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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八分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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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晚涂药膏,要求不能化妆,不能戴口罩。所以唐秋水今天才看到了一个素面朝天的滕怡静。
  滕怡静拿着以上这些去法院起诉施工队,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未能得到支持。
  “法院说这个施工项目有规划许可,手续齐全,合法合规。”滕怡静荒唐地冷笑一声,“拿个许可证当挡箭牌就可以随便欺负人了?之前拿它没办法,现在好了,这许可证也是骗来的,这回我看它还有什么话说……”
  唐秋水枯坐着,有些灵魂出窍。
  她不知道,原来在和冠圆街道办交涉之前,滕怡静还付出了这么多,承受了这么多。而她呢,在打了几个投诉电话,去市长信箱写了个留言,没得到有用的回复之后,就放弃了挣扎,一直在消极地忍耐着。
  纸上谈兵,她惯会如此。以前在法学院这样就算了,现在毕业快一年了还是没长进。手里拿了本实习律师证,实际什么也做不了,只会在群里夸夸其谈,说些有的没的。
  一阵自惭形秽的颓败感涌上了心头,又很迅速,很强烈地,延伸至四肢百骸。
  还是滕怡静的哭诉把她拉了回来,抬眼看见女人作抹泪状:“唐律师,你看看我现在这张脸,简直快毁容了呀。”
  “不至于的滕小姐,”唐秋水忙不迭给她递纸巾,耐着性子劝慰道,“我看着还好,没那么严重的……”
  这话似乎奏了效,滕怡静慢慢停了动静,抬头朝唐秋水脸上打量过去。
  好一会,唐秋水被她盯得有些不自在:“怎……怎么了?”
  滕怡静看着女生这张光洁紧致的脸,满满的胶原蛋白,羡慕不已地感叹:“唐律师到底年轻啊,这黑眼圈是重了点,皮肤倒是一点没受影响。”
  这么些天下来,不知道被多少人说了多少次黑眼圈了,但被夸皮肤好还是第一次。而且滕怡静的这个说法,有种欲扬先抑的感觉。
  唐秋水用手背贴了贴右颊,有点开心,又有点不好意思,小声说:“有吗?”
  其实滕怡静也就是顺口一说,很快就把视线从唐秋水脸上移走了,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抽抽搭搭,絮絮叨叨。
  唐秋水是她的树洞,又不止是树洞。
  因为说到最后,她看过来问了一句:“唐律师,你会帮我吗?”
  唐秋水已经记不清她当时是怎么想的了。就是看着手上喝了一半的橘皮拿铁,看着面前那些字字铿锵的纸张,再去看滕怡静的脸时,她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会的。”
  很难讲这话到底是对谁说的。


第19章 玻璃门
  在后续的闲聊中,唐秋水得知,滕怡静是一家知名游戏公司的研发员,公司总部就在X区。
  因为每天的工作都要用到编程,所以打字手速很快。再加上游戏这一行更新迭代迅速,需要不停地研发创新,所以她的工作效率也很高。
  从咖啡馆分别没多久,滕怡静就把这个案子的起诉状写完给唐秋水发来了。
  在打开之前,唐秋水犹豫了片晌。
  那天在咖啡馆里答应滕怡静确实是一时冲动,但回来后她一直致力于为自己的这一允诺找正当的理由。
  找到了不少。
  比如利冲规则的限制对象是执业律师,可现阶段的她还不是;比如匡义和冠圆街道办目前只签了一份常法合同,而没有正式的聘请律师合同,街道会不会请他们打这个官司还不能确定;再比如,即便梁渠真的成为街道的代理人,那她的名字也不会出现在委托书上。
