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请闭眼-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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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开学后,他主动换了位置,坐到了林循前面。
那会儿他眼睛上蒙着医用纱布,班主任解释说他双眼受伤了,还在恢复期。
谁都没预料到他会好不了。
估计连他自己都没这么想过。
由于一中食堂对外承包给私人,价格并不便宜,林循中午通常会独自留在教室里吃自带的盒饭。
从那天开始,沈少爷加入了她。
只不过,她的铝制饭盒里装着奶奶烧烤摊上没卖光的鸡心鸡爪鸡骨头,而他的精致碗碟中摆的是米其林三星的外带。
起初那几天,只要一到中午,沈少爷周围总是挤满了人——他家的司机佣人、他年轻漂亮的继母、爱慕他的女孩儿们,甚至还有学校里专门拨给他的生活老师……
人们不遗余力地向他施舍善意,帮他放碗筷、切牛排,恨不得把饭菜喂进他嘴里。
沈郁却半点不领情,蒙着双眼冷着张脸,任他们如何摆弄那些精致的菜肴,就是一口都不吃,逼急了就干脆掀桌子。
——总之休学回来后,他似乎不仅仅伤了眼睛,还成了个哑巴。
林循同他不熟,自然懒得去凑那个热闹,塞着耳机听有声书,埋头咽自己的饭,对前桌那些熙熙攘攘的人情世故充耳不闻。
直到某天,沈郁的父亲来了学校,身后跟着因为他不肯吃饭、红着眼眶操碎了心的继母。
沈父的巴掌结结实实落在沈郁纱布下的那半张脸时,林循惊得险些被鸡骨头卡住嗓子。
沈郁手里的餐盘精准扣在他爹脑门上、浇了他满头满脸鲜红的罗宋汤时,林循刚咳出来的鸡骨头险些再次卡回去。
总之从那天之后,教室里清净了。
林循继续啃她的鸡骨头和鸭脖子,沈少爷则蒙着眼,麻木而执着地切着某种肉。
沉甸甸的银质刀叉毫无感情地在昂贵的餐盘上划出刺耳难听的摩擦声,像午夜加州电锯杀人魔。
电锯没见着,暗器倒是不少——某块带着血丝的肉在一声剧烈的“嘎吱”声后越过沈郁肩膀,“啪唧”戳在林循额头上。
“……”
林循高中三年和她这位名气很大的前桌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喂,那什么,你的肉戳到我了,注意点。”
许久后,沈少爷一手拿刀一手握叉转头过来,隔着纱布“盯”着她。
壳子般坚硬的面瘫表情,似乎有些莫名其妙的碎裂。
林循眼神凝住,注意到他漂亮的脸蛋和雪白衣襟上,溅上了星星点点的褐色汤汁。
她歪头看向他桌上的餐盘,里面摆着几块半生不熟的香煎牛仔骨和西兰花,明眼人都不好切,别说瞎子了……大概是传说中的五分熟?
反正早就看不出原先的精心摆盘。
一片狼藉。
“啧,”林循忍不住皱眉,伸手把黏在额头上的肉拿下来,“你们家给你准备的都是什么东西啊,这么难吃。”
她说完马上发现了歧义,于是纠正道:“我的意思是,可能吃着好吃,但很难、吃……呃。”
林循语文真的很差。
“……”
沉默片刻后,沈郁开口:“……那你的好、吃么?”
