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沾染-第6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悔起来刚才的冲动。
明霜靠着沙发,漫不经心拿手指绕着自己一缕发丝。
“送他们回去。”江槐的秘书和司机都来了,江槐朝他们点头,黄集立马带人,几下把他们三人都带走了。
屋子里一下又只剩下他们两人。
江槐没动,明霜也没动。
明霜凝着他,“他们说的是真的?”
江槐垂着长长的睫,昏黄的灯光下,脸色有些苍白,他轻轻嗯了声,又看向她,“有些是。”
明霜,刚才是不是在维护他?
被爱人维护的感觉,他是第一次体验到,从小到大,他习惯了什么事情都自己扛着,也从没觉得过委屈。
他点漆般的黑瞳看向她,心里慢慢升起满满的酸涩。
为什么明霜不爱他,却能经常这样,时不时给他提供一些幻想。
“江家不管你的?”明霜说。
江槐沉默了,他又摇头。
李青纹说,他的失忆还没好,忘了很多事情,包括童年时代很多不好的事情。
明霜出身优渥,从小到大,遇到的唯一一件最糟糕的事情,也就是母亲早逝,她想起江槐以前入读的那个破烂肮脏的小学,那个吞吞吐吐的数学老师,以及这一家人。
江槐以前的生活,似乎和她想象的差别很大。
明霜不懂江槐以前为什么要隐瞒她,他是江家孩子的事情。
这男人身上的谜越来越多了,明霜皱眉,她有种感觉,觉得他似乎一直不愿意让她看到本来的他。
第三天。
冬日的檀城气温极低,外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下起了雨,明霜在办公,出来后,见到江槐回来,把伞搁在了玄关。
是他们定好的,她叫江槐搬走的日子。
明霜靠在客厅,看着他。
江槐物品很少,他不是重物欲的人,即使如今,生活也还是很简洁,对她却一直极为大方,即使是以前上高中时,自己打工攒钱,请她出去吃饭逛街或者买礼物也都要尽所能挑最好的。
来了她家这么久后,他似乎也没留下太多痕迹,江槐给家里暗戳戳添置了不少情侣用的物品。
一对的杯子,一对的拖鞋,甚至一对的睡衣,明霜睁一只眼闭一只,也就和他一起用着,现在,江槐没有拿走属于他的那一半。
男人身材修长,穿着黑色大衣,他黑发长长了一些,细碎的额发落在额上,垂眸时,便微微遮住了那双漂亮的眼,显得越发干净又苍白。
他低咳了一声,面颊泛起一点潮红,“这段时间打扰了。”
“嗯。”明霜抱着手臂。
他脸色苍白,拖起自己箱子。
童年时代,他被迫寄人篱下,被人像物品一般从这里踢到那里,他从来没有质疑或者抗议过,因为知道没人会要自己,甚至连他的亲生母亲都不要他,拒绝承认他是她的孩子。
江槐从小,第一件习惯的事情,便是压抑自己的情绪。
外头冬雨越下越大,江槐推开门,伞也没拿。
“喂。”明霜皱眉,“你干嘛?”