  前面两点都有些牵强,真正说服她的是最后一点,那就是她在这个案子里不会留名。原告方也好,被告方也罢,给她安排的角色都只会在幕后,聚光灯照不到的地方。
  她就像一个小漏洞,游离于全部部门法之外,在落网之前可以一直逍遥自在。
  于是唐秋水打开了这份起诉状。
  她第一次见这样的起诉状。通篇洋洋洒洒几千字,没有提到一个法字,却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滕怡静的字里行间,都在描绘夜间施工的野蛮,投诉无门的绝望,身心俱损的痛。并生动形象地把自己比作著名心理学实验中那只“习得性无助”的狗,明嘲暗讽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
  唐秋水打开了修订模式,最后却一?s?处都没改。
  因为不知道怎么改。删削,舍不得;添补,狗尾续貂。唐秋水第一次觉得,专业的法律语言在通俗的大白话面前占了下风。
  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份起诉状了,它更像是陈情令,出师表,读来令人亢奋,动容,乃至潸然。
  唐秋水只让滕怡静把手里的证据材料整理好,上了法庭,证据比诉状更重要。滕怡静收到后表示会尽快准备。
  行政诉讼的立案并不容易,唐秋水以为这个案子近期应该不会有什么进展了。
  可还没过两天,梁渠就把她喊进办公室,要求她去做一项法律检索,检索内容与政府信息公开和国家秘密有关。
  就像是在……为写答辩状作准备。
  滕怡静的诉请是要求法院判令街道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公开社区管理办公室开具的谅解协议。而街道开给滕怡静的书面答复函上,写明该协议属于国家秘密,故不予公开。如果去法院,那么被告方街道也一定会坚持这个观点到底。
  梁渠突然给她布置这个检索任务,像是已经确定了滕怡静要提起一桩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一样。
  可是怎么会,滕怡静的材料不可能这么快到法院的,她还在准备证据呢。
  当然滕怡静的诉讼进度唐秋水不可能和梁渠说。她有本事做内幕交易,可梁渠只是普通券商,信息不对称,需要一定的伪装。
  她有些犹豫地探询:“现在就要查吗?”
  “嗯,”梁渠明显不爽,声音似滚了一粒刺人的沙,“那个刁民拿着起诉状去街道示威了。”
  唐秋水顿时哑然。一因滕怡静这一太过招摇的举动,二因梁渠这个不善的用词。
  在他眼里,滕怡静是刁民,那答应帮助刁民的她是什么性质。唐秋水不敢继续往下想,怕想得太清楚会推翻自己先前找好的借口,会对滕怡静食言。
  梁渠大手一挥:“不管了,你先去查。”
  唐秋水没迈步,谎称:“我之前查过了。”
  也不算谎称,她确实查过,只是她模糊了查的时间和为什么查。
  梁渠对她这话并不意外。因为唐秋水经常会自发性地去做一些法律研究,不管是办案过程中的难题还是日常生活里的琐事,只要和法律相关,她都会去查资料弄清,并且形成书面的研究报告。
  这些都是梁渠在唐秋水的实习周记里看到的。
  实习律师的实习周记需要带教律师点评。实习期一年,52周,52篇实习周记,不需要每一篇都点评。硬性要求是只需要随便挑两篇点评即可,上半年一篇,下半年一篇。周南就是这么点评李其琪的,两次,不多不少,一模一样的内容:「不错,继续努力。」
  可梁渠不一样,唐秋水上传的每一篇实习周记他都点开看过并且详细写了评语。不仅如此,他还会根据每周的工作表现给她打分。分数有高有低,评语有褒有贬,搞得跟绩效考核似的。
  他以为政府信息公开这个问题也不过是唐秋水好学所做的研究之一,所以没有深究,直接问她:“查出来什么了?”
