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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夏逆-第1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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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超倒是知道他身怀山海经,他也谈过自己在山海经世界里面获得功德这件事。但文超对功德并不看重——虽然事实上他认识的“文超”其实只是一个智能AI,勉强算是真正的文超留下的影子,但这个文超的想法却相当的人性化。
  “功德什么的,有什么用?”当时文超很不屑地说,“如果你看到好人,你就去帮他;看到坏人,就去惩罚他。你管他有没有功德!你管这事情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人生在世,管好自己、做好自己就够了。‘活着’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我们哪来的余力去顾虑这个、思考那个?”
  相信当年的文超,多半就是这么想的……


第十八章 转世投胎
  理清了这一战的得失,潘龙并没有离开,而是在附近找了座高山,开始修炼。
  直觉告诉他,他跟刘家之间,还有一些事情要办。
  而他稍稍分析了一下就知道,这事情多半要落在吞火转世上。
  吞火转世,要选择一个有一定实力而又不惹是生非的人家,毫无疑问,金盆洗手归隐田园的刘老爷子一家,就是最好的选择。
  有实力、不惹事,还有不错的江湖人脉。
  虽然无法估计比较久远的将来,可至少一二十年里面,刘家还是很稳的。
  不仅如此,潘龙在屠龙宝藏里面得到了不少灵药,比方说延寿六十年的天寿酒、延寿百年的天寿灵丹……这些不怎么方便拿出去,但延寿二三十年的灵药,还是可以送给刘老爷子一瓶的。
  延寿灵药的效果是不能叠加,先吃个延寿二十年的,再吃个延寿一百年的,最后的效果也只是延寿百年而非一百二十年。他不清楚刘老爷子有没有吃过别的延寿灵药,但无论如何,加上那一瓶灵药,足够让这位与人为善的老江湖再多活一些年头。
  最起码,活到一百四十岁左右,应该没问题。
  那就是他自己还能再活二十年,等他死后,他留下的人情应该还能再延续个一二十年,加起来三四十年的时间,足够转世的吞火完全成长起来了。
  这么一盘算,潘龙就决定再等一等,等到刘家隐居,他去帮吞火转世,然后再重新出发去扬州。
  他在高山山顶住下,天天努力从山顶呼啸的大风之中萃取一些稀薄的天罡,用以修炼。
  这实在是一件比较辛苦和无聊的事情,但恰恰可以磨炼意志。
  某天,他正在修炼的时候,突然看到一道光芒从远处飞来,然后落在离自己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化为一个穿着道袍、手持木剑的青年。
  “贫道翠松,见过居士。”青年很客气地行了个礼,问,“居士住在山上,可曾见过什么奇怪的事情?”
  潘龙愣了一下,说:“前些天,有金光缠着血影冲天,然后炸裂消失。”
  “居士可记得当时的详细情况?”
  “当时我有点累,没能看得很清楚。”
  翠松道人道了谢,然后告辞,连人带剑化作一道青光飞走了。
  过了一会儿,这道青光飞到刘家庄园落下,只见五六个道士正聚集在那里,讨论着什么事情。为首的道士须发皆白,容颜却十分年青,当真是鹤发童颜、神仙之相。反倒是看起来比他老不少他杜松子站在他的旁边,态度十分恭敬,俨然是面对长辈的样子。
  看到这青年落下,那老道问:“翠松,你那边可曾找到线索。”
  “禀掌门,弟子也不曾找到线索。倒是在附近山上遇到一个采集天罡修炼的武人,神完气足、十分了得。想来当日若是潘龙不曾出现,一旦魔刀逞凶,邪气冲天,那人多半也会赶来。”
  “那人什么长相?”
