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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南潮-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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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袋里摸出一张照片,八九岁的稚嫩的孩子依偎在母亲身边,有些惶恐地看着照相机。母亲还扎着长辫子,笑得露出酒窝。周鸣鞘打眼一看,愣住了,立时摸出钱包。结果钱包里,原来宝宝贝贝供着那张照片的地方,此时霍然一空。
  原来那个早上,肌肤相亲后的那个早上……
  穆阳做了偷心贼。
  周念亲把照片放到他手里:“我们约定的是,你被我逮到,从此听我的,任我驱使。这不算我逮到你,算穆阳的功劳,我不能作弊。”周鸣鞘一怔,看见小叔已然起身:“吃吧,吃完了,该去哪去哪。这个晚上我不盯着你,明天开始,继续猫抓老鼠的游戏。”
  周念亲做事从来不拖泥带水,三言两语吩咐完,也不管小孩子想明白没有,转头就走。因此走到门口路灯下,周鸣鞘才豁然开朗,猛地喊:“小叔!”
  周念亲回头。
  “……为什么帮我?”
  他看着已与自己一般高的年轻人,半晌笑了笑:“因为我被人出卖,失去一生的自由,到头来,还是爱她。若我明知道她会骗我,明知道没有好结局,重来一次,我还是想去县城,还是想去她的路边摊,坐在灯下和她说话。”
  “人一生怀念的岁月其实不过寥寥两三年。那两三年,捉住就是捉住,溜走就是溜走。我不希望你像我一样,到老了,太过遗憾。”


第27章 27
  暴雨忽然倾盆而下,周念亲消失在巷子街头的时候,雨劈头盖脸打下来。周鸣鞘杵在店门口,没有伞,被浇成落汤鸡。店老板招呼他,问他饭还吃不吃,好心拿了毛巾,叫他进来擦一擦。
  但他只是野兔似的,忽地蹦起来,掉头冲进雷电里。
  要去见一个人时,千刀万剐也拦不住。
  穆阳为了找他走遍了港城,今日,他为了找穆阳,也迎着风雨跑遍了大街小巷。他去穆阳家敲门,没人;去他平时看别人打电动的地方,没人;去他们窝在一起喝橙味汽水、黑暗□□同看盗版王家卫、翻过围墙打篮球的那些地方找,都没有人,最终冷静下来,知道穆阳一定是去喝酒。
  他太了解穆阳,于是到街上酒吧里挨个地找。
  他找到穆阳时,穆阳正坐在卡座尽头,伸着长腿,沉默蜷缩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中。他脖子上裹着一圈绷带,想来是心情不爽又和谁干架了,微长的头发依旧死皮赖脸地不去剪,狼尾巴一样垂在耳后。鼻梁上贴着一只创可贴,隐约露出结痂的伤疤。
  他皱着眉头,懒洋洋陷进沙发里,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烈酒。
  那是他行尸走肉一样苟活在这个世上的第三天。三天前,他偷偷跑去见周鸣鞘最后一面,他把那张照片交还给周鸣鞘的母亲,觉得萍水相逢也就这样了。一生的缘分到此为止,从此陌路,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于是他的一身骨头像是被人剥皮吸血,抽走了似的,再提不起力气。他想让脑海里那个名叫周鸣鞘的混蛋滚出去,但是做不到,没有办法,只能靠酒精麻痹。
  狐朋狗友陪他来喝酒,一个关系好的铁哥们揽他的肩膀:“阳哥怎么有空来喝酒,新鲜事喔!我请我请,喂,看不见是谁啊——赶紧去找几个好看的过来啊!”
  这人姓曾,大家叫他阿曾。阿曾是没钱还要装阔的色/鬼,所以只能算花花乞丐。
  从前穆阳偶尔也会来喝酒,不过只是陪他们高兴,绝不和陪酒的女孩多说话。他虽然混,但是记得小时候阿公的一些教诲。人是最难缠的,惹什么都可以,不要招惹人——他当时招惹周鸣鞘的时候怎么没念着这句话?
  不过这次大跌阿曾的眼镜,因为穆阳居然主动和女孩喝酒。阿曾笑得恶心,给女孩抛媚眼:“他好不容易给面子喔,这么帅,你有福啦!”
