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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八零年代:村花妈咪火辣辣-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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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一面之缘,老人家居然还想着他。
  汪健把早饭放到床头的柜子上,转头看了看睡在旁边的程雪飞。
  程雪飞睡的可真死,有人来了都不知道。
  姜鸿宇干咳了一声,叫道:“雪飞,雪飞,快醒醒,来人了。”
  程雪飞纹丝不动,稳如泰山。
  姜鸿宇脸色不太好看地解释道:“她昨天太累了,让她多睡一会儿吧。”
  汪母很通情达理地说:“没事,年轻人都能睡,你先吃吧。”
  姜鸿宇还没刷牙,可是程雪飞不在,他不好意思麻烦别人,只得算了。
  汪健把饭盒拿出来,打开,有热气腾腾的排骨玉米汤,宣软的大包子,一份炒青菜,一碗荷包蛋。
  姜鸿宇笑着说:“真丰盛啊。”
  汪健把饭菜摆好,把床头的小柜子往前搬了搬,然后说自己还要去西埠中学,马上要中考了,学校事情多,要赶过去处理工作。
  汪健走了以后,汪母就在旁边,像照顾自己亲儿子似的,照顾姜鸿宇吃饭。
  也许是饭菜的香味搅动了程雪飞的嗅觉,沉睡了一夜的人,终于幽幽睁开眼。
  她的意识刚刚从睡梦中复苏,就听到一串诱人的喝汤的声音:
  咦,这家伙吃什么好吃的,竟然不叫她?
  她抬眼望过去,赫然看见两个陌生的白发老人。
  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老妇人坐在床边,挡住了病床上的人,程雪飞看不见姜鸿宇,那一瞬间,还以为自己睡错了病房。
  程雪飞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那两个老人转头看着她,脸上都带着和蔼的笑。
  老太太问:“你醒啦,快来吃点东西吧,再晚,就被小姜都吃光了。”
  程雪飞坐起来才看见,坐在旁边病床上的正是姜鸿宇,自己没有睡错病房。
  她脸上一尴尬,浮上一层红晕。
  赶忙抹了抹嘴角的哈喇子,想起来汪健昨晚答应过说要送早饭的,猜测面前的老夫妇就是汪健的父母。
  “大爷,大娘,实在不好意思,鸿宇,你怎么也不叫我?”
  程雪飞心里责怪姜鸿宇,来人了,也不把她叫起来,害她第一次跟人家见面,就闹了笑话。
  姜鸿宇微微笑着,没说他已经叫过她,只是没叫起来。
  程雪飞跟汪健的父母打过招呼,就拿着牙刷毛巾,到外面的水龙头那洗脸。
  回来后,又给了王兴国五毛钱,让王兴国去吃早饭。
  县城的东西虽然比乡里的贵一点,但是五毛钱吃早餐,应该够了。
  人家丢下家里的事,大老远的来陪着住院,没理由连饭都不管。
  回到病房后,程雪飞终于神清气爽,热络地招呼汪父汪母。
  汪健看起来其貌不扬,但他的父母气质都很好,一看就是性格温厚的知识分子。
  而汪父汪母,对程雪飞也早有耳闻。
  他们都知道西埠乡有这么位能干的照相师傅,也见过她的杂志封面,还以为像她这样年轻漂亮的女人,一定会性格高傲,自以为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可是现在亲身接触了程雪飞,发现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程雪飞确实漂亮,但是没有漂亮女人的缺点,她为人亲切,随和大方,很讨人喜欢。
  汪父汪母都觉得,比他们儿子之前认识的那个惺惺作态的朱彩云强了一百倍。
  汪母笑着说:“小程,你别忙活了,快来吃吧。”
  “好,谢谢大爷大娘。”
  程雪飞坐到床边,就跟姜鸿宇在一个饭盒里吃饭,一边吃一边夸汪母做饭手艺好。
  汪母听了,笑的合不拢嘴。
  两个年轻人把老两口带来的饭吃的干干净净,让老两口很满意。
  程雪飞要帮着去洗饭盒,汪母说不用,她带回家洗就行了。
  程雪飞想,也许汪母觉得在医院洗会不卫生,像这种老派的知识分子,都有点讲究,于是没有强求。
  一路把两位老人送出了医院大门,程雪飞才回来忙活大人孩子。
  先打水,给姜鸿宇洗脸刷牙。
  又发现孩子尿了,准备给孩子换褯子。
  可她根本没有褯子,就让王兴国去买两条毛巾来。
  买来毛巾垫上,又给孩子冲奶粉。
  姜鸿宇见她忙的团团转,颇为歉疚地说:“真是辛苦你了。”
  程雪飞抱着孩子喂奶,目光放空:“今天,应该会很忙吧?不知道那两个逃犯,还有朱彩云和她大表哥怎么样了?派出所的人如果找到了他们,可能很快就会来调查我们。”
  想到这个,程雪飞陷入沉思。
  昨天的生死搏斗,虽然仍心有余悸,但接下来要面对的事,也许更复杂。


第280章 又又又跑了?
