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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快穿之回收站-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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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看到江胜英带着从国内来的儿子一家家地送土特产,甭管心里怎么想,肯定是要把江易夸上一通的。
  到了傍晚,宋叔果然开车来接江胜英母子。
  之前江易就私下里问江胜英,这位宋叔是不是她的男朋友?
  江胜英立马老脸通红,“唉呀,什么男朋友啊,都一把年纪了。”
  南卡人虽然不富裕,但他们可是想得开。
  都是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在男女关系上,也放得很开。
  四五十多的妇女们,有个把情人啥的,都不在话下。
  江胜英在这边呆了好多年,倒也受了点熏陶。
  宋叔的老婆死了五六年了,有一个女儿去年也嫁人了,他女儿嫁的是南卡本地人,跟着丈夫去了另一个城市过日子,也就是逢年过节有时候才会来看看宋叔。
  “老宋是开杂货铺的,他倒是对我不错,帮过我好多次忙,也透过那个意思……可是,我这不是还想回国内呢么?”
  江胜英要是年轻几岁,三十出头啥的,没准就答应了老宋了。
  可是她一想自己都四十多了,在大江村都是能当奶奶的年纪了。要是留在南卡国和老宋在一起,亲儿子不在身边,老宋的女儿也不是她生的,现在过着还行,可是等老了怎么办?
  她还想看着儿子结婚生娃,她好当奶奶呢!
  江易倒是觉得年纪不是问题。
  在他那个年代,四十岁结婚生娃的有的是。
  还有五十拼二胎的呢!
  主要是医疗条件好了,人的身体也能保养得好,生个娃啥的也不是大事。
  要是便宜老娘能再婚,再生一个小的,也就不会把压力都放在江易身上了。
  不过老宋这人倒底能不能处,还得再观察观察。
  所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和江胜英坐上老宋的破老爷车去了辰人饭庄一条街的凤舞酒楼。
  作者有话说:


第142章 八零年代(51)
  “江易啊; 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啥?不会是想一辈子种地吧?”
  “其实这边虽说乱,其实挣钱倒也不难。”
  “主要是他们本地人做事慢吞吞,又懒; 有钱就花; 没钱才去挣,跟我们辰国人不一样,所以辰国人在这里,只要肯干,赚钱是没问题的。”
  “正好胜英要养伤; 你们要想回辰国,少说也得再等一个月,我看不如你趁这个机会在这边打打工,熟悉熟悉环境,万一有你喜欢的事情做呢?”
  老宋这些话明显是有他的私心的。
  槽点其实不少。
  比如挣钱不难这话,这里挣钱是不难; 但就这个乱劲儿; 那可真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挣钱了。
  而且江胜英在这里七八年了,不还是住着这么一个租来的破公寓?
  烧个炉子还得用煤炭和木材。
  这种生活,跟现如今辰国的一二线大城市,那肯定是没法比的。
  当然了; 跟大江村一比,好歹这里有自来水和抽水马桶,倒也的确是个好处。
  江易看了眼江胜英; 见她也没表示反对,就笑着点头。
  “那好啊!我在老家呆了十几年; 好不容易有这趟的出国机会; 正好多见见世面; 还要宋叔多费心了。”
  宋叔的小心思其实也好猜。
  就是想把这个地方的优点多夸一夸,好让江易也愿意留下来。
  如果江易愿意留下来,那江胜英肯定就不会回国了,他跟江胜英岂不是就有希望了?
