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长公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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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爱长公主
作者:长乐思央
文案
回到过去拯救你的短篇爱情故事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天作之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燕瑰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奇怪的人格增加了
立意:用心堪破虚妄,用爱治愈伤痕
第1章 (修)
“王至臻!”
如惊雷的怒斥从天边响起,把枕在俊美少年膝上的年轻女子一下从并不安稳的睡梦中惊醒。
她才抬头,就觉得脖颈处钝钝一痛。
少年沙哑压抑的嗓音透着隐隐的疯狂,他低下头颅,像是亲密无间的情人一般贴在女子的耳侧,耳鬓厮磨:“殿下莫要妄动,不然至臻手里的刀剑怕是不长眼。”
燕瑰的身上盖了件厚实的大红色大氅,密不透风的狐裘遮挡了寒风,让她整个人都是暖融融的。
但这威胁声一响,冷汗便一阵阵的冒出来,明明心下知晓应该镇定,燕瑰单薄纤细的身体却不受控制的轻微颤动。
许是皇家金玉堆出来的肌肤过于细嫩,只是被翻转的刀刃轻轻抵在上头,燕瑰也被擦出一道血痕。
刀刃太锋利,并不是很痛,只是些许凉意之后,就好像有什么湿润温热的液体,在顺着她的颈子往下蜿蜒。
零星几点血落在衣领处的纯白绒毛上,如同雪地上落下点点红梅,格外刺眼。
燕瑰思维发散的想,她喜欢的一件狐裘弄脏了,父皇废了心思给她寻来的生辰礼物,实在是可惜了。
寻了几日几夜,好不容易寻到长公主的众人心脏都提在了嗓子眼,之前暴喝的人压抑着情绪,温声的劝阻:“至臻,劫持皇室乃是大罪,你不要这么糊涂!”
这让京城大半女郎都倾慕的少年郎握紧了手中的刀刃,骨节分明的指缝中渗出血来。
他几日未曾梳洗,颇有些蓬头垢面,往日清亮的眼珠染着几许赤红:“那你把公主让给我,让她嫁给我!”
“你疯了!”
听到这种要给自己戴绿帽子的话,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得住。
“殿下可是你未过门的嫂子!你怎么能这么不知廉耻,罔顾人伦!”
少年恼道:“我才是先来的!而且我同殿下情投意合,本是天生一对!是你占了嫡长!我现在不过是在纠正这个错误!”
被他强势的压在怀里的燕瑰满眼迷茫:哪里来的情投意合,她怎么不知道呢?!
尽管她记不得这个挟持她的歹徒到底是谁,却从如今的处境之中立马分析出后者的身份。
这红衣的俊俏小郎君,乃是她未过门的夫君的亲弟弟,还是一母同胞的那一种。
她燕瑰!自来行的端做得正,便是再肆意妄为,也不至于会和夫君的弟弟搅和到一块。
这分明是在给她泼脏水,毁她的名声。
燕瑰眨了眨眼睛,心下格外委屈。
但在这个时候自证清白,肯定会激怒这挟持她的歹徒。
燕瑰一直被称赞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在这种生死关头犯这等低级错误。
寻来的白衣青年,身上挂着一枚玉佩,玉佩的络子燕槐认得,有些歪歪丑丑,不太端正,正是出自她之手。
很显然,这出声的不是旁人,正是她未来的夫君,王家二郎,王行空。
王行空是嫡系一脉二房的长子,他的伯父乃是王家一族之长,上头有个长他两岁的兄长,早已娶妻。
王行空王氏宗族之中行二,素来洁身自好,端方君子。
他是皇帝早早为自己心爱的长女定下的如意郎君,婚事本是要在三年前办的,但王行空生母逝世,须得守孝三年,皇家本就想多留燕槐几年,更没有为了赶日子,匆匆下嫁公主的道理。
这婚事便耽搁下来,一直拖到了现在。
在三年之内,王行空对燕瑰一直是发乎情止乎礼,从未做越距之事。
但是此时,端方君子衣袂上沾了尘土,发冠也歪了几度,完全顾不上仪表。
挟持燕瑰的少年心中到底还是有自家兄长存在的,这会见王行空神色,却也改了手段,出声哀求说:“哥哥,母亲留下来的那些东西,日后都是你的,我不同你抢,这个世子之位,我也让给你。我不要别的,只要长公主一个。阿娘生前的时候,说要你照顾我,让着我,你答应了的,你忘了吗?”