  孩子喝完奶,放到床上,自己玩去了。
  程雪飞有些一筹莫展。
  姜鸿宇半躺在床上,见她心思沉重,问:“你在想什么?”
  程雪飞在姜鸿宇旁边坐下:“今天应该会有警察来调查昨天的案子,我杀了两个逃犯,不会有什么麻烦吧?”
  姜鸿宇微笑道:“肯定会有麻烦的,麻烦就是,从此以后,你就是英雄了,到时候会有很多报刊杂志来采访你,你可能会被请到很多地方参加演讲,讲述你跟逃犯斗智斗勇的过程。”
  “我怕的就是这个!我没有当英雄的伟大理想,我当时就是为了活命,否则我也不敢下手去杀人,我也不想一遍又一遍地跟人去讲我杀人的经历。”
  程雪飞一脸愁绪。
  她是真的不想当什么英雄,偏偏这个时代,是崇拜英雄的时代。
  一旦某个人主动或者被迫,做了些了不起的事,就会被大书特书,塑造成一代英雄。
  去年年底,因为孟三儿的事,她已经尝过这种被立为“典型”的滋味,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尤其这一次,她杀了两个闻名全省、甚至全国的逃犯。
  事情一旦曝光,必定轰动全省乃至全国,那她这一辈子,就要背着“英雄的光环”生活下去了。
  当英雄固然光荣,可那也是个枷锁。
  程雪飞不愿自己早早被英雄的枷锁套牢,去做一辈子道德楷模。
  当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赚点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自在逍遥地过一辈子就挺好。
  姜鸿宇望着她,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她的心思:“确实,一旦被立为英雄,你就不是你自己了,你得一辈子背着这个包袱生活下去。”
  程雪飞又想到另一个问题:“而且,如果我跟警察说,是我杀了那两个逃犯,你觉得警察会信吗,他们会不会觉得我在撒谎?”
  “那你的意思是——你不承认你杀了逃犯?”
  “可是我不杀逃犯,那逃犯为什么会死?”
  姜鸿宇目光锐利地盯着程雪飞,似乎像有一双无形的爪子,顺着程雪飞的眼睛,钻进她心里,去看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然后,姜鸿宇就像电影里紫霞仙子看见至尊宝的心房在跳动一样,他琢磨出了程雪飞心里的想法。
  不可置信地问:“你不会是,想让我承认,是我杀了那两个逃犯吧?”
  “我没那么说。”程雪飞摇头否认。
  “可是你就是那么想的,对不对?”
  程雪飞确实是这么想的。
  现在姜鸿宇主动说了出来,那就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她坐直身体,分析道:“如果我跟警察承认,是我杀了那两个逃犯,警察很可能不会相信。但是如果换成是你杀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我被他们绑架,你找到了我,跟歹徒发生了殊死搏斗,在你英勇无畏的斗争下,反杀了那两个逃犯,把我救了出来。
  这不很完美吗?”
