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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朵丽丝.莱辛小说集-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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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对,那是我当欢乐女郎时候的装束,衣服很漂亮,对不对?”

“欢乐女郎?”他问,听不懂。“啊,那可是你出生前的事,对不对?”

这第二个“对不对”问得如此怪异,他顺势回过头,一看。她弯着腰
从柜里拿东西,背对着他。那个背掩盖在厚厚、软软、一圈圈桃红色的漩涡
和波浪之中。她站起了身,面对着他,展开了(完全不知可怕的实情)和他
姊姊一样的晨衣。她拿着杯子和一壶水放到房中间的小桌上,桌下一块鲜红
的厚毯。她说,“我换上舒适的衣着,希望你不介意,我们是熟人。”她坐在
他对面,把杯子朝他前面推,提醒他酒瓶还抓在他手中。他倒出黄色芬芳的
烈酒,眼睛望着她,等她示意何时停手,但她毫无表示,他于是倒了半满。
“加一点,啊。。”他加了一点。她举起杯子拿在手里,样子呈露微微的疲
态,和她脸上的表情一样。这张脸,他平生第一次见到了真面目,只见一张
干巴巴的老人脸孔,两只黑色小眼深陷,一张撅突的小嘴,嘴角皱纹满布。
这张衰老的脸孔,其实蛮慈祥的一张脸,他的目光避免正视。这脸孔就像个
面具,穿了一件桃红的晨衣,套在一个年轻苗条的身体上。而苗条身体上那
美丽的秀发,淡淡的染成十分高明的金丝颜色,一波一波柔软地垂在古典的
颈项上。

“我姊姊也有一件那样的晨衣。”

“很漂亮,是不是?在街底那家理查百货店有得卖,她大概也是在那儿
买的,是不?”

“不知道。”

“东西不试不知其美味,对不?”

听到了这个,他想起了他父母亲晚餐时刻那种愚蠢的交谈模式,他们
所表现的简直就是睡前的螫伏状态。他觉得自己脸上那股荒谬的笑容消失
了;这时心中充满的不是羞辱,而是怒火。

“给我一支烟,好吗?”她说,“我太累了,站不起来。”

“我不抽烟。”

“那麻烦你把我的手提包递给我。”

他把她放在照片旁边的一个鳄鱼大皮包递给她。“我的东西品质还不
错,对吧?”她迎合他无言的眼色说道。“你看,我总是说我的东西质地必
定都是好的,且不说别的。。便宜的,不好的,我是绝对不要,我的东西都
是好的。。这是巴比·贝奇比教我的。他常对我说,便宜的,不好的东西不
要买。他从前老带我上他的游艇到戈纳,到尼斯去。你晓得,我们交往了三
年。他教我买漂亮的东西。”

“巴比·贝奇比?”


“他该也是你出生之前的事艹果。不过有一阵子,有一整年的时间,每
一个星期,每张报纸都刊登他的消息。他很会花钱,你晓得,很大方。”

“真的?”

“在这一方面我一直都很幸运。我的朋友都很大方。就说史宾斯先生吧。
他从不让我缺什么。昨天他才对我说,‘你的窗帘有点退色了,我给你买新
的’,相信我吧。他一定会照做。他人如其言。”

他看得出来,那杯威士忌,加上她早先喝的,不管是什么,就快要叫
她不省人事了。

她坐在那儿,画了眼线的眼睛,一开一合地朝她眨眼,手上的香烟,
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离嘴六寸,烟灰掉在桃红晨衣上。她咕噜一声吞饮了
一大口,酒杯差点放了个空,弗烈德伸手及时接住。

“史宾斯先生是个好人,你晓得的,”她眼睛茫茫然望着眼前一尺的空中,
说道。

“是吗?”

“你知道我们现在只是一对老朋友,我们都开始有点老了。不过虽然我
并不感兴趣,没兴趣,偶尔还是让他摸摸玩玩,好叫他高兴。”

她想把香烟塞人唇中,塞不准,烟屁股戳到脸颊上。她身子向前倾,
捻熄了香烟,然后坐正,端端庄庄的。她瞪着弗烈德,眯起眼想看个清楚,
但看不清,只好朝他礼貌地微微一笑。

这一笑哆哆嗦嗦,显出了一条条皱纹。她撅起嘴说道,“就说史宾斯先
生吧,他现在很会花钱,我没说他从前不会,但但但。。”

她伸手摸索香烟,他赶快抽了支递给她,替她点燃。“但。对。啊,他
或许以为我不行了,可是我不是。你可别这么想。我们之间可足有三十年,
你懂吗?”