王行空鼻翼煽动,白玉一般的额头浮起青筋。
长公主又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如何能随便拱手让人!
王行空正要和胞弟讲道理,刀刃便抵在了他的后背。
“答应他。”
穿着兵甲的青年在王行空身后开口,语调沉静冷漠:“稳住他。”
无论如何,长公主的性命更重要,此时燕瑰的小命被捏在在王家小郎手中,惹恼了他,丢了公主性命,天子震怒,来的人没有一个能活。
便是叫王家小郎做了这一日的便宜夫君又如何,一旦长公主平安,便是他命陨之时。
今日的丑事,天家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传出去。
公主和王行空的婚事定会做败,而王家小郎……他会知道,什么叫活着才是最大的痛苦。
王行空已然听出了其中含义,他心下巨痛。可是家族的担子,重重的压在他肩膀上,在此时此刻尤其的沉重。
他的脑海里浮现弟弟玉雪可爱的片段,和长公主相处的点滴,最后下了决心。
“好,我答应你,我把这桩婚事让出来。”
说这句话,似乎用掉了王行空所有的力气。
王家小郎神色便飞扬起来:“公主,他们答应了,你高不高兴?”
面对眼前的疯批美人,燕瑰努力扯了扯嘴角。
在这个时候,她自然是该笑的,可是平日里冷漠惯了,她习惯了板着一张脸……完全笑不出来。
她的反应一下就激怒了王至臻:“你们都骗我,你又骗我!”
燕瑰一说话,脖颈就传来隐隐刺痛,只得压低声音,小声安抚:“我骗你什么了?”
王至臻定定的看着她:“你说过喜欢我。”
燕瑰的眼睛便如猫儿一般睁圆了,这分明是莫须有的污蔑,她什么时候说过这种事!
她生在皇室,又颇受宠爱,从来没受过气,也无须为了讨人喜欢奉承,实在是不很擅长说谎。
心里想些什么,面上写的明明白白。
见她的反应,少年郎的心刀割一般的痛。
王至臻自顾自的说:“既然殿下答应了,那我们今日就成亲。”
“王至臻!”
王行空此时已经能找回理智:“公主是金枝玉叶,大婚一事,怎么能如此儿戏。”
王至臻看着他,笑容格外惨烈:“我出去之后,陛下会答应操办我和公主的婚事吗?不会。”
要不是时机不对,燕瑰都想点头附和。
原来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王至臻接着说:“我做出这种事情,自然是做了赴死的准备。你们看,公主身上的嫁衣漂亮不漂亮,我亲自选的红色布料……”
他说的便是裹在燕瑰身上的那件红色大氅,衣服鲜红如血,的确很是喜庆。
燕瑰终于察觉到了不对,说时迟那时快,一直试图拖延时间的羽林郎举起了手,藏在远处的弓弩直奔着王至臻的心脏而来。
但在同一时间,王至臻用那把匕首,非常利落的捅入了燕瑰的心窝。
他这几日寻过很多次,绝对一击即中,不偏不倚。
“我做到了,做到了,让你为我心痛!我做到了!”
这两日以来,在燕瑰耳畔念叨了她好多次她根本没有心的少年郎疯疯癫癫的说。
漂亮的丹凤眼带了笑,他心满意足的倒在了燕瑰的怀里,然后整个人就被羽林军的剑扎成了刺猬。
“至臻!”“殿下!”
在山洞门口的人终于冲了进来,但是后续的反应,燕瑰脑袋一歪,彻底看不到了。
临死之前,齐国顶顶尊贵的长公主想,要是有下辈子,她绝对不要死得这么窝囊。
齐国皇宫,窗外电闪雷鸣,殿内却安静祥和。
躺在嫩黄色帐子里的少女似是遭了梦魇,身体猛的一颤。
“殿下……殿下?”
