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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大周第一锦衣卫-第16章

小说: 大周第一锦衣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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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人间留不住
  ◎启程边关。◎
  熹微阳光自天边泛起;在翠绿的千澄山上映出一层柔光,风过青松,吹落一簇簇的风雪。
  沈砚站在半山琉璃庭下,玉昆仑正在屋内饮茶;纵然是饮茶;她面上的面纱仍未摘去,掩住她半边容颜。
  屋前的门扉敞开一半;两人一者在外;一者在内,交谈却无滞涩。
  沈砚环视一圈;“半山琉璃的花草;冬日都长得如此茂盛,怎么养的?”
  玉昆仑不答;梅浮雪正在搬动花草,闻言道:“指挥使有所不知,这是集齐了整个大周乃至异域的露水,才能长得这么茁壮。”
  “哦?”沈砚来了兴趣;“什么样的露水?”
  “江南的弈疏,川蜀的清风揽月、昆仑之巅的昆西、姑苏的淡紫若梦、欧罗巴的二六九、波斯的澔。这才能冬日花草仍然像春夏般灼灼生长;少了一种都不行。”
  沈砚算了算;这得要多少银子;再看向玉昆仑时,顿觉她一袭素白衣裳染着金边。
  玉昆仑缀了口茶;闲适道:“手头钱太多,花都不知道怎么花。前段时间投了你和殿下的神机营;你可得多多努力。要是没扶起来;我的钱岂不是打了水漂?”
  沈砚:“凭你那味药方的价值;要是可以买卖,京城三大营都能买下来,何况区区一个神机营。”
  说完,她隐隐听到有人踩在松软的积雪上,朝半山琉璃走来。
  梅浮雪的声音渐次传来:“老师,李凌州又来了。”
  “赶出去。”玉昆仑抬头对沈砚道,“你做事,别天天让我擦屁股,自从治好了他,他隔三差五来送礼,烦也要烦死。”
  沈砚:“此事容易解决,只需让他知道我们二人一伙。”
  玉昆仑怀疑道:“你不怕他身上疾病刚好,心中之疾出现?”
  沈砚:“求之不得。”
  玉昆仑放下茶水,击节赞叹:“不愧是锦衣卫指挥使,心够狠,下手也狠。我想他被你穿琵琶骨的滋味,想必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朋友说……”
  她突然止住了话语,脸上笑容消失。
  沈砚知道,自从遇到玉昆仑后,她从没在她身边见过朋友,与沈砚一般。
  以前,玉昆仑是有位生死至交。
  玉昆仑顿了顿,故作轻松道:“总之,让一个男人记住你,最好的办法不是让他爱上你,而是让他恨你,恨比爱长久。我治病求人,却远不如你持刀杀人,你这些年来,不知被多少人心心念念。”
  沈砚:“那是我的荣幸。”
  “行了,你来,总不至于是要我花花草草吧?”玉昆仑上下轻扫她一眼,端起茶杯,语带笑意,“还是说,你向我讨药方?以你的身体,还需要这玩意儿?”