“三十年,”弗烈德礼貌的说,他现在的笑容显露的是冷酷,还有明显的
厌恶。

“你认为怎么样?他老说我们同年,可他现在不行了,但,唔,啊,你
如果不信,看。”她举起指甲涂得鲜红的左手,颤巍巍的,指着桌上的照片。
“对,就是那一张。

你看,那是去年才拍的。”弗烈德倾身拿起照片。虽然她本人就坐在他
面前,但照片上的人像似乎仍足以证明她优于史宾斯先生这一事实。她穿着
一条拖地长裙,腰带紧系,上身一件条纹紧身衣,双臂裸露,衰老的垂在两
侧,年华已逝的脸孔和脖子村在一头润泽的秀发下,显得恬不知羞。

“有道理,对不?”她说,“如何,你认为如何?”

“史宾斯先生什么时候来?”他问她。

“他今天晚上不来,他要上班。我真佩服他,真的。打那个工,有时候
搞到早上三四点钟,可不是好玩的。那些地方的夜游神,都是靠史宾斯先生
给对付的。那些人啊,要不就按他们的意思搞妥了;闹事的话,就给撵出去。
他人也不高大,年纪又不轻。不知道他使的什么办法。不过他有机智。机智,
对。我常对他说,你有机智,人啊,有机智,到哪里都吃得开。”她杯子里
没酒了,她瞪着看。

听到了史宾斯今天晚上不来,他并不意外。他早就知道了。刚才听到
她说,“那种东西,我没沾过。”他心中就秘密地产生了一股残暴的自信。

他站起身来,走到她身后,站了一会儿,坚定自己,因为他脸上又出


现了窘困羞愧的笑容,怕要软化了他的意图。之后,他双手紧抓着她的腋窝,
把她提起来,不让她倒下。

她起初挣扎着不肯站起来,但后来还是顺从了。“要说拜拜了?”她问。
他身体顶着她,把她往卧室推。她突然思想清楚,说道,“可是,弗烈德。
你是弗烈德。弗烈德,你是弗烈德。。”她扭开了他,倒退两步,跌靠在房
门上。桃红晨衣下双腿叉开,撑住了哆嗦的身体,摇摇晃晃。她抓住弗烈德,
紧紧地抓着,说道,“可是你是弗烈德。”

“你会在乎吗?”他说,冷冷的,咧着齿笑。

“可是这儿不是我的工作地点,你知道的——不行,放手。”他那两只中
学生的有力的大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感到在他手心下,她肩膀绷紧,之后,变小,变柔。

“你像你爸爸,和你爸爸一模一样,你知道吗?”

他用左手打开房门,右手把她面向着他的左边肩膀旋转了半圈。然后,
双手从后面抓着她的胶窝处,把她推着走人卧室。她吃吃地笑。

卧室几乎都是粉红颜色:粉红的丝质床罩,粉红的墙壁。一个玩具娃
娃穿着一条粉红的荷叶边裙,懒懒地靠在枕头上,下巴围着一条三角巾,眼
睛望着对面墙上一个18 世纪的女孩子,手上一朵白玫瑰举在唇边。弗烈德
推着佛特斯球太太走过深红的地毯,直到双膝碰到了床沿。他抱起了她,把
她扔到床上,一手巧妙地移开了娃娃,免得压扁了。

