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偏执大佬给偏执大佬治病的日子(快穿)-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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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后,肯定要乖乖待在靠山村当洪国辉的媳妇儿。
翌日,田恬一大早就起来,几乎是洪母和洪国辉刚起,她就起来帮忙做事了。
吃住在人家里,她必须要勤快些。
再说洪母和洪国辉待她很好,她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怎么也要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报答。
“来娣啊,起这么早啊,怎么不多睡会儿?”洪母站在屋檐下梳头。
田恬笑:“庄户人家都起得早,我现在能下地了,哪里还能睡懒觉,就想着给家里帮点忙。婶子,您先梳头,我去厨房烧锅热水洗脸。”
“成。”洪母看她利索走进厨房,对她还挺满意的。
虽然她和国辉立的劳什子两年之约让人恼恨,但小丫头勤快肯干,这倒是让人心生好感。
洪国辉起来之后,第一时间先去猪圈看他养的那对老母猪,确认两只老母猪好好的,他才能放下心来。
他现在就靠着这两只老母猪翻本了。
之前养的四五十只猪仔死了,他赔的倾家荡产。
之后和老妈一起去求爹爹拜奶奶借的两千五百块,又全部用来买来娣了。
如今想要再借到钱,难上加难,唯一能靠的就只有这两头母猪。
这两头母猪已经生产完三个多月了,再好好养两个月,又可以让它们和公猪配种,到时候等它们再下一窝,他有了小猪仔,就有了回本的本钱。
日子就会越来越好过。
洪国辉在猪圈一待就是一个多小时,直到早饭好了,田恬去叫他吃饭,他才过来。
猪圈建在后院的,后院圈了一块很大的地围了土墙,里面有几十个猪圈,味道超级难闻。
闻惯了的人可能觉得没什么,但田恬根本没闻过这种味道,实在不习惯。
之前在梁建设家里,他背她回来,他身上也有这个味儿。
“是不是很难闻?”洪国辉道。
田恬笑:“可能是我没习惯,以后慢慢习惯就好了。”
洪国辉道:“不习惯以后就少来后院,在厨房里喊一声,我也能听到的。”他是出自真心的,小丫头不习惯,他也不是拘着一定要她帮忙的人,反正猪圈里有他一人忙活就够了。
田恬道:“没事的,以后国辉哥有忙不过来的事,我也可以帮忙的,我以前在家里也喂猪,只是没有喂这么多,一时间受不了这个味道,等习惯了就好了。”
洪母在厨房又喊吃饭了,两人没在说话,一前一后去厨房。
洪母看到洪国辉进来,立刻呵斥了一声:“浑身臭烘烘的,还不快去屋里换一身再来。”都知道来娣不习惯了,还这样进来吃饭,他这不是存心让人吃不下饭。
田恬连忙道:“婶子,没事的,不用换什么衣服,庄户人家,哪有那么娇气。”随即看向洪国辉:“国辉哥,过来吃饭吧。”
洪国辉想到他刚才在猪圈铲了猪屎:“我先去换一身,很快回来,你们先吃。”话落,快步离去。
田恬无奈,坐在一旁乖巧等着他过来再吃。
洪母越看她越满意。
这小姑娘乖巧懂事有教养,也难怪国辉愿意等她两年。
早饭过后,洪国辉继续去后院忙活,田恬在前院帮着洪母打扫卫生。
趁着空档,洪母还是忍不住为儿子说好话。
“来娣啊,有些话婶子知道不该说,但还是想和你说道说道。”
田恬心道洪国辉肯定把他们之间的约定告诉洪母了。
田恬紧张的看着她,生怕她会突然发作。
做为一个被买进来的女子,她的那个约定,实在是有些欺人太甚,洪母生气也在情理之中。
“婶子,您说。”
洪母道:“你是个好孩子,我儿子国辉也是个不错的,他是真的心里有你尊重你,才同意了你那无理要求。我不知道你提出这个约定的初衷是什么,你有什么目的,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儿子是个好的,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你以后真的离开了,你又能保证能找到一个像我儿子这样待你的人吗?”
