声碎裂,冯达倒在旁边,手掌压在酒壶的碎瓷片上。
  一瞬间,冯达的手掌就被瓷片给割出了深深的伤口,殷红的鲜血流淌而出。
  “啊!”冯达惨叫。
  而后惊怒:“贱婢!”
  骂一声,他同时抬起一脚,就对着同样摔在旁边的柔娘踹过去。
  慕容书剑救之不及,柔娘被一脚踹了个斗,整个人滚到一边,嘴角就吐出一口血。
  可想而知,冯达这一脚踹得有多用力。
  慕容书剑连忙奔过去,心痛地抱住柔娘,请求冯达宽恕她。
  冯达怎么肯?他恨怒道:“区区贱婢也敢害我,今日若不杀她,我冯某人在京师可就没脸混了!”
  慕容书剑只求道:“冯二哥,柔娘不是故意的,她无心之失,小弟给你赔罪可好?求你看在我的面上饶她一次,回头小弟必有重礼感谢!”
  “重礼?”冯达仰天一笑,“小书剑啊,这不是礼不礼的事儿!区区妓子也敢害我,你冯二哥要脸啊,饶不得她!你要是非叫我饶,那就拿她最珍贵的东西来换!”
  说着,他爬起来,带着一身酒气,就往慕容书剑和柔娘面前走去。
  一边走,冯达的手掌还在滴着血。鲜血往地上垂落,冯达面目扭曲,宛如恶鬼。
  柔娘惊恐地往慕容书剑怀里钻,旁边走过的提花侍女惊声尖叫。
  这一番动自然就惹来了四周人们的注意,程灵等一行人也离此不远。
  程灵抬手挡住了侍女递过来的花篮,说:“我不买。”
  这样的话本来是要惹来同僚不快的,但此时此刻,众人的注意力却都被冯达几人吸引了过去,除了刘旭林皱眉看了程灵一眼——
  那边,冯达嘿嘿笑道:“让冯某猜猜,你最珍贵的是什么?是你的容貌,还是你身边这个小男人?”
  柔娘一颤,咬着唇,缩在慕容书剑怀里不敢答话。
  慕容书剑鼓起勇气问:“冯二哥,你,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冯达笑说,“我可以饶她,只看她,是选择在自己脸上划一道,还是选择从此与书剑你再不相见。啧啧,这个选择,是不是挺有趣?”


第264章 出手,念头通达!
  冯达给出的两个选择不可谓不恶毒:
  是毁容,还是与情人相离?
  而更荒唐的是,当冯达将这个致命难题甩出来的时候,旁观众人反倒兴奋了。
  程灵站在人群中,听着身旁的翁贤给她介绍道:“那是忠义伯第二子冯达,他家长子十年前对羌作战的时候身殒了,留下这个二子,很是不着调。”
  “那是勇毅侯慕容家的两个郎君,大郎君慕容善,小郎君……咦,这小郎君往常倒是少见。”
  说到这里,翁贤忽然住了嘴。
  因为一声声怪叫忽然在四周响了起来,翁贤再指指点点,就有些尴尬了。
  毕竟是正经的朝廷官员,还要点面子,不能似某些闲人那般见了腥味就像鬣狗。
  人群中,有人激动地拿手打拍子,有人高呼:“好啊!这等选择才是真难题,冯世子真是有大才!”
  看美人儿做着致命难题,可比看画舫上的歌舞有趣多了。
  歌舞虽然好看,可是常常有得看,早已不稀奇,又怎么比得上眼前这刁钻选题来得有意思?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哪怕只是自然老去,对于美丽的女子来说,都常常是无法接受的痛,又何况是要顷刻之间毁去容貌?
  更何况,似柔娘这等以色事人者,失去美貌,那就等于失去了她安身立命的根本!
  要自毁容貌吗?
  这个问题本来不难选择,几乎没有哪个美人会情愿毁容,可眼前的情况又有不同。
  毕竟无价宝易得,有情郎难寻。
  慕容书剑与柔娘正是情深意浓的时候,他甚至都已经准备好要为柔娘赎身了,柔娘此刻如若选择与他相离,那么她失去的,也将不仅仅是慕容书剑这个人,还有一段本该可以看得见的光明人生。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柔娘能舍得下这段情吗?
  有人在旁边起哄了:“不过就是一个男人,不见就不见,柔娘生得如此美貌,离了他,眼下这园子里,还有一大把的爷们儿供你选择呢!”
