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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朵丽丝.莱辛小说集-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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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是没什么差别。但她大声地说,“小玫,你要是留下来,才是大傻瓜。”

“让她自己决定,”杰米平静地说。他心中想:她要是关心我的话,就会
留下来,支持我。玫瑰心疼地凝望着他,迟疑不决,但脑中突然一闪:他只
是想向他太太证明点东西,他并非真的要我。但她仍转不开视线。他坐在那
儿,直挺挺的,却悠然自得。前额的短发稍嫌凌乱,一对漂亮的灰色眼珠凝
望着她。她心中一阵狂乱,想:他为什么坐着不动?他要是爱我的话,就会
走过来环抱我,柔情地叫我留下来,我就会——只要他那么做。。

而他,坐着不动,看她胆敢如何行动。紧张的情绪慢慢转了方向,玫
瑰叹了一声,垂下了头。她转身对着皮尔森太太。他不可能真的爱她,要不
然他不会光是坐在那儿——她是这么觉得。

“我跟你去,”她沉重地说。

“玫瑰,这才理智。”

玫瑰拖着脚步跟在那较年长的妇人后面。

“你不会后悔的,”皮尔森太太说。“男人啊,说真的,麻烦多多,没什
么用。现代的女人只好照顾自己,要不照顾自己,没人会照顾你的。”

“是吧,”玫瑰勉强同意。她站在门口犹豫不决,眼巴巴望着杰米。即使
是现在——她想——即使是现在,只要他开腔,她就会跑回去留在他身边。

但他仍一动也不动,嘴角挂着微微的尖酸笑容。

“走吧,玫瑰,”皮尔森太太说,“你要是要去的话,就走吧,要赶不上
地铁了。”

玫瑰于是跟着她。她呆呆地想:我会有琪儿,还不算太坏。而等她长
大的时候,世界上该不会有战争,炸弹,还有那些其他的,而人也不会再这
么莫名其妙的。

我如何最终把心给丢了


容易得很,拿把刀子,剖开胸膛,取出心来,扔了,不就是。但不幸
得很,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并不是我,像其他的人一样,没想过要这么做。
不是,事情不是这么个样子,和我预料中的不一样。

事情就发生在我和两个不同的男人分别吃完了午餐和喝完下午茶之
后。和我吃午餐的,我和他同居了(大约)四年又十二分之七。在他离我而
去另觅居所时,有两年,或三年时间,我处于半死状态。我的心,如一大石,
难以移动,更别说还有其他加诸于我的重量。之后,我慢慢的,万分艰难,
才挣脱自由。我的心丝丝缕缕牵附在那第一位爱人身上,万般不舍。其实从
另一个角度来说,他该正名排行我的第二真爱(我父亲应该排第一)或排第
三(当中还得插入我哥哥)。

就如民谣歌词所说:

我一辈子爱了三个人

父亲,哥哥,还有那个人,他

夺了我的命

但如果从外表而不从里面看,他排行十三(可能是,记不清楚)。但这
么一来,就等于枉顾内在的感情因素。大家都知道,在真爱与真爱之间所发
生的男欢女爱,或是种种瓜葛,可能数以十计,且长达数年之久,但都算不
得数。

这样看事情的话,可能会制造许多不快乐的人。我们都知道,一方认
为不算数的,另一方可能认为要算。但就真爱这件事来说,这是生命中最重
要的,要克服这类困难,不容易。总之,我们绝大部分的人都在寻找真爱。
纵使我们对某人已十分认真,但仍要斜着八分之一的眼角搜索,免得错过了
偶然相遇而可能爱得更加认真的陌生人。我们都同意,在寻找真正的那一个
的路上,大家有权品尝、品味千百个对象。在我们的圈子里,要说品尝、品
味是生活中第二大事,并不为过;第一大事是赚钱。换句话说,我们要是对
这件事认真的话,只要对方愿意,不妨睡遍天下,直至卡哒一声接通了,那
就可一路下去了。

言归正传,我把和我吃午餐的那个男人(就称为甲君)当成我的第一
个爱,至今不变,姑且不管弗洛伊德派怎么说。他们坚持我的父亲该是我的
甲,我哥哥可能是乙,而我的(真正的)第一个爱应是丙。亦且不管有人或
要问:那你的前两任丈夫呢?还有那些婚外情呢?