明霜的这幢别墅在小山包上,要下一段台阶,才能等到车,这么大的雨,不打伞下去,找到车,估计全湿透了。
“站住。”
江槐回眸看向她,他站在夜色的雨里,整个人都是苍白缥缈的。
明霜把他拖回来,手朝他额上一探,脸色难看。
他面颊都是红的,看向她的目光很是迷蒙。江槐成年,和她重逢后,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露出这么脆弱的模样。
他发着高烧,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明霜在江槐房间找到退烧药和止疼药,还有一些她不认识的精神类的药片,脸色越来越难看,他背着她在吃药,不知道吃了多久,从没对她提起过。
她把他大衣剥了,推进了浴室,叫他去洗干净,随后,把他打包塞上了床。
江槐很乖,很听话,她叫他回来,他便立马回来,叫他脱衣服就脱衣服,只是被她塞上床时,一直看着她。
他想要她留下来,陪着他。
他那双漂亮的眼隐藏着很多情绪,见明霜毫不留情离开,失落完全藏不住——便见她又回了来,板着脸,拿着姜汤碗。
他眼睛于是又一分分亮了起来,在灯光下,显得流光溢彩,那么漂亮又璀璨。
室内暖融融的,和外头缥缈冰冷的冬雨与夜宛如两个世界。
喝完后,漱了口吃了药,明霜叫他睡觉,他便合上眼,浓长的睫毛垂下,整整齐齐的。
江槐睡眠很轻,睡得极不安稳,明霜一起身,他就发现了,睁着那双清澈漂亮的眼盯着她,手指紧紧扣着她的手腕。
“去给你倒水呢。”明霜说,“江槐,你怎么这么难伺候。”
“明霜。”他叫着她的名字,竟然想要起身,“我不难伺候。”
留下他,他可以把她照顾得很好。
明霜一推他,“你拉倒吧,病秧子。”
他抿着唇,双手用力,把她打横抱了起来,放进了自己被窝。
女人身子软软的,很暖。
明霜懒洋洋的,不知道为何,她总觉得,他比别的男人似乎都要好闻一点。她转过脸,用自己的面颊贴在他的面颊上,蹭了蹭,来确定一下他的体温有没有降下来。
这个简单随意的动作,却不知道怎么地触到了他,他双手死死环住她的腰,往自己怀里压,抱得明霜都要喘不过气来。
“霜霜,我的什么都是你的。”他埋首在她颈窝,轻声喃喃,“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你对我好一些。”他抱着她,双臂用力,声音沙哑,“好不好?”
真的,只要她愿意对他好一点,像今天这样对他,别的什么,他什么都不再需要了。
作者有话说:
人都是得寸进尺的,现在这么卑微的小槐,两人互相确定心意结婚后,都开始慢慢学会找十五不动声色地撒娇了。
他就是喜欢十五爱他的感觉,具体做个什么倒是不重要。
今天还是二十红包~
——
第七十四章
外头雨下个不停; 明霜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她手很小,软软的; 拂开江槐乌黑的额发; 摸了摸他的额头,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把自己往她手心送了送; 肌肤相触,只感觉心底说不出的熨帖满足。
明霜感觉指尖温度滚烫; 退烧药似乎还没发挥效果; 她嘀咕道,“怎么温度还这么高?”
再烧下去,江槐怕真的要烧成个傻子了。
明霜想起床; 伸手拿床头柜的手机打个电话; 叫医生来看看; 却被江槐一把握住手; 塞了回去。
他抱着她; 两人额头相抵; 他气息滚烫; 声音带着浓浓的哑,“没事,很快就好了。”
“药效没那么块。”他说,“按我的体质,大概再过两个小时; 就能开始退烧了。”
“你留下陪我。”他轻轻蹭了蹭她的面颊; ”好吗?”
六年前; 明霜说从没喜欢过他; 她离开时薄情残忍的背影; 他一直记得。
明霜,“……”她以前从没有想到过,江槐会有这么磨人的一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烧糊涂了,男人一双漂亮眸子水光潋滟,一直盯着她,明霜磨了磨牙,凑近一把衔住他的唇,只得她轻轻一挑,野火便泛滥成原,江槐的回应便来得那么汹涌又热烈。
“江槐。”明霜摸了摸自己的唇,凑到他耳边,语气狡黠又促狭,“你天生就这样?离不开女人是吗?”
他眸子迷蒙又水润,模样却依旧干净清纯,这种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半点不违和,又凑近吻她。
“没有天生这样。不要别人。”他哑着嗓子,“只要你。”
明霜那天说的玩笑话,说要把他送给别人,江槐显而易见记住了,还当真了,明霜忍不住就想笑,竟然觉得可爱,她凑过去,若即若离地亲他长长的睫毛,“怎么这就不失忆了?”