看样子是理解了她的话,还企图跟她换。
林循看了眼自己手上身无二两肉、睁着眼睛啃都很费劲的鸭脖子,诚实地摇摇头:“我的也难、吃。”
心下却有点遗憾,要是真能把他的换过来,她肯定不亏。
“……”
沈少爷没再说话,转身回去放下刀叉。
僵了片刻后挽起衣袖,修长干净的手指张开,认命般落在餐盘上,一点点地摸着餐盘上的肉,动作机械得如同法医抚摸尸体。
他双手沾满红褐色汤汁,感受着餐盘和肉的相对位置,以及截然不同的触感。
然后再拿起刀叉,继续切。
切不好再摸,再切。
令人头皮发麻的切割声响起,嫩生生红艳艳的肉截面模糊,血腥狼狈的场面像极了分尸现场。
那天林循津津有味地啃着鸡骨头,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切完一整盘的肉,刀口粗劣、大小不均,无一块入口。
后来,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沈郁眼睛上的纱布早就拆了,视力却并没恢复,反而日渐退化。
林循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要来上学,明明高三紧张的复习备考早就与他无关。
总之林循离开一中前,沈少爷已经能够优雅从容、信手拈来地吃完一整餐饭了,刀叉和筷子都用得贼溜。
不只是吃饭,他可以游刃有余在自习课上读厚厚的盲文版《百年孤独》,听着几倍速的读屏软件玩手游,用盲人扑克牌算二十四点,速度甚至吊打数学满分的课代表。
除了她,大概没人见过他狼狈的时候。
…
最新一期是孩子们自导自演的微型广播剧,讲的是发生在原始森林中的一个童话故事。节目里特别标注,剧本完全是这些孩子们的原创,节目组没做任何改动。
故事的脑洞很大,虽然缺乏逻辑,但天马行空的发散性思维很有意思。
孩子们的普通话也比最开始时标准了许多,尤其是扮演老婆婆的女孩儿,听得出来很努力地理解了配音老师们讲的发声位置和拟声方法,配得惟妙惟肖。
林循没舍得快进,一倍速听完了完整版,直到看评论区才知道,原来千寻大大配的是国王的幼子,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她听完实在是叹为观止,还以为节目组专门录了婴幼儿的素材。
也感叹千寻大大不愧是当今配音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果真做到了千人千声。
等林循把几期节目看完,天悄悄亮了。
窗外雨停了,灼热的朝阳马不停蹄地拨开乌云开工,林循趴在工作台上叹了口气。
被程孟横来一脚,一晚上又白熬。
能配玉清子的神仙,她依旧没找到。
她干脆破罐子破摔,套了件卫衣去工作室。
周洲早早便来了,正开着工作室的电脑打游戏,在刀光剑影中忙得没工夫抬头,瞥到她进来眼含热泪:“老大来了,下局带我,对面小学鸡天天骂我,素质真差。”
林循瞥了一眼他段位,居然还是青铜四。
她“唔”了声,认真道:“每天骂你的肯定不是同一批人,你玩游戏两年多,送走一批又一批的小学生……我估计人家小孩儿玩到一年级下册就匹配不到你了。这么说起来……”
林循歪了歪头,觉得很合理:“……你这种应该叫,职业幼升小陪练?”
作者有话说:
林老板:你的肉戳到我了,注意点。
切肉机沈少爷:……学学语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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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残疾外孙◎
“……”
周洲菜得无力反驳。
时间还早,林循便开了另一台电脑,带他上了几把分,成功帮他把段位拉到了青铜二。
就在周洲满怀希望以为自己今天能上青铜一时,工作室另外一个编导汤欢来了。
细高跟“哒哒哒”地规律敲击地板,玻璃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林循和周洲对视一眼,非常默契地退出游戏,打开word,装模做样开始聊剧本。
“……”
汤欢翻了个白眼,把策划案“啪”的一声摔在林循桌上:“服了,我真服了,一天天的,到底谁是老板?再被我抓到在工作室打游戏,罚款五百块。”
“……”,林循好脾气地把策划案摆正,“阿欢,别这么说,你不是有股份么,你是我老板,行不?”