她闭着双眼,软弱无力,呼吸急促,嘴巴微微张开,嘴角的皱纹曲曲
扭扭,蓝色的眼膏在闪耀。

“熄了灯吧,”她恳求道。

他熄了床头上粉红颜色的灯。她伸手摸索衣服。他脱掉自己的长裤,
内裤,把她的手推开,从晨衣的开口看到了里面的丝质内衣。隔壁房间的灯
光照得桃红晨衣闪闪发光。

他扯掉她的丝内裤,双脚一下扯高,一下又砰然落下。她疲惫无力。
之后,她显露了她的功夫,至少是手上功夫。他一阵痉挛,实现了那些秋夜
丑恶而又热切的幻想,只是心中充满的是无限的怨恨。她老朽的身体在他下
面轻轻挪动,他听到她不均匀的呼吸。他一跳跳下了床,塞回内裤,长裤,
开了灯。她躺着,双眼紧闭,脸上一片哀伤,上半身躺在光泽柔软的桃红色
晨衣里,雪白的腿张开,裸露。她急忙撑起,想遮住身体。他倾身向她,露
齿带着狞笑,强力推开她的手。她双手软绵绵的掉在法污的丝罩上。他粗鲁
地剥掉她的晨衣,把她当成洋娃娃似的。她呜咽,她啜泣,她抗议。他注视
她,十分开心,看着她的泪水涌出深陷的眼睛,滴下沾满眼睫膏液的脸孔。
她裸身赤体躺在桃红色的衣堆中。他望着她腋窝边灰白色的波纹,扁平细小
的乳房,松弛的小腹,和那黑毛的三角地带,只见白毛杂生。她想交叠两腿,
他用力掰开,说道,“你看,看你这副模样!”他感到头昏恶心,房中似乎有
股瘴气。“你这污秽的老婊子,恶心,你就是这样,恶心!”他放松了手上抓
着的衣服,看到上面的红点一点点展开。她双腿并拢,扭动,钻进桃红色的
晨衣下。

她坐起来,拥着披在身上的晨衣。粉红的晨衣,粉红的床单,粉红的
墙。粉红粉红粉红,到处都是粉红。还有深红的地毯。他觉得房间好似是用
人肉建造的。

她正眼注视他。


“这不太好,可不是?”

他向后退一步,脸上发热。她妈妈就是这样指正他的:这不太好,儿
子,声音拉得老长,充满指责,叫人难受,和佛特斯球太太的语气一模一样。

“这实在不好,弗烈德,实在不太好,我不知道你是中了什么邪!”

她两脚伸下了床,眼睛不看他。他看到她两腿打颤。她弯身凝望,双
脚伸人粉红色的拖鞋。

他注意到自己有股冲动要帮她那可怜兮兮的双脚套上拖鞋。他于是奔
逃而去,冲下楼梯,奔人自己房间,脸孔埋在床上。透过离他一寸的隔间板,
他听到他姊姊移动的声音。他一跃而起,冲出自己的小鸽子笼,穿过父母亲
的房间。他实在太恨那间房间,简直视之为真空,不存在。

他姊姊蜷伏在床上,身上穿着桃红晨衣,在涂指甲。

“很聪明,才不呢,”她说。

他巡视四周,找枪。枪放在梳妆台上,旁边堆着乱七八糟的口红。

他拿起手枪,向下指着那个和她姊姊同样穿着粉红衣服的女人,两人
亲昵得吓人。

“笨蛋,”她说。

“没错”

她继续涂指甲。

“笨蛋,笨蛋,笨蛋,”她说。

“没错。”

“可是为什么?——啊,别玩了,把枪放下。”

他放下了枪。

“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睡了。”

他没搭腔。她举目看他,一个深长,空洞,仰望的姿势,可能是从广
告,还是电影里学来的。之后,她眼神变了,恢复了珍本人。她在他身上看
到了什么。

他的脸变了?他的声音变了?他变了?

胜利温暖了他的背脊。他笑了。他重新获得他的姊姊。他向前踏了一
步,和她平等了。

“随你吧,”说完,向门口走去。

“哒哒,晚安。别让虫咬了,”她说。是他们小时候,是去年,临睡前必
说的一句。

“别长不大了,”他说。穿过父母亲乌漆漆可恶的房间,心中没想别的,
只是想到:可怜的老东西,他们也是别无办法。

老妇人和她的猫

她名叫黑騠,和20 世纪同年诞生,70 岁时死于寒冷和营养不良。自从
丈夫在二次大战后不久的一个严冬死于肺炎后,长久以来,她一直独居。他
死时不过是个中年人。她四个子女现也都届中年,他们的子女也都已长大。
在这些子孙中,有一个女儿每年给她寄张圣诞卡片,除此之外,对他们来说,


