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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她身之潮-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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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熟客显然不满:“就不能通融一下?”
  想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有脚步声向着门口而来。
  周恪非侧身让出一条通路,整个人已在冷风里浸了透。下班后走得急,只穿了一件高领的薄毛衣。
  店门被蛮横地撕开,玻璃架不住这样的力道,粉脆地抖响。那人迅速扫了一眼周恪非,回头拉高声调:“秋老板,你不是说今天没预约了?”
  秋沅的声音在背后遥遥传来,比气温还要冷静:“他不是客人。”
  这话并没错。
  有花瓣枯萎的盐锈味散到鼻端,周恪非的眼光低下去,在游晃,触到前台一角,玻璃瓶里的粉荔玫瑰,脊梁开始微微地发烫。
  也想要像成叙一样,坦坦荡荡地送她一束花。
  那熟客扭头往外走,不知怎么,脚步渐渐不动了,就停在他面前。
  “你,你是周恪非?”
  那人单眼皮,眼角斜长,薄嘴唇,吐字爽碎不沾牙,像弹落的硬币。
  周恪非在这张脸上也分辨出一点熟悉:“王悯。”
  王悯上下打量他,许久才说:“这么多年,你到哪里去了?那会儿我说了,下次碰到你我肯定拿冠军,你倒是消失了。”
  秋沅这时已经出了店,留年年做最后的清洁打扫。她来到周恪非身边,听见王悯这一席话,也只是稍稍侧目。
  想往家里走,又被王悯拦下。
  他语气里有种莫名的迫切:“没空聊聊?年后在维也纳有个慈善赛,这回你总该来了吧……”
  “我有约会,改天再聊吧。”
  “那你给我个联系方式——”
  见王悯还想跟过来,秋沅拉住他说:“去车里。”
  周恪非的车就停在不远的路旁。被她牵着手快步走去,他连指尖都不敢乱动。
  进门落锁,车子开出两个路口,秋沅才看到他微红的耳根。
  多么奇怪。已经是这样的年纪了,也做过最为亲密的事,却还是会为了牵手而脸红。
  道路尽头,夕阳正在斜下。砂粉色的融光,紫橙色的游云,乱哄哄地拱成一个错杂的傍晚。
  周恪非用眼角的余光看她。车窗撤开一道缝隙,秋沅点了根烟在慢慢地抽,似乎没有交流的意愿。店里的熟客是周恪非的旧识,对于这样意外的巧合,她也并没有任何探知的兴趣。她是个心绪坚定的人,所以很少提问,缺乏好奇。
  于是总是由他来主动叙说:“小时候去很多比赛,经常遇到王悯。他家是钢琴世家,他从小就是天才。后来碰到我,总拿亚军。”
  秋沅想了想,从久远的回忆里找出这个人:“哦。他就是你说的王亚军。”
  语声停了,两人都有些恍然。这一番谈话,好像回到学生时代,他们总是如此。周恪非本是很好的倾听者,因为家庭的约束严苛到紧绷,他没有任何展露自我的余地,而到了她面前,却总想要把自己完完整整地表达给她听。秋沅习惯于独来独往,对什么都少有好奇心,却也愿意聆听他的一切。
  少年的周恪非光彩非凡,每当他为了国际赛事缺课,都会带着礼物和奖杯一道回来。零散精巧的小物件,悄悄塞给秋沅,然后将自己的经历和见闻全都告诉她。
  “第二名还是王亚军。”他总是这样说。
  第一名是谁?秋沅并不去问,因为答案一成不变,她知道。
  街景被遮光膜滤成淡淡的茶色,秋沅认出这并不是绕回家的路。
  随即听到周恪非问:“今天要不要去我那里?室友出差,刚好。”他顿了下又说,“上次……没来得及留你。”
  上次是他生日,在公寓里的惊喜派对,他们仓猝重逢。他的朋友怎么会认得她?秋沅没有问,周恪非也没有提。
  这是秋沅第一次去到他的公寓,没有了装饰用的气球彩带,出乎意料极致简单,几乎切割掉一切为生活增色的部分,保留着原始的纯白。很难想象,苏与南那样花孔雀一般的人也会住在这里。
  似乎能读到她在想些什么,周恪非说:“那边是小苏的房间,像动物园。”他整个人是放松柔和的状态,声音里含着笑意。
  “我先去洗澡。”秋沅淡淡说。
  不等周恪非回应,她先行走向浴室,将他晾在原地,甚至没有去看他的眼睛。
  对于和周恪非的关系,秋沅已经打定主意。
  身体的亲密是互相慰藉,更多的是她在索取,而需要共同付出经营的恋爱关系不在考量之内。或许并不是不再相爱,只是她不愿再次经历少年时的轮回。
  青春的热恋和逃离最终惨烈收场。周芸不择手段,而周恪非不告而别。
  她去拉浴室门,用了些力道,没拉动。
  里面传出懒洋洋的男声:“你房间不是有浴室么?”
