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逆-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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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潘龙来说,最重要的是,过了这座山,抵达了云州,他就可以暂时放心了。
从江湖客的传言里面,他已经得知,巡察都御史帝洛南前不久在益州北部,查处了一个大案,牵连了不少官员。
按照这个看来,帝洛南应该是从益州往雍州去了。
就像老祖宗任长生说的,他向北,自己向南,大家两不相见,对谁都好。
第四卷 逆贼,我当定了!
第一章 五指山见闻
五指山的山路倒是比终南山的要顺畅许多,虽然九曲十八盘,弯弯扭扭在群山之间绕了不知道多少个弯折,但明显一直有人维护,木板、绳索都很结实,没有哪怕一处腐朽断裂。
走在山路上,潘龙还曾经见到了维护这条栈道的人。他们身材矮小,耳朵圆而且大,四肢和手指脚趾都异常修长,不少人脸上、身上还有长毛。
如果是眼力不好的人远远看到了,只怕会以为这是一群猿猴。
潘龙却知道他们是人而非兽,而且来历还颇为不凡。
上古之时,长生种被统称为“神”。那时候神人杂居,留下了不少后裔,他们代代繁衍、流传至今,名为“神裔”。神裔来历各不相同,模样和本领也五花八门。眼前这一群,应该叫做“通臂族”,祖上号为“摘星神君”,据说能脚踏大地、手摘星辰,神通广大。
摘星神君的事情模糊不可考,但通臂族却是切实存在的。他们世世代代住在五指山附近,很少离开。
有人考证说,昔年文超公作《石猴记》,那只被称之为“美猴王”的石猴,其实就是影射摘星神君。而通臂族,其实就是美猴王的后代。
也有人说,美猴王纵横天下、神鬼难敌,故事里面说他有六个结义兄弟,并称七大圣。而这七大圣之中不止一个猿猴之属,通臂族想来就是其中某一位的后代。
在潘龙看来,这些考证都是胡扯!
这世界哪来的什么美猴王?难不成还要从另外一个世界把花果山搬过来不成?
更不要说,美猴王护送好友金蝉子的转世前往西天取经,彼此交流文化、互通有无这件事情,时间上也不对。
大夏西南万里群山之外,倒是当真有古国号曰天竺,天竺国也当真有佛门存在。但众所周知,天竺佛门和九州佛门乃是同门师兄弟,俱是昔日佛祖虹化登天之后,其门下弟子所建立,这边不是晚辈,那边也没有灵山大雷音寺。
大夏和天竺又不是没有来往,两边的高手经常作交流。大家除了切磋武功、交流思想之外,自然免不了闲谈彼此的历史文化。天竺国历史悠久,不亚于大夏。佛门在天竺国,也就是个普通的流派,地位甚至还不如在大夏呢。
这事实让不少文超公的书迷都有些幻灭,可文超公每一本书的开头都有这么两句话:
【本书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在虚构的故事中寻找真实感的人,他的脑子一定有问题。】
有这两句话定基调,谁也不好说他老人家胡扯,所以一切到最后都只能一笑了之。
潘龙回忆着这些八卦故事,忍不住笑了。
他笑着走过正在忙碌的通臂族人身边,问:“需要帮忙吗?”
一个年纪比较大的通臂族停下了手上的工作,抬头看着他,神情有些惊讶,也有些不安。
“后生仔,你想要帮忙?可你会做木匠活吗?”
潘龙说:“我不会木匠活,但我可以帮着运东西啊。我对自己的力气还是有点信心的。”
那已经中年的通臂族打量着他——个头颇高,比寻常成年男子高了差不多一个头;身板壮实,颇有虎背蜂腰之感。虽然没有那些虎背熊腰的大力士们看起来魁梧雄壮,却也看得出来是个有力气的。
尤其他背着一袋行李、挎着一把刀,就敢行走江湖,必定身手不凡。
但那通臂族还是摇头:“后生仔,好意心领了。不过这活儿我们早就做惯了,用不着帮忙。”
潘龙犹豫了一下,问:“你们做这个,工钱怎么算?”
