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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南潮-第19章

小说: 南潮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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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上了。”
  “打算去哪?”
  “我也不知道。”
  穆怀田想了想:“你心里有数的,我就不管了。我号码不会变,想打就打。”
  穆阳点点头,舔了舔嘴唇。他其实还有件事没有做,但这个瞬间,他开不了口。于是他含糊地点点头,磨蹭地向前走。穆怀田把他喊住。
  “穆阳!”他大声喊了这么一句,然而很久之后才再次开口:“你恨我吗?”
  穆阳回过头:“你能这么问我,心里早就有答案。”
  “我不确定。”
  “那说明不重要。”
  他走回来,终于下定决心,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牛皮色的信封。他显然把这信封捏来握去好多次,原本崭新平整的封皮留下紧张的汗渍。
  “我所有的钱,都在这里,”穆阳说,“给你了。我要走了。”
  “我不缺钱。”
  “尽孝,行吗?”他想了想。
  穆怀田看着他。
  “你总是问我恨不恨你,这太自私了。你想过那一瞬间我的感受吗?像被人戳着脊梁骨一样。”穆阳两手插在口袋里,扭过头。“真讨厌一个人,心会冷。把他当空气,无足轻重。你哪有这待遇啊。”他轻轻说。
  他们站在路边,马路上尘烟滚滚,车水马龙呼啸而过。但风把话送的很清楚。
  穆阳深吸一口气:“我真要走了,我不想再这样。我想明白了,不喜欢这里,所以到别的地方去。再没有能困住我的,我有自己的路要找。”
  穆怀田笑了笑:“好。”然而却把装着厚厚一叠钞票的信封还给他。“这我不收。你是我儿子,我有权利等更好的礼物。”
  穆阳一怔,抬眼看他。
  父亲说:“我知道会有那一天。”
  他们又攒了一些钱,九月底的某一天,去了趟海边。
  海风咸潮,吹得人脸上发涩。他们躺在沙子上,任凭浪花拍打过每一寸皮肤。回到港城,刚出火车站,觉察到黑暗里有眼睛在盯着。穆阳竖起自己皮夹克的领子,故作深沉地用粤语对周鸣鞘说:“喂,你古惑仔喔,为什么被人追债?”
  周鸣鞘掐他的脸:“我小叔又跟上来了。”
  港城不能再待了,穆阳说要收拾东西,顺便和一些朋友辞别,约好第二天下午四点半,火车站门口人最多的时候在哪里哪里碰头。“你只等我半小时就好啦,半小时内我不到,说明我回心转意不想跟你走啦。”他搂着周鸣鞘脖子时这样说,顺手系紧了周鸣鞘身前的扣子。
  “你以后少看港片啊,”周鸣鞘叹气,“神经兮兮。”
  眼睫毛挡住了穆阳眼底神色:“也许是认真的。”
  于是当天晚上,周鸣鞘没有和穆阳黏在一起。他无处可去,不敢住旅店,又变成了当初的丧家之犬,夹着尾巴在街上游荡。飘着飘着,到了那天他和穆阳一起待过的烂尾楼脚下。他拎着背包上到楼顶,找来一些树枝木片生起火。
  那个晚上,火光烈烈,橘红色的热潮打亮了少年人半边脸,他在扭曲的滚浪中沉沉凝视这座灿烂而奢靡的城市。
  第二天下午四点,他坐在火车站对面的花坛上等穆阳。
  四点,四点十分,四点十五,四点半。
  五点零一的时候,穆阳还是没有来。
  他坐在那里,短短半个小时抽完了一包烟。一瞬间脊背发亮,手指微微打颤,烟灰抖落,烙在腕子上,心突兀地跳起来。他想起小叔,想起小叔讲的故事,想起小叔说,他是如何在火车站门口学会长大成人的第一课,学会接受背叛……
  然而这一切惶惶的猜测却在想起穆阳的眼睛时冷却下去。
  他的穆阳啊,有一双比炽热的太阳还要明亮温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阳光下是琥珀色的,带着一点金灿灿的狡黠,水盈盈看人时,会升起晚霞一样的红雾。
  他总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总是若无其事的、明知故犯的、理所应当的。
  他的小狗敢在人海之中捧起他的脸吻他,敢贴着他的下巴说海誓山盟那样的话,敢戴上那枚骨戒,把一切逃脱的机会亲手斩断。
  会叫他小狼啊,然后野狼就心甘情愿被他驯养。
  夏日漫长,太阳滚滚要下山时,把天地间的一切勾勒成剪影。山是一片,楼是一片,人与车也是一片。浓浓云与烟,罩着叮当的电车慢悠悠晃过。
  就在人来人往之中,周鸣鞘抬眼的瞬间,他看见穆阳站在街对面,叼着半根烟对他露出笑。
  他跑过来,周鸣鞘恨不得咬他:“迟到一个小时零十九分钟。”
  当事人“啧”了一声,强词夺理:“不是叫你别等?”