  门一开,里面是穿着轻金色丝质睡袍的苏与南。他眼露诧异,和秋沅面面相觑,又越过她看向后方的周恪非。
  “机票改签到明天了,不会打扰到你们的事吧?”苏与南挑了一下眉毛,半开玩笑说,“要么,我去住酒店。”
  秋沅点点头。
  “那你走吧。”她讲得干脆,转脸又问,“周恪非,你的卧室是哪间?”
  “……”
  苏与南把接下来的话抿在嘴唇里。经过这几次短暂接触,他对单秋沅的性格多少有了些了解。她的直白十分纯粹,不含任何恶意,因而显得尖锐,好像谁碰见她都得钝下去一点。
  她简单冲洗出来,苏与南非但没走,还在客厅的沙发上喝着咖啡。听她走近,眼也没抬,伸手摸到遥控器:“看不看电视?”
  秋沅当然不会催他离开,左右看了看,坐到沙发另一角:“周恪非呢。”
  “他出去了,说要去买花。”苏与南说,“你喜欢粉色啊?听他打电话问了好几个花店,就要这一种玫瑰花。”
  头发吹到半干,还有水珠凝在发尖,坠不住重量,一滴一滴落在心里。
  怎么忽然送花给她。
  “我没有喜欢的颜色。”她简单回答。
  苏与南好像并不允许他们之间出现沉默,按了两下遥控器,又说:“看看这个,以前的录像,我刚找出来的。我们有个玩得好的朋友,叫津西,出去玩拍了好多视频。”
  电视屏幕里花花闪闪,画面是几个男生一道出游,这些面孔里她只认得苏与南和周恪非。
  应该是冬天,周恪非穿着毛呢大衣,戴一条驼色围巾。
  视频只是简单的记录,没有任何镜头语言。欧洲之星列车停在伦敦的圣潘克拉斯火车站,他们出了月台,看到两侧尽是商店的玻璃橱窗,里面摆放着镀银胸像,锡烛台,大捧色泽浓艳的鲜花,装帧规整的新报纸。越过扶梯的入口,走道中央是一台老旧的钢琴。漆面已经剥蚀,露出下方木料的纹陷。
  周恪非一路安静,唯独好像对这台钢琴多看了几眼。
  男生们簇拥进店里买纪念品,周恪非挑中一顶高礼帽,黑色毛毡质料,似乎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你猜他买这个是要做什么?”苏与南忽然问她。
  视频断断续续,内容零碎,很快给出答案。他们住在摄政街附近的酒店,每天睡到中午起床,这时的周恪非总是不知去向,短信联络了以后才回酒店,参与接下来的行程。几人好奇极了,有一次特地起早,一路尾行。
  没想到是去了火车站,苏与南和其他几个朋友躲在立柱后面,眼睁睁看他弹了一上午的钢琴。
  那一顶黑色礼帽倒放在琴身上,摄像头远远地聚焦,能看到里面已堆了不少英镑,有钞票有硬币,是来自过路陌生人匆匆的嘉许。
  “那时候我们都笑他,可真喜欢弹钢琴。”苏与南说。
  他没有料到,秋沅摇了摇头。
  “他不喜欢。”她语气很淡,“不如说很讨厌。”
  苏与南把手里的咖啡杯放在一边,肩膀神经性地向上提了一提,不由自主坐得端正起来,一双狭长眼睛微微眯起来,把秋沅衔准了。
  他敏锐地感知到,多年以来周恪非身上怪异神秘的不协调,或许可以从她口中得到解答。
  苏与南酝酿了一番,嘴边笑意纯善,试探性地开口:“但在法国他总是弹琴。为了赚钱?说实话我一直好奇,他实在是太节俭了,像最穷苦的人家里出来的孩子,想不通怎么会有那样的琴技……不开玩笑,你应该也知道吧?他弹李斯特的钢琴曲就像音阶练习一样容易。”
  原来这一群看起来是他最为亲近信任的朋友,也不曾了解他的出身和过去。