  穆阳不训他,只是一杯一杯喝。
  于是那时,那个穿一身闪闪发光的亮片吊带裙的女孩给他开了第三瓶,倒满推到眼前:“看你的样子,像是很喜欢你说的那个人。喜欢就去追回来啊,”她托着脸的手上指甲极长,红艳艳的,“大不了低个头认个错,女孩子嘛,哄一哄就好啦。”
  做这行的女孩心都很细,再加上借酒浇愁的人心事多,三言两语,她们总是能把别人的秘密都骗到手。穆阳也无法招架。
  他没和陪酒妹解释,他口中的那一位不是女孩,也不想反驳她说的“像是很喜欢”,沉默片刻,只是闷闷地答:“我没错。”
  女孩“切”了一声,往后一仰,锁骨上搽着粉,亮闪闪。脖子上廉价的塑料项链亮闪闪,嘴唇上一枚银唇钉亮闪闪,眼皮褶子里涂的闪粉眼影也亮闪闪。她整个人闪着光,好像不会难过似的。她说:“你们男的都这么说,没错没错,其实都是你们的错。再说了,就算不是你的错,你也要会哄人。”
  穆阳有点醉了,执拗起来,红着脸发酒疯说:“我就是没错!”
  说完微微抿了嘴,委屈得可以挂油瓶。
  “好好好,没错就没错嘛,”女孩没见过这种认死理较真的客人,只好反过来敷衍他:“是她的错,她不知道珍惜。”她觉得自己简直犯贱,为什么要帮客人解决情感问题。
  结果穆阳说:“不……是我推开他的。我是……下水道的老鼠和蟑螂,系乐色,不能挡他的路。他该有很好的……人上人的生活。”
  女孩沉默片刻:“你是乐色,我是什么?”
  穆阳抬头瞥了她一眼。他的眼睛很漂亮,女孩有一瞬的怔神。
  穆阳没有说话,他的思绪在这一瞬间游离,飘去了很远的地方。他望着窗外,冷幽的月光被五光十色的街道扑在身下,影绰照进酒吧里,人们身上的汗珠和脂粉一样闪烁,他一瞬间想起两个多月前,他第一次见到周鸣鞘,他们像小兽一样撕咬着打架,互相绊倒在马路中央,身上也是这般。
  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赶周鸣鞘走。那是一种介乎少年的顽固与青年的冷静,是做出的象征着成熟的选择。他太清楚自己是谁,知道他能望见的天空只是阁楼顶上那小小的一片,连一只完整的月亮也盛不住。可周鸣鞘像一只鹰,鹰击长空,本该有更高阔的天与地。
  所以归根到底,只是因为……
  “夏天要结束了。”女孩忽然说。
  穆阳一惊,因为她居然说出了他的心声。夏天要结束了,一个情迷意乱的夏天要结束了。夏天结束,热浪褪去,他们不能再在沙滩上裸泳,白色的鱼会纠缠着渴死。
  但女孩只是说:“你的眼睛好漂亮。我以前有个好朋友,也有一双这样的眼睛。但她是女生。”
  穆阳示意她继续。
  “我那时还在上初中啊,很小吧,现在我听起来都觉过分,”她狡黠地笑起来,细长的眼睛弯如月牙,雀斑浮到腮红之上,“但当时不会想这么多。”
  她说:“我和一个女孩在洗手间里接吻,记得天很热,身上会出汗,衬衫湿透了,头发一丝一丝黏在额头上。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知道人的身体很软。原来是那么软的。”
  “女孩不会被怀疑啦,上初中谁不是和闺蜜手拉手?感觉做什么都要粘在一起,吃饭只要一只勺子、一双筷子。”她撑着下巴,耸了耸肩:“我们还约好说初中毕业一起要考某所高中,她学理,我数学不好要去学文,这样高中也在一起,四舍五入,一辈子都可以在一起。”