她是不存在的。他们都是体面的人,有家,有良好工作,有车于,而她,不
体面。他们说,她总是那么怪怪的,要是他们偶尔提到她的话。

弗烈德·潘尼发德,那是她丈夫,还在世面子女们未完全长大时,他
们一家人住在伦敦市政局建筑的一座公屋里,一家人住得实在太紧密也太不
舒服了些。他们住的那个地区距离伦敦区内几个大站——尤斯顿、圣潘克斯、
英皇十字都不过半哩路,人潮来来往往,简直像个进出海港。他们那几栋大
楼是那一带的公屋先驱,建得冷冰冰,灰氵蒙氵蒙,矗立在一亩亩的矮屋小
院之间,丑恶可憎,但迟早所有的矮屋庭院也都会被拆除,重建更多灰黑色
的高楼。潘尼发德一家准时交租,从不欠债,是家好住客。弗烈德是个建筑
工人,职业“稳定”,他蛮自豪。黑騠那时候看不出来日后会背离正常,只
是她常会溜出去一两小时,到火车月台上去看火车进站、出站。她说她喜欢
那种味道,她喜欢看人进进出出,“从各个外国地方来来往往的人”。她的外
国指的是苏格兰、爱尔兰、英格兰北部。她喜欢到这种喧嘈,乌烟瘴气,人
潮汹涌的地方,就像人家喝酒、赌博一样,上了瘾。她丈夫老取笑她,叫她
吉普塞女郎。她确实有一半的吉普塞血统。她母亲是吉普塞人,后来选择脱
离这大队,嫁了个丈夫住到屋子里去了。弗烈德喜欢她太太,因为她与他所
认识的那些女人不同,也因此娶了她。但她的子女却担心她的吉普塞血液除
了让她徘徊车站之外,还可能显现更古怪的行径。她个子长得高大,乌黑的
头发又多又亮,皮肤一晒就黑,眼睛黑而有神。她穿着鲜艳,脾气暴躁,却
极易平息。年轻时,十分引人注目,她潇洒,她高傲。难怪路上行人要称她
为“那个吉普塞女人”。听到了,她总是高声回嚷道,那也没有什么不好。

她丈夫死后,子女相继结婚走了,市政局把她搬到同一栋大厦一个小
单位去。她在一家商店里找到一份售卖食品的工作,但觉得很烦闷。传统上,
独居的中年妇女似乎都做这一类的工作。繁忙的日子结束了,责任也卸了,
现在过的是喝酒、赌博的日子,寻找第二个丈夫,试一两个露水情。就这么
些。黑騠也过了一段这么样的日子;就当消遣一样,上述各项她一一试过,
但都腻了。她在当售货员的时候,就一面做买卖旧衣服的生意。她自己没有
商店。她从住户人家买进了旧衣服,然后卖给摊贩、估衣铺。她爱极了这份
工作,全情投人。她辞了那份体面的工作,忘却了对火车和旅客的热爱。她
的房间摆满了颜色鲜艳的小布块、一串串的链珠、旧皮毛、刺绣、花边,或
一件图案她喜欢,舍不得卖的衣服。大厦里也有其他的街边摆摊者,但由于
她的经营手法有点什么问题,她失去了朋友。相处了二三十年的邻居都说她
人变怪了,不愿再和她交往。她不在乎。

她非常自得其乐,尤其是推着她那架旧婴儿车,塞满了买卖的衣物,
在路上推来推去。

她喜欢说长道短,讨价还价,欺瞒诱骗人家。左邻右舍讨厌的——她
十分清楚——就是那最后一项。其实那不止是诱骗而已,简直就是乞讨。正
当人家是不会乞讨的,她再也不是正当人家。

困在斗室里,她感到寂寞,因此尽可能外出。她喜欢热闹的街道,但
毕竟有时候不得不呆在家里。有一天,她看到一只迷失的小猫在一个污秽的
角落里打颤发抖,于是把它带回大厦自己屋子里。她住在第五层楼。小猫长
成一只强壮的大雄猫,在大厦的楼梯上,在电梯里上上下下,在数十户人家
屋中穿来插去,就像整栋大楼是座小城似的。公屋是不准饲养宠物的,但执
行不严,可忍则忍。自从猫来了之后,黑騠的社交生活变得较为频繁。这家


伙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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