洪母叹气:“昨晚国辉跟我说起,我是很生气的,后来他安慰了我大半夜,我才睡觉的。其实今天早上我心里还过不去这道坎,但婶子喜欢你这丫头,真心想让你当我的儿媳妇,和国辉好好过日子。婶子如实跟你交底,之前国辉跑的那个新媳妇,是国辉有本事时,她自己贴上来的,隔三差五跑到我们家里献殷勤,对国辉各种关心体贴,其实我看不上那丫头的,她长的好看是好看,但心眼子实在太多了,要不是国辉和她看对眼了,我这个当妈的,是不愿意那种姑娘进门的。但是只要她进了洪家的门,我也是发自内心的想对她好,厨房里的那几竹竿子腊肉,就是为了她进门杀猪腌制的,她却跑了。当时小猪仔死了,新媳妇儿又跑了,我真怕国辉撑不下去,幸好后来他救了你,想和你一起过日子,我才放心。但是你现在又和他立了一个两年之约,我就是觉得没必要,孩子啊,听婶子的话,国辉真的是个好孩子,你跟了他,绝对不会吃苦受罪的,婶子在这里保证,只要我们家以后有吃的,都先紧着你吃,婶子绝对把你当亲生女儿来疼爱。”
洪母的一番话让人动容,田恬心里愈发内疚。
确实如洪母所说,洪国辉和她都是非常好的人,如果不是碍着任务,她和洪国辉试一试也未尝不可。
至少她不反感他,对他的为人处世很欣赏。
“婶子,我。。。。。”田恬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了,这是一位难得的好母亲。
就在这时,洪国辉沉着脸走进屋子:“妈,您和来娣说那么多干嘛?您这不是在逼她吗?我昨天已经和她说好了,会等她两年的,您别让她为难了。”他刚才在外面全部都听到了。
他没想到昨晚和老妈说了大半夜的话,以为已经说服她了,没想到她今天还是找了来娣。
田恬连忙道:“国辉哥,其实婶子也是为了我们好,她是过来人,经历得多,不想我们再走弯路。”
洪母激动道:“来娣啊,你这是同意婶子的话了?”
田恬哑然,她原本只是想给婶子找个台阶下的,现在台阶没下成,倒是把她问住了。
洪母和洪国辉眼巴巴看着她,等着她的回答。
田恬只恨自己刚才为什么要那么多嘴。
好一会儿,田恬都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婶子。。。。国辉哥,我。。。。我。。。。。”
这副情形,洪国辉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道:“妈,别问了,这事就这么定了,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等两年就等两年。”
洪母叹气,她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田恬报以感激一笑。
洪国辉真的是个难得的好人,不论是人品还是德行,都让人挑不出毛病。
田恬原本觉得自己定的两年之约没问题的,现下都觉得满满愧疚感。
洪母道:“来娣啊,既然国辉都这么说了,婶子也不多说什么了,这都是你们年轻人的事,你们自己做主。我相信地久天长的,你会看到我们国辉的好,说句大话,我们国辉这样的品行,外面虽然人多,但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田恬低头垂眸,不敢在迎合。
洪国辉深深看了一眼田恬,快步走了出去。
屋内气氛尴尬,田恬连忙道:“婶子,我去把昨晚换下来的衣服洗了。”
“好。”说到这里,洪母突然想起她之前给儿媳妇做的新衣裳,就放在国辉房里的柜子里。
她连忙去拿了出来:“来娣,你过来试试,看看这衣服合不合身。”
田恬惊讶的看着洪母手里的红外套:“婶子,这衣服是?”