  “须发皆长,蓬头垢面,没穿什么衣服,看起来有些像是野人的样子。具体相貌……弟子没能看清。”
  老道看向杜松子,杜松子立刻摇头:“潘大侠长得不是这样,他虽然相貌略有粗豪,但看起来还是很年青的。”
  众道人商量了一番,最后留下一件信物,告辞离去。
  在闻讯赶到刘家的各方势力里面,他们是走得最迟的。
  当初魔刀重现的消息传来,朝廷来得最快,可也走的最快。一位朝廷的真人宗师赶来,询问一番,又仔细观察了战斗的痕迹,最后带着那姓马的中年人的尸体以及魔刀的两半残片,就匆匆离去。
  然后赶来的是一位真人境界的绿林大豪,他问了消息之后,看了看战斗痕迹,然后留下住了一晚上,大吃大喝一通,笑呵呵走了。
  正道中人之所以来得迟,是因为他们已经撒出人手四面调查,抢先一步找到了马家的住所,处理了血祭的痕迹,清理了邪气,才赶来刘家。
  到了刘家,他们派出人手四面调查,向附近的山精鬼怪、隐居高手们打听消息。
  从结果来说,他们得到的情报应该是最详细的。但就算是他们,其实也没能找到多少有用的情报。
  最重要的情报“魔刀祭炼之法是怎么传到马家的”这一点,他们同样一无所知。
  不过,正道中人做事最是靠谱。他们专门在刘家又住了几天,还举行了一场法事,为那些无辜死难的倒霉宾客们安稳下葬,驱散可能的邪气,然后才告辞离开。
  等到这些得罪不起的人物都走了,刘家就开始准备搬家。
  刘老爷子的金盆洗手大典最后还是顺利举行了,他金盆洗手这件事甚至得到了朝廷、绿林和正道三方面的真人宗师见证,虽然过程算不上圆满,但起码结果是成功的。
  他们为死在那场大典里面的江湖客们建立了一个专门的陵园,雇人看守,并且竖了一块碑,把事情的经过详详细细地说明。
  然后,刘家上下二百多人,就组成一个车队,浩浩荡荡地朝着远方行去。
  他们走了差不多半个月,才来到刘家的故乡。那是一个比较偏僻的山村,交通倒也还好,就是距离最近的城镇,要走上两天的路而已。
  当年刘老爷子就是从这里出发,去闯荡江湖的。后来他发迹了,一直注意扶助家乡。如今这村子已经相当繁华,人口众多,与其说是山村,不如说是山边的一个小镇。
  刘家在这里重新定居下来,未来几十年里面,除非子孙后代再有杰出之士,否则他们大概不会离开了。
  这就是金盆洗手、退出江湖。
  潘龙远远看到车队出发,就悄悄跟在后面,等到刘家重新安稳下来之后,他一番寻找,找了刘家族人里面一个怀孕六七个月的妇人,帮助吞火完成了转世。
  吞火的转世过程没什么特别值得说的,无非就是夜里悄悄潜入别人家卧室旁边,将吞火的魂魄送出去。接下来的事情,吞火自己会完成。
  像是这种转世,最怕的就是外来的魂魄和胎儿本身发生冲突,变成死胎;其次是两者不能很好吻合,转世之后丧失前世的记忆,传说称之为“胎中之迷”。但吞火的魂魄被潘龙以功德温养过,能够很好地和胎儿吻合,双方没有任何妨碍就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转世之后的胎儿,应该说来,既不是吞火,也不是原本那个胎儿。双方谈不上谁融合谁,已经成为一体。
  日后就算他遇到那些能够攻击魂魄、乃至于追溯前世的手段,也不会导致魂魄分裂,可以说是绝无后患。
  正因为效果如此之好,所以但凡高人转世,才都想要找大功德之辈护佑。
  潘龙又在附近看顾了一些时日,直到那婴儿哇哇坠地,身体强健,母子平安,他才放心离开。
  当日,刘老爷子在自己书房里面看到了一封信,还有一个小酒瓶。
  看了信之后,他安排了一次闭关,喝掉了那瓶酒。一口气醉了差不多一个月,再醒来的时候神采奕奕,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不少,看起来就像年轻了十几岁的样子。
  然后,他就派人暗中保护转世的吞火,并且私下叮嘱自己的儿孙,让他们一定要好好跟这个孩子相处,务必让他和族人处好关系。
  “此子非池中之物,日后我们刘家或许能够靠着他,再次兴旺发达。”
  当然,这些都已经是潘龙离开之后的事情了。
  在刘老爷子召集儿孙秘密开会的时候,潘龙已经重新回到了通天江上,乘着一艘很普通的渡船,顺流而下。
  这艘船不大,也就住着七八个乘客。船老大是个健谈的人,一边掌舵,一边和大家闲聊,还时不时喝两口酒,看起来十分的惬意。
  闲聊间,一个背着大刀的乘客说:“你们可知道,前段时间,大江连的巨舟出事了?”
