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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八零年代:村花妈咪火辣辣-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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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么太庸俗了,没特色。
  最后,程雪飞见大家有些苦恼,就给了个意见:“我想了一个好名字,不知大家觉得如何,新的专栏,不如叫“跟着雪飞去旅行”,怎么样?”
  陈主编眼前亮了一下:“唔!这名字新鲜!”
  这名字确实新鲜。
  这时候的专栏,多数叫什么“艺海拾贝”、“每日谈”、“异国风情”、“新潮流”、“知音大姐”。
  能起的名字,都已经被起的有点烂大街了。
  要是照抄的话,拾人牙慧,没什么意思。
  但此时,还从来没有哪家报刊杂志,会把个人的名字融进专栏里。
  他们还没听说过几十年后的《跟着贝尔去旅行》,或者《某某有约》,又或者是《某某说事》。
  所以乍听程雪飞说的这个《跟着雪飞去旅行》,都觉得耳目一新。
  这名字不仅新鲜,而且通俗易懂,一看就知道是干嘛的。
  程雪飞又给出了她的理由:“最近几十年,因为各种运动,大家都被困在自己的地方,没什么人员流动。
  现在的人,都对外边的世界很好奇,世界那么大,都想去看看,但是包里钱太少,哪也去不了。
  咱们的专栏,正好抓住读者的这个心理愿望。
  用照片和一些简单的介绍,带他们去旅行,去看他们从没去过的地方,告诉他们不同地方不同的风俗人情。
  到时候再写点有故事性的文章,读者肯定会喜欢。读者喜欢了,订阅量自然会上来,咱们此行的目的,就达到了一半!”
  还有一个好处,程雪飞没有说出来。
  这是她自己的一个私心。
  就是用把她的名字融进专栏里,可以打造她的个人品牌。
  工作单位给的职位、头衔、工资、待遇,这些东西统统不稳定,说不定哪天就被夺走或者取消。
  但个人品牌,永远属于自己!
  谁也抢不走!
  所以,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要趁年轻,打造自己的品牌。
  既然这次的专栏内容,主要由她负责,那干脆就好好把握这次机会!
  几个领导面面相觑,都想看彼此的意见。
  编辑部副主任匡阳第一个点头响应:“不错嘛,小程同志很有头脑!”
  程雪飞朝这位短小精悍的副主任笑了下,感谢他的肯定。
  陈主编也说:“嗯,这名字容易记,又不呆板。而且,整个申城上百家杂志社,估计还没有哪家刊物会起这样的名字吧?好,咱们新开个专栏,就叫“跟着雪飞去旅行”!”


第533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确定好新专栏的名字后,又指定伍泉负责这个新专栏的版面开发。
  伍泉之前一直是程雪飞的责编,两人多次合作,算是老熟人了。
  这次,还是让两人搭伙。
  以后程雪飞在外旅行拍照,寄回来的照片和信件,都由伍泉编辑处理,刊登到杂志上。
  新工作进展的很顺利,大家心情很好,都干劲满满。
  这时候的人,对自己的工作,真的是发自内心的热爱。
  他们有一种为工作奉献自己的精神,觉得自己所从事的事情是伟大的,有意义的,而不仅仅是为了一份养家糊口的工资。
  更不会有被资本家压榨的感觉。
  总体来说,这时候虽然生活条件不是太好,但大家都比较平等。
  有生活上的的压力,但没有那么重的互相攀比的压力。
  杂志社刚刚开完会,又接到文化局通知,让他们到文化局去开会。
  陈主编带着程雪飞、匡阳、小徐去了。
  路上,程雪飞忽然想起,那个叫钱途的中年油腻男,不就是文化局的干部吗?!
  上次把钱途给坑的不轻,估计这家伙还没消气。
  要是再碰上了,不知会是个什么情景。
  但是好在,到了文化局后,并没碰上钱途。
  在文化局开会开到中午才散。
  散会后,又一起到机关食堂吃了饭。
  下午,程雪飞仍然不得清闲。
  杂志社为她办理入职手续,又陪她去办理户口。
  跑了一个下午,程雪飞的身份就发生了转变,从东阳省西埠乡的一个粮农,摇身一变,成了吃商品粮的编制人员!
