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术传人在古代,知己遍天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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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只说道:“阿娘,叫大姐喂我吃些肉干就成,吃饱了,我有的是力气。”
坐在马车上的程大妮连忙从包袱里翻出一把狼肉干来,直接喂到程灵嘴边。
程灵张口接住,一边嚼着吃,心里却是微微皱眉:这些狼肉虽然被烤得挺干,但现在也是第三天了,细吃起来,总有些不太舒坦的滞涩感,只怕是要变质了!
她轻声说:“阿娘,狼肉快要坏了。”
穆三娘脸色一变,存下的狼肉干还有十斤左右,这要是都坏了,那简直能心疼死人。
她先说了一句:“灵哥儿,你别吃了!”
接着又连忙说:“都留给我吃,一会儿下山,这些狼肉我吃。”
在前面拽着车板的洪广义听到这话,也忙说:“大嫂,我也能吃!不瞒你说,这两日,我吃得都不饱足呢,都给我吃吧。”
程二妮却已经从包袱里掏出一块肉干,嚼吧嚼吧吃了起来,一边说:“咸香的,好吃!灵哥儿,这没坏呀!”
穆三娘顿时道:“快,也给我吃一口。”
最后众人都将肉干试吃了一圈,然后人人都说:“没坏!”
七岁的洪小郎慢吞吞地说出一句:“我吃着也没坏,我吃过真正坏掉的,不是这样的。”
是真的没坏吗?还是大家不忍抛费食物,才都这样讲?
最后程灵得出结论,这肉干是不太新鲜了,但应该还没有大毛病。之所以被她吃出了些许怪味,大概是因为她的舌头特别敏感。
其实应该不仅仅是舌头变敏感了,而是她自身的整个五感,形、声、闻、味、触,全都有所增强。
五感敏锐了,她听见的风声都似乎能与旁人不相同,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这应该也是搬运能量所带来的好处,这表明,她对自身体魄的开发又进一步了。
程灵默默消化着这个结论,心中还是有些欢喜的。
虽然说,拥有了一条特别挑剔的舌头,不过这都不是事儿。五感敏锐,战力也能提升,这才是最重要的。
穆三娘则非常豪气地做下决定:“吃!没坏也都吃掉,不留了!”
程二妮欢呼一声,顿时就开始分发肉干。
哪怕是坐在又颠又滑,还很惊险的马车上,她也做出了一种自己分发的仿佛是稀世佳肴的感觉。
程大妮举着肉干有些犹豫,不知道还要不要继续喂给程灵吃。
程灵道:“没有关系,大姐,给我吃吧。”
习武练的不是快乐,不是享受,而是动心忍性,是百炼成钢。
程灵决定吃苦。
但吃到第三块肉干的时候,她被自己打脸了。
她开始恶心反胃,开始从身体到灵魂都叫嚣着抗拒。再有一颗宁可自虐的心,这、这也受不了啊!
是她太天真了,是她修行还不够。
程灵猛地偏过头,在程大妮追问的时候,她还要尽力维持高手的形象,干巴巴地笑一声道:“我吃饱了,大姐,你们吃吧。”
她将手捂到嘴巴上,用两颗奶片糖勉强治愈自己。
程灵没有注意到的是,几乎所有人都看破了她的伪装。就连六岁的芸娘,也在这时重新认识了她。
小芸娘心想:原来程灵哥哥挑食,比我阿爹还厉害。
她的父亲在卢县开遍了酒楼,从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可带着她跑出城的那一日,一个掉在地上的馊馒头,他也吃了。
还掰了一半给她吃……
当太阳行到西边,当一边吃东西一边艰难行走的众人,吃肉干吃得嘴巴都要冒烟了的时候,山脚终于就在眼前,可见了。
一路乖巧的洪小郎终于在这一刻展露出了些许孩子的天性,他几乎蹦起来:“太好了,要下山咯!”
施宏大叫一声:“祖宗啊,你叔叔我胳膊疼,承不住呢!”