通臂族们纷纷大笑起来。
“工钱?哈哈!居然有人跟我们谈工钱!”
“喂,你们谁见过工钱这东西的?”
“别问我,我活这么大都没见过什么工钱。”
“自己修自己家的路,要什么工钱?”
“这后生仔真是个有趣的人!”
……
一番哄笑之中,那个中年的通臂族给潘龙解释了一番。
却原来,这五指山早在大夏初年,就被帝甲子册封给了一位通臂族的高手。那高手和帝甲子相识于微末之间,当年二人一个是山间小农夫,一个是杀了主人逃亡的奴隶。帝甲子救了这高手的性命,这高手后来就一直跟随着他,南征北战,最后成为了一位开国侯,号为“灵山侯”。
至于这位“灵山侯”的封地,自然就是五指山和它周边一带。
时移世易,灵山侯代代传承,成为了通臂族的首领。而通臂族便以五指山为家,主动担负着维护栈道、驱逐妖魔的工作。
此刻正在忙碌的这些通臂族之中,便有当代灵山侯的子孙。人家说起来身份尊贵,却也一样穿着小短褂,提着榔头在敲钉子钉木板,跟别人没半分区别。
潘龙得知详情,不由得肃然起敬,赞叹了一番,才告辞离去。
“大夏的官吏贵胄之中,虽然有许多已经腐朽不堪,但总归还是有俊杰在。昔日帝甲子扫清宇内泽被苍生的理想,总还是有人在继承的!”
潘龙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笑得很开心。
等他走远之后,那些通臂族却也在讨论他。
“老叔,你为什么不让他帮忙?”那个灵山侯子嗣的青年向那中年人问道,“就像他说的,哪怕是不会木匠活,帮我们运一运东西也好啊。”
那中年人摇摇头,看着潘龙远去的方向,皱起了眉头。
“这后生仔给我的感觉……有点不大妙。”
“什么意思?”青年担心地问。
“我也说不清,但在他的面前,我就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一些压力。”中年人声音低沉,眼中有黑色的火焰跳动,看起来啥是诡异,“就像是……来到了那些当真有些神异的庙宇或者神像面前的感觉。”
“刚才,我感觉体内的蛊王都突然蛰伏低头,宛若遇到了天敌一般,一动都不敢动。直到现在,它还小心翼翼,满怀惧怕。那后生仔如果不是有通天彻地的本领,就是身怀异宝,能克制我的蛊王。”
中年人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还有最后一种可能——他乃是应运而生的大人物,福德深厚、气运滔天,蛊术这种旁门外道的法术,在他面前天然就低人一头,只能低服做小。”
青年张大嘴巴,看着潘龙远去的方向,半天说不出话来。
第二章 人间处处有不平
过了五指山,便到了云州。
云州给潘龙的第一印象,就是热。
如今已是冬天,气候颇为寒冷。如果是在北地的话,早就已经滴水成冰——这话一点也没夸张,北地的冬天,真的是可以端一盆水泼出去,落到地上的时候便已经有不少冰珠子的。
益州的气候比北地要暖和得多,至少还没结冰。但过了五指山,气候一下子就暖和起来,看路上行人的衣服,就能明白。
益州的行人们大抵穿着夹衣,又或者是内外几层。但云州人一般都穿着单衣,最多里外两层,不会更多。
衣服单薄的好处是利于散热,而另外又有一重好处,便是养眼。
走在城镇之中,潘龙看到不少年青男女。男的自然就算了,那些娇俏少女们穿着单薄的衣服,行走之间春光乍现,让他时不时挑一挑眉毛敲一敲嘴角,深感自己这一趟没白来。
众所周知,九州大地的气候是越向北越冷,越向南越热。此地还是云州北部,等到了云州南方,不知道会是什么模样?