  包括家玉家宝,也随着她迁了户口,成了申城人。
  不仅如此,程雪飞又在公安.局办理了身份证!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其实早在半年之前,上面就下发文件,开始试行第一代身份证。
  只不过刚开始推行,还没全面落实。
  尤其是临河县那样的小地方,估计连领导们都不知道身份证究竟是个什么物件。
  大城市的人,办理身份证的人也不多。
  程雪飞此次去落户,正好顺便把身份给办了,以后出远门,就不用再开介绍信,拿着身份证就可以。
  当天下午,办完这些事,程雪飞又去商场,去买昨天没买的东西,包括碗筷、杯碟、毛巾、肥皂之类的小物件。
  又买了一床厚棉被。
  估摸着,买上棉被,差不多就能入住了吧。
  背着厚棉被,拎着两个大网兜,回到隆昌公寓。
  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刚进隆昌公寓大门,就碰上一个意想不到的“熟人”!
  隆昌公寓大概有三十户人家,人不多,平时比较安静。
  反正程雪飞来了没几次,一共没遇到多少人。
  这次刚进门洞,就看见一个身形娇小的女子。
  她恍然觉得有些熟悉,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又过了两秒钟,恍然想起这人是谁了!
  是那个穿着红裙子到文化局招待所“捉.奸”的何聪的前女友:
  吴小英!
  再仔细看,没看错,还真是她!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上次送程立夏去理工学院,在学院门口再次遇到吴小英,这已经让程雪飞感叹“缘分妙不可言”了。
  没想到,到了这,居然还能遇到吴小英。
  真是巧他妈给巧开门——巧到家了!
  要不是吴小英个头娇小,跟他们程家的基因不太相符,程雪飞真怀疑,吴小英是她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否则,老天爷为何如此煞费苦心地安排她们多次相遇?!
  老天爷绝对动机不纯!
  吴小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也回了下头。
  回头看到是程雪飞,整个人惊讶的张大了嘴。
  此时程雪飞已经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了,笑着招呼道:
  “好巧啊——”
  “你——又是你?!”
  “是啊,又是我。”
  两个人都停下步子,吴小英震惊不已地问:“你怎么会在这?”
  “我回家啊。”
  “你家?”吴小英抬头朝屋顶望了望,“你家住在这?”
  “嗯,刚搬来。”
  程雪飞想起上次是在理工学院门口遇见了吴小英,当时以为吴小英的家在理工学院,怎么现在又出现在隆昌公寓了?
  程雪飞问:“你家也住这吗?”
  “不,这是我姑姑家,我到我姑姑家来。”
  “是吗,你姑姑家在几楼?”
  “三楼。”
  “三楼?也是三楼?”
  “你也三楼?”
  两个人已经被这种巧合彻底惊呆了。
  “我是三零四。”
  “我姑姑三零一!”
  哦买糕的!
  短暂的惊讶之后,程雪飞抬脚上了楼梯。
  吴小英也跟着上楼梯。
  吴小英突然想到了什么事,带着气说:“上次在理工学院门口,跟你在一起的那个,那是你弟弟吧?!”
  “对,是我弟弟。”
  “他说他是航空航天工程系的新生,他撒谎,他根本就不是!”
  程雪飞坦然道:“对,他根本不是。是我另一个弟弟。”
  “他个撒谎精!!”
  吴小英几乎是咬牙切齿,看的程雪飞心里莫名不踏实:
  完了,程春生随便扯了个谎,吴小英居然当真了!
  这要是再让吴小英跟程春生碰了面,不得打起来?
  程雪飞一边上楼,一边问:“你不会真的到教室去找他了吧?”
  “是啊,我去找他了,但找了一圈没找到,还把别人当成是他!”