他们?我从没真正爱过他们,从没像爱甲君那样去爱他们。

我和他吃了午餐。之后,十分偶然,我和乙君喝茶。我说乙君,意思
是指我的第二位认真的爱。排第二的不是我哥哥,也不是我5 岁到15 岁之
间爱上的那些小男生。我们或可把15 岁(没有什么特别的道理)视为不归
点。。其实“不归点”这一句话本身就是对世俗道理的大胆挑战。

在甲君和乙君(依我的算法)之间,我有许多其他的欢情,或是说尝
鲜,但都不算数。乙君和我卡哒接上了,像炸弹开花,但情况不似我和甲君
之间那么的简单。那时刚遭甲君遗弃,心受了伤,发肿,疑心重重。此外,
和甲君的牵牵扯扯,还—一待理待剪。

尽管如此,乙君和我像着了火的房子,之后,乐极生悲。我的心又垂
在胁下,有千斤之重。


我胁下的如果是块石头,一块石头

我可将它拔掉,获得自由。

我和甲君吃了午餐,之后和乙君喝了茶,这两人加起来消耗了我整整
十年宝贵的时间(我没算当中的试情、尝鲜)。在一个下午的时间,我一个
接一个和他们欢快地聊聊这个,说说那个,要说其间欢乐(强烈、频仍)和
伤痛(唉,天啊,天啊)相互抵销,也不为过。而我的心只不过轻轻拉扯了
回忆之绳,记忆之鱼远在松弛的钓线那一端。

总之,十分健康。

尤其是,那一晚我正等待和丙君相会,或该说和可能成为丙君的人相
会。我不想怎么强调丙君,事实上我根本记不得他长相如何。那些我们仅仅
浅尝或试茗的人,那些不重要的,我们不可能都记得清楚。但无论如何,这
个人可能会成为丙君,我们或许会卡哒冒出火花,而我又在想(我们常会这
么做):他可能就是那一个了。(我故意套用某妇女杂志的用语:就是那一个,
而不说或许会认真起来。)

于是,我就这样(我要把一切,把气氛都弄对了)站在窗前,面对一
条大街(波特兰大道,说得确切些),心中在想,与甲君或乙君的恋情或欢
爱,我是绝不后悔(与其从未爱过,不如爱而复失),而与丙君相处一晚就
期待会心动,那也未免有点不切实际,毕竟甲君和乙君都曾引致我无限的痛
楚。那,我为什么要期待雨君?我应尽快逃避才对。

突然间我发觉自己对整件事情的观察有误。我的(或许可说我们的?)
看法是人应去搜寻甲、乙、丙或丁,带着某种既合意又合宜的品质,因此大
家可能同时卡哒启动,又或同时燃尽。或是说,人需找个对象,像一小碟的
水,让你向他或她漂浮过去,像个摆渡。但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人人腰边
插着一支燃烧的长矛,等待某人来找出。那有如伤痛,有如伤口,十分痛苦,
其实是无法期待别人来分担的。

在这片刻的真实之中,我对自己的情势十分清楚:我站在窗前(三楼
上),刚把甲君和乙君(只提及了感情的冰山一角而已)抛诸身后。而我,
可说是个姿色颇佳的女人,且成熟,但说来可悲,成熟却是年华将逝的先兆,
但无论如何,我是姿色迷人。这也是多年来不断的试情、尝爱(我差点写成
“私情”“强爱”)的证明。。我站在那儿,开始打扮,画了眉,上了唇膏,
涂了眼圈,一切只为等待可能的丙君。而在另一个窗口,面对(我可能没说
错)玛嘉丽街,站着丙君,也是梳理了短发,冲了澡,刮了胡子,笑吟吟的:
一个魅力逼人的男人(我想)。而他则在想:她或许会是我的丁(或是甲,
或是3,或是?又或是%,或是任何他所使用的符号)。我们站着,在不同
的地点,情况却完全相同,抱着同样不确定和期待的心情,同样把自己的心
捏在手中。血淋淋,怦怦悸动,准备迎接快乐,迎接痛苦。而我们即将把自
己的心朝对方扔去,像扔雪球,还是掷板球一样掷过去(如何?),或是说
得准确些,像扔掷两个流血的大伤口:“接了我的吧。”在这种时刻,他或她
绝对不会想到对方会说,“接了我的伤口吧。请把我腰边的矛拔掉吧。”不会,
绝对不会。我们想到的只是甩掉自己的伤痛。

