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色撩人-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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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没多久,外面再次响起了脚步声,却是渐行渐远了……
确定雷震宇已离开,我一下瘫软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回想刚才和他在温泉池里的那一幕,我的身体就像是被火在烧一般,脑中更是一片混乱。
我刚才到底在发什么神经,是疯了吗?竟会回应他的吻!
竟然会——!
不,我没有,那一定是我的错觉!我是被他强迫的,是他强迫!
我越想越觉得难受,冲到蓬头下,一把拧开水闸,任冰冷水的浇打在我身上,直到全身都被冷水泡发,才觉得慢慢冷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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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比克曼大厦由美国鬼才建筑师弗兰克·盖里设计,2013年竣工,楼层高76层,集高档豪华公寓和学校、公共开放空间和流动医疗中心于一体的大楼,位于曼哈顿北区,在纽约建筑史上的名气不亚于帝国大厦。
第40章 迷失纽约(2)
早晨,我还是飘忽忽的,恍恍惚惚走到衣帽间,看到衣架上挂满了各色时尚漂亮的度假时装,才顿然清醒。
衣帽间里的衣服真是多得惊人,每套服装都搭配了与之匹配的鞋,不过鞋终于不再是恨天高了,它们看起来即漂亮又舒适。
不用想也知道,这肯定是雷震宇安排的。
但现在只要是跟他有关的事物,我都莫名的抵触,恨不得把这些东西全部搬出去扔了,眼不见为净!
然而,这次来纽约我事先并不知道,也没带行李,我又不得不穿这些衣服。
随手在衣架上取了件连衣裙换上,穿上了与新裙子搭配的舒适凉鞋。
这是一条淡黄色的连衣a字短裙,上面印着红樱桃碎花纹,腰间一根艳红的细腰带,搭配上与裙衫花纹相同的帆布草编凉鞋,再戴上宽边大遮阳帽,看起来充满活力。
我不得不承认,即使只是随手拿的一套服装,也非常适合我。
难道……这都是雷震宇挑选的,他这么细心?
呸、呸、呸!
我想这些做什么,就当是凯特挑的吧,不然让我怎么穿!
尽管我逼自己那么想,衣服穿在身上后心里还是膈应,我也一直在合计下如何离开这里,找到洛辰……
吃早餐时,金发碧眼的凯特告诉我,雷震宇去rays在华尔街的分公司了,晚点他会回来带我去时代广场。
得知这个消息开始,我心里就有了主意,迫不及待地吃完早餐,对凯特说:“凯特,我第一次来纽约,好多地方没去过,一上午就这么耗在公寓里,很浪费吧,我想自己出去走走,好吗?”
“那我陪你。”
她陪我,我还怎么去找洛辰?!
于是,我马上拒绝道:“不用麻烦你了!我就在比克曼大厦的附近转转,你看市政厅和布鲁克林大桥就在楼下不远,我不会走丢的,也一定赶在雷先生回来前回家。”
凯特不像琳达姐和谭飞那么刻板,也答应了我的请求,但她还是坚持要陪我去附近逛。
为了出门,我无奈妥协,心想:没关系,只要出了这个公寓的大门到了街上,到处那么多人,我总能找到机会开溜的。
终于,我如愿以偿地踏上了我所向往的布鲁克林大桥。
眼前的布鲁克林大桥,气势磅礴,仿佛一个迈开步伐的钢铁巨人,横跨纽约东河,连接着布鲁克林区与曼哈顿,百来年屹立不倒,不愧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奇迹。
沿着桥上的人行道一路走,我发现桥边的栏杆上确实系满了各式各样的情人锁,形成了布鲁克林大桥上的另一道浪漫独特的风景。
我想,这上面的每一把锁都蕴藏了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吧?
只是不知道,在这里系上同心锁的情侣们,最后有没有延续他们在这里结下同心的初心,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遇到那个真正与我永结同心的人。
其实,我也想与自己的mr。right在布鲁克林大桥上扣一把同心锁,共同许下一生一世的山盟海誓……
桥上的行人越来越多,正好又有几个游客拿着地图向凯特问路,我一看机会来了,一溜烟躲进了人群,成功逃离了她的视线。
确定摆脱凯特后,我独自在纽约的街道上穿梭,不知不觉中,我已离开布鲁克林大桥很远了。
一开始,我还天真的以为,只要我成功地脱离雷震宇的监视,就能找到洛辰,可直到我迷失在纽约的街道上,发现自己不但没带手机、还身无分文时,我才深刻地认识到,这次的出逃准备工作做得太不充分了。
面对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语言,我有点慌了。
也许,我该先回公寓,先好好熟悉纽约地名,然后联系上洛辰,再实施行动。
我凭着记忆往回走,可眼前一张张英文的路牌,一条条纵横交错的街道,密密麻麻伫立的摩天大楼,急速川流的人潮,都让我晕头转向,我已完全不知踪。
*
“wou……would you……please,please show; uh……tell me……the way to be……beekman tower(请问比克曼大厦怎么走)”
我用憋足的英文问路,觉得自己应该是表达清楚了。
路人甲:“sorry; i’m stranger here。(不好意思,我不是本地人)”
呃,这句我听懂了,她和我一样是外乡人。
我只好继续走,继续问……然后遇到路人n,他用一口特溜的英语对我说:“go straight down this road; keep forward to the north until cross 5 blocks; turn right to xxx rd(沿着这条路往北直走,过五个十字路口,然后向右转向x路)……”
好不容易遇到个认识路的人,但他吧啦吧啦说了一大通,左左右右、东西南北、未知的街道名……听起来就很复杂,况且我的方向感和英语听力还如此不靠谱,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所以即便他说再多、再详细,也没什么用。
我只能点头,不懂装懂,说:“thank you!”
