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逆-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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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灾厄会出现在祈祷堂里?”
“那……那不是斯宾塞大主教的房子吗?他的房子怎么变成灾厄了?”
“天啊,竟然会有这么大的灾厄!”
“灾厄终于进化到既不怕祈祷,也不怕阳光了吗?我们人类的末日终于到了……”
“那人是谁?他竟然能够和那么大的灾厄对抗……谁知道他的来历?”
“我们该怎么办?”
“你问我我问谁!”
圣银镇的众人乱作一团,不知该如何是好。
按照常理,他们当然应该帮助潘龙对抗灾厄。但这灾厄实在特别,竟然是大主教斯宾塞大人的住所变化而来,很多人就忍不住有些狐疑,不知道该干什么。
对抗灾厄,是他们长久以来的基本信念。无论这灾厄从哪里来,是什么变的,是什么模样,对他们来说,本质上都没区别。
但是……圣职者是特别的啊!
众所周知,圣职者的祈祷能够驱赶灾厄。而斯宾塞大主教是圣银镇资历最深的圣职者,最为殊胜。要说他老人家是这个庇护所最神圣最崇高的人,也没什么问题。
他的房子,怎么会变成灾厄了?
不仅如此,大家都知道灾厄是害怕阳光的,就算是最强大的灾厄,被阳光照一下也会完蛋,从无例外。
可今天就例外了!
前面那个巨型灾厄,正在阳光下摇曳着庞大的身躯,得意洋洋。
面对这样的敌人,就算是勇敢的士兵和强大的觉醒者们,也不由得心情复杂,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打吧,对方不一定是敌人,而且关键是打不过,大概率会被秒杀。
帮忙……那个正在跟灾厄战斗的人,厉害得超乎想象,他们好像也打不过,就算不是秒杀也差不多。
无论怎么选择,结果都是打不过,甚至于都是被秒杀。天底下最困难的选择题,也莫过于此了!
他们这边还在犹豫,但斯宾塞大主教却已经下了决定。
这一战之后,就算自己的身份不曝光,地下的研究所也很难掩饰得住了。既然如此,那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
他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无数的触手从身体里面激射出去,顷刻间就射中了那些赶来的人们。
这些触手不像寻常灾厄那样浑身是刺,射中了围观者之后噗呲一个血洞,鲜血狂飙。和寻常灾厄触手刺中人之后飞快吸血的情况截然不同。
但这对于被杀死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被吸干血是死,被一招穿心就不是死吗?
顷刻间,围观者就死了一地,鲜血流得像小溪一样。
“杀人啦!”
“快跑!”
眼看这灾厄如此凶残,那些侥幸活下来的人们哪里还敢停留,立刻大喊大叫着,转身就跑。
但那些触手飞快地舞动着,不断追杀。
仅仅几秒钟,周围三五十米范围里面,已经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直到这时,那些触手才转了个方向,刺中了倒在地上的人们。无论是已经死去的,还是重伤尚未断气的,身体都飞快地变得干瘪,不一会儿,就变成了满地的干尸。
第四十二章 首恶必办(下)
青灰色的触手猛地落下,击中了一座房屋。坚固的石墙在它面前脆弱得就像小孩子搭建的积木一般,随即坍塌倾颓,变成了一片废墟。
而潘龙则在它击中自己之前就已经离开了原地。
圣银镇的中心地带,现在已经是一片残垣断壁,甚至比那些荒废多年的城市看起来更加像是废墟一些。
许多尸体横七竖八地散落在这片废墟之中,每一具尸体都枯槁干瘪,就像是金字塔里面的木乃伊一般。
他们当中,有守卫这里的士兵,有虔诚祈祷的圣职者,有住在这附近的富翁和仆人,有来看热闹的居民……但现在他们都一样,都只是废墟之中的一具干尸。
他们身上的鲜血,都被那只巨大的触手怪给吸干了。
吸了这么多人的血,这只触手怪的身躯越发庞大,已经比房屋更高。它挥舞着数十条触手,在地面上投下庞大的阴影,就像是一棵独木成林的参天大树,又像是一片落到地面附近的乌云。
在这阴影之中,潘龙手持长戟,抵御着一条条触手的围攻。
他的身躯相对于那些触手来说小得不值一提,但他每一次挥动长戟,却总是能够将一条触手击退。那看上去很普通的身躯里面,蕴含着超乎想象的力量。
圣银镇的居民们在远处不安地眺望战场,无数双眼睛紧紧盯着那个相对于触手怪来说渺小到不值一提的身影,纵然明知道希望不大,但他们还是在期待着,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士兵们则要勇敢许多,他们从仓库里面运来了弓箭和强弩,远远地射击,希望能够帮上忙。可无论利箭还是弩矢,落在触手怪青灰色的身体上,都发出犹如射中了岩石一般的声音,弹到旁边,造不成任何的伤害。
一个军官满脸汗水,焦急地大喊:“火炮还没运过来吗?”