  程雪飞发出一声轻笑,心想:
  理工学院的学生,哪个能有我弟弟长的帅?
  春生这熊孩子没啥优点,光剩颜值了。
  吴小英又对程雪飞说:“他什么时候过来,我得好好跟他评评理,让他给我道歉!”
  “同学,你别这样,他那臭脾气,真要见了你,不骂你就算好的,别指望他能跟你道歉,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能说服我爸,让我爸逼着他向你道歉,我爸是唯一能(用拳头)说服他的人,否则,他是决不可能向你道歉的。”
  吴小英满脸一言难尽的表情。
  两个人说话间,就到了三楼。
  吴小英姑姑家向左,程雪飞家向右。
  “改天再聊,今天刚搬家,就不请你过来了。”程雪飞说着,直接朝自己家门口走去。


第534章 
  新家第一顿饭
  进了家门后,外边的天已经擦黑了。
  程雪飞打开灯。
  白炽灯发出暗红的光,照在深色的家具上,整个家变得暖融融的。
  程雪飞越看越顺眼。
  她把新买的被子放到床上,又过了不久,姜鸿宇来了。
  姜鸿宇一来,这个家就更显得温馨,更像个家了。
  “吃饭了没?”姜鸿宇问。
  “还没呢,想等你来一起吃。”
  “出去吃吗?”
  程雪飞突发奇想,干嘛非要出去吃啊,不如到外边买点东西,回来在家吃。
  就从厨房拎出一口新买的小钢精锅和一个搪瓷海碗,让姜鸿宇到外边买点吃的。
  楼下不远处就有小吃店和饭馆,随便买点什么都行。
  姜鸿宇觉得主意不错,也很想在家里吃饭,就拎着钢精锅和大海碗走了。
  程雪飞进厨房洗了筷子和碗,又擦了一遍餐桌,把碗筷摆到餐桌上。
  齐活了……
  终于也能跟姜鸿宇一块在家吃晚饭了!
  半小时后,姜鸿宇买来一锅鲜虾面,一份煎饺。
  两个人高高兴兴地坐在餐桌边准备吃饭。
  姜鸿宇拿了筷子,开始捞面。
  “等等——”程雪飞左右看了看,觉得缺点什么,“这是咱们第一次在新家吃饭,不应该这么潦草,是不是缺点什么?”
  “缺什么?酒吗?你想喝酒?”
  “缺的不是酒,是仪式感。”
  姜鸿宇放下了勺子和饭碗,很认真地问:“说吧,你想要什么样的仪式——要不,咱们到床上切磋一下,回来再吃?”
  程雪飞白了他一眼:“不,没吃饭,切磋不动。”
  程雪飞想了想,突然想起来了,缺的是记录!
  她要把这重要的一刻记录下来!
  她从包里拿出随身带的相机,掏出来,对着姜鸿宇和那锅鲜虾面拍了一张,又让姜鸿宇给她拍了一张。
  拍好后,觉得还差点什么,她笑着站起来,上半身朝姜鸿宇探过去。
  姜鸿宇立马明白她想干什么,也往前凑过身子。
  两人隔着桌子吻了彼此。
  吻完,程雪飞笑着坐回去:“好了,可以开吃了。”
  姜鸿宇笑着,重新开始捞面。
  面还是热的,在冬夜里冒着腾腾热气。
  香味随着热气在房间里飘散。
  暖色的灯光,把两人的剪影打在白色的墙上,墙上就出现了一幅两个人交头吃饭的黑白动画。
  这幅动画,让整座屋子都活了起来。
  吃完饭,程雪飞去洗碗刷锅。
  姜鸿宇开始检修家里的灯泡、水管、螺丝之类的。
  到了主卧室,看见被子已经铺好,就去厨房找程雪飞,说今晚不如就在这住下吧。
  家里的条件比酒店好多了,而且因为是自己的家,住着更舒服自在。
  但程雪飞说家里还没有煤气,不能烧水,他们不能不喝水。
  她又转念一想,吴小英姑姑家不是住在对面吗,如果能到吴小英姑姑家借点热水,就省的再跑到酒店去了。
  住一晚酒店要花十八块钱,省下来,够买好多东西。
  而且,大半夜的,程雪飞确实懒得再顶着冷风跑到酒店去。
  就干脆拎着昨天买的两个暖水瓶,准备去吴小英姑姑家借水。
  吴小英这人虽然咋咋呼呼的,但心眼似乎不坏。
  借点热水,应该不至于不给吧?