林循创业以来,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拉了汤欢入股,要不然这家工作室早玩完了。
她自己纯靠声控本能干活、耳朵又刁眼光又高,空有热忱、审美和技术,对生意运营一窍不通。
周洲呢,本地人家里条件好,就想大学毕业找个地方混日子养老。
其余几个后期、美工、宣传,也大概一路货色,干这行的基本都是i人没跑了。
只有汤欢,林循的大学同学,同样学编导出身。
ENTJ领导者人格,叠加事业心贼强的魔羯座,做事雷厉风行,自我约束能力几乎变态。
她对广播剧全无兴趣,甚至压根没有对声音好坏的辨识能力,只因嗅到近些年耳朵经济兴起的苗头,毅然决然辞职找上了那会儿刚开始创业的林循。
——如果说林循是“一只夜莺”的耳朵和心脏,承担一切对声音和剧本的审美高度,那么汤欢就是头脑,负责排兵布阵、运筹帷幄。
共事三年半,“一只夜莺”从当初的岌岌无名,到如今算是在广播剧站稳脚跟,她二人缺一不可。
汤欢开门见山,目光锐利:“林老板,玉清子的人选你找到没?”
“……”,林循头皮一麻,总感觉读书那会儿班主任都没这么可怕过,“还没。”
汤欢目光又转向周洲。
“那你呢?《凡尘》其他cv都敲定了么,试音demo发给老板了么?”
“发了,”周洲松了口气,声音轻快,“昨天下班前就发了呢,老大还没回复。”
压力给到林循。
面对着前者压迫感满满、后者看好戏的两双眼睛,林循打了个呵欠,掀着眼皮慢悠悠回看周洲:“哦,demo啊,我连夜审了,早上给你发完反馈意见了啊,怎么,没看到吗?”
周洲悲痛道:“……靠,老大,你坑我?”
最讨厌这种表面摆烂、实际上卷得要死的人了。
简直就像上学那会儿上课睡觉迷惑对手、回家头悬梁锥刺股的学霸。
说话期间,工作室其他员工陆陆续续来了。
晨会上,大家各自汇报手头的进展。
等i人们老实巴交地轮流汇报完,汤欢终于点头表示满意:“《小蔷薇》完结后火了一把,口碑真的很不错,在几个平台上都有稳定忠实的播放量,收入也可以。等《凡尘》选角结束,大家把奖金发一发,好好放个假。”
她说完,话锋一转,一个甜枣配一个巴掌的资本家套路玩得贼溜:“但是!市场是残酷的,据我所知,这个月昼山刚注册就倒闭的广播剧工作室就有五六家,我们‘一只夜莺’虽然成绩还可以,但缺一部出圈的大爆剧。”
工作室里其他i人们一言不发,汤欢目光如炬:“林老板,你之前接《凡尘》的时候怎么说的来着?”
林循拧开一瓶矿泉水,“唔”了声:“……《凡尘》是这几年我们接到的最好的本子,在小说平台上虽然不算爆火,但剧情、人设和画面感都很好,非常适合改成广播剧。”
汤欢颔首:“我对我们林老板的直觉百分之百信赖,所以《凡尘》一定要好好做,尤其是男主的选角。”
她说着,朝林循歪歪脑袋。
林循眉头一挑,摊手:“这角色确实不好找……我不能降低标准。”
汤欢没法反驳。
林循的标准,等同于“一只夜莺”的水准。
她沉思片刻,另辟蹊径:“嗯……你现在基本上都在之前接触过的cv里找人,以你对声音的记忆力和敏感度,到现在都没找到,说明都不太合适。我手上有一些我们工作室没接触过的,等会儿我把声音发给你,你再好好找找。”
…
忙碌又寡淡的一天结束前,林循总算在某条音频中找到了神仙音的“代餐”——一个声线清冷的老牌配音演员,艺名叫远山,来自睿丽文化的有声部门。
睿丽是昼山很有名的文娱企业,游戏、影视、广告都有涉猎。