江槐别开了视线,不说话。男人脖颈修长,侧脸线条极为优越,清俊干净得像一抔新雪,他这种神态,总是显得很是骄矜。
于是,明霜在他喉结上咬了一口,满意地看那抔雪被弄得瞬间消融。
潮水褪去,明霜原本也有些困了,听着外面雨声噼里啪啦,从这个屋子窗台看过去,远处的江面笼罩在细雨里,显得黢黑黢黑,背后男人的怀里宽大温暖,外头寒风呼啸,冬夜凛冽。
明霜又懒又娇气,从不为难自己,看江槐情况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她干脆懒得再挪窝,和他在一个被窝里睡起来觉来了,这是江槐的床,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
明霜嗅了嗅,思绪有些飘,她忽然想起,以前在国外念书时,一个学医的朋友,和她说起荷尔蒙——一个人会觉得自己心仪对象很香,是因为荷尔蒙。
在爱情褪去之后,再闻着,就不会觉得香了,而只是普通味道。可能迷情剂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明霜从不信什么情啊爱的,她只相信科学。
“江槐,你觉得我闻起来是什么味道?”明霜在他怀里,忽然仰脸看着他问。
“很好闻。”江槐埋首在她发间嗅了嗅。具体说不上来是什么味道,但是甜而馨香,他极为喜欢。
那她凭什么觉得江槐也很香?
她知道江槐从不用什么香水,就是简简单单的沐浴露和衣领上皂荚味道,但是对她而言,却莫名其妙地勾着她,让她有时候恨不得咬他一口,她也确实经常咬他。
江槐只觉得她好闻,她却觉得他很香?那按照这个理论逻辑,难道她还要更爱江槐一点?
她情绪变化得太快,江槐很聪明,遇到过的所有人都觉得他聪明得过分,但是他从来都摸不透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无论是以前明霜主动追他时,还是他们那段短暂的交往里,还是现在。从他爱上明霜的那一天开始,他便从来都毫无安全感可言。
好在明霜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对了,我产品试飞成功了,江总。”明霜得意洋洋,“之后我会自己联系销售渠道,可能江总要失望了,皎月不会被你们收购。”
江槐抱着她,抿了抿唇,在她侧脸啄了一下。
“你坑的我。”明霜瞥他一眼,“你自己不记得了。”
江槐沉默了片刻,“对不起。”不知道是在说这件事情,还是为他的失忆道歉。
明霜皱眉,强调,“我们用的技术很先进,最后问题是我解决的,废了好大力气,当然,也有你提示的一点原因,但是大部分还是我做出来的。”
“……”
“你本来就很聪明。”他说。
明霜语气平板,“江槐,你不想夸可以不夸。”
说起来,她一贯是个不在意别人评价的人,但是唯独在他面前。
“我一直这么觉得。”他在她发顶一吻,“你很优秀又耀眼。”
她很聪明,也能坚持自己的梦想,高三那一年,他一直看在了眼里。
明霜懒洋洋往他怀里窝,“你和别的女人说的这套,就别来敷衍我了。”
“没有对别人说。”他轻声解释。也不是敷衍,是他的真实想法。
她这辈子,估计也别想听到江槐说什么动人的情话。明霜在心里翻白眼,他那么聪明,嘴巴皮子一翻就能说出来的廉价情话,怎么就不会批发来一些呢?
外头下着雨,她窝在他怀里,显得很是安稳宁静。
他下巴搁在她的发顶,感觉心里说不出的满足,他忽然说,“霜霜,假设我想起来了,你就会离开我吗?”
明霜心不在焉,没有正面回答,“按道理,你现在不应该已经要走了吗?”
