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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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坐在地上,苏小春抱着腿眼神放空,有人轻轻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
姜秀秀对上苏小春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紧张的咬着唇。
“那个,我有个朋友的孩子,好像和兰花是一样的情况,你能帮忙看看吗?”
第12章
向阳生产大队有两个很叫人惋惜的姑娘,一个是苏小春,好看却傻气。
一个就是姜秀秀,她更令人惋惜些,因为她出生是健康,长相清秀,五岁时因患小儿麻痹造成肢体残疾,走路一瘸一拐,手也不灵活。
说起苏小春,大家会叹一句可惜。说起姜秀秀,大家则会叹一句可惜还可怜。
从吴小芳把兰花带过来和苏小春聊那么久,她一直在边上听着。吴小芳决定去找蔡素芬的叔叔,姜秀秀便果断来找苏小春了。
怕苏小春拒绝,她赶紧又补充一句。
“我,我没有钱,但我也可以帮你干活的,双抢接下来的活我都帮你干了好不好?”
“不用啊,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呢,不用你帮忙干活。现在正好有空,你朋友的孩子在哪里呀?”
中午有一点点休息的时间,苏小春刚刚受到了吴小芳倒戈的打击,想现在就去看看姜秀秀说的孩子。
姜秀秀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快,高兴的领着她就往外走。俩人出去路过了蔡素芳,她靠在树下,舒舒服服的眯着眼睛。
“姜秀秀,正好给我去家里带壶水来,要温的啊,你过来拿水壶。”
蔡素芬的语气很不客气,跟使唤佣人一样使唤姜秀秀。哪怕只有两步路,也不自己拿过来。
姜秀秀唇抿着,“我,我不,不回家。”
其实她家和蔡素芬家离得不算近,只是平时蔡素芬就喜欢让她帮自己做事情,而姜秀秀又是个面团性格,念着蔡素芬大肚子,能帮就帮。但现在要带苏小春去另一个地方,中午休息时间又很短,万一没来得及拖累苏小春迟到的话,是要扣工分的。
“你不回家还不会走路啊,去一趟不就行了。少跟傻子走一块,本来就不聪明。”
蔡素芬没好气的训斥着,顺道将苏小春一道骂了。
姜秀秀对苏小春露出个愧疚的表情,正打算过去把蔡素芬的水壶拿着,苏小春将她拉住。
“你好可怜哦!没长手长脚呢,平时都是爬过来的吗?”
苏小春眼神非常纯净,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脸上还浮现出几分同情,似乎蔡素芬真的没有手脚一般。
被个傻子嘲讽,蔡素芬气得要死,她指着苏小春开骂。
“傻子你再说一句试试,看老娘不撕烂你的嘴。”
苏小春把头往前一伸,嘴巴一撅,挑衅的晃晃脑袋,“你又没长手,还撕得了我的嘴?有本事你爬过来!”
在蔡素芬被气得你你你几下,打算扶着树冲过来的时候,苏小春果断拉着姜秀秀就跑。
“快走快走,她要爬过来了,哎呀,好吓人啊!”
因为挺着肚子愣是没站起来的蔡素芬:……
确认跑出了安全范围,苏小春喘着气拍拍自己胸口,“哎呀,跑远了跑远了,她追不到。”
姜秀秀被她带着跑一路,本来腿脚就不好,这会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一边呼气,一边还很忧虑的操心是不是惹祸了。
“她,她会不会气出什么问题?”
“我没有气她啊,就是说实话嘛!她长了手脚为什么要你帮她倒水?”