  出于某种缘由,周恪非没有说,因而她也为他保守秘密。
  所以秋沅说:“你应该去问他自己。”
  残剩的一点笑意冻在嘴唇上,苏与南还想坚持,忍不住接着说:“你难道不好奇?毕竟你的男朋友也在对你隐瞒什么,据我所知。”
  秋沅和周恪非有一点相似之处。他们只是坐在那里,无论要说些什么,都显得真实冷静。
  她说:“我和他已经没有关系了,今后也不会再有。”
  门外的长廊上,光线低垂,偶尔有风荡过,周恪非低头看着这一束花。跑了附近的几家花店,才勉强凑出来。包装非常细致,重量不轻,抱在怀里有些吃力。
  比起在她店里看到的那一束,更为鲜嫩,只多不少。花刺透过珠光的薄纸,绵绒的毛衣,钝钝地扎在手臂的皮肤上。
  周恪非笑了笑,连他自己也参不破是哪种意味。
  他靠在墙边,等了片刻,才输密码打开房门。
  神态和动作自然而然,像是什么也没有听见。


第15章 (十三·下)
  周恪非的公寓在高层,露台朝江,可以俯瞰城市最中心的风景。夜沉如水,江面汽雾濛濛,街灯亮成两行。温暖湿润的光影,被风推拂着轻轻摇晃,形成一种奇异的共振。
  他的手却是干燥的,掌心微凉,是在黑夜里浸泡太久的失温。
  从周恪非手中接过那一捧花的时候,秋沅习惯性地握了握他的指尖,一瞬间勾缠然后迅速分离,皮肤上却印下一部分他冷静的体温。
  花枝抱成蓬勃旺盛的一簇,沉甸甸睡在玻璃纸里。
  怎么是粉色,又怎么忽然要送她花。
  虽然有淡淡不解,但是秋沅抬脸看向周恪非,恰与他目光相触。他无疑是在等待嘉许,眼睛好亮,真像个小孩子。
  “嗯。很香,谢谢你。”还是没忍住,让他如愿了。
  秋沅看到他双眸微垂,笑得那样满足。
  这不是周恪非第一次送她花。只是上一次发生在太久远的过去。该要如何回忆当时的气味和画面?早被
  过于厚重的时光滤淡了。
  秋沅只模糊地记得是十八岁那年,他们正在投入人生中最危险叛逆的一次奔逃。离开自幼生长的都市,辗转抵达临省小镇。这里气候温润,从旧时代开始,当地商人就纷纷以花酿酒,在街头巷尾挑担售卖。
  如今这习俗仍在。新鲜花瓣混合粮食共同发酵,蒸馏凝萃出香气浓醇的酒液,度数不高,回味甘甜。
  下了开往江南的长途巴士,一路来到这片街区,他们看到每一爿小店门外都倒立着透明塑料桶,旁边零零散散摆着不少空玻璃瓶。当地人和游客打街上经过,随时从桶里灌上一瓶提回家。
  有的瓶口插着几支玫瑰,象征着自家售卖的是新鲜原酿。远远看上去,花枝外的玻璃晶莹透明,像是冻在坚冰里。
  秋沅和他就在这样一条热闹的商业街安定下来。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学生时代的小小积蓄所剩无几。
  晚上周恪非出门采买生活用品,没想到带回来一朵花。盛放到极致的玫瑰,喷了水珠上去,深红得有漫漶之意。
  秋沅低头仔细地嗅,比起花香,倒像是酽酽的酒气。
  “想带这里特产的花酿给你,但是……只够买一枝花。”周恪非解释说,闪烁着黑眼睛,是少年人纯然的不甘心。在学校时,做惯了优秀沉稳、掌控全局的角色,如今难得有微小情绪染上来,有了点生动的孩子气。
  而她当时说了什么呢?秋沅记不太清了。唯独记得他听罢只是在笑,眉目舒展,眼里有光,低头向她讨要一个拥抱。
  那时他们似乎终于挣脱了命运,正在并肩走向未知的将来。