话音没落,他的手就是一软,膝盖更是不受控制地往前跪。
棕马前蹄扬起,希律律一声,纵起四蹄就向山脚下的那条大路飞奔而去。
洪广义在后头拽着板车都没拽住,他只能用奇怪的姿势,双手拖着板车尾巴,双腿一边奔跑。
“啊啊啊——”洪小郎尖叫。
小小的斜坡一晃而过,在马儿的欢叫声中,砰!
板车倒了。
第38章 柳暗花明又一村
砰砰砰!
板车倒了还不止,它上头的东西也一连串地往地上掉。
紧接着就是一阵西里哐啷,好家伙,板车散架了。
一个车轱辘掉在左边,另一个车轱辘掉在右边,还有板车的护栏,也从车板子上震出了两片。
洪小郎坐在地上,摔得头晕眼花,哇哇大哭。
“哎哟!”这回痛叫的是洪广义。
他没拽住板车,也跟着板车一块儿摔了,摔了个屁股蹲!
一抬眼,却见到山的另一边,是一片沃土田园,田地里,几个农人正在弯腰劳作。
路边有个小伙子挑着两箩筐,张大着嘴,往四分五裂的马车这边瞧过来,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
小伙子旁边还跟着个十来岁的男童,男童的眼睛盯着洪小郎,竟是拍手嘲笑起来:“脏小孩儿冒鼻涕,鼻涕泡泡洗脏脸,哭哭哭,羞羞羞,嘻嘻嘻!”
洪小郎:……
洪小郎的脏脸蛋儿一下子涨得通红,他束着手从地上站起来,也不哭了,只是睁大眼睛,怒瞪着那个孩子。
孩子:“略略略……”做鬼脸。
嗨哟,这将洪小郎气的呀!
洪广义见洪小郎还能顺顺当当地站起身,还有力气生气,知道他摔的应该不严重,倒是放心了。
他揉着屁股站起来,这个时候,施宏也从后边一瘸一拐地跟上来了,更后头,穆三娘和程灵小心控制着马车,也下了山。
路边挑担的青年见这山上一下子下来这么多人,这些人还有马有车,顿时斥起了身边小孩:“破孩子,闭嘴!”
又看着程灵等人,直接就问:“你们是从山上下来的?怎么就从山上下来了呢?”
程灵上前一步,先说了一句:“是啊,翻山不容易啊。”
这话一下子就引起了挑担青年的共鸣,他连连点头,十分认同道:“没错没错,你们居然能翻过来,太厉害了!”
因为有此共鸣,双方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
程灵就开始问他这里的具体地名,又问他这里离云安县有多远。
说话时,她还没忘记一边观察四周。
只见后方高山耸立,前方却是沃土绵绵。再往远去,隐隐有青山的轮廓,在这夕阳的光影下,显露出无限秀丽。
田间农人在有序劳作,东边田野的尽头,似乎有屋脊的青影,还有鸡鸣犬吠,和着炊烟袅袅升起。
这么一幅再寻常不过的乡村田园景象,却几乎让程灵瞬间破防。
看过了十室九空的荒凉,经过了九死一生的杀戮,这让程灵几乎以为这个世界就是破败的。
眼前的人声与炊烟竟是如此难得,难得到甚至让她有了一瞬间的恍惚。
太好了,至少这里还没有被战争和灾难侵害到。
挑担青年告诉她:“我们这里就是云安县啊,出了村子再往北走十里路,就是县城哩,你们县城有亲戚?”
往北再走十里,就是云安县了!
程灵还没做出反应,旁听的程二妮就先欢喜地湿了眼眶。
她甚至都没忍住插了话:“是是是,我们要去云安县哩!”
而穆三娘也在一直悄悄观察这个挑担青年,见他的目光总是在不停往地上掉落的貉子上打转,心里顿时一动,就也连忙道:“小兄弟,这貉子,你家要不要?”
挑担青年“啊”了一声,脸上却露出赧然之色。
穆三娘赶紧说:“不要钱,就用两头、不,用三头貉子,换咱们这些人在你家歇一晚怎么样?给咱们吃些软和的汤水饭,再备些热水,让咱们能梳洗梳洗,给马也喂一喂,这就成了!”