  似早有准备,唐秋水无所顾忌地直言:“以申请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为由不公开,我觉得这是行政机关在自说自话。”
  “说什么不但申请的信息属于秘密,相关的定密文件本身也属于秘密,都不公开。那它到底是不是秘密,如何证明它是个秘密,是不是所有行政机关不想公开的信息都可以说成是秘密,反正怎么样都无从查证……”
  唐秋水大概有些被滕怡静传染了,爱上了用连环问。不得不说,这样说话的确可以起到发泄情绪的作用。说完像跑了个八百米,酣畅淋漓。
  她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可梁渠却听得眉心拧成一坨。他坐直身体听她讲完,首先肃声给出他的评价:“你这个发言很危险。”
  然后开始纠正她,“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部分公开申请都会得到肯定回复。如果确有不能公开的情形,那就另当别论,比如要求公开的信息涉密。”
  “所以怎么样才能证明这个信息是涉密的呢,”唐秋水觉得梁渠并没能理解她的疑点,她又绕回到了刚刚那个问题上去,“我们不是内部人员,这个信息是否真的涉密我们无从得知啊。”
  玻璃门。
  普通公民,和政府信息之间,隔了道玻璃门。表象上似乎可以没有障碍地窥见里面,但实际上却无法真正知其然。仿若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唐秋水自认说得有理有据,可在梁渠听来却是在钻牛角尖,他倾向性极强地撇清证明责任:“行政机关不需要证明,不信就去起诉。”
  “凭什么,”这话惹得唐秋水异常不忿,当场魂穿滕怡静成为了这桩行政诉讼的原告,“这是什么流氓逻辑?”
  像是应激了似的,女生的双腮顿时醺红如醉。
  梁渠被她这幅模样气笑,他不应答只反问:“唐秋水,你是不是法学生,懂不懂法理?”
  他很少这么连名带姓地喊她。两个人的时候喊秋水,有外人在的时候喊小唐。如果喊了全名,多半是要她等着挨批评。
  唐秋水有点儿发怵,不由放低声音:“什么法理?”
  “利益平衡。”梁渠注视着她,语气逐渐平和如在温课,“信息涉密不予公开这条法律规定,是在对公民知情权和国家安全这两种法益进行衡量取舍后,选择了保护后者。就像紧急避险,为保护较大的利益而不得不牺牲较小的利益。”
  “而之所以说行政机关不需要证明具体怎么涉密,那是因为政府的权力由人民所授,人们相信并且应当相信这是个有权威、说真话的政府。如果动辄对政府的决定产生怀疑,无异于公检法对犯罪嫌疑人作有罪推定。”
  说得句句在理。而且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他拿刑法举例,唐秋水想听不懂都难。
  可法理是法理,个案是个案。在滕怡静和冠圆街道这个案子上,一份夜间施工谅解协议怎么可能会是国家秘密。连唐秋水自己都不信,这让滕怡静怎么相信。
  再和梁渠就这个问题杠下去没有意义,毕竟他不是最终敲锤的那个人。
  几秒的沉默后,唐秋水问:“那起诉到法院,法官会对涉密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查吗?”
  不会。
  已知的答案是不会。
  可她还是希望能从梁渠那里听到不一样的回答。
  梁渠面不改色,将整个上身挨回椅背,姿态松散,词锋却锐利:“你都已经查到了,还用再问?”


第20章 居委会
  在已有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法院仅对国家秘密做有限形式审查。即便认为行政机关陈述的不公开理由难以信服,也只能作出“重新答复”的程序性处置而非“责令公开”的实质性判决。
  同时,基于司法谦抑性,法院在审查国家秘密的认定是否合法时,对待行政机关的定密决定也是十分谨慎,甚至于退让的。这是因为政府信息浩如烟海,涉及的专业事项庞杂。与行政机关相较,司法机关不具有专业判断优势。
  梁渠很清楚这两点,所以他表现得胜券在握,并对滕怡静种种耀武扬威的行为感到轻蔑和好笑。或许在他眼里,滕怡静不但是个刁民,还是个法盲。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律所在和当事人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前,首先会履行一个风险告知义务。告知其官司有输有赢,无论是输是赢,已经收取的律师费均不予退还。即便如此,大多数人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在合同上签字。因为很多案子输赢都是五五开,百分之五十赢的可能性已经足够让人为之一试。
  可滕怡静要求冠圆街道办公开谅解协议的这一诉讼,几乎不可能赢。
  应该没有人会硬着头皮去打一场注定会输的官司,及时止损才是正解。
  趁滕怡静还未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唐秋水觉得有必要把她查到的这些告诉滕怡静。
  她把败诉风险一五一十地发给滕怡静,本以为会听到她说“那算了”“不打了”“再忍忍”之类的丧气话。可滕怡静却像是没看到似的,直接发来一份压缩文件,并问:唐律师,这是我准备的证据材料,你看看有哪里需要调整的?