苏小春眨眨眼睛,面上表情充满了疑惑,好像在问姜秀秀为什么要说她气蔡素芬。
跑出来苏小春就把这不重要的小插曲抛出脑袋,只兴致勃勃的问姜秀秀。
“你朋友的孩子在哪?快带我去看看。”
……
姜秀秀的朋友住得远,得绕过河边一座小山,有个独立的房子就伫立在离河很近的地方。
苏小春之前都没来过这里,更不知道这里居然还有一间简陋的房子。
院子里有个小男孩正在玩耍,还有个正在劈柴的男人。
男孩眼尖,看见姜秀秀跑了过来,好奇的瞅了眼苏小春,直直扑到姜秀秀的怀里。
“秀秀姨,你好久没来看我了。”
姜秀秀高兴的把小男孩抱起,她手臂因为残疾萎缩,抱着孩子其实很艰难。没抱一会,小男孩就被一双大手接了过去,是那个劈柴的男人。
面对这个男人,姜秀秀脸颊泛红,眼中闪烁着非常非常温柔的光芒。
“这,这是我找来给小鹿看病的医生,你,你别看她年轻,前段时间救了好几个孩子呢。”
苏小春正打算骄傲的挺挺胸脯,瞥到男人脸上从左耳贯到下颚的一道深红色疤痕,吓了一跳。
她的表情是非常明显的,男人微微侧过头,隐去那道疤痕。
“我去倒水,请这位,这位医生帮小鹿看看吧!”
姜秀秀也看出了男人的不自在,眼中流露出心疼的情绪,她不太意思的对苏小春笑笑。
“抱歉,吓到你了。”
苏小春摸摸耳朵,在心里给自己叫了遍魂,然后挺挺小胸脯,“我才没被吓到呢。”
她没被吓到,只是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对,她那么大胆,怎么可能被吓到呢。
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苏小春很镇定的开始给小鹿检查,只是一掀开他的衣服,苏小春深吸一口气。
白嫩小肚子上,密密麻麻全是红点,比疙瘩小,因为痒,许多红点已经被抓伤了,斑斑血痕,看得触目惊心。
“他身上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长这个,又特别痒。”
姜秀秀在一旁心疼的说,期盼的看向苏小春,“这个你能治吗?你要是能治,今年双抢的活我替你干,我,我也没啥好东西给你的,你要是觉得不够,下半年你的任何活都给我…干。”
苏小春撅撅嘴,“我才不要你干活呢,有手有脚的,为啥要你帮忙?”
姜秀秀张了张嘴,想说是感谢她的。但这段时间一起干活,她也明白苏小春的思维跟寻常人不太一样。
“特别痒,经常反复长,一长就是一身对不对?”
苏小春不再看姜秀秀,她站起来,说出几个点。
“对对对,就是这样。”姜秀秀连连点头。
“湿疹,不过长湿疹的情况有许多,可能是过敏也可能是太热了或者生活环境太潮湿了。”
她又蹲下身,检查了下小男孩的腿,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他有风湿,最好别住河边。”
“风,风湿?”姜秀秀很茫然的重复,见苏小春表情严肃,明白了这估计是更不好治的病。
“因为长期生活在潮湿的环境中,患风湿的几率就会增大,你看他的关节是肿的,跟寻常人不一样。”苏小春捏捏关节处,小声问小鹿,“是不是下雨下雪这些天气,你这里会很疼啊!”
小鹿点点头,“疼,疼的,像好多蚂蚁在咬我。”
姜秀秀脸一白,把小鹿扯过去,心疼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你怎么没说过呀?”
小鹿对对手指,吸了下鼻子。
“爸爸养我很辛苦,疼的话忍一忍就过去了。”
……
因为还要上工,了解了小鹿的病情后又匆匆赶回晒谷场。
好在她们刚到就响了上工的铃声,这次回来倒没看见蔡素芬,不知道她去哪了。
朱玲翻稻捆的时候翻到苏小春身边,跟她提了个醒,“蔡素芬说她今天被你气到了,下午的活就叫吴小芳帮她干,自己回去休息。”
“你别怕,我看她走的时候好好的,也就吴小芳一个傻子,给她挣工分呢。”
朱玲是找吴小芳好好说了一顿,但人家记着蔡素芬说的叔叔,硬说人家是县里的医生,比苏小春专业多了。她不想得罪了蔡素芬看不到那个医生,只能得罪苏小春。
苏小春没把这事放心上,很随意的摆摆手,“在县里做医生肯定很厉害的,只要能把兰花治好就行啦。”
梦里的‘苏小春’刚上班时,有些家长看她太年轻不信任她,哪怕她的号不用排队,也不愿意来找她治病。‘苏小春’也不在意,她说不管找谁看病,只要能把孩子治好,就可以。
所以苏小春虽然会有点难过吴小芳没选择她,但最重要的,就是兰花能把病治好呀!