  一个带着书童的书生好奇地问:“大江连之名,小生也有耳闻,据说是这通天江上大大小小数十个帮派的联合。大家合起来做水上生意,故而得名。小生曾听说,在这通天江上,大江连的令牌甚至比朝廷的诏书都更有效力。如此庞然大物,那巨舟可以算是他们的招牌,又怎么会出事?”
  “哈哈,你这读书人倒是有见识,但你的见识都是过去的事了,最近的新鲜事,你果然不知道!”
  能够在读书人面前装上一个逼,那刀客十分愉快,将事情娓娓道来。
  出事的是大江连夏末的那艘船,那艘船据说出发的时候就不大吉利,好端端的不知道怎么的,猛地陷进水里好几尺,差点就沉了。
  等船走到荆州东部的时候,一天夜里,船只靠岸停泊,结果来了一群和大江连有过节的山匪。这些山匪向巨舟发动袭击,也不杀人越货,就是砸船和放火。
  一场恶战,双方都死了不少人。船上的乘客们倒是没出什么事,就是巨舟被砸破了好几处,还被浇上了火油,点了一把火。
  巨舟自然有防火的手段,并没有被烧毁。可船身也被烧得不成样子,尤其船帆整个被烧毁了,在修复之前,无法再继续航行。
  这么一来,大江连只好自掏腰包,送乘客们换船。他们临时将另外一艘巨舟调来,前后耽搁了十多天,才算是把乘客都顺利送走,总算没丢了自家的招牌。
  至于那艘被袭击的船……它现在还停在荆州东部的一个河边船厂里面,正在修缮。
  “依我看,那船起码要修上一年半载。”刀客笑着说,“那么大一艘船,每一块木板都要格外加固,船帆什么的也是定做的……大江连这些年顺风顺水,做事也就有些麻痹大意了。还好这次乘客没出事,否则真就被砸掉招牌了啊!”
  众人纷纷点头,深以为然。
  潘龙暗暗盘算了一下,不由得有些咋舌。
  按照这刀客的说法,被山匪袭击的那艘巨舟,可不就是自己当初乘坐的?
  (还好我走得早!要是走迟了,岂不是也被卷入其中!)
  他倒并不介意去打击山匪,但一想到如果自己当时没有离开,等山匪来袭的时候,必然要帮着大江连去打山匪,那岂不是就要反过来帮船员们的忙?
  想到这里,他连连摇头。
  被人污蔑了,不仅不报复,反过来还要帮忙?这可真有点贱。
  还好自己走得早,没遇到这事。
  “大江连做事的确是有些霸道。”他忍不住说,“前些天,我就是偶然看到有人运货上船,一个个箱子颇为沉重,他们居然怀疑我是盗贼!”
  刀客看了看他,笑了一声,没说什么。
  书生也看了看他,也笑了一声,也没说什么。
  只有那书童年纪小,心直口快,忍不住说:“这位大侠,您要是想要别人不误会您啊,还是把胡子刮了吧。”
  潘龙纳闷地摸着自己的胡子——他长着祖传的络腮胡子,长倒也不长,看起来挺威武的,怎么就被人当成强盗了呢?
  张飞张三哥也一脸络腮胡子,人家还有一双铜铃般的大眼,还有一张血盆大口,还脸黑如墨,就这样,也没人把张三哥当成强盗啊!