记得有江湖客说过,云州最南端的地方,大姑娘也只穿着极轻极薄的小衣衫,甚至有一些性格比较开放的,穿得……啊呀呀呀,啊呀呀呀!
当时就有人问:“喂,你去过哪里,怎么还回来?换成我的话,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啊!”
那江湖客脸一红,回答:“我倒是想在那边住一辈子呢,可身体吃不消啊。”
于是酒馆里面一场哄堂大笑,气氛非常的快活。
潘龙回忆着当时那江湖客的说话,遥想云州南部的风景,不由笑得很开心。
但他才笑了一会儿,就被哭喊和殴打声给惊醒了。
循着声音看去,却见几个壮汉正提着鞭子,抽打一对中年夫妇。那个妇人身体较弱,已经被抽得躺在地上爬不起来,男人倒是还扛得住,正在拼命拖住一个少女,不让他们将人带走。
那少女约莫十四五岁,眉眼之间才刚刚张开,却已经小有几分风韵。若是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中学里面,或许称得上是朵校花。
此刻她被一个壮汉拖着,大概是要带走,嘴里不停地哭喊,努力挣扎,却无济于事。
在这群人的旁边,一个水果摊子被砸得稀烂,各种水果散落满地。附近有许多人观望,却只是指指点点。不少人脸上有愤慨之色,却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潘龙皱起了眉头。
“看来,云州也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啊!”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大步走了过去。
“住手!”一声怒喝,恍若晴空霹雳,让众人为之一惊。
那个拽着少女的壮汉被吓了一跳,手上自然松开。少女立刻挣脱,跑到了父母身边,一家三口抱成一团,瑟瑟发抖。
潘龙更是恼火,冷冷地看着那几个壮汉。
若不是还记得自己扮演的是“沉默寡言的刀客阿飞”,他此刻就想要怒斥这些人一顿了。
但那几个壮汉看起来竟然比他更加恼火,一个站在后面的就破口大骂:“哪里来的野种!不知死活!”
“老四,麻利点。打死了扔出去喂狼!”
一个即便在这些壮汉里面也极为魁梧的大块头顿时狞笑起来,提着一条包着铁皮的粗木棒走了过来。
潘龙皱了皱眉,感觉这云州的地面跟益州很不一样,倒是有几分雍州的风采。
那大块头走到近处,也不多话,抡起包铁木棒当头就打。
刀光一闪。
潘龙向前走了两步,躲过了喷出来的鲜血,也走过了大块头颓然倒地的尸体。
一看他拔刀杀人,周围的看客们顿时惊呼“杀人了”,不少人纷纷夺路而逃,只有少数胆子够大的还留在原地,想要看个究竟。
那几个壮汉没料到潘龙竟然一出手就杀人,顿时脸色大变,为首那人忍不住大叫:“你真是胆大包天!可知道我们是谁?”
“正要请教。”潘龙点头,“姓名就不用了。家住哪里?有多少人?”