这、这确实成啊!这好得很,这简直太好了。
挑担青年还没答话呢,他身边的孩子就先欢呼一声:“哦!太好了,晚上有肉吃咯!大哥,大哥,你快答应啊!”
青年家里原来是个大家庭,兄弟五个呢,他排行老大,叫王大柱,他身边的孩子是家里老四,叫王四墩。
王大柱和家里的老二王二苗都已经成婚,有了家小。总之就是家里十几口人,足能够腾出两间屋子来招待程灵一行人。
程灵一行牵着马,跟着王大柱兄弟进了村。
一路上,招来好多村人围观,尤其是有不少人对着两匹马露出了格外新奇欣羡的神情。还有小孩子跟着跑前跑后,简直恨不能攀到马背上去坐一坐。
这个热闹,就别提了。
程二妮激动得不行,悄悄对程灵说:“灵哥儿,这里有人气,太好了,这个地方我喜欢。”
谁不喜欢呢?程灵也喜欢啊。
要不是忧心着临海王造反的事情,程灵简直都想要停在这里落户了。
但就怕,眼前的安详是梦幻泡影,转眼战争来到,一切美好都要化为虚无。
在王家,一行人受到了热情的招待。
晚上,王家人就杀了一头貉子——没错,程灵等人放在马车上的五头貉子,其实都没死。
程灵先前只是将它们打晕了,后来用草绳将貉子绑牢,就这么翻山越岭地带了过来。活着的貉子比死了的新鲜,现杀现吃,不用担心腐坏。
不过貉子被绑得狠了,又没有喂食,估计也活不了太久。
王家老爷子说:“还有两头,明儿带到县里去卖掉。”又问程灵等人,“小兄弟,你们的貉子明儿要到县里去卖不?要是卖,我叫我这大儿给你们领路。”
这可太好了!
有当地人领路去云安县,这岂能不答应?
程灵忙说:“多谢老丈,那就劳烦王兄弟了。”
王大柱呵呵笑:“不劳烦不劳烦。”
吃过晚饭,众人梳洗安置。
程灵终于洗到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头,当然,也还有第一个澡——太不容易了,不敢说,说多了都是泪。
她特意选择了最后一个洗澡,然后就一个人躲在王家的洗澡间里,拿出背包空间里的旅行装洗发水和沐浴露,洗了个通天彻地。
身上搓五遍,头上……呵,头上不好意思提。
反正,虱子这个东西,就算是用上了来自现代的洗发香波,也别想完全洗掉。
程灵只能先强行忍着,计划明天去了云安县城,打听好路线,补给好物资以后,一定一定的,就要赶紧去药店,配一副虱子药!
第39章 大家除虱,才是真的除虱
云安县规模不小,相当于赤霞城的卫城。
第二天一早,当程灵等人架着马车到达县城门口时,只见那城门口竟已是排起了一条长队。
长队中有挑担的农人,有做买卖的商人,有赶路的书生,还有其他不知身份的人,总之是热热闹闹,一派繁忙景象。
程二妮的眼睛都要不够看了,她坐在重新修好的马车上,兴奋地说:“灵哥儿,这里真好。”
这已经不知道是她第几次感慨。
王四墩与有荣焉般挺了挺小胸膛,道:“那是,我们这里离郡城近着哩,能不好吗?”
程二妮于是问:“那郡城是什么样的?小四你去过吗?”
王四墩:……
好得很,问到点儿了,他一下子就缩了缩脖子,理不太直,气不太壮地说:“我、我现在还小,等我以后大了,肯定去看看。”
程二妮:“噗!”