之后,我按着大致的理解,继续寻找比克曼大厦,但曼哈顿到处是岔路口,每条街道也很相似,街边的很多建筑也大同小异的,虽然路口街口都有路牌,可我根本不知道比克曼大厦在哪条街区,也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能一头扎进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从横交错的街道上跌跌撞撞,到处瞎找,像只无头苍蝇。
每一次转弯,每一次过马路,我都面临着纠结的选择,心里更不停哀嚎,曼哈顿为什么有这么多条街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交叉路口!
走走停停,找找问问,天色开始下沉,可我始终还是找不到回去的路。
此刻,我又累又饿,还担心受怕的,看到纽约的街边到处都是贩卖热狗、烤面包条和炒饭的路边摊,还时不时吹来香喷喷的气味,我垂涎不已,可我只能像逃难的小乞丐,可怜兮兮地看着摊贩摊上的食物掉口水,然后默默走开。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我实在没有力气再走了,在一条没有小商贩的静僻街边停下,蹲坐在老宅的阶梯上歇息。
路边走来两个老外,他们一黑一白,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双抽叉腰,用英文交头接耳。
察觉到他们似乎在用不怀好意的目光打量我,我立刻起身,带着警觉往他们相反的方向走,每走几步,我都回头察看他们的行动。
借着昏黄的路灯,我一眼瞄到那个白人腰间别着一把□□!
我猛一哆嗦,吓得腿都软了。
不、不会吧,难道他们是……纽约黑_帮的?!
这一刻,我什么都来不及想了,拔腿就跑,可还没跑几步,他们就在我身后喊:“hey!wait!wait!(嘿,等等)!are you……”
我早被吓得屁滚尿流了,他们说什么完全没听清楚。
我点小宇宙燃烧着,一路死命逃跑,一路想:他们不会是要绑架我吧?若是被他们抓到,我会不会被他们卖了?还是——他们会杀、了、我?
不要!我不要死在这里!
可我该往哪里逃呢?
help!
我后悔了,很后悔,我不该从雷震宇身边逃跑的,千不该,万不该!
雷震宇,你在哪?
你那么神通广大、无所不能,求求你快点出现吧!
第41章 冥冥之中
老天保佑,趁那两个古惑仔还没追上来,我幸运地转入一条隐蔽的小巷,躲进了丢弃的巷尾的大纸箱里。
我屏息蜷缩在箱子里,隐约听到那两人站在巷口说着什么。
“we saw her;but she ran away(我们本来找到她了,但她又跑了)……yes sir;we are near 6th street; probably 2 to 3 miles to time square(是的先生,我们在第六街附近,离时代广场大约2到3英里)…… ”
“go that way; seems like she runs there。(去那边看看,她好像往那边去了)”
我本英语听力有点渣,人一紧张就更听不太懂了,但我感觉得到他们在巷口转悠了一会儿,没找到我,便撤离了。
直到确定自己终于躲过一劫,我才小心翼翼从纸箱里钻出来,心有余悸,瑟瑟发抖,心想:如果我一直找不到回去的路,也要尽快往繁华的街区走,若是一会儿遇到会说中文的华人,兴许还能寻求到帮助。
我带着十二分警惕,连跑带奔,历经艰苦,终于跑到了人流不息的街道上。
这里行人真的很多,街道的两边,还有大小商铺和剧院林立,商铺的橱窗都是一道极具艺术品味的风景,街边的霓虹灯更是闪烁得晃眼,似乎这条区域是我今天走过的最繁华的街区。
我又沿着这条街往前走了一段,越往前,越繁华,不远处广场上,更是灯光耀眼,把夜空映得通亮。
我隐隐觉得,前方那个广场很眼熟,似乎是经常能在电影大片里见到的场景。
好像是……纽约时代广场?
我抬头,看到前方的十字路口挂着红绿灯的电线上有两面绿底白字的路牌:42th st。 w和broadway blvd。。这两条路的名字我知道,是西42街和举世闻名的百老汇大道,时代广场的所在地。
原来,我真的快到时代广场了,前方不远处,到处挂着无数液晶大屏幕的地方,就是时代广场的最中心!