  确实很完美,完美到姜鸿宇找不出破绽。
  “可是,你要知道,杀了那两个逃犯,是立了大功,让我承认杀了逃犯,就等于你把这个功劳让给我了。”
  “那正好呀,我不是体制内的人,立不立功,对我来说没区别,可是你是民兵营长,将来如果不出意外,你还会在体制内发展,有了这项功劳,将来对你的发展有莫大的好处。”
  程雪飞说的确实有点道理。
  眼下,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让姜鸿宇承认他杀了逃犯,比程雪飞承认杀人更合适。
  还有一点,程雪飞没有想到,但姜鸿宇想到了。
  如果程雪飞一旦承认杀了逃犯,不论立不立功,总归是背上了两条人命,一定会有人对她指指点点,说不定还会造谣中伤她。
  以后,也许会有小孩指着她说:看,这个女的,她杀过人,她太可怕了,离她远点!
  但姜鸿宇不怕被人指点,抓捕逃犯,本就是他的指责,由他动手杀人,再正常不过。
  最关键的是危害百姓、造成恐慌的逃犯已经死了,是谁杀的,在某种意义上没有什么区别。
  两人四目相对,姜鸿宇抓住程雪飞的手,牢牢握在手里。
  程雪飞知道,他同意了。
  姜鸿宇声音温厚地说:“那就由我来承担吧,我们两个是一体的,不管是落下来的荣耀还是枷锁,都有你的一半。”
  程雪飞笑着点头,凑上前,在姜鸿宇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
  没过多久,县公安局、县人武部、西埠乡派出所的人过来都来了,几十个大盖帽,把病房站的满满当当。
  那两个跨省逃窜、造成多人伤亡的逃犯,在本县被剿杀,是一桩惊动省内外的大案,当局非常重视,一大早,几辆军用吉普就带着警察前来调查。
  警察先跟程雪飞去看了那辆跨斗摩托。
  摩托车停在医院后院的车棚里,警察看了,确认这就是被逃犯抢走的那辆摩托,立马收缴归案。
  之后回到病房,对姜鸿宇和程雪飞进行问话。
  程雪飞说了自己被绑架的过程,是姜鸿宇找到了她,两人合力跟逃犯和绑架犯进行殊死搏斗,把三个绑匪反杀了。
  警察没有任何怀疑。
  问完话后,西埠乡派出所的杨所长走到病床前,脸上似乎充满疑问:
  “据你们说,还有一个孕妇也参与到这件案子里,是吗?”
  “是。”程雪飞回答。
  杨所长跟县里的公安民警对视一眼,表情有点奇怪。
  程雪飞问:“怎么了?”
  “我们昨天接到通知,立马带人过去搜查,但是只见到了三具尸首,没有见到孕妇。”
  程雪飞吃惊地看了姜鸿宇一眼,姜鸿宇也满脸震惊。
  程雪飞指着旁边病床上的婴儿,道:“确实有个孕妇参与了,昨天是我亲自帮她接生的,为了等孩子出生,我们在那等了很长时间,否则姜营长不会失血过多。”
  杨所长点头道:“我们相信你说的是对的,那个孕妇,应该是畏罪潜逃了,可惜没抓住她!”
  朱彩云又又又跑了?!
  这简直刷新了程雪飞对朱彩云的认知,这女人的战斗力居然如此强悍。
  刚刚生完孩子,身体那么孱弱,居然还能逃了?


第281章 磕头谢罪
  警察问完话,对姜鸿宇的英勇行为一通表扬,然后就走了。
  警察走后,县人武部的部长,对姜鸿宇一番嘉奖,嘱咐他好好养伤,并且明确地告诉他,这次他立了大功,等伤养好后,县里会商量他的工作调动。
  其实就是明确告诉他,姜鸿宇很快就要升官了。
  最低,也要升到县里来工作。
  姜鸿宇、程雪飞两个人对升不升官没放在心上,两人想的更多的,是朱彩云逃跑的事。
  等所有人闹哄哄走了以后,程雪飞坐回姜鸿宇身边,相对无语。
  程雪飞忽然没来由地笑了:“这个朱彩云,真是水里的鱼,顺着水就能游走,不知这次能游到哪去。”
  姜鸿宇一脸阴沉,没能抓住朱彩云,他很失望,后悔昨天临走的时候应该把她捆起来的。
  当时他流血太多,脑子昏沉,没想到这一点。
  而且,刚生完孩子的女人,那么虚弱,谁能想到会有力气逃跑?