远处有人回答:“路上障碍物太多了!”
“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会这么慢?”
“我们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要把它运到城里来炮轰祈祷堂啊!”
在争吵声中,被他们寄予厚望的火炮正被士兵们连拖带拽,慢慢地行走在街道上。时不时就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拦住他们的路,让他们不得不花费时间去清理道路。
潘龙完全没注意到后方的那些动静,他现在正全神贯注地对付眼前这只巨大的怪物。
这家伙的块头差不多赶上之前在另外一个世界里面见过的巨大章鱼了,那只章鱼单枪匹马就毁掉了一座繁荣的城市,让那座人类文明的瑰宝,钢铁的移动城市,化为了沙漠中的一片废墟。
和这种“对城市”级别的敌人战斗,怎么小心都是应该的。
其实他现在还没拿出全部的实力,如果收起长戟,拿出蝉翼刀来,以真气贯注在蝉翼刀上,全力催发刀气,未必就不能砍断这巨大触手怪的身体。
但潘龙已经打定主意,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在这个世界里面,只要是有旁观者,他就要使用长戟来战斗。
这不是故弄玄虚,而是为了古达老师的名誉。
古达老师坚持人类的身份死去,潘龙蒙他传授武艺,总该报答一番,为他争得一份荣誉才对。
“灾厄”的来历,和古达老师多少也有关系,用古达传人这个身份消灭所有的幕后黑手,将人祸消弭,是告慰他在天之灵的最好方式!
长戟挥舞,劲风呼啸。
沉重的触手一次次袭来,但要么落空,要么被长戟打到一边,没有哪怕一次能够击中潘龙。
斯宾塞愤怒地吼叫着,他本拟自己彻底舍弃了人的身份,和精心培养的魔物融合,化为灾厄巨兽,在这个世界必定可以所向无敌。却不料出山第一战,就被区区一个凡人给拦住了。
他用力挥舞着触手,一座座房屋被打塌,无数的砖石化为齑粉,触手掀起的狂风吹得飞沙走石,一些细小的石子甚至飞出了数十米,击打在远处的士兵们身上,打得他们站立不稳,连连后退。
坚固的石板地面早已片片粉碎,一条条裂纹遍布大地,甚至有不少地方出现了长长的凹陷——那是被触手狠狠抽打的结果。
这到处都是碎石的地面完全不适合任何人行走,可潘龙在其中却如履平地,丝毫不受影响,他甚至可以站在沙子上运劲发力,用长戟将眼看就要落到自己头顶的触手挑开一边,这种武功,让斯宾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也曾见过使用长戟的高手,比方说曾经和他一起作研究的著名高手“雷神索尔”,就是阿美利王国最强的长戟大师。这人的武功和索尔·古达有些相似,但力量比索尔强了太多太多,就算是注射药剂之后获得非人力量的索尔,也无法和眼前这人匹敌。
“你是索尔的什么人?”他大吼。
“我是来替老师纠正错误的。”潘龙回答。
“不可能!索尔教不出你这样的学生!”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
潘龙说着侧身滑步,闪过了轰然落下的触手,在宛如波浪一般晃动的地面上轻轻跳起,落在了那条青灰色的触手上。
他已经确定,斯宾塞变成的灾厄巨兽,并不能在触手上长出无数的尖刺来。
虽然当初在屋里的时候,它的确能做到这种事。但至少在外面,它不行。
或许……是阳光的缘故?