对了,记得早上凯特跟我提过,雷震宇今天计划要带我来时代广场。
突然,我心里窜出一颗小小的火苗,蹭蹭地跳动,人也莫名振奋起来,一路沿着百老汇大道,向广场最中央跑去。
时代广场中央人满为患,嘈杂不已,所有的游客都惊讶地仰望着广场上空,环视广场四周的高楼上挂着的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屏幕。
这上百块广告屏幕,平时都滚动播放着各类新闻和广告,是象征着纽约的标志,深入人心,更反映着曼哈顿强烈的都市特性。
顺着游客们的视线,我也望向那些悬挂在广场周围摩天大楼上的的屏幕。
本来上百块大屏幕集中在时代广场,就足以震撼每个人的眼球,但令人更为震撼的是,今天这些屏幕上清一色都在循环播放一个相同的唯美短片。
光影流逝的长镜头,一片小小的三叶草在玻璃盆中缓缓发芽,一株、两株、三株……流云在天空流动,一盆小小的三叶草摆在白纱漂浮的窗棂上,孤单地仰望着蓝天白云。
风吹过,一片三叶草飘落着划过屏幕,带出一句用中文书写的字幕:三叶草之所无法变成四叶草,是因为少了你那一伴。
我很好奇,字幕上用的是“伴”而不是“瓣”。
难道是错别字?
可我一细想,似乎觉得不是。那字里行间,似乎蕴含着什么特殊的意义。
总之,我很喜欢这个短片,呆呆站在拥挤的人群里,反复看了数次……
蓦地,我惊讶地意识到,视频里那盆三叶草,似乎是雷震宇最珍爱的那盆!
猝然间,那盆三叶草仰望流云的画面与我记忆里那个站在樱花树下仰望天空的身影无限重合……
是他,是雷震宇,是他做的!
我顿时有了这种断定,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心灵感应,我感觉雷震宇在这里,他就在这附近!
随着这种感应越来越强烈,我变得激动不已,心跳也越来越剧烈。
我飞快地环视四周,视线好像电影里快速扫过的镜头,周围的人群和景色都快速划过,然后,镜头聚焦定格在男主角的身上,无比清晰。
他站在拥挤的人群中,那么显眼,那么闪耀,他深邃的瞳孔更是宛如拥有无限磁力的黑洞,将我吸了进去。
瞬间,我感觉双眼有些微微酸胀,那个身影在我的视线里又模糊了……
他向我走了过来,向我伸出了大手,我似乎觉得那只手能牵动整个世界!
拥挤的人潮中,我被拥入那个温暖的怀抱,他有力的双臂紧紧箍着我,似乎要将我嵌入他的身体里。
被他抱在怀中,听到他有力的心跳,我的心里再也没有任何不安。
重逢的喜悦让我不顾一切地紧紧抱住了他坚实的身躯,我要抱紧眼前这唯一的真实。
“是你,真的是你,太好了……”我在他怀里喃喃自语。
“离了我,你就活成了这样。”头顶飘来他淡淡的嘲讽声。
嗯?什么……什么离了他,我活成了哪样,他在嘲笑我吗?
我忽然反应过来,置气地推开他,红着脸,拔高嗓音辩解道:“我、我怎样了!只不过是迷路了,现在看到认识的人,不可以高兴……”
没等我说完,他不由分说地再次将我拉入怀中,命令道:“再也不许走丢了,知道吗!”
他生硬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宠溺和甜蜜的责备,让我的心里有种异样的情愫在涌动,但我仍嘴硬地说:“我方向感不好,走丢是常事啊……”
他紧紧扣住我的肩膀,再次警告:“你敢!”
我咬了咬唇,不再顶嘴了,有些委屈地看着他。
他深深吸了口气,语气变得柔和了不少:“要是真的再走丢了,就站在最显眼的地方,等我来找你。”
说着,他将一只玫瑰金色的精致小手镯扣在了我的纤细的腕上。
这只细细的镯圈,完全贴合地环绕在我纤瘦的手腕上,手镯的环扣是一瓣小巧细致的四叶草,在霓虹灯的光照下,手镯显得流光溢彩。
我还没搞清什么状况,他就在我戴着手镯的腕上轻轻落下一吻,满意地笑着说:“不过,这一瓣再也不会丢了。”
我的心不受控制地悸动一下,倏地抽回手,抗议道:“你又给我什么?!我才不要!”
我动手去解手镯的环扣,可不管我怎么弄,就是接解不开,也取不下来。我急了,将手伸到他面前,说:“我才不要收你的东西,快把它取下来!”
他瞥了我一眼,拉起我的手就向前走,完全没有要帮我取下手镯的意思。
边走他边拿出手机,对着手机,用纯正的伦敦腔说:“hi, mr。 bill brandon; this is lei……yes; i found her……thanks any way。(你好,比尔·布兰顿先生,我是雷……是,我找到她了,无论如何都谢谢你。)”
我搞不清状况,只得任由他牵着走。
他牵着我的手是暖暖的,似乎和从前不太一样,而我也被被他刚才那句“再不会丢了”困扰着。
我扭捏地嘟囔了一句:“什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