明霜是个领地意识极强的人,从小到大,她对自己的地盘和所有物都看得极死,留一个人常年在家里,尤其是一个男人,对她而言,是从未有过的破天荒的事情。
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把江槐留下。
江槐迟不发烧早不发烧。偏这一天忽然病得这么厉害,离开时还被雨淋湿了一身,明霜不傻,她讨厌对她耍心眼的男人。
可是江槐这样——江槐和别的男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在认真折磨自己,却并没有一定要奢求她的回应,江槐从来学不会死缠烂打。
“你今晚是不是故意的?”明霜凑在他耳畔,去咬他耳尖,他耳尖很敏感,眸光湿润地看向她,明霜说,“江槐,我最讨厌对我耍心机的男人了。”
他不答话,垂着眼吻了她的耳尖一下,明霜忍不住又去亲他,她嘴上说讨厌他,行为却完全背道而驰,轻怜蜜意的吻,他身体灼热又紧绷,紧紧抱着她,忍不住就想要更多,想要她疼爱他。
明霜说,“你那些药是怎么回事?”
她指的是那些精神类的药片,明霜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作用。
“治睡眠问题和头疼的药。”
他的神经性头疼早几年就开始了,医生说是因为思虑过多,心情压抑导致的。可是,这是他没法控制的。他的工作压力和强度都极大,减少用脑是不可能的。
和明霜住在一起的这两月,是他开始工作后,第一次休假。
至于失眠,从明霜和他分手,一直到如今,他仍然在反反铱誮复复梦见那一天,偶尔醒来,直到天光大亮都无法再入睡,于是干脆又去学习或者工作。
“病美人。”明霜说道,“你来找我折腾,不如回去多养着自己身体。”
“不要真的当短命鬼了。”她说,听不出什么语气。
他们十八岁那次出行,那个神婆的谶语,江槐记得,明霜不知道。
“假设我死了,你会伤心吗?”他安静地看着她。
明霜瞥了他一眼,嘴硬道,“我一滴眼泪都不掉。你死了,我很快就找到下一……”
江槐捧着她的脸,汹涌地吻她,把她剩余的话都狠狠卷入了舌尖。
两人在一个被窝里,外头飘着冬雨,他们呼吸相闻,像是一对最亲密的情人。
这几天明霜的公司事务清闲。
江槐到底年轻,那天晚上之后,烧很快退了,虽然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他已经重新开始工作了,因为之前休假,囤积了一大堆需要他处理的事情。
江槐工作时很专注认真,明霜和他留了个信息,说她不回来吃饭了,没说自己要去哪里。江槐失忆后有个好处,就是开始学会不再那么刨根问底,终于让她有了些喘息空间。
明霜不懂是什么原因,但是很满意。
陈璇结婚,给她发了请柬。
陈璇算是他们在檀附的老同学了,婚宴上,来的不少面孔明霜都有印象,都是以前在檀附的同学。
“就差班长没来了。”阮扬帆如今发福了一些,不过他事业顺遂,因此显得精神抖擞,陈璇人缘很好,当年在班里玩得好的小圈子,几乎人人都到了,甚至明霜也赏脸到了,除了江槐。
“他现在这么忙。”陈璇今天穿着婚纱,容光焕发,“没空也正常。”
这几年,江槐以前从没出席过任何同学会,大家也知道江槐如今的身份,对他不来也能理解,说实话,江槐有如今的成就,他们这些同班同学是最不诧异的。以前他们都觉得,他是极有能力的人,绝非池中物。
明霜似乎对这些议论充耳不闻。陈璇忽然想起以前高中时,江槐和明霜的事情,她自知失言,忙看向明霜,见她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
婚礼上,明霜遇到了一个意外的人,顾芝之。顾芝之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京州,这几年一直努力打拼,现在已经是一家外企的小领导了,气质变化了很多,完全褪去了稚气,显得沉稳又独立。
顾芝之还单身,没有对象,也没有想结婚的意愿,她现在终于通过自己努力摆脱了家里的一堆烂账,根本没心思想这种事情,因为工作繁忙圈子小,身边也没合适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