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温玫瑰-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婚礼事项敲定之后,万行川在家里办了一个小型家宴,让万重为带时温来认认人。
来的都是万家人,还有几个相熟的朋友,名义上就是聚一聚,但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次聚一聚的主题是万重为要结婚的对象。
时温第一次要以万重为对象的身份露脸,十分紧张。
“没事,”万重为说,“到时候跟在我后面就行,差不多了我们就走。”
时温轻轻吸了一口气,还是有点定不下心来,他几乎没骗过人,怕自己演技拙劣漏了馅。
万重为知道他心中想什么,说了几句话宽他的心,随后又半开玩笑地说:“不是骗人,你就当自己真的爱我。”
时温头皮发麻,心跳漏了半拍。
万重为偏偏又来撩拨他:“至少有点好感吧?”
岂止是有点?时温心想,自己简直就是入了虎口的羊,在爱情的陷阱里一点逃脱的希望也没有了。
不过被万重为这么一打岔,时温倒是不紧张了。左右不过是为了一个人,做点身不由己的事算什么。
宴会在一栋半山别墅里举办,万行川和方连云现在的住所,夫妻俩举杯迎客,琴瑟和谐。
时温不是第一次见方连云,但那时候年纪太小,很多人和事都是模糊的。如今已经年逾五十的女人,每一处都精细养着,看起来风华不减。
万家的事,时温知道一些。万重为也大概跟他讲过。
万重为是万行川和第一任妻子景雨所生。万重为九岁的时候,景雨去世,万行川很快便娶了当时势头正猛的方家大女儿方连云,又接连生下万云笙、万云知两个儿子。
方连云怀着小儿子的时候,和万行川带着已经七八岁的万云笙另外置办了产业,搬离了洛水居,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
就算都姓万,他们四口仿佛才是一家人,万重为看起来就是个外人。
说到方家,在平洲的实力和万家不相上下,再加上方连云的弟弟方连苏这几年仕途亨通,在平洲的顶层圈子里便有十足的话语权。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方连云的两个儿子能力一般。万云笙早早进入了万源,他急功近利又喜欢刚愎自用,接连搞砸了几个大项目,引起股东不满,这几年已经被边缘化。但仍然持有10%的万源股份,没事出来刷刷存在感。
万云知刚刚18岁,在国外读书,算是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公子哥,前段时间还拿走了大哥万重为2%的股份。
那2%的股份,知情人都知道是用万重为的婚姻自由换来的。
相比这两个儿子,万重为的能力和优势几乎是碾压式打击。这几年,万源的核心产业和高层技术人才,很多都掌控在万重为手中,连几个大股东也渐渐以万重为马首是瞻。
万行川到底还是更心疼两个小儿子,再加上方连云的枕边风,便越来越警惕这个已经不太受控的大儿子。
包括之前的联姻对象黄家,也是方连云想借势掌控万重为罢了。
如今万重为找了个毫无身份背景的学生结婚,还是个男人,让不少人大跌眼镜。
豪门戏码向来如此,看客看得热闹,实情怎样只有当事人知道。
时温第一次出现在场合上,自然是众人关注和谈论的焦点。
他穿着合身的黑西装、白衬衣,和穿同样款式的万重为站在一起,看起来还带着学生气的青涩。但他有样学样,该打招呼的时候彬彬有礼,该安静的时候微笑不语,倒颇有一种芝兰玉树、温润如玉的书卷气。
他紧跟在万重为身后,偶尔两人还笑着互动。这些看在有心人眼里,算是坐实了“真爱另有其人”的传闻。
宴会到中旬,大家看新鲜的心思已经散了,开始各自进入自由发挥时间。趁着万重为和几个朋友聊天,时温找个角落坐下来喝东西。
一大杯饮料下肚,悬着的一颗心落了落。时温知道,到了这个时间,差不多过关了。他端着杯子轻轻啜着,眼神却跟着远处应酬的万重为,看他一边笑着说话,一边抬手轻轻敲了一下太阳穴。
时温眨眨眼,一颗心又悬了起来。
还没站起来,一个人就拦在了他面前。
是个一身潮牌的男孩子,不像是来参加宴会的,倒像是轰趴的。那人上上下下打量着时温,态度倨傲,眼神轻蔑。
一开口,便是浓重的挑衅和没礼貌。
“怪不得接连三次联姻都失败,原来万家大少爷喜欢你这样的。”
时温黑白分明的眼睛看过来,很快判断出这人是万行川最小的儿子万云知。他没见过万云知,但那张脸上兼具了万行川的凉薄和方连云的傲慢,想猜不出来都难。