她说话的语气一点芥蒂也没有,和平时是一样,朱玲见她真的不在意,反而只希望兰花能治好病。想到了她给小山喂盐糖水,自己当时的反应。
好在这孩子单纯又善良,根本不把这些事放心上。
……
下了工以后,苏小春和姜秀秀一道去摘草药,小鹿身上的湿疹可以用马齿苋打出汁涂抹,恰好马齿苋是农村田边非常常见的野草,随手一摘就是一大把。
姜秀秀摘得很卖力,还仔细问苏小春有没有别的需要注意的。
“其他都不用特别注意,就是不能继续住河边了。湿疹还算好治的,等大点抵抗力强了就不会复发。可风湿不好治,他这么小就已经有明显症状,再拖下去以后可能都不能走路。”
苏小春对小鹿的风湿情况比较忧心,她知道这是一种很难治疗的病症。
听苏小春这么说,姜秀秀咬着唇,难掩焦虑告诉苏小春,小鹿父子不是他们生产队的人,是60年闹饥荒的时候逃难来的。因为他脸上的疤痕,生产队的人觉得他以前是干土匪的,不愿让他进生产队。就只好在离生产队稍远的地方找个空地,简单起了间房子容身。再搬,能搬到哪去呢?
“他肯定不是土匪,因为他人特别好的。”
姜秀秀说得笃定,因为自己有次落水,是被那个男人救了。一个能好心救人的男人,怎么可能是凶神恶煞的土匪呢?
“哦,你喜欢他。”
苏小春掐了把马齿苋,笑嘻嘻的说道。
姜秀秀脸一红,没否认的把马齿苋拢了拢,用随手捡来的稻杆绑起来。
“既然他不是土匪,你就去找文叔,让他搬到生产队嘛!”苏小春很天真的说道。
姜秀秀摇头,“生产队没有多余的房子,他要搬过来就得起房子,起房子要很多钱的。”
苏小春往她身上一指,“你有房子啊!”
“你看我在河边捡了个男人回来,你也去河边,把他们父子俩捡回来嘛!”
“嘿嘿,这样你又有男人,又有儿子啦!比我还多一个哩!”
姜秀秀看着高高竖起一根指头比划的苏小春,这个话说得可真轻松自由毫无顾忌啊!
性格面团似的姜秀秀捂着砰砰砰直跳的心脏。
她觉得,苏小春说的,真是个好主意!