  沈砚道:“关外又有变动,把你手头事处理一二,最迟三月份,启程去关外。”
  杯子中的茶水溅出,琥珀色的茶汤落在不染尘埃的案几上,玉昆仑停了许久,视线从虚空中抽回,“我知道了。”
  玉昆仑深深吐了口气,她等这个时机,等了好久。
  从沈砚把遍体鳞伤的玉昆仑救起来,一晃五年过去,玉昆仑改名换姓,远离家乡,彻底与过去斩断,心却不可自拔地深陷在那场大火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火中煎熬沉沦。
  沈砚见过她最落魄的一面,见过她以怎样决绝的心智自万丈深渊中爬出,像是见到了自己,两人是并肩作伴的同伴,是矢志不渝的同泽,却独独不是能敞开心扉,互诉心事的好友。
  因此凡事仅仅一点即走,平淡如水,却又重逾千斤。
  沈砚转身,穿过庭前松石,步履踏过松软的积雪,梅浮雪为她打开门,笑盈盈道:“大人有空多来,只要不是大半夜来就好。”
  李凌州守在风雪之中,本是含着微微笑意的他,在看见沈砚之时,瞬间呆滞。
  沈砚从容步出半山琉璃,“再会。”
  隔着山石与重重草木,传来玉昆仑飘渺的声音:“后会有期,沈大人。”
  沈砚与李凌州擦身而过,觉察到他一动不动,仿佛成了一个雪中的雪人,寺庙中的佛像。
  **
  公主开府之后,天子将一支金吾卫赐予公主,这种没油水且不能在天子前露脸,想也知道每天都会被锦衣卫头头盯着的岗位,层层推卸下来,最后丢给了坐冷板凳的李凌州。
  李凌州于公主,敬重有之,喜爱有之。金吾卫那群勋贵子弟,年少时常常轮流在公主殿前值守,那时公主还是个七八岁的孩童,伶牙俐齿、口若悬河,与他们侃侃而谈,既不胆怯,也不会仗着地位折磨下人。
  如今一转眼,曾经跳脱可爱、聪慧无比的小女孩,居然硬撼群臣,开府试图执掌军营。
  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这样有勇有谋的殿下,加上执掌大权的锦衣卫国舅,和宠爱无比的帝王父皇,即使前无古人,人的野心也不是世俗言论说千万遍,就能压得下的。
  李凌州敬重之余,生了些钦佩。
  只是李凌州在公主府值守,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沈砚,未免来得太勤了些?
  沈砚是早也来,晚也来,偶尔还与公主秉烛夜谈,一夜未归。李凌州口风紧,不会对他人言说,可看其他同僚眼色,渐渐生出不对劲儿。
  公主年已十五,沈砚更是全京城贵女心中的最佳夫婿人选,尽管李凌州对此嗤之以鼻,很是想不通那些贵女的癖好。
  一日,他看见公主送沈砚出来,两人说说笑笑,格外亲近与温情。公主更是一手握着沈砚的胳膊,头靠在他的肩上。李凌州险些眉头都蹙起来。
  他下差回家,发现妹妹一边与他随口打招呼,一边奋笔疾书。往常李星河上午去茶馆听书,下午回家看看书写写字,可他这次回家,发现妹妹也不去喝茶听书了,整日都在书房写书。
  以往他没在意,今天却心头一动,问道:“你在写什么?”
  李星河浑身一抖,唰地整个身子掩盖住纸张,可惜晚了一步,李凌州已经在李星河的书中看见沈松二字。
  沈砚,字如松。
  李凌州不顾妹妹的反抗,扯住那张纸,在李星河羞愤欲死的眼神中,看到了令自己万分惊讶的内容。
  他的眉头紧蹙,不可置信地看著书上的沈松如何解开朱红的飞鱼服,繁复精致的蟒纹自他白皙修长的手指中一点点脱落,掉在画舫的乌木案几上,金吾卫指挥使倒在床上,面上一阵红一阵白,浑身的锁拷却死死地拷住他,不能动分毫。红烛昏罗帐中,画船边的星子一闪一闪,碧波荡漾,水声潺潺。
  接下来便是一番极为粗俗的不能在市面上正经流通的描写。
  李凌州再看看着那个“他”字,确定是男他,赶紧阖上。一时间,兄妹两人谁都没有说话,谁也不敢看对方,屋中的空气满满的寂静。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兄妹。
  李星河率先解释:“不是,这是……为了挣钱,挣钱你懂吧?”
  李星河作为幼妹,父兄出事后,母亲清贵不愿借他人帮扶,李星河只好自己写稿子卖钱,先前她写了本以沈砚为原型与贵族小女的小说,名动京城,所得颇多。现在哥哥虽然回来,家中饷银不缺,李星河却一则担忧家中再添事端,二则她觉得写稿子很顺手,深受众人喜爱,于是更加卖力写作。
  听说市面上最近流行断袖文学,想着自己近水楼台,对金吾卫熟得很,于是撸起袖子,准备开第二本沈砚的同人文,掺了些哥哥的曾经官职。文字旖旎生艳,细节满满,保准既叫好又叫座。
  “以沈指挥使为主角的小说销量特别好,身居高位,权倾朝野,对他人凶残冷酷,对你一心一意温柔有礼。最重要的是,长得那么好看,守男德,又有钱,帝京风云人物。再说我这也是行善施德,给许多读者造梦。我们都知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现实里没有还不能看小说幻想一下吗,你就当是另一个时空的事情,和你没关系,看开点。沈大人都没找我的事儿,你斤斤计较什么?”说着李星河拍了拍哥哥的手臂。
  李凌州回忆起妹妹的文字,结结巴巴道:“不是……但是那好像是两个男的吧?你们不是女的吗?”