  能住进这栋公寓的,都是有点身份地位的人,也不会计较那点热水。
  姜鸿宇不放心程雪飞大晚上的,到别人家去借东西,就说要自己去。
  程雪飞道:“还是我去吧,你一个大男人,晚上敲别人家的门,别人还不一定给你开门呢——而且,我认识对门的人。”
  “昨天刚来,今天就认识新邻居了?”
  程雪飞笑笑,把她和吴小英几次偶遇的事告诉姜鸿宇。
  两人先是在文化局招待所发生了误会,又在摄影展览上遇到她。
  后来,送程立夏上学,又在理工学院门口碰到那个女生。
  好巧不巧的是,今天居然又在公寓楼下再次碰见了!
  程雪飞说这些时,没有提到吴小英的名字,只说是“一个女生”,或者“那个女生”。
  姜鸿宇听完整个过程,也觉得惊奇。
  四次遇到一个陌生人,这几率有多低?
  只能说缘分不浅!
  不过,凭着四次偶遇的缘分,吴小英肯不肯借热水给她,程雪飞不是很确定。
  她拎着暖水瓶走出家门。
  外面亮着盏昏黄的壁灯,程雪飞直直走到吴小英姑姑家门口,敲敲门。
  “谁呀?”屋里有个声音问,这声音不像是吴小英,而是一个带着提防的有些强势的女人。
  “对门邻居,来借点东西。”程雪飞说。
  门上咔咔一阵响动,然后门开了。
  程雪飞本来以为,会看到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的形象。
  可眼前出现的这个人,着实让程雪飞眼前一亮。
  这人个头娇小,穿一身这年代极其少见的酒红色天鹅绒睡衣。
  头上卷着卷发棒,脸上化着浓妆,唇上涂着艳丽的口红。
  程雪飞还注意到,这女人涂着鲜红的指甲,眉毛修的一丝不苟。
  似乎每一根毛发、甚至每一根睫毛,都被精心打理过。
  程雪飞一度以为自己又穿越时空了。
  这女人精致的有点不像这个年代的人!
  这女人因为保养得当,看起来也就三十岁出头的样子,五官小巧,皮肤白皙,浑身上下透着精致的气息。
  这居然是吴小英的姑姑?!
  程雪飞得承认,自己太想当然了。
  吴小英的姑姑站在门内,原本是一脸的高傲和爱理不理的神情,但在看到程雪飞的那一瞬间,脸上也浮现出惊诧之色。
  惊诧于程雪飞高挑匀称的身材和年轻漂亮的脸蛋。
  但这只是一瞬间。
  一瞬间后,吴姑姑又恢复那副高傲冷淡的表情。
  她用一种“本地土著”对待“外来户”的语气问:
  “你就是对门新来的?”
  “嗯,对面三零四的——”
  程雪飞刚要说下去,被吴姑姑抢了话头:“你就是我侄女说的,好几次遇到的那个人?”
  “嗯。”
  吴姑姑的目光又在程雪飞身上瞟了几个来回,带着一种既看不上又有些不服气的劲头。
  程雪飞寻思着,今天晚上大概借不到水了。
  她跟姜鸿宇可能还得去住酒店。
  因为这位姑姑看起来,根本就不是那种善良朴实的热心大妈人设。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
  两个女人,也是一个修罗场。
  程雪飞正准备给自己圆个场,说两句冠冕堂皇的话,比如拜访下新邻居,请以后多多关照之类的,但这时吴小英出现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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