  很大一部分人打官司都是一时气不过,等气消了就会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唐秋水不想滕怡静到后面对今天的决定追悔莫及,于是她重复了一遍上面的劝阻之言。
  这下滕怡静终于正面回应,她的立场依旧坚定:没关系,不试试怎么知道会不会有奇迹发生。
  唐秋水微怔,因为女人这股迎难而上的执念。而她话语中的“奇迹”二字似有魔力,为重重思虑所蔽的果敢与热血在须臾之间全部复苏。
  唐秋水不再多言,引?s?用滕怡静发来的文件包,回复:我看一下,改完发您。
  滕怡静的证据准备得很齐全,但是内容和顺序都很乱,当中还有不少重复或者与本案无关的文件。
  唐秋水仔细梳理了一番,按照证明目的将能用得上的证据分成好几组,做出了一份清晰完整的证据材料。
  在做这些的中途,她无意间瞥见了那个被她丢在一旁的利冲认定和处理规则。标题上明晃晃的几个大字,如一双犀利的眼,正居高临下地审判着她的所作所为。
  唐秋水心一颤,先是手忙脚乱地去拿其他文件把它压在底下,后又跑到茶水间猛灌一大杯水转移注意力。
  做贼心虚,掩耳盗铃,好像眼睛看不见这东西就不存在一样。
  唐秋水不是唯心主义,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架不住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教唆着:就帮滕怡静弄完证据。等她立案成功,你一定不会再插手了。
  就这样,唐秋水一敲回车键,把证据定稿pdf给滕怡静发了过去。
  好在滕怡静接收到,对她表示了感谢之后,有段时间都没再联系她,唐秋水暗暗松了一口气。
  另一边,梁渠也没有闲着,他受冠圆街道办所托,抽空去了趟新北花苑居委会。
  居委会办公室设在小区进门第二排单元楼中间,底层一楼,很不显眼,甚至有点突兀,就像是通畅规整的平面无端凹进去了一小块。
  梁渠找了好半天才找到大门,走近也不容易。
  周围的其他地方都整齐栽种着绿植,高一点的是山茶球,矮一点的是毛鹃。山茶艳红,热烈欲燃,浓得令人睁不开眼;毛鹃虽素,却也不顾一切地争先窜出,压倒繁枝密叶。红白相映,碧草如茵,缤纷如斯。
  唯独这间办公室的大门口,杂草丛生,野蛮疯长,似乎很久未经修剪和打理。
  两种截然的景观同时落入眼帘,给人一种很强的割裂感,就仿佛是硬把两篇风格迥异的文章缝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合撰作品。
  梁渠有些弄不明白,到底是因为常年无人登门所以潦草至此,还是因为极难蹑足所以劝退一众人,又或许互为因果?
  站着往里看,办公室的门窗紧闭,梁渠朝里面喊了声:“有人吗?”
  片刻后,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给他开了门。
  看到梁渠的第一眼,这人流露出的目光并不友善,就如同一个洁癖人士看到了落在洗手台上的灰尘那般,下意识地抗拒与嫌厌。
  梁渠笑一下,礼貌开口:“您好,我找居委会刘主任。”
  “我就是,你有什么事?”男人始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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