  “哎,这你就不懂了吧。”李星河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写贵女写多了想不出新意,天天都是去看花灯,寺庙、喝茶、绣房、打马球、官宴……我前几本套路全写完了。现在的读者们的需求多样化,想看点不一样的,比如家国天下、征战沙场、国仇家恨。而且两个男的,读者可以苏两个人啊。”
  李凌州越来越听不懂了,“什么苏?苏什么?”
  李星河伸出了一个指头,晃了晃:“说了你也听不懂,总之我们女孩子的事情,你少管。干你的活去!你最近不是守卫公主府吗,回来这么早干嘛?是不是在偷懒,不仔细我和姐姐都要骂你,公主可是我辈楷模。”
  李凌州:“那你为什么不写公主?”
  李星河以一种你疯了吗的眼神看他:“公主才十四岁,我怎么能做这种禽兽之事!”
  李凌州莫名其妙:“什么禽兽,殿下今年及笄,已经十五了。”
  李星河沉默半响,脸上蔓延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她迅速坐回案前,蘸了蘸墨汁,“你说得对,权谋、爱情,融合家国天下、朝堂纷争、女性身份的思考矛盾,下本书就开这个了!”
  李凌州莫名其妙地从书房离开,心头觉得更不对劲儿了。
  沈砚再一次送公主回府时,终于发觉李凌州的神色不太对劲,她稍一思考,朱桦已经熟稔地扯了下她的衣袖,说道:“你说那个弩,要三千两才能产十发?怎么会这么贵?”
  沈砚解释一番,余光发现李凌州的视线从自己手腕飘过。
  她心下好笑,找了个理由叫住准备回去的李凌州,道:“你看什么?”
  李凌州大为警惕:“什么都没看。”
  沈砚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你想多了。”
  沈砚凑近他道:“我不喜欢女的。”
  一时间,李凌州呆滞在原地。
  他心底闪过一幕幕的回忆,怪不得!怪不得沈砚不近女色,怪不得加冠之时,无数人说媒的人踏破了公府门槛,沈砚却全部回绝,原来他喜欢男的!
  再一想,自从沈砚上位,锦衣卫的颜值一年比一年高,整个北镇抚司被戏称为檀郎府,这下,一切都串上了!
  沈砚说完后,发现李凌州那种说不出道不明的眼神很是想往贺兰拓身上扫。
  沈砚:“?”算了。
  她道:“鞑靼的兵前段时间突然退到漠北,关外收回指日可待,我却觉得,事情太过轻松一些。对方为何不战而逃。”
  李凌州这回学聪明了,他欲言又止半天,最后一声不吭,告辞退下。
  沈砚坐在花厅中,朱桦手中捂着热茶,看见溜得贼快的李凌州,笑道:“你又说什么把人吓走了?”