潘龙暗暗琢磨着,沿着比自己人还粗的触手,一直向前奔跑。
他要试着冲到这触手的根部,攻击那里看看。
又是一条稍稍细一点的触手横扫过来,他纵身跃起,那条触手带着狂风,从他的脚下掠过,击中了远处一堵墙壁。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墙壁碾碎,无数的砖石犹如弓弩射出的箭矢一般呼啸着飞出去,一个倒霉的士兵被击中了脑袋,当场倒在了地上。
潘龙还没来得及落下,又是一条触手过来了。
战斗了这么长时间,斯宾塞对于现在这具身体也渐渐熟悉。他已经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那些触手,展开一些连续的灵活的攻击。
但这种程度的攻击,对潘龙来说算不了什么。
长戟挥动,在那条触手上轻轻一点,潘龙的身体凭空翻了个跟头,再次向上,又躲过了一次攻击。
不等下一条触手到面前,他已经急坠而下,犹如一颗从天而降的流星,轰到了位于所有触手根部,那只灾厄巨兽身体躯干约莫“头部”的位置。
长戟带着锐利的劲风呼啸而出,一声轰鸣,深深地刺进了它的身体。
第四十三章 到此为止了!
一戟刺中,潘龙一直微微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开来。
他清楚地感觉到,这一下刺中了某些相对柔软的东西。
“我明白了!”他大声说,“你不怕阳光的秘密,原来只是套了一层外壳!”
这个世界的“灾厄”是很特别的,它们固然强大,却往往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限制,就是对阳光的畏惧。
除了极少数已经变异得不成样子的货色之外,绝大多数“灾厄”都十分畏惧阳光。轻则在阳光下会变得虚弱,或者极度厌恶阳光到白天坚决不出门,重则被阳光照到就会直接死亡,甚至会化成灰。
比方说他见过的几种灾厄:
跳尸,这种干尸算是灾厄的衍生物,不怕阳光,但白天一般都躲在阳光找不到的阴暗处。
触手怪,人类变成的灾厄,比较常见,遇到阳光会变得虚弱,甚至会被直接晒死。
藤怪,植物类的灾厄,总是埋在地下躲避阳光,只留下少许细藤在地面上,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出来。
触手兽,动物变成的灾厄,跟触手怪类似,对阳光的畏惧也类似。
采矿蜥蜴,专门开发的特殊类型灾厄,极度畏惧阳光,会被阳光快速杀死。
高速异形,一个研究员给自己注射了药剂之后变成的灾厄,五条腿,跑得飞快,被抓起来晒太阳,然后当朝阳升起的时候,最多十几秒钟就化成了灰。
利爪异形,跟上面那个差不多,战斗力颇强,爪子能够洞穿岩石房屋、撕裂金属铠甲,被打死之后,尸体被阳光照射时候冒烟,大概也是十几秒钟之后,就只剩一堆黑灰了。
这个系列的灾厄数量还不少,基本上在各个庇护所都遇到了,方向各有不同,但风格都很类似——怕阳光的程度,都差不多。
潘龙觉得,应该是这些人用来研制那种药剂的某个关键原料,本身就极度害怕阳光。在实际使用的药剂中,这种原料分量越多、纯度越高、效果发挥得越好,怕阳光的程度就越厉害。
唯一的特例就是索尔·古达老师,潘龙估摸着他老人家应该算是灾厄级的,但他完全不在乎日晒雨淋,站在桥上晒了二十年,也没什么变化。
……他甚至都不去避避太阳。
此前,看到斯宾塞变成的怪物也丝毫不惧阳光,他本拟这家伙跟古达老师差不多,都是那种不怕阳光的,可这一戟刺上去,他顿时就明白,自己之前猜错了。
这家伙哪里是什么不怕阳光,它只是在身上套了一层能阻挡阳光的外壳罢了!