有声部门只是他们家的投资试验田,签了几个老牌cv,其中远山算是门面。
他的嗓音条件虽然比不上沈郁,但胜在入行多年,专业功底很强。
林循翻了翻他以往的作品,声音表现力也很好,戏感十足。
她选完人,左右活动了下僵硬的颈椎,把资料发到周洲邮箱上让他去联系、谈价。
这才面如菜色地捂了捂耳朵,听了成百上千条人声,耳窝和耳膜酸胀抽痛得厉害。
汤欢见状从策划案里抬起头,倒了杯据说能保护耳朵的中草药茶推到她面前,言简意赅:“喝,喝完回家睡觉。”
——工作室里常备这种茶,除此之外,她还给林循办了采耳店的会员卡,美其名曰设备定期维护,简直丧心病狂。
林循看了她一眼,二话没说灌下水,拎着包遁走。
下过雨后,街道被冲洗得一尘不染。
路两旁的梧桐碧绿如洗,枝干交叠,遮天蔽日。
工作室离晟霖苑走路只要十分钟距离,这也是她当初买这个房子的原因之一。
她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生活情调。
或许是这么多年在外打拼习惯了,出门步行、回家泡面,一向追求快捷便利。
林循踩着帆布鞋,慢慢悠悠晃过小区门口一连串卖菜的小摊,在一位头发雪白的老太太面前蹲下来,照惯例挑了一把葱。
这老太太是这两周忽然出现在这片“路边菜市场”的,年纪很大,估摸着得有八十了。
她每天早晨傍晚都过来,就摆些葱蒜、自制的小咸菜等。
林循听买菜的街坊们提过几句,老太太姓姜,在晟霖苑住了三十来年。
她年轻的时候丈夫便去世了,后来唯一的女儿车祸离世,只剩个身有残疾的外孙和她相依为命,日子很难。
年初老太太消失了一段时间,大家都以为她搬家了,没想到这阵子又出来摆摊。
姜老太默契地帮她把葱仔仔细细装好,忽地来了句:“丫头,每天买这么多葱做什么?”
林循顿了下,把那捆葱塞进帆布袋,耷拉着眼皮不咸不淡地瞎扯:“哦,我整天熬夜嘛,听人家说喝葱泡水对皮肤好。”
“……”
老太太皱眉盯着她,一副“我怎么不信这个邪”的表情。
倒是路过的几个大妈大婶闻言刷地回头,上下打量了眼林循——不施粉黛也掩盖不了那极其嚣张漂亮的五官,尤其是那皮肤,白皙透亮到能滴出水,只有眼底的些许青色隐隐透露出熬夜带来的疲倦感。
——这种级别的大美女,就算说吃屎能养颜都有人信。
“给我来几根葱。”
“我也要。”
“我先来的。”
“……”
姜老太的存货一抢而光,云淡风轻地把铺在地上的油布一收,揣进环保袋里,潇洒开溜。
林循拎着那捆葱慢慢悠悠地跟在她后面,往家走。
可跟着跟着,她渐渐觉得不对劲——老太太硬朗的脚步迈进了小区大门,走到了她家楼下,进了同一个单元门,而后突然转过身看她,目光疑惑。
“……”
林循连忙摆手,指了指楼上:“我可没跟着你啊,我家住楼上。”
“哦,这么巧啊。”
姜老太乐呵呵点头,转过身径直走向101号房门,哼着小曲掏出钥匙开门。
林循愣愣地看着她的动作,后知后觉地发现101门口原先堆着的那辆废弃自行车和一摞旧报纸都不见了。
此时正好是饭点,门把手上却没挂外卖——她这段时间总是很忙,回家的时候几乎都错过饭点,只有今天赶了个巧。
半晌后,林循跟上去,喃喃地问道:“……之前那个住客,已经被赶走了吗?”
她当时以为沈郁只是忘了交房租。
没想到他是真的交不起。
林循挠挠头,不知怎的有点烦。
她自以为好意,顾及沈少爷的自尊心没去打扰,没想到人家已经被扫地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