他的脸色阴沉,杀气腾腾,看他的表情和说话的腔调,任谁都不会错以为他是想要搭上关系的。
“你是什么意思?”壮汉脸色越发阴沉,话音之中却有明显的惊慌。
潘龙没回答,继续向前走。
他每向前一步,这几个壮汉就后退一步,如此这般走了片刻,终于有个壮汉忍耐不足,大叫着转头就跑。
就像是雪崩一样,这人一跑,另外几个壮汉也立刻跟着逃跑,就像是一群遇到了狼的兔子,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潘龙倒也不追赶——看这些人肆无忌惮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在当地应该颇有名气。既然如此,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稍稍耽误一下也没问题。
他走到那父女三人面前,也没问他们姓甚名谁,只是看了看那母亲的情况,点了点头。
这妇人虽然身上鲜血淋漓,其实都是皮肉伤,气息平稳。只要用上好的金疮药,注意别感染化脓,就不会有什么风险。
男人见他过来,虽然满脸惧怕,却还是急忙跪下磕头。话音听起来稍稍有些拗口,却也还听得懂,无非是感谢恩公之类。
潘龙摇摇头,说:“你们搬家吧。”
说着,他拿出两锭银子,扔在地上,然后转过身,沿着那几个壮汉逃走的方向追去。
这一番耽误,那几个壮汉已经跑出了三四十步。
当然,对潘龙来说,这倒也算不了什么。
他甚至不需要使用轻功,光是快走两步,就能追上这些人。
但他并没有立刻追上去,而是不急不慢地跟在后面,犹如吊靴鬼一般,看着他们一路狂奔,最后逃进了一间大庄园。
(嗯,就是这里了。)
潘龙心里点点头,走到庄园门口。
这庄园占地极大,感觉比绥山县的任府还大。朱漆大门两边摆着石头狮子,颇为雄壮。四五个壮汉正守着大门,见他过来,一个个露出惊惧之色。
他们又不是瞎子聋子,就算没看到刚才这边发生的事情,也看到了潘龙追赶那几个人的场面,更从那些人那里听到了潘龙杀人的消息。
“喂!小子,你是什么来路!”一个看起来颇为孔武的大汉拔出了大刀,虚晃一下,不是很有底气的喊。
潘龙没回答,只是抬头看了一下。
大门上吊着匾额,写着“孙府”两个字。
他点点头,刀光一闪,匾额一刀两断,落在了地上。
第三章 拔刀上门
潘龙这一刀挥出,那些看门的大汉们顿时暴怒。
打人不打脸,匾额就是孙府的脸面。潘龙一刀砍了匾额,就等于一脚踩在孙府的脸上。
对他们这些看门的守卫来说,这种情况不仅是明晃晃的挑衅,更是在逼他们动手。
孙府的规矩可不是摆设,要是这种情况还不动手,那就算事后能活下来,起码也会被剁掉双手,更大的可能是直接被乱棍打死——就像他们过去打死别人一样。
奴才犹如狗,不会看门的狗,还要了干什么?
孙家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一想到可能会受的惩罚,犹豫的也不犹豫了,畏惧的也不畏惧了,他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拔出了刀剑,朝着潘龙一拥而上。
潘龙的回答,是一道刀光。
刀光如雪,雪后便是血花飞溅。
在血花落地之前,他已经走进了大门。
看到他杀了守卫闯进来,一个正在扫地的仆人吓得魂不附体,失声大叫:“来人啊!有强盗!有强盗!”
他的声音大到嘶哑,充满了死到临头的惊恐。
但潘龙只从他身边走过,根本都没对他看哪怕一眼。
远处,十几个手持兵器的家丁呼啦啦冲过来,毫不犹豫地向着潘龙发起了进攻。
于是地上就多了一圈死人。
潘龙径直向前,穿过庭院和中门,迎面就看到一个威武的老者正在几个看起来就武功不错的护卫簇拥下迎上来。
“这位朋友,不知道我们孙家什么事得罪了你?”老者双手一拱,阴着脸问。
潘龙根本没回答。
当街强抢民女,周围一大群人敢怒而不敢言,有人阻拦更要将其打死,这些证据很足够了。
什么?你问“会不会弄错了”?
你智力太低,还是别出来闯江湖,回家老老实实种田吧!
潘龙冷冰冰的态度让孙府众人极为愤怒,一个护卫怒吼一声,拳头上燃起烈焰,呼啸着扑了上来。
他的功夫的确是练得颇为到家,这一拳还没到面前,炙热的气息已经如同烤炉一般扑面而来。换成一般人的话,或许都不用被击中,光靠着这热气,就会被活活熏死。
孙府大老爷孙立身就是这么想的。
“火云手”雷同的功夫,在孙府护院里面也是数一数二的。有一次他曾经表演过功夫,只凭掌力就将一个被二公子孙尚德玩腻了的丫鬟在半刻钟内烤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