  这是他第一次送花给她,可秋沅没有放在心上。她以为他们将在这里重获新生,以为接下来还有很长、很远的人生可以期待。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后来如此漫长的年岁里,再没机会收到他的花。
  怀里这一束荔枝玫瑰,香得昭然若揭。娇嫩的轻粉色,和前些天周旖然送给年年的十分相似。
  “你们兄妹现在怎么都喜欢这样的花。”手指拨弄两下开得正熟的花瓣,她随口说了一句,漫不经心。
  可是周恪非听到心里。
  他向来思维敏捷,不过霎时间,已经厘清头绪。想起自己登门的时候,那束花正被修剪枝叶,摆弄在店里负责接待客人的小姑娘手里。年年两腮丰圆,弯眉杏眼,气质天真未凿,恍如高中时的黄语馨。
  确实是周旖然频繁心动的类型。
  于是周恪非什么都明白了。
  一场自顾自的误会,他却全心陷入无意义的争风吃醋,在初冬的夜露里找了半个城市,非要凑出更新鲜饱满更沉重的一束花送给她。
  好像这样,他就可以比得过在她身边陪伴多年的成叙。
  薄嘴唇抿了抿,是隐忍的痕迹。
  他和秋沅是很不一样的。情绪极少外露,总是全都涩到心里去。好在这么多年,只要想到她,什么样的酸涩磋磨也都润开了。
  只要想到她。
  周恪非还记得十八岁那年,送给秋沅的第一支花。她只是低头闻了闻,不太感兴趣,找了个窄口瓶子养起来,放到双人床右侧的窗台上。
  那时她说的是:“周恪非,以后我都想睡在右边。”
  周恪非的眼眶立时发起热,瞳膜上几乎结出液滴来,是形成实质的汹涌感情。他掩饰得恰到好处,唇边微微地笑,拥抱她的时候,一颗泪水洇湿了她的发脚。
  简陋狭窄的出租屋,家具陈旧,空气里弥散着灰尘气味。她在这里,在他眼前,一径寻常表情,语气平淡自然地说着和他的以后。
  而他满心爱意,虔诚感激。
  “你们在外面不冷么?”
  是苏与南,手扶在露台与客厅相隔的窗框上,探了一半肩膀进来,“难得有新客人,我把津西他们喊来玩了。你不介意吧,小秋老板?”
  公寓客厅敞阔,面积很大,多装下几人也不拥挤。来的是他们当初在里昂的朋友,都曾在周恪非的生日派对上有过一面之缘。
  之前听到的津西,是个纤瘦修长的男孩子,头发染成几近于白的淡金色。见到秋沅,他的眼神一寸一寸,由表及里,探究地将秋沅审视一番。然后神态夸张,嘴里冒出个拗口的法语单词。
  苏与南就笑了,给秋沅翻译:“他说你是那个‘杂志女郎’。”
  “什么杂志?”秋沅挑眉,递出疑惑的眼神。
  津西正欲仔细解释,却被苏与南按在手腕上,仓促住了口。而苏与南往周恪非的方向看,似在征询他的许可。
  秋沅慢慢察觉到,周恪非虽然内敛安静,却是这一群朋友的中心。
  并不奇怪。从少年时开始就是这样了。
  周恪非并没有开口拒绝,只是微笑沉默。秋沅很了解,那是他在说“不”。
  津西啧了一声,抬起一只手掩耳盗铃地把周恪非挡住,小声对她说:“我是学导演的,看人特别挑剔。周恪非嘛,一看就很贵。他这种人,偷偷留下苏与南借他的杂志内页,藏在自己办公室的抽屉里。是不是很奇怪?”
  周恪非在客厅另一角听了个囫囵,咽喉有点紧张的肿胀感,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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