  正说着,忽听见人群惊呼,一辆卡车开过来。
  卡车上装满了被没收的摩托车,歪歪倒倒堆在一处,像一座巨大的垃圾山。他们站在原地,看着那辆车笨重地驶向远方,穆阳掐灭烟:“从此以后,这城市里就没有我们这些人啦。”语调轻快。
  “你难过吗?”
  “不会。港城啊,突然觉得好陌生。”穆阳耸肩,“以前总说讨厌它,原来是因为我融不进去,不属于我,所以说葡萄酸。那时很想融进去的,但现在觉得,无所谓了。它不收留我,我就去闯一个比它更好的,更大的天地。”
  他这样说完,回头看周鸣鞘:“喂,所以我们去哪?”
  没有回答,一只手抓起另一只手。
  少年人蹦起来,穿过拥挤的人潮,向车站奔去。那些热气腾腾的烟雾,那些昏黄的天光,那些古老的站台和长长楼梯,他们奔跑着穿过这些地方,向一辆绿皮火车滚去。
  那是九月底的某一天,夏天要结束了。
  珠江的潮气,巷味蒸笼的味道,汗珠的粘稠,冰凉汽水瓶上的白雾……它们混合在一起,攀上了少年人的尾巴。
  有人在窗口随便抓了两张车票,刚到座位上坐好,火车就“呜呜”地向北方驶去。
  于是人影交错的车厢中,他们留给港城最后一句话。
  “这世界这么大,我们同去。”
  ……………………………………………………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当初说9万字左右,最终9。5万写完,预估的还算准确?
  《南潮》诞生在《囚蛹》之前,是路过惠东某间蚝壳屋时灵光一闪想到的,不过一直没有落笔。上大学后的某个晚上,将它扩写成中短大纲。最后完稿,变成了中长篇。我废话还是太多。而其实《南潮》中还藏了平南的一条线,没有展开写,下次再说。
  《南潮》是我写的最自由的一个故事,当初写它就是为了寻找这种用墨的自由。它是一个近似于散文的、任由作者随心所欲的野孩子,语句没有章法,文笔挂钩于心情,到哪算哪,尽情发泄,作者以时速三千五狂奔完之后几乎从不回看,除了改车。真有错别字和病句,就当是艺术加工吧,抱歉。
  情节上很简单,一些胡说八道的小故事。散乱的人物和人物支线,一些小小的配角刻画。
  对话很刻意,追求信息量和有去有回,于是几乎都是反生活的,大量的奇怪的腔调的对白,在描述上也更接近于剧本。追求某种并不真实但又处处真实的生活质感,刻意放大了很多影像视觉的东西。
  感情线比较激烈。嗯,只能说是一个放飞自我。少年人嘛,想怎么纠缠想怎么爱都情有可原。听我的,笔在我手里。
  所以综上,写《南潮》是一个很快乐的事情。我学会享受一种孤独而又博大的写作。我一度惶恐于被认同的可能性,惶恐于自己生理上长得太快,精神上一片贫瘠。不过《南潮》以后,觉得已经接受了这件事。写作真是让我快乐的事情啊,这句话我要说无数遍。一支笔、一个键盘就可以创造一个世界,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吗?我是那种戴着耳机走在街上,已经神游物外到自己领域去的人。沉醉于自己创造的故事和人物中无可自拔,并且也不打算拔。
  这些故事原本只有我知道,但是写出来之后,有了别人听过。哪怕只是听过一耳朵,我觉得算这些角色活过了。我总是很自私地往笔下人物里添加一些我自己的特点,添加一些我想要成为的人的特点,于是哪怕现实生活中作者是个很失败的人,但作者的意志在人物身上闪烁了短短一片刻……
  已经足够幸运。
  谢谢各位的阅读和陪伴,谢谢你们对这样一个平庸的写作者不计回报的包容。下个故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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