第13章
赵翎的伤好了许多,包括脑袋上的,但是伤好了,他的脑子里还是没有一点关于以前的记忆。
既来之则安之,没有记忆的赵翎反而开始开始热衷于探索自己的本能。
这种本能赵翎将他称之为身体记忆。
比如早上起来后,他举起手想要伸个懒腰,身体却在他抬手的时候,自动自发的安排他打一套拳法。他没有这套拳法的记忆,然而他的身体却将这套拳法行云流水的进行下去。
打完拳的他神清气爽,感觉自己的身体得到释放。
但这种释放还不够,似乎还没到极限般。在他走出院子后,他遵从自己的身体记忆,开始跑步。
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拳,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跑动时,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两臂自然摆动。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个姿势和一般人跑步的姿势不一样,或许和他的职业有关,但他怎么去想,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
沿着生产大队不停的跑,一直跑到中午,汗流浃背的感觉让他直呼过瘾。
做好午饭给苏小春送去,下午的他很自然的跑去了自己观察过的山上。
向阳生产大队依山傍水,只是山都不高,较为平缓。这种山不会有老虎之类的凶猛猎物,却容易出现野鸡野兔等小动物。
他答应过要对苏小春负责,这几天接触下来,他知道苏小春很瘦弱,脸色也不好看。但家里条件实在不好,这几天下来,除了三只母鸡勉勉强强一天下一两个蛋,其余可吃的东西都快要见底了。
赵翎认为,抛开必要的上工挣工分,他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让苏小春跟着自己饿肚子。
但他也观察了目前所处的环境,洪水肆虐过后,只有小部分粮食还在,这部分粮食哪怕分下来,全生产队这么多户人家,还是不够吃的。养牲口种菜又都是有定量的,不允许超出,超出就是薅资本主义羊毛。
对于他和苏小春目前的状态,只有打猎才能最快获得回报。
从山上提着一只野鸡下来时,太阳已经西沉。大片绚丽晚霞晕染着天空,瑰丽而绚烂。
当然更绚烂的是野鸡尾巴,非常引人注意。
……
刘爱红和苏望山正下工,混在人群中的她提着大妮儿的耳朵,那耳垂被扯得通红,大妮儿疼得眼泪鼻涕一块往下淌。
“妈,我错了我错了,我会把弟弟看好的,再也不偷摸出去玩了。”
见她实在可怜,边上也有看不过眼的帮着说话。
“大妮儿才几岁,也就比小虎大两岁而已,又要做饭又要洗衣服还要看着小虎,没见过你这么使唤孩子的。”
刘爱红眼睛一横,凶巴巴说回去,“不舍得你把她带回去养啊?她不干活要我来干?我不挣工分她能吃饱肚子?”
旁边有人拉了下刘爱红,指着不远处走过来的赵翎。
“那是小春捡来的男人吧?哟,手里还提了只野鸡呢!”
刘爱红手一松,大妮儿呲溜下就跑了。她眯着眼睛往前面看,果然看到远处走来的高个男人,手里提着只尾巴艳丽的野鸡。
“自己逮的啊?真厉害。”
“野鸡这种能飞的家伙都能抓到,还没□□呢!”
大家都羡慕得很,这几天哪家不是勒紧了裤腰带吃喝,偏偏他们除了会种地,整个生产队就没一个能打猎的。眼瞅着赵翎提着只野鸡回来,晚上就能鸡肉喝鸡汤,谁不眼热啊。
有人见刘爱红眼巴巴看着,就乐意看她难受,故意挤兑她。
“刘爱红,你之前还想把小春卖给刘铁牛,说想小春以后不缺吃喝。看看,人家自己捡的男人也能打猎呢,照样不缺肉吃。”
“你把小春得罪那么狠,人家吃肉,你连汤都喝不了咯。”
刘爱红哼一声,“我怎么也是小春亲婶婶,一家人,但凡是懂点事,也得分我半只鸡。”
“那你去要啊,看人家给不给?”
被激得一上头,刘爱红挤开人群,“去就去。”
……
赵翎并不觉得自己提着只野鸡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实际上他心里正在懊恼今天错失的几次机会,原本不是一只野鸡的,应该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可惜他心急了点,只抓到了一只。
下次可以考虑做些简易的工具,好过本人蹲守。
迎面而来一个笑得谄媚的中年女人时,他并没有认出来是小春婶婶。
目前为止,他认识的人仅限于隔壁李秋萍一家,以及晒谷场的朱玲和赵慧莲。不过这种认识,也只有几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交流,多数以他的嗯尴尬结束。
所以面对刘爱红,他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走过。手里提着的野鸡倒是嘎了一声,稍微扑腾了下,只是在他铁爪下,再怎么扑腾都是徒劳。
刘爱红都打好了词,比如先热情喊他一声,再哄一哄,识趣点的话,不就得叫他们一起去吃鸡喝汤。好歹也是亲戚,都在一个生产队,苏小春她不长脑子说不通,这个富贵总长了脑子吧?他一个逃难来的得清楚自己的地位,想融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然而她设想挺好,就是没料到,赵翎完全不理他。
刘爱红转个身追上去,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