我决定去打个电话给丙,对他说,丙啊!你知道那个取笑笑匠的笑话
吧,说他们彼此之间懒得去说笑话的内容,只要说是笑话1,还是笑话2,
听的人就会抱腹大笑,或嘻嘻窃笑,或咯咯而笑,各有表现。。其实,这个
游戏也可反过来玩,我们可按听者就其默想所发出的笑声,来推测那是笑话


雨还是笑话甲。。所以啊,丙(我想象自己这么说),那笑话对我们有启示
作用:我们就当我们之间一切都已说明讲明了。我们不必相互疗伤,还是各
自忍住自己的伤心吧。丙啊,你想这会有多荒唐,要是我们各自站在自己的
窗前,手中握着自己怦怦悸动的心。。

就在这时,敬爱的读者,我不得不道了个歉然后放下电话。我觉得我
的手指给什么东西向外推,又大又轻,又滑不溜秋——说真的,很难形容这
种感觉。我的手不是很大,而我的心在和甲君吃了午餐,和乙君喝了茶,又
盼望丙君的出现之后,肿大了。总之,我尽量伸长了手指,抓住一个又大又
轻,不知名的东西,于是我对雨说:请等等。然后低头往下看,看到在我手
中,果真握着我自己的心。

这时,我不得不挂断电话。

因为,轻而易举做到日思夜索的事情,叫人恼怒。这像是。我根本没
经过努力,只不过是碰巧做到罢了。这样,毫无乐趣可言,一点成就感都没
有。在和一位可能成为丙君的人谈着幻想的电话时,在这种尴尬的时刻,却
发现自已有个完整的心,说得准确些,发觉自己没有了心,或是说,去除了
个鬼东西,唉啊,这真是可恼得很。

再说,一个从人身上摘下的心,活生生,血淋淋,可没有什么美感。
不谈了。说真的,要说那个就是多年来在我身上跳个不停,爱个不停的东西
的话,那还真是难为情。

太可怕了。我要是早晓得的话,算了,不说了。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摆脱这个东西。

简单得很,你可以说,丢进垃圾桶去不就是了。

告诉你啊,我试过了。我看了一眼这个东西,差点没叫我窘死,然后
走到垃圾箱前,放下手,让那东西滑下去,可是滑不掉,黏住了。我的心,
又大又红,血淋淋,怦怦跳。

叫人恶心的东西,黏在我手上。我该怎么办?我坐下来,点了一支烟
(用一只手,火柴盒夹在双膝之间),抓着心的那一只手则垂在椅子的一边,
好让血水滴进垃圾桶中,同时想到:

假定我手中握的是块石头,一块石头

我可将之扔过一棵大树。。

抽了完烟,我小心摊开一张用来包裹烧烤食物的锡箔,包住手上拿着
的心。这个绝对有必要,因为心开始痛楚不已;毕竟四十年来一直白骨肉保
护着,一旦暴露空中,受不了。此外,我不能让张三李四王五走进来看到了。
还有,我自己看久了,也受不了,叫我充满愧疚。锡箔很有用,且十分醒目。
锡箔富弹性,拿在我手上的心现在变得有模有样,像个地球仪,银光灿烂,
闪闪发光。我几乎觉得另一只手似乎应该拿根宝杖,才相称。。但事实上,
整件事除了说格调低劣之外,别无话说。我于是拿了条围巾,把手和锡箔裹
着的心包了起来,感觉安心了些。我只好暂且假装伤了手,以后再想办法一
了百了把心给扔掉,当然是不能连手也锯了。