这层外壳设计得很有水平,遮光效果自然不用说,坚固程度也非同小可。潘龙跟它打到现在,愣是才第一次真正将它给戳破。
大概……它主要强化的是触手,对于躯干上部有触手保护的部位,强化程度就不那么高了。
所以长戟刺去,一下子就刺穿了外壳,刺中了里面较为柔软的部分。
潘龙心中念头一动,放声大吼:“斯宾塞!你的野心和梦想,你所有的罪恶……都到此为止了!”
说着,他手上猛地发力,一股战栗般的震动宛如电流,从他的手上一直传到长戟的顶端,然后再次刺中了斯宾塞身体防护薄弱的部位,骤然炸开。
一声轰响,无数的碎片伴随着猩红的汁液,四处飞扬。
斯宾塞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怒吼,但这毫无意义,因为阳光已经从潘龙一戟挑开的缺口处,照到了他的身体。
他的动作骤然变慢,那些刚才还挥舞得虎虎生风的巨大触手全都垂了下来,几秒钟之后,青灰色的烟雾从全身腾起。
潘龙早已跳到了旁边,眼看着烟雾升腾,不由满意地笑了。
就像他说的,随着斯宾塞的死,“灾厄”的罪魁祸首们终于全死光了。
他们的罪恶,到此为止!
阿美利王国的灾厄,说白了就是当初那个研究所里面的这群人在搞鬼。现在这群人被他从下到上,一个不留地给全灭了,剩下的无非就是斯宾塞这些年新收的部下——那些总比老头子们好对付多了。
至少他们都还很年轻,年轻,就意味着他们对“长寿”、“永生”之类问题不像老头子那么看重。
潘龙觉得,大家可以好好谈谈。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片刻之后,他已经来到了地下研究所里面,和斯宾塞的副手,一个叫威斯克的研究员讨论了起来。
从威斯克这里,他终于得到了自己早就想要的东西——新型觉醒药剂。
遗憾的是,威斯克并没有永生药剂,甚至连一点研究资料都没有。
斯宾塞和很多老头子一样,都将最重要的研究资料牢牢抓在手上,不告诉任何人。潘龙将一个个研究所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多少有价值的资料。
他将这些研究资料都交给了威斯克,威斯克翻了一遍,非常满意,一张有刀疤的丑脸笑得几乎开了花。
“太棒了!有这些资料,我的研究很快就能彻底完成!”
潘龙看他高兴的样子,忍不住问:“你究竟研究的是什么?”
“超级士兵。”威斯克倒也没有保密的意思,介绍说,“我的研究课题,是批量制造体能比常人高出大概一倍的超级士兵。对于转化药剂的要求很苛刻,既要安全可靠,成本又不能太高。此前我设计出的几个配方,不是安全性有问题,就是成本不合算,都不能算成功。”
他得意洋洋地说:“但有了这些资料,有了那些人的配方和研究数据,我很容易就能筛选出需要的配方来了!”
说着,他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些老头子们真的是赶不上时代,整天都梦想着长生不死——长生不死有什么意义?变成怪物,见不得人,活得再久也没用啊!”
他很豪气地说:“男子汉就要成名立业,就要把自己的名字写进历史书,就要让后世瞻仰自己的雕像。至于后世是歌颂我,还是唾骂我……哈哈,关我屁事!”
“可是……”潘龙忍不住说,“阿美利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