这家伙蔫儿坏。
程大妮瞪她一眼,程二妮嘻嘻笑。
一段时间后,终于轮到程灵他们进城。
这一次,是程灵牵着一辆马车在前方,王大柱跟她并排走着。
轮到官兵查问时,王大柱忙主动上前去交入城费。他们一行共有十人,就是十文钱。
入城费这个事情,早在之前王大柱就跟程灵他们说起过,所以程灵早就将自己这边的八文钱拿给了王大柱,让他帮忙一起交。
官兵听王大柱口音是本地人,又见程灵等人穿着还算整洁,最后目光落到两匹马上,却是微微皱眉。
程灵顿时明白:这两匹马太显眼了!
眼看这守城官兵似乎有要发难的意思,程灵连忙上前一步,手一动,掌心里就又捏了一把钱。
她直接拉起官兵的手,将钱塞到他掌心里,并学着王大柱的口音,低声说:“小本买卖,不容易,求您给通行个好。”
官兵不动声色地掂走了钱,一抓,感觉也有十来文,顿时脸色就放松了,一挥手道:“走走走!别占道!”
带着这个小波折,众人进了城。
进城后,程二妮顿时就拘谨了,她现在知道,这座城市也不是那么友善的。
按照原先商量的,众人先牵了马,随着王大柱一起去城西的集市卖貉子。
这时,洪广义就派上用场了。他原先是屠户,卖东西,尤其是卖肉食,他在行。
程灵道:“阿娘,你们在这里卖着,我去旁边走走看。”
穆三娘现在对程灵没什么不放心的了,反而说:“去吧,这里有你洪二哥看着呢,不用担心我们。”
洪广义忙说:“郎君放心,小的一定护好了嫂子和两位娘子。”
瞧这称呼乱的!程灵失笑。
她牵了一匹马离开,准备先去买些粮食和日用品,顺便跟卖东西的商人问一问去郡城的路。
通过先前采集,再加上后来用掉一些,以及分了一些钱给穆三娘和两个姐姐,程灵现在手头上还有金珠十两,白银二十两,铜钱没有了,她准备去买东西的时候换一些出来。
她也想顺便熟悉熟悉现在的物价,原主见识有限,在这方面还需要程灵自己摸索。
然后,摸索的结果就是,程灵发现云安县的粮价有些离谱。
在来县城的路上,程灵问过王大柱。他们去年卖夏粮,卖出的价格是一斗新粮十一文。而如今粮店里卖出粮食的价格却是,一斗陈粮八十文!
为什么卖的是陈粮?
因为今夏的新粮还没采收呢,要再过个十天半月,才是最好的收粮时期。
就不说新粮陈粮,单说这一卖一买之间的价格差,就大到有些恐怖。
卖粮的伙计态度不差,或许是看程灵生得格外清灵神秀,他倒是愿意跟程灵说话:“谁说不贵呢,这价也不是我定的啊,我家如今吃粮都难呢。”
说着,忽然背着掌柜对程灵做了一个手指向上的动作,用气音道:“是上头定的价,粮商会……懂不?这定了,谁也改不了。”
程灵心头顿时一凛,听话听音,就有点明白了。
她对伙计抱抱拳,算是致谢,又立即说:“劳烦兄弟了,麻烦帮我称二十斗米。”
一斗米大概能有十二斤,二十斗就是二百四十斤。
不是程灵不想再多买,而是买太多的话,怕路上带着走不方便。就这二十斗,她还准备找机会偷渡十斗到自己的背包空间里去呢。
除此之外,还要买一些马粮。
比如大豆、高粱、麦麸等。这两天可苦着那两匹马了,程灵甚至觉得,它们都肉眼可见地饿瘦累瘦了。
马虽然能吃草,但它不能光吃草啊!就程灵买的这些,都只是低规格的马粮。
高规格的且不说,现在买不起。
伙计脸上露出笑容,清脆应声:“好嘞!”
接下来程灵又跟他具体打听粮商会的事,伙计道:“会首在郡城啊,是咱们大齐鼎鼎有名的错金侯,听说是太后给赐的名儿呢!”
然后要问再多,伙计却是答不出来。
结账的时候程灵又问掌柜,掌柜笑而不语,程灵就知道不能再问了。
出了粮店,接下来程灵去布店扯了两匹麻布,麻布一匹值二百钱,这是布店的卖价。
而民间其实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