  “不过没有那一天。”女孩招招手,要了一杯新的薄荷酒,“我出钱啦,这杯不算你账上。”
  但穆阳摇摇头,将钞票放在桌上:“买你的故事。”
  女孩一顿,露出笑容,桌下的小腿来回晃。
  “嗯……那是在初三吧?有一天上自习课哦。好像也是一个夏天,不记得了,但是印象中树冠间隙中的阳光像蝉,蝉鸣在响,然后天暗下来,晚霞铺过来,像火舌一样捧着那颗太阳……我们互相看了一眼,觉得好热,好躁,然后躲进卫生间里。”
  “在那种地方还能做什么?接吻而已啦。”她说,“没想到那天卫生间里有个变态。他躲在旁边摆弄照相机,偷拍,咔嚓一声,然后全校都知道了。”
  女孩沉默了一会儿,回忆像雾一样把她拢起来。
  片刻后,她干笑,撩起了耳边的一缕头发。这时,她那些鲜艳美丽的指甲忽地黯然失色。
  “她是个很好的人,我舍不得啊。被停学了一周,最后那天的晚上,她跑到我家楼下喊我。我住二楼,其实很矮,伸手就能碰到她,但是我躲在走廊下,蜷缩着,没有露脸。因为她说叫我和她一起,离开这个地方。她什么也不怕。”
  穆阳将面前的酒杯举起,仰头喝尽。这时乐队跳起来,吵闹的声响充斥着每个人的大脑。穆阳的声音便显得遥远:“你不去,是对的。”
  “我那时也自以为是地这么想。”女孩说,“所以第二天,我去和老师说,是我强迫她,是我哄骗她,是我勾/引她……反正都是我的错啦。然后老师心安理得地把她摘出去,把我开除。我觉得挺好的。”
  穆阳垂眼。
  “后来她去了我们说的那所高中,学了理科。成绩一如既往地好,是那所学校第一个考进北京的人。前两年她还一直来找我,但我一直躲,后来换了手机号,换了住址,去别的地方打工,她找不到我,就不再找了。”女孩握紧了酒杯,“我听人说,她毕业,又考了研究生,然后去银行上班,然后去一个什么叫投行的地方……我也不懂,反正过得很好,有车有房,女强人。我一直以为她过得很好,把我忘了,不再和我纠缠,当然会走得更远……”
  “但三个月前,她跳楼了。”
  女孩的身体抖起来,涂着鲜艳口红的唇瓣颤动着,露出不再是铜墙铁壁的白牙。
  她说:“他们去整理她的遗物,只找到我的电话号码,只能联系我。然后告诉我,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的照片。只有和一个人的泛黄的书信,只有一个人送她的幼稚的内衣和廉价的化妆品……只有一个人。”
  只有我。
  “是我害死她的吧,我一直这么想。她一定恨我恨透了,恨我为什么那么残忍,一句话的机会也不留给她。”女孩吸了吸鼻子,把眼底的泪光藏起来。她故作轻快地耸了耸肩,“但这些事情我都不会知道了。她已经死了。错过就是错过啊。”
  “我只是个初中辍学的打工妹,每天只会陪一些无聊的男人说无聊的话。但你不一样,你让我想起她,让我想起我自己……大道理我不懂啦,但是,我总觉得……”
  “你和我做的事,并不对吧。我们没有资格放弃一个人……因为爱是狡猾的、脆弱的、根本不能弥补的东西啊。”


第28章 28
  酒吧打烊,穆阳付清账,送女孩到门口分开。狐朋狗友们喝得上头,揽住他的肩膀:“喂,怎么放她走啊,虽然长得一般,但身材很好喔!”
  穆阳没吱声。他低头,把下巴藏进衬衫,借领口遮掩湿红的脸颊和眼底,半晌冷不丁出声:“还喝吗?”
  “阳哥好兴致喔……”
  “人家想的开啦,这个不行换下个嘛,总有更靓的。”
  “喝啊,为什么不喝?转场就好啦!”