一身绿色宫装的温柔女子执了宫灯,轻声细语的呼唤。
帐内的人直直的坐起来,后者才小心翼翼的挑开帘子的衣角,然后看到了一张秀丽至极,却冷汗涔涔的脸。
显然,长公主这是被魇着了。
她着急安抚:“殿下,没事了,您方才做的是梦呢。”
燕瑰有些迟钝的歪头看着她。
半晌之后,她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卯时一刻,天还未亮呢。”
燕瑰无须上朝,因为是皇后和皇帝的嫡长女,备受宠爱,大多规矩也不需要守。
完全不像那些妃子,须得拂晓就起来打扮,晨昏定省日日不落下。
大宫女绿芙道:“殿下可要喝点安神茶,再睡一会?”
燕瑰披了件薄薄的粉色褂子,起身绕着她的屋子走了一圈。
她赤着脚,鞋子都没有穿,脚底下细腻的长绒羊毛毯挠得脚掌微微有些痒。
她的目光停留在梳妆台的一个木制的小摆件上。
尽管她不太能记得人的脸,可为了不教人看出来,她花了很大力气去记自己身边的东西。
倘若她的记忆没出岔子,这个小摆件在三年前的时候,就叫她不小心掉进火盆里给融了。
燕瑰忽而问:“今儿个是什么日子?”
这话着实没头没脑,但燕瑰不笑的时候,还是很有天家威仪的。
那宫女试探着给了几个答案:“今儿个是永和三年,也是您定下婚事的次日。”
婚事!
燕瑰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
“给本宫洗漱,不,就这样!”
燕瑰看了眼镜子映照出的自己,弱不胜衣,苍白可怜。
就这样就很好。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好像是回到了六年之前。
夫君虽然是早早相看的,可燕瑰的婚事却不是幼年时便定了人选的。
毕竟人长大了就会变,青梅竹马也会变心。
所以燕瑰和王行空的婚约,是在她及笄一年之后定下,约定好留宫中几年,十九岁再完婚。
近期的记忆在燕瑰的脑海中鲜活起来,但梦境中的惨烈,依旧让燕瑰心尖颤。
为了避免发生“梦境”中的悲剧,她要退婚!
第2章 (修)
如今是初冬,前日长安城还落了场鹅毛大雪,宫墙上一抹雪白还未曾化个干净,燕瑰穿了单衣出去,只吹了个冷风,便打了个哆嗦,回去重新披了件厚实的披风。
她喜红,骄阳似火的色调,皇帝也说了,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该穿的鲜亮些。
比起妃子和妹妹们钟爱的花花绿绿,燕瑰更喜欢纯色的衣衫,这种亮眼的火红色占了她衣服七八成。
宫人拿了燕瑰平日里最喜欢的一件衣服过来,但这一回看到那抹红色,燕瑰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激灵,染了血色的画面便浮现在她眼前。
“收起来,换那件白的,不,换那件黑貂皮。”
她死的那一日,穿的便是件白色衣裳,鲜红的血把纯白色染得煞是好看,也教她难以忘怀。
黑色好,黑色安全,而且更显得脸白。
裹在绒绒的黑貂皮里的燕瑰坐着马车入了未央宫,刚到未央宫,天才拂晓。
御膳房那边养着的大公鸡仰着脖子喔喔的发出了黎明的第一声啼鸣。
请安的妃子都没燕瑰早到,纵是来了也得规规矩矩的候着。
服侍燕瑰的大宫女下车去打了个招呼,便有宫人谄媚迎上来:“不知是长公主驾到,您且进来,奴为您通报一声。”
毕竟是皇后亲生女,且是万分受宠的长公主,这天寒地冻的,把人冷坏了,他们可担不起这责任。
“母后可是未起,若是如此,无须叨扰她,本宫且等着便是。”
燕瑰今日里是来气人的,自然得先卖乖。
她本是小辈,哪有让长辈为她早起的道理的。
说是如此,皇后身边的梅姑姑还是为燕瑰通报了一声。
皇后浅眠,向来醒的很早,只是梳妆打扮便要一两个时辰,对着请安的妃子要雍容大方,对女儿却不用顾忌这么多。
从侧殿到里头,还有一段距离,燕瑰把怀里塞的手炉丢给自己的侍女,外头罩着的衣服也解了开来。
等入了殿内,她似乳燕归巢,口中唤着:“阿娘!”