万云知上前一步,眼神在时温脸上扫一圈,啧了一声:“你知不知道,那人是个恶魔,你这样的,在他手里不扒层皮才怪。”
那人是谁,不言而喻。
本欲要走的时温停住脚步,清冽的目光盯住眼前这个出口伤人的小孩儿,反击的话带了冰碴:
“所思即所见,你心中若是善和美,眼中所见皆如此。你若把别人看做是恶魔,那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第9章 你喜欢我
万云知冲着时温过去的时候,万重为就跟了过来。
他不认为时温有应对这种嚣张跋扈的能力,况且时温现在是他法律上的爱人,还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
但当那句“所思即所见”完完整整落进耳朵里,他的脚步停了下来。
可太久没这样被人维护过了。
他站在阴影里,听见背对着他的时温又说:“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遥遥若高山之独立。”
对面的万云知听得一脸精彩纷呈,仿佛来找事的不是他。良久,他嘟囔了一句什么,万重为没听清,反正不是什么好话。
时温明显生了气,声音提高了一些,在万重为听来是很学生气地和人争论:“我很爱他,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在我心里他都是最好的。你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挑拨是非是小人行径。”
说罢转身就走。
走了两步,时温就发现了站在身后的万重为。
那人站在一棵很高的芭蕉树下,一身西装衬得身姿挺拔。大约是因为喝了点酒,五官在暗红的光晕下泛着一点让人捉摸不透的神色,漆黑的眼珠盯着他一眨不眨,仿佛陷进了某种奇怪的情绪里。
时温一下子就僵住了。
刚才他说的那些话,肯定被人听了去。他还说了什么?对,说了“我很爱他”。
简直尴尬地想要土遁。
万重为神态自若,上来亲昵地揽了一把他的肩,眼神越过时温,扫了一眼还站在不远处的万云知,没有一丝停留。
时温被万重为带着往外走,早已经没了方才的伶牙俐齿。
“……那是故意说给他听的……不是真的。”
“嗯。”万重为点点头。
时温刚松一口气,突然又听万重为说:“遥遥若高山之独立?”
“呃……这个是真的。”时温后背有冷汗,他总不能说夸人的这句话是假的。
“我很爱他?”万重为又说。
时温闭了嘴,这话没法接。
万重为嘴角挑起来,露出一个十分愉悦的笑容。
司机等在大门外,等他们上了车,万重为脱了外套,彻底放松下来。
“万云知被他父母宠坏了,年轻虽小,刻薄也恶毒,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万重为淡淡地评价着这个他最小的弟弟,像在说一个陌生人,“这个年纪的小孩儿冲动易怒,做事不计后果,以后见了他离远一点儿,别搭理他就好了。”
“嗯,我知道。”时温说。
万重为闭上眼,靠在椅背上,没再说话。
时温看了他一会儿,问:“是不是头疼?”
万重为微微皱了皱眉,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看你有时候会敲太阳穴。”时温说,“累或者烦躁的时候就会疼是吗?”
“还有天气不好的时候也容易犯,好多年的老毛病了,治不好。”许是放松下来的缘故,他的疲倦不再掩饰。
“我帮你揉揉吧,”时温大着胆子说,然后拍拍自己的腿,“你躺过来。”
晴明、百会、风池还有耳周的一圈穴位,在力度适中地按揉下,仿佛从疼痛中被唤醒,又被温柔的力度一一抚慰。
时温的手指干燥温暖,将方才已经无法忍受的偏头痛一点点镇压下去。万重为只觉得自己陷入一团舒服的云彩里,鼻尖全是时温的味道,干净的带着点皂香的味道,让他昏昏欲睡。
等他醒过来,竟然还躺在时温腿上。
车停在洛水居地库里,司机不在了,车厢里亮着一盏阅读灯。他缓了一会儿,才睁开眼,入目便是时温关切的眼神。
“我睡了多久?”他问。
“一个小时吧。”
万重为坐起来,轻轻甩了甩头。刚才睡得很沉,他好久没睡这么实在过了,一觉醒来,头竟然完全不疼了。
“你真厉害,竟然完全不疼了。”他明显有些诧异,“我吃过很多药,也用过很多办法,都不管用。后来就索性不管了,随它去。”
“之前我奶奶还在的时候,一到下雨天就会头疼,我跟着奶奶家附近的一个老中医学的。”能帮上忙让万重为减轻痛苦,时温似乎很欢喜,眼睛亮亮的,说:“那以后你再疼了就告诉我,我帮你按。”
万重为从暗处扯过他的手,揉了两把:“不酸吗?”然后又指指他的腿,“这么久没动,是不是麻了?”