  程雪飞见姜鸿宇气不顺,安慰地摸了摸他前胸:“别气了,气坏了身体。”
  “我没气……”
  “你还没气,你照照镜子,脸都气歪了。”
  姜鸿宇噗嗤笑了。
  程雪飞正给姜鸿宇顺气,外面响起“嗒嗒嗒”杂乱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妇女扯着大嗓门吆喝:
  “快找找,小宇——小宇你在哪?”
  程雪飞一听这声音,脑壳就微微作疼。
  是姜兰带着人抱孩子来了。
  姜兰要往这病房里闯,被门口的民兵拦下来:“干什么的,别乱闯!”
  “我,我找我侄子,我侄子是姜鸿宇,他在不在里边,你让我进去看看!”
  民兵半信半疑,不敢随便放人进来。
  这时,程雪飞打开病房的门:“让她进来吧。”
  姜兰、郭和平、郭大祥一家三口,各个大汗淋漓,神情激动。
  姜兰看见程雪飞,魔怔般地叫嚷道:“孩子呢,孩子呢,我孙子在哪,快让我看看我孙子!”
  姜兰钻进病房里,没看见躺在病床上的姜鸿宇,第一眼先看到了小婴儿。
  她扑到床边,看着孩子,激动的浑身发抖,像面对一烧红的烙铁似的,想抱,又无从下手。
  郭和平、郭大祥父子两个,也奔到床边,一起看着孩子。
  全家人这半年多的心血,都是为了这孩子,本以为朱彩云逃跑,他们这辈子见不到孩子的面了,哪敢相信。这一刻,孩子居然好好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种失而复得的巨大喜悦,让三个人眼中盈满泪水。
  “大祥……”姜兰抽噎道,“你看,你儿子多像你,跟你小时候一模一样。”
  郭大祥呜咽一声,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扭头,在袖子上擦了把泪,这才转身看着姜鸿宇,想说什么,可是词穷寡言的他,想不出有什么话能表达他现在的心情。
  他期期艾艾,不知所云。
  姜兰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抱在怀里,哭着说:“小宇,多亏了你,你的大恩大德,姑姑一辈子记在心里,到了地下,也不会忘了你!”
  姜鸿宇神色冷淡:“你们要谢的人不是我,是雪飞,昨天是她给朱彩云接生,把孩子带回来的,如果没有她,你们这辈子都见不到这个孩子。”
  全家人心头一凛。
  姜兰抱着孩子,走到程雪飞面前,“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程雪飞吓了一跳,赶忙避开:“你干什么?”
  姜兰用膝盖追着程雪飞,痛哭流涕地忏悔道:“家玉妈,你救了这孩子,也救了我们全家,我们对不起你,我以前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我给你磕头,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我这个老婆子计较,都是我鬼迷心窍,上了朱彩云的当,以后,你哪怕要我这个老婆子的命,我也给你!”
  “你道歉归道歉,别给我下跪!”
  “不,我一定要给你磕头,这是救命之恩!”
  程雪飞无论怎么躲闪,姜兰始终朝她跪着。
  她无奈地朝姜鸿宇求助,姜鸿宇也觉得闹的难看。
  一个长辈,居然对自己的晚辈下跪?
  胡闹!
  被别人看见了,肯定先指责程雪飞不懂事。
  姜鸿宇发话了:“姑姑,你诚心诚意跟她道歉认错就行了,没让你跟她下跪。”
  “我诚心诚意地认错,我知道错了,家玉妈,你要还是生气,你打我骂我,我绝不还手!”
  程雪飞无语道:“你起来说话。”
  “不行,我一定要给你磕个头!”
  说着,姜兰弯下腰。
  要不是还抱着孩子,姜兰的头,一定能磕到地上。
  程雪飞躲无可躲,被迫地受了这个头。
  姜鸿宇很心累地朝郭大祥使了个眼色,郭大祥把姜兰搀扶起来。
  “孩子已经给你们了,你们带回去,好好抚养,至于朱彩云,她伙同两个逃犯,绑架了雪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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