少女本就生得纤细曼妙,腰肢柳条一般,极其轻盈的扑了过去,直接伏在皇后膝上。
她仰着脸,双眸盈盈水光潋滟,声音软绵绵的:“阿娘~”
燕瑰往日总是盛装打扮,拿足了长公主的架子,今日却脂粉未施。
不,还是施了点的,在眼角抹了些许防水的胭脂,脸颊擦了些服帖的粉,看上去似是生了场大病,如今大病初愈,病恹恹的好不可怜。
“我的宝器,今儿个吹得这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都说女儿是亲娘的小棉袄,燕瑰算得上贴心的。
燕瑰及笄后便搬出了未央宫独自居住,初时还是日日来未央宫吃点心。
可随着她年纪渐长,功课忙碌,同皇后相处的时光便少了。
两宫之间坐马车也得花上不少时候,做亲娘的,也舍不得女儿受每日请安的罪。
自燕瑰出未央宫住,这还是这几年来,头一回天不亮便来她宫里。
睁开眼睛就看到女儿,皇后好似回了从前。
皇后看着这张结合了自己同圣上优点的脸,心下恍惚。
上一回这样,好像是燕瑰四五岁的样子,夜里做了噩梦,说什么都要往皇后床上爬,要跟香喷喷又温暖的阿娘一起睡。
一晃十余年,她的宝器如今亦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燕瑰,乳名宝器。
当年老国师给燕瑰批的命,说公主命格极其贵重,是江山宝器,须得大气些的乳名,才能镇得住。
珠玉宝器,乃是王位之祭器,虽有所深藏,必见其光,必出其神明。
燕瑰的大名,是当今圣上废了心思取的,瑰宝瑰宝,只一个名字,可见天子怜爱珍重之心。
更别提之后,燕瑰刚过周岁,天子直接就册封了爱女为长公主,地位远胜过他得宠的妃嫔。
皇后同天子少年夫妻,虽然不得那些貌美的妃子受宠,却得天子敬重,燕瑰是她第一个孩子,养在膝下十余载,她更是万分看重。
不然,前些日子定下婚事,也不会说要留几年再嫁女。
皇后托着她的下巴看了看,很是心疼的问:“我儿这是怎么了,可是谁欺负了你?”
她冷眼看向在外侍候的宫人:“你们是怎么照顾长公主的?!”
“公主的手这么冰,都不知道给她多添件衣服!”
几个跟着燕瑰的宫女冷汗涔涔,扑通跪下认错。
燕瑰摇摇头:“不关她们的事,是我觉得燥热难当,不肯穿外衣。”
她刚说完,就没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被塞了一件厚厚的鹤氅,一个紫檀小手炉。
未央宫里燃了地龙,这会是真的热呀。
她看了眼宫人:“让她们先退下去吧,我有些话想要单独和阿娘说。”
皇后握着自家女儿柔弱无骨的手,轻轻的捏了捏:“我儿这几日受苦了,都瘦了。”
燕瑰的手,并不是那种骨节分明,特别修长纤细的手,反而有点肉嘟嘟,是那种很典型的有福气的小肉手。
小小的一只,这么多年了,捏上去还是和初生的孩子一样细嫩。
她都不敢用力,总感觉稍稍下了点力气,这小手,便像是水豆花一样碎了。
燕瑰沉默了,她这一两年,正是身子抽条的时候,吃饭都要比往日多吃一碗,镜子里的脸都多了些软乎乎的肉,瘦了这种话,也只有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