  “哈哈哈,就是!这小白脸儿弱不禁风的模样,瞧来也不是什么有担当的,跟着他又岂能有好?不如保下容貌,哥哥疼你呀……哈哈哈!”
  “嗳,可别那么说,这小郎君生得也美,毕竟姐儿爱俏嘛,说不得人家也是看中小郎君的美貌呢?”
  “哈哈哈,十里春风的小娘子也爱俏吗?”
  “……”
  一声声,不似是说笑,倒像是魔鬼的声音,在摧人心肝。
  慕容书剑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青。
  他坐在地上抱着柔娘,抬起头左右扫视,企图找到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
  可是身边这些人,要不就是与冯达一伙儿的,要不就是带着恶意趣味在看热闹的,真正会愿意帮他的,能帮他的,又有谁?
  包括他的哥哥,慕容善。
  慕容善此刻正站在冯达身后不远处,双手抱臂,神情冷漠地朝这边看过来呢。
  当慕容书剑与他的目光相接触时,有一瞬间,一股寒意从心头生起。可是下一刻,慕容善的表情又变了。
  就好像慕容书剑刚才只是眼花了一样,慕容善微微向前一步,弯身看向地上的慕容书剑,目光似乎又变得柔和了。
  慕容书剑心里头便不由得又升起了一股微弱的期望,他张口求道:“大哥,救救柔娘吧。”
  “唉。”慕容善叹一声,用怜悯的目光看着慕容书剑道,“小羊儿啊,冯二是有爵位的,贱民犯上,罪当流放。你这妓子更是贱籍中的贱籍,便是当场打死,又能怎样呢?”
  慕容书剑顿时便浑身打了一个颤,他抱紧柔娘,不知所措。
  “地羊”是慕容书剑的小名,因他自小体弱,家里信奉贱名好养活,于是有时候家里人会叫他小狗,有时候又叫羊儿。
  慕容善亲切地叫着羊儿,又说:“其实不难选择,你亲自动手,为柔娘划一道痕,回头再将她纳回去便是。如此,冯二可以消气,而你,纵是柔娘脸上有了疤,难道你从此就会不爱她了么?”
  这一番话说出来,居然十分符合逻辑。
  慕容书剑一片漆黑的眼前似乎便有了光亮,他睁大眼睛,又垂首,喃喃重复道:“是啊,难道我从此就会不爱柔娘了吗?不!不会的,我会加倍的爱她,待她好,永不负她!”
  一个天大的难题在慕容书剑这里终于有了解决的出口,他顿时就像是无头的苍蝇终于找到了方向一般,对怀中的柔娘欣喜道:“柔娘,太好了,我们有解决办法了!”
  说着,他就伸手到腰间摸索。
  摸了片刻,慕容书剑又愣住了,他今天没带刀。
  慕容书剑的喜悦僵在脸上,就在这个时候,忽闻哐当一声,一把剑形短匕被扔了过来,带着清脆的声音,落在了慕容书剑身边。
  是冯达,他扔了自己手边的短剑。
  慕容书剑抬头,冯达脸上流露出了恶意的笑:“不错嘛,咱们小鼠贱不是个笨蛋,好弟弟,没刀不怕啊,哥哥这里有匕首呢。”
  慕容书剑就连忙捡起地上那把匕首,一边对怀里的柔娘哆哆嗦嗦道:“好,柔娘,太好了,此物锋利。柔娘,不怕啊,我只划一下。回头我便将你娶回家,我会一辈子待你好。”
  一直不曾出声的柔娘终于在这时抬起了头,她看着慕容书剑,凄然道:“容郎,色衰而爱驰,奴家若是毁了容,你当真还会待我好吗?”
  这个问句简直精髓,慕容书剑被问得愣了片刻,但很快,他又肯定回答:“我会的,柔娘你信我!”
  柔娘说:“好,我信你。”
  说罢,她便微微闭眼,仰起自己光洁秀美的脸蛋,做出引颈待戮的模样。
  她这么柔和,对于自己被人决定的命运没有半点抗争,倒是出乎旁观者的意料。
  这个时候人群中便不免发出了失望的叹息声,看客们竟是在惋惜这场热闹还不够精彩。
  程灵微微皱眉,看着眼前这一幕,有一股说不出的郁闷堵在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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