我于是打电话(真打,不是幻觉)给丙,他现在是绝不可能成为丙了。
我可以感觉得到手中紧紧抓着的心的每一个悸动,每一个跳动。而我对那个
无法去体验的美丽经验,心中涌起了一阵无奈的苦痛。我跟他扯了个不高明
的谎话,说是突然重感冒。他嘛,听了之后,声音僵硬,似乎不太高兴,但
斯斯文文隐藏了起来。就像我可能做的一样,说说笑笑,略略带了点刺,小


心谨慎选了句结束语。打完了电话,我坐下来思索我的处境。

我坐在那儿。

我该怎么办?

我坐在那儿。

我得跳过之后四天所发生的事情。这个有必要,因为我的记忆实在无
法一点一滴的去回忆。很可惜,那该是故事的重心。总之,我拉上了窗帘,
拿下电话听筒,开了灯,把围巾解下,松开锡箔,检视我的心。我有五分之
二世纪长的经验要检视,然而第一个晚上还没检机完毕,我就进入难以形容
的状态:

或许假如我能拔出皮肤上的神经腺

组成一张红网,快速拖进海中捕鱼。。

到了第四天夜晚我已精疲力竭,无论是靠意志、意图,还是靠欲念,
我都一动也动不了那颗心——它不但黏在我手指头上,像块黏糊糊的糖果,
事实上且已在我手指和手掌上长了肉了。

我再次用围巾和锡箔把它包起来,熄了灯,拉开百叶窗和窗帘。这时
大约是早上10 点,伦敦的一个普通日子,既不热也不冷,天不青也无云,
不下雨也不晴,街道并非了无生气,但也不美。所以我也没抱着什么希望期
待什么特别的景象。心里,一边想着别的。

突然,我听到了笃笃笃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清脆、响亮。那可
能只是槌子槌石的声音,但我还没见到人,就已知那是高跟鞋的声音。她在
我窗子对面的人行道上疾走,鞋跟踩得那么重,敲得整条街的噪音都集中在
那笃笃铿铿的响声里。在她走到波特兰大道转角时,两只伦敦鸽子成对角向
下俯冲,快得像两颗子弹朝她的方向冲去。看到了她,鸽子即时成直角冲上
天空。她转过了街角。这一切,要写下来,得花点时间,但所发生的,却是
瞬间的事:那女人全身的力量透过高跟鞋邦邦敲在路上,她在街角转了个正
角,走了;而鸽子在她身边又转了个急转弯,急速穿过荡漾的空气。没什么,
当然,没什么——她一路走去,鞋跟嘀哒响,鸽子停在我的窗花上,咕咕叫。
一切都没了。那声音和动作美妙准确的结合,都消失了。但刚才确实发生过,
让我看了快乐无比,振奋不已。在这个世界,我并没有什么不妥。我开始发
觉手指上黏着的心松动了。它塞在围巾和锡箔下,我虽无法一下子把它给甩
了,但也差不多了。

我了解,那样坐在那儿分析我这颗心40 年来的每一举动,或每一跳动,
又或每一悸动,并不明智。我根本走错了路,那样会使我这颗颜色血红、尖
酸、开心的心,永远永远连结在我的肉上。。

哈!你以为我完了!你以为。。

瞧吧,我一怒之下会把心滚出去

跳起,像个手球,撞倒

墙壁,脸孔,路轨,雨伞,鸽子的背上。。

不行,这样做没有用,徒然使事情恶化。我该做的是做点什么出我自
己的意料之外的事,就像那女人、鸽子、尖锐的鞋跟声和丝白的翅膀,出我
意料之外。

我穿上大衣,把包着围巾的臃肿手臂放在胸前,要是有人问:你的手
怎么啦?我可以回答:手指给门夹了。我于是走上了街。

在人群中行走并不容易,我担心他们会奇怪:那女人的手是怎么啦?


这样一来,我就难以忘记自己。而那颗心,一路上不停的在我手上悸动、震
动,提醒我。

我上了街,却不知道要做什么。是不是该找个人吃顿饭?还是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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