反正都被发现了,时温干脆大大方方揉了揉自己酸胀的手指,又拍拍大腿,笑着说:“又酸又麻。下次你躺床上,我帮你按。”
这句话一说出来,空气默了一瞬。
时温当然没别的意思,单纯就事论事,但这么猛的一听就有点歧义,不过这次万重为没有取笑他,反而替他找补,很自然地说“好”。
然后岔开话题。
“下车吧,坐太久了,出去走一走。”万重为说。
两个人沿着地库入口往外走,出去便是小花园。
大家基本都休息了,庭院里很安静,立在角落里的灯柱吸引着飞来飞去的小虫,翅膀撞在灯上劈啪作响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一阵花香袭来,时温沿着香味来的方向嗅了嗅,突然惊喜起来。他本来就跟万重为挨得近,根本就不用再做多余的动作,一把拉住他手腕,满脸兴奋地说:“跟我来。”
他们沿着小径穿过花圃,迎面便是一片盛开的黄色玫瑰。
万重为记得这个地方,那天他临时起意把时温拉出来,告诉万行川这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当时,时温就是坐在这一片玫瑰丛里打盹。不过和那时不同,现在这片玫瑰丛开得正艳。
“这是和音玫瑰,产自日本。”时温蹲下来,小心翼翼去嗅那盛开的花朵,深吸一口,脸上的笑容明晃晃的。
“和音的花瓣是淡黄的奶油色,喜欢吗?”时温问万重为。
“你说移栽的就是这个吗?”万重为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只是几朵花而已,但他看时温实在是太开心,便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时温点点头,干脆坐到地上。
“和音喜阳光,耐寒耐旱,喜欢肥沃的砂质土壤,和平洲的湿润天气不太合拍,所以移栽过来的时候费了些力气。”时温说,“不过好在成功了,现在也开花了。”
时温伸出手,拉一拉万重为的裤脚,示意他也坐下来。
时温现在胆子大了,便常常做一些不太经思考的举动。万重为没表现出不悦,干脆顺着他的力,坐在了他旁边。
两个人席地而坐,完全没想过昂贵的西裤第二天还能不能穿。
“给你种的。”时温接下来说了一句让万重为再次吃惊的话。
时温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安安静静地说自己小时候见到万重为的事。
在万重为的回忆里,原本这样的小事他不可能记得,但那个大雨的午后,偏偏每个细节都在,顺着时温的讲述慢慢跳出来,自己说过的每句话都清晰异常,甚至雨水打在脖颈后面的冰凉触感还粘在皮肤上。
那个小小的花匠的儿子,是答应过他,要为他种一片黄色玫瑰。
本以为就是孩子之间的玩笑话,怎么可能当真,没想到时温现在还记着。
人的情绪在晚上容易脆弱,就算万重为再铜墙铁壁坚不可摧,也在时温近乎赤诚的眼神中,有了片刻动容。
他的灵魂短暂地释放了一个缺口,多年未曾提起的隐秘头一次有了诉说的冲动。
“我那是骗你的。”万重为说,“我哭,不是因为红色的玫瑰难看,而是因为那天是我妈的忌日。”
“我妈去世的第三个月,我爸就娶了方连云。她忌日那天,他们一家人出海去了,热热闹闹玩了一星期才回来。”
万重为眼神定在那片黄色玫瑰上,表情平静,没有愤怒,也谈不上仇恨。时温却突然觉得冷,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毕竟轻飘飘的几句话不可能让万重为好起来。
沉默少顷,万重为又恢复如常。
他也学着时温的样子,去嗅离他最近的黄玫瑰,淡淡的香味萦绕在鼻尖,娇嫩的花瓣让人怜惜。
“我很喜欢黄玫瑰,谢谢你。”
“伯母……也会喜欢的。”时温小声说,“等她祭日的时候,我们可以带玫瑰去看她。”
万重为转头过来看他,瞳仁很黑,仿佛要把时温吸进眼睛里。
时温被他看得有点发慌,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错话,只好又找补:“和音的花期很长……我会好好养它们,伯母一定能看到的。”
万重为看了他好一会儿,突然说了一句:
“你喜欢我?”
疑问的句子,却是肯定的语气。
时温慌忙撇开头,眼睛不知道该看哪里,再不肯说话。
万重为便笑了。
第10章 血迹
婚礼定在这周末,地点就在洛水居。
婚礼前几天万重为一直忙,时温也没闲着,虽然有专业公司筹办,但仍有很多事情需要当事人决策。
两个人忙起来白天见面的机会很少,往往晚上才能在睡前见一面,倒是和之前的状态没什么两样。唯一要说有变化的,就是时温总有意无意开始躲着万重为。
他们那晚的对话结束在万重为那句笃定的“你喜欢我”上。
时温就像被洞悉了秘密的小孩儿,整个人都不知道该往哪里躲,脸红得像番茄,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还是万重为最后实在看不下去,给了他一个台阶下:“好了,我开玩笑的,怎么这么不经说。”
但从那之后,时温就有点不太自在。两个人好不容易熟络起来的气氛,又被一朝打回解放前,甚至比刚开始他们住在一起时还要拘谨。
但这不自在只体现在时温身上。窥探到时温秘密的那人,并没什么反应和变化。
时温那点初涉情爱的青涩,在来去自如、岿然不动的万重为眼里,根本不够看。
——————
万重为那边不用操心,时温这边却有点犯了愁。
他手里捏着请柬,敲了孙光暮办公室的门,在里面待了很久才出来。
孙光暮是个小老头儿,头发花白,身材也瘦小,看着文弱,却是出了名的严师。他带的那几个学生里,最喜欢的就是时温。梁明照和高唐跟得他久了,跟半个助手差不多,只有时温更像是他的得意弟子,聪明勤奋,又知进退,人品和性格都没得说。
所以猛然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消化了很久。
时温把前因后果说了说,当然不敢像对师哥师姐那样实话实说,怕老师受不了,只说自己是真的和万重为日久生情,才决定结婚。
孙光暮见过的人、走过的路到底比年轻人丰厚得多,怎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