  沈砚:“我不说话,照样会把他吓走。”
  那倒是,朱桦笑盈盈地喝了口茶,她僵硬的双手慢慢有了知觉,开始隐隐作痛,而后是阵阵的麻痒。隆冬的军营,风寒透骨,朱桦摩挲着手上新长出的冻疮,道:“我还得去户部一趟,让他们再加一床被子,京城军营里就一床,谁受得了,只有那等穷到吃不上饭的人才会来。”
  “凭户部尚书对我的印象,恐怕这棉被等到明年。我这儿有个人,找他兴许可以。”沈砚写了封信递给公主。
  朱桦起身:“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去。”
  沈砚:“我送你。”
  朱桦道:“你事务繁忙,先去忙你的。我都十五了,你十五岁时,能当堂硬撼三公九卿,我十五岁,连被子都要你帮我要,丢不丢人。”
  沈砚看着她,忽然觉得有点奇妙。
  硬撼三公九卿?她做此事时,并没觉得有哪里了不起,那时她从没想过会成为谁的榜样,更想不到成为朱桦仰慕的对象。形势推她到那个地步,她也主动想当陛下手中最锋锐无鞘长剑,她不得不做,要做就做到极致。
  她也想过退缩和落泪,可落泪解决不了问题,退缩只会把自己拖入地狱,只能一步步咬牙前进。
  可公主不一样,十五岁的她眉眼都没长开,明明是个稚嫩的孩子。
  以现在的沈砚看朱桦,无疑是要床被子都要手把手交的小孩子。
  沈砚忽然笑了,她目送极力想长大的女孩带人远去,走入了风雪中,迎接她自己的人生去。
  公府依旧空落落的无人,所幸徐嬷嬷身子好了,为沈砚做了一份江南的饭菜,吃到半夜,门又被推开,轻巧的脚步声一听就是长夏。
  随着生意越来越好,长夏回来的越来越少,不过沈砚对此乐于见到,那一万两都快回笼完毕。沈砚叫人为她搬了个椅子。
  长夏受宠若惊,她想了想,坐下说道:“指挥使大人,有件事情,我没有和你说。”
  沈砚:“何事?”
  长夏低头,不好意思道:“贺兰千户是我的学生,您也知道,前段时间上元节,下课后他问我要不要去逛花灯。”
  沈砚:“你去了吗?”
  长夏:“没有。”
  沈砚:“为何?”
  以沈砚来看,贺兰拓长得好看,年纪轻,身材好,最重要的是不爱说话,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友人。何况长夏后又研究出剑舞,矫若游龙,翩似惊鸿,应与练刀狂人贺兰有共同语言。
  长夏仰起头,双眼泛光,兴致勃勃道:“那天晚上我还有两个学生,为了让我在上元节教她们练舞,足足给了我十两银子,我又不傻,当然选钱。”
  “……”沈砚沉默,许久,她颔首赞同道:“你做得对。”
  毕竟,银子才是实打实的。
  长夏欢喜道:“是啊!其中一个学生特别喜欢我,约定我下个月十五号前要是能教成她一支舞,另外给我一百两!我这段时间饭都来不及吃,哪儿有时间逛什么花灯会。”她看了看沈砚,突然住口,小心翼翼道,“指挥使大人的饭肯定有时间,什么时候找我都有时间。”
  沈砚以为以长夏工作狂魔的态度,加之贺兰沉默寡言的性格,两人会就此吹掉。没想到过了十多天,又一个雪天,沈砚去军营的路上又看到这两人。
  长夏裹着厚厚的冬衣,红色的斗篷鲜艳明丽,仿佛一捧绽放的火光。那身衣服,赫然是沈砚找人为她做的新衣。此时长夏双手揣在衣服里,那张素净的小脸冻得红彤彤的。贺兰长身玉立,一双碧色眼眸和俊美轮廓格外吸引人注意力,两人惹得路上之人频频回首。
  贺兰在旁边买这买那,再放到长夏手上。
  长夏在贺兰面前笑了笑,贺兰一转头,她颇为心疼地看着那些东西。
  沈砚站在风雪中,看着这一对儿,微微泛起笑意,她想,自己也有这种时光。不过不是她心疼钱,而是她对这些东西从不感兴趣,不明白为什么硬要给自己塞这些没用的玩意儿。
  那时她还小,享受着充沛爱意的人永远不知道,最珍贵的,是为自己买东西之人的绵绵爱意。
  她撑着伞看着他们片刻,朝军营走去。
  **
  召元四年冬尽时,一件大事从边关传来。
  南北鞑靼自相残杀,无暇顾及关外,刚刚收复的锦城守将传来讯息,请求立刻派士卒粮草支援,一举收复关外。
  这样好的时机,虽然有可能是鞑靼的陷阱,但谁又能忍得住不去试探。宫内的灯火亮了一夜,无数臣子将士来来往往,焦虑中透着欣喜。
  第二日清晨,天子下诏,冀王与誉山关各领一万骑兵,拔擢李凌州官复原职,领五千骑兵,兵分三路,锦衣卫指挥使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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