  “我就这么像是强盗?”他忍不住问。
  “您这相貌不像强盗。”书童说,“至少现在不像。可您要是在咱们开船之前,盯着船上的货物看啊看啊……那就算是我,也会觉得您像是强盗的。”
  潘龙愣了一下,忍不住找出镜子照了照。
  镜子里面,一个年纪轻轻,有些络腮胡的大汉,正在冲着他横眉怒目。
  呃……老实说吧,看起来还真有几分像是强盗的意思……
  潘龙有些无语,他放下镜子,仔细回忆当时的情景。
  当时他坐在船头,因为天气热,敞开了衣领,看起来蛮有魏晋风采的。
  然后,他又在看着一箱箱运上船的货物,一边看,一边点头。
  这么想起来……难道说,真的是很像强盗不成?想到这里,他忍不住长长的叹了口气。
  “好吧,等到了扬州,我就把胡须给刮掉……”


第十九章 魇胜
  客船沿着通天江顺流而下,冬天的北风将船帆鼓得满满的,行船走得很快,一天下来能够航行大概一百三四十里。
  这速度严格说来并不快,就不说潘龙御风而行的神速,江湖豪侠策马狂奔,每到一个城镇就换一匹马,都能一天跑七八百里,超过它的五倍有余。
  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坐船旅行,却是在兼顾速度的前提下,最舒服的出行方式。
  若是乘坐马车,一天大概也就三四十里,至多五十里左右,差不多已经到了极限。除非你能拿千里马来拉车,否则怎么也要让马休息。甚至于用这种方式赶路,每二三百里就要换一次马,否则马根本吃不消。
  若是靠双脚赶路,健硕的江湖客们倒是能够比马跑得更快也更耐久,但一路风尘仆仆,滋味绝对不好受。
  至于所谓“八百里快马加鞭”——没有法术传讯的情况下,用这种方式传讯,基本上传讯一次就要死一批马,就连信使本人,信送到了之后往往也要大病一场。那些“一日行千里,斩杀仇人而归”的传奇故事,主角一般都是先天高手,常人的体魄跟他们是没得比的。
  潘龙并不急着赶时间,所以他可以悠哉悠哉地坐船。
  反正扬州就在那里,又不会长了腿跑掉,快几天也好,慢几天也罢,又有什么区别呢?
  同船的几个人跟他倒也合得来,那书生叫李慈,字悯农,来自于益州子规,今年十九岁,去扬州求学;他的书童叫李顺,暂无字号,今年才十四。
  李慈人如其名,十分宽厚,几乎从不和人争执,平日除了看看风景,就是在船舱里面读书;李顺又机灵又勤快,忙里忙外,除了照顾李慈之外,还经常帮别人的忙,跟大家相处得很好。
  那个刀客叫言隼,只说自己是益州人,有个名号,叫做“江上鸥”。他轻功很好,眼力也很好,经常做保镖行当,是个小有名气的独行镖师。
  李家财产还算殷实,所以雇了他保护李慈主仆。而他正好也要去扬州办事,所以就顺水推舟,做了这笔其实没多大利润的买卖。
  船老大姓蒋,今年已经五十出头。他从小就是水手,二十岁的时候继承了这艘船,做这通天江上的生意已经快三十年。超过四十年的行船生涯,留给他的除了一双河风吹出来的红烂眼,两个鲜红的腮帮子,还有脸上手上刀刻一般的深深皱纹。
  船上还有四个水手,一个是老蒋的大儿子小蒋,过了年正好三十岁。却已经在水上做了超过二十年,也是个老水手。按照老蒋的说法,过两年,选个黄道吉时,他就要正式把船交给儿子,自己上岸养老。
  另外两个水手,一个姓张,一个姓李,都在二三十岁,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姓李的那个水手跟李慈家里还有些远房亲戚的关系,李慈之所以乘坐这艘船,这也是个重要原因。
  这几个人都是成家立业的,身家清白,一等一的良民。
  “老爹当初问我,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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