  叽叽喳喳,于是到了更热闹的夜店。
  夜店里野猫更多,都近乎赤/身裸/体,蛇一样在彩色的碎片一样的灯光下扭动。穆阳依旧不参与,孤零零地坐在一旁,只是一杯一杯喝得更凶。
  周鸣鞘就是在这时找到他。外面的雨已经很小了,但他湿漉漉的走进来,一言不发,人看到他,都后退一步。他一眼就看见了穆阳,他坐在灯下,灯火点缀着,这一片红,那一片绿,鼻梁上的浅黄色的月亮一样的光晕,眼眶下的青色的雾一样的阴影。他太漂亮了,周围有人献殷勤,男的女的都有,手一伸,给他点酒。
  穆阳来者不拒。
  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递来一杯鸡尾酒,金丝边眼镜泛着冷光。穆阳只是瞥了他一眼,勾起嘴角,几乎冷嘲热讽的笑,看穿了那杯酒里暗藏的存在或者不存在的恶意,但是没心没肺一般,仰头就要喝。
  被周鸣鞘一手打翻了。
  酒杯掉在地上,清脆一声,碎作好几片。酒洒了一地,金黄酒液映着人影。
  周鸣鞘从钱包里摸出两张钞票,丢在桌上,只冷冷抛下一个字:“滚。”
  男人本欲发火,抬头看到他的眼神,喉结滚动了两下,夹着尾巴离开。那是狼的眼神,那是狼宣告自己对猎物的占有,谁敢碰,必死无疑。人可不要招惹野兽。
  周鸣鞘坐下来,就在穆阳对面。他手肘搭在吧台上,平静地看着穆阳。
  穆阳抬头,掀起眼皮。水雾弥散的眼睛迷蒙,一点红,一点白,一点是无辜,一点是明知故犯,这样看了周鸣鞘一眼,四目相对。
  他心里其实想了很多,一瞬间,身体就像熟悉对方的存在一样,不可控制地微微颤抖。血液沸腾起来,流动着涌过每一寸角落。他曾经想再见周鸣鞘一眼,现在见了,想直接抱住他,啃咬他,但又不甘服输。
  于是四目相对时,他控制着醉醺醺的大脑别投降,挑衅般又喝下一杯酒。伸长的白皙的脖颈和露出的锁骨……眼睛死死盯着周鸣鞘。
  肌肤上还有他那夜留下的吻痕。
  他这样冲周鸣鞘挑衅,周鸣鞘没有反应。他只是沉沉看过来,目光像是能把人穿透。几天未见罢了,他简直像变了一个人。更强势,更凶狠,更执拗,更偏激。
  他不搭理穆阳,穆阳就接着喝。一杯一杯的,直到他醉过了头,再坐不稳,向前微微一扑时,被周鸣鞘伸手扶了一把。
  交错只一顿,几乎是瞬间,穆阳下意识想甩开他。然而手臂却被对方牢牢地握住了。周鸣鞘力气那么大,他体会过的,在床上他吃过亏的,怎么不长记性?
  穆阳抽了抽鼻子,抬头看他,想要摆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但声音却低得发闷:“你干什么?”
  周鸣鞘顿了片刻,居高临下看着他:“……赶我走的是你,翻脸不认人的是你,现在,露出一副委屈被人伤的样子要我哄的,也是你,”他一字一句,咬字极清楚:“穆阳,你是不是有病?”
  穆阳立刻反驳:“你管我?”他终于甩开周鸣鞘,揉了揉被他捏红的手腕,然而看见周鸣鞘的脸时,却马上挪开视线。他面对这个人会心虚,觉得一切都被他掌控了:“……我不认识你。”
  周鸣鞘很平静:“是吗?但我知道你。关于你的一切喜恶,都知道得很清楚……很清楚。”话语若有深意。
  穆阳沉默良久:“别这样。”他顿了许久,才轻声开口:“别停留在这里。回北京去,上学去。”
  “不去。”
  “你到底找我做什么?我一点都不想看见你。我——”
  “我不是来找你。”周鸣鞘打断他,“我来抓小偷。”
  穆阳一怔,酒意散了些许。
  周鸣鞘摸出那张照片放在桌上:“是谁偷走我的照片,偷走我的一切,还百般无耻,不敢承认他有多想见我?穆阳,偷心贼没有这么做的。”
  他说完便起身,不给穆阳一点时间,抓住他的手腕就要往门口走。
  醉酒的小豹子只愣了一瞬,立刻挣扎着甩开。周鸣鞘回过身,像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一样,安静地看着他。穆阳站在原地,眼眶发红,有一点委屈,但是不肯直说:“我真的不想你这样。”
  周鸣鞘听见这句话,没吱声,站在吧台边要了一包烟。他叼着烟低头找零钱时,穆阳再次执着地闷声开口:“你真的不该再来找我,我害怕……我害怕啊。”
  你不知道我有多害怕,害怕我不值得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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