洪母笑道:“这是我给之前逃婚的新媳妇准备的,现在她也穿不上了,就给你穿。”这料子是的确良的料子,当时花了她十几块钱买来做的,那么贵的衣服,当时心疼了她好久。
国辉刚把她背回家那天,她舍不得把这件衣服拿给她,就拿了她自己的,现下她已经是她认定的儿媳妇儿,这件衣服也该给她穿了。
主要是现在秋天了,总让她穿着她一个老太婆的衣服,整个人灰扑扑的,死气沉沉的,一点也不好看。
一直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年轻人,还是要穿些鲜亮的颜色才漂亮。
田恬感动不已:“婶子,这衣服您拿去穿吧,您给了我两身,我有换洗的就够了。”
“我一个老太婆怎么能穿这种衣服,这不是穿出去笑人吗?这衣服是的确良的,穿在身上暖和的很,秋天了,要穿厚一点的衣服了。快穿上让我瞧瞧俊不俊。”洪母慈祥笑。
作者有话说:
晚安,么么哒。
第194章 九零养猪场老板娘
盛情难却; 田恬只好穿上。
的确良的料子在九零年代是顶好的衣裳,谁要是有一件这样的衣服,那都是很牛气的事情。
穿着出去; 别人都会高看一眼。
“这颜色衬你,好看的很。”洪母高兴道。
田恬瞧着也觉得不错; 她本身特别瘦; 穿着有些宽大; 但衣裳颜色鲜亮; 版型周正,穿上确实比穿洪母那灰扑扑的衣服好看的多。
“谢谢婶子。”田恬爱不释手的摸着衣裳料子,显得极为高兴。
她虽然见过不少好东西; 但原主没见过,她的一举一动必须符合原主的心思。
“喜欢就穿上; 等以后咱们家日子好过了; 婶子再给你做一身的确良的衣裳。”
“婶子您真好,国辉哥有您这样好的妈做后盾; 今年肯定发大财。”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洪母这样温良的品行,家里的事情全部被她操办好; 国辉哥只需要一心一意忙他的事,他怎么可能不会成功!
洪母被她哄的合不拢嘴:“你这丫头; 嘴甜的很,讨人喜欢。”
两人又聊了几句,田恬笑:“婶子; 我去洗衣裳了。”
“你知道在哪里洗吗?咱们洗衣服一般都是去小溪边的; 我带你去。”洪母道。
田恬点头:“成。”
洪母提着桶; 田恬端着盆,两人一前一后往小溪边走去。
其实田恬昨天跟着洪国辉一起去过小溪边,她知道路,但洪母要跟她一起去,她不能拒绝。
他们现在对她不信任,怕她逃跑,跟着她也是变相盯着她。
刚买进来的很多新媳妇都会选择逃跑,直到后来被打的遍体鳞伤,受不了,就很会认命。
有的是怀孕了,生了孩子后有了牵挂,没办法,只能留下来。
洪家母子性情脾气好,没有打骂她,但是也不可能放任她。
可以说句不好听的,除非那个两年之约完成了,否则她是绝对跑不了的。
田恬也没想过跑。
洪家母子是她的恩人,还为她做出很多让步,且她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既然答应会留下来,那自然说到做到。
如今首先要做的就是打消洪家母子对她的不信任。
她想在洪家立足,想要快速在两年内挣钱,必须要消除他们的不信任,否则她举步维艰。
两人刚到小溪边,已经有不少人蹲在溪边洗衣服了。
流水潺潺声夹杂着棍棒捶打衣服声,还有人们说笑声,汇聚在一起,谱写出一篇动人的曲谱。
如果抛开任务不谈,她还挺喜欢这个村子的,有山有水有人家,四周都是大山,山上种满了绿竹,凉风习习,空气清爽,若是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美好的地方,肯定会被国家列为旅游景区。
洪母带着田恬找了一个位置:“咱们就在这里洗吧。”
“好。”田恬点头,蹲下身子利索洗起来。
洪母笑着和邻居们打招呼。
其他人笑着回应:“哟,洪嫂子带着儿媳妇一起洗衣裳嘞,你们婆媳俩瞧着可真好。”
洪母笑道:“来娣刚来靠山村,还不清楚路,我带她过来熟悉熟悉。”
“你这婆婆真是好,国辉媳妇有福了。”
“我听说前几天秋收买的新媳妇,今天早上不知怎么和秋收娘闹了,秋收娘的脸都被那新媳妇抓花了,秋收气的不行,把那新媳妇绑起来打,那新媳妇被打的叫唤的厉害。”
洪母疑惑道:“我怎么没听到?”
田恬心里沉重的厉害,只敢在心里叹气。
这个年代买卖人口的太多了,她很同情那个秋收媳妇,但她不会去帮她,她自己都是自身难保,这种事情,唯有交给时代进步发展和警察叔叔,她无能为力。
“打的太厉害,新媳妇受不了,只能认错求情。秋收刚买了媳妇,还新鲜热乎着,新媳妇一求情,自然不打了,你家离得远,肯定听不到。”
洪母了然点头。
“对了,你家的国辉和国辉媳妇什么时候办事?我们现在就等着吃你们的喜酒呢。”
“是啊是啊,这国辉媳妇都进门好几天了,也该办事了,不然到时候肚子就大起来了。”
洪母脸上僵硬的厉害。
田恬听在耳里,只能低头垂眸洗衣服,当做什么都没听到。
“洪嫂子,怎么不说话啊?我们这群姐妹都还在等你消息呢!”
洪母笑的尴尬:“国辉小两口的婚事不准备办了。”洪母叹气:“你们也知道我家国辉前段时间养的几十只小猪仔赔了,娶进门的新媳妇也逃婚了,最后去找人借的一点本钱,又拿来买来娣了,现在家里是一点钱都拿不出,他们小两口商量好了,这婚事就先不办了,等以后有了孩子,和孩子的满月酒一起办,到时候你们可一定要来吃席。”
众人闻言,也觉得是这个道理,原本洪家在村子里算是独一份,虽然他们家人不多,分到的土地也不多,但是架不住洪国辉有出息,凭着这两年养猪,挣了不少钱。
别人家的儿子,大多都要花钱到外面买媳妇进门。
他根本不用,之前那逃婚的新媳妇张敏,是隔壁村的姑娘,隔三差五上洪家门,帮着洪母做这做那,殷勤的很,上赶着来。
关键是那张敏长的还好看,又是上赶着贴洪国辉,当时不知道羡煞了多少靠山村单身青年。
只可惜洪国辉养的四五十只猪仔赔了,几乎赔的倾家荡产,不然也不至于现在连办事的钱都没有。
其实洪国辉可以不用这么惨的,他心性纯良,当时那些生病的小猪仔,一天死几个,如果他当时昧着良心把猪仔杀了卖肉,肯定也不会亏那么多。
但人家完全没有那样做,而是直接挖坑把病死的猪仔烧了埋了。
当时村子里好多人都去看他火烧猪仔,虽然那些猪仔和他们没关系,但他们在旁边看着都忍不住心疼。
也是洪国辉性子正直,大家都相信他,后来洪家母子找村子里的亲戚和村民借钱,才有人愿意借给他们。
“不办就不办,你们家国辉有出息,现在困难也是一时的,等过个一两年肯定就好起来了。”
“是啊,国辉可是我们靠山村最有出息的人,以后肯定能飞黄腾达。”
洪母笑道:“借你们吉言了。”
有人又忍不住劝田恬:“国辉媳妇啊,你男人是个有本事的,你在洪家好好过日子,以后少不了你的好。”
“就是,他们可是村子里少有的善心人,你看他们对你多好啊,就没有打骂过你。”
“比你后卖进来的秋收媳妇,你刚才也听我们说了吧,一旦有个什么不对付的事情,就是一顿毒打,你比起她来,就像是在天堂里过日子。”
田恬笑着点头,表示知道了,随后又专注洗衣服。
洪母也不说话了,蹲在田恬旁边,帮着她一起洗。
两人一起,几件衣服很快就洗好了,她们回去晾衣服,洪国辉挑着两个箩筐,刚从院子里出来。
洪母疑惑的问:“国辉啊,你挑着箩筐要干啥去?”
田恬乖巧站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