  因此一边给江易介绍桌上的菜色,夹杂着提起江易可以去试的几种工作。
  “要是想多接触人呢,顺带着学几句南卡语或者骁国语,不如就在我的小店子里打打工。”
  “要是想见识下南卡的厂子呢,我可以介绍你去果汁厂里当搬运工,这个活有些累,不过是一周一结钱。可以干上一周试试,不想做了不去就是。”
  “当然了,要是你会点做饭做菜的手艺,也能在辰人街的这些餐馆里打杂,只要是熟人介绍,这些店里长年都要洗碗工,不过光洗碗太累了,有点手艺拿的钱多,还没那么累。”
  江胜英也点点头,“我刚来南卡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只能找到洗碗的活儿,一天要洗几百份盘子和碗,累得腰得直不起来……偏偏我做饭实在不怎么样,想转去做配菜和厨师都不行,幸好我还会一点裁缝,后头转去裁缝店做工,才算是不用再洗碗和盘子了。”
  宋叔和江胜英都看向江易,江易咳了一声。
  “要不,宋叔还是介绍我去果汁厂吧……我的厨艺也实在是不行。”
  穿越了三个世界了,江易如果用心做饭做菜的话,倒也不是不好……就是他这种懒人,但凡有现成的,他都不想自己动手。
  而且果汁厂这活儿,可不正好是瞌睡来了枕头么?
  两个月后,江易和江胜英坐上了回辰国的飞机。
  临登机前,江易找了个机会,私下里对来送行的老宋说,“宋叔,其实现在国内也开始发展了,虽说可能挣钱上不如南卡国这边机会多,但是好在安稳……您和我妈这个年纪的人肯定也没有什么挣大钱的雄心壮志了,就乐意过些安逸的小日子吧?”
  “要不,您过段时间,也回辰国看看走走?到时候我去接您!请您尝尝我们沁城的特色好菜。”
  老宋对江胜英有意思好几年了,只是两个人对未来的想法不大一致,所以江胜英就没松口过。
  这会儿送母子俩上飞机,那实在是强颜欢笑得很,此时突然听见江易这话,立马就精神了。
  “对,你说的对!”
  “我十几岁就离开辰国,好多年都没回老家看过了,正好我的老家离山河省不远,是该回去探亲,再顺路去你们大江村拜访了……”
  谁说这人走了就再也见不着了。
  没准江胜英回了辰国,住不了几天就觉得还是回南卡国更好呢?
  再说他回辰国看看,要是辰国那边更安逸,那他就留在辰国也不是不行。
  之前他还担心江胜英这个儿子还不知道靠不靠谱,万一是个混球,那他想跟江胜英在一起,都得再考虑考虑了。
  没想到江易这小子不光是一表人才,还很能干。
  在果汁厂工作了一个月,他那个介绍人朋友都夸这小伙子做事利索,一个人能顶两个人的工作量。
  又在辰人街上摆了一个月的摊,那可是真不得了。
  骁国话和南卡话都学的有模有样,还挣到了钱……
  未来的老伴有这样的儿子,那不光是不是拖累,没准自己还能沾点光呢!
  老宋把母子俩前脚送上了飞机,记下了大江村的联系方式,后脚就回去准备材料申请签证了。
  在首都机场下了飞机,又坐上去省城的火车,从省城再到沁城,足足用了三天的时间。
  江胜英跟在江易身后,走出人流拥挤的车站,就听到一个洪亮的声音朝他们喊过来。
  “江易!江易!江姨!这边!这边!”
  江胜英朝喊声那边望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夹克衫的小伙子正朝他们挥手呢!
  看模样,还挺眼熟,“这,这是二刚?”
  江易拖着三个行李箱在前头走,笑着点头。
  “是啊,是不是还跟小时候长得一样,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会儿二刚已经跑来接过了江易拖的行李箱了。
  一边帮忙拖行李,一边又招呼江胜英,“胜英姨,我是二刚啊!你还记得我不?”
  江胜英忙点头,“记得!怎么不记得!好些年没见了,你家人都好吧?”
  “好呢好呢……胜英姨,江易,你们这身打扮,可真像归国华侨啊!”
  不是二刚要大惊小怪了,主要是这母子俩的装扮,太新潮太时髦了呀!
  江胜英烫了个大波浪头,长度刚好到肩膀,刘海偏分外翻大卷到鬓边,发丝乌黑发亮,皮肤白皙带光,眉毛像是画过,嘴唇上还涂着口红……
  脖子上样式复杂的波纹大金链下头挂着个宝石吊坠。
  这宝石吧,它也说不上是个什么颜色的,就五彩斑斓的十分好看,有鹌鹑蛋那么大,不用问都知道贵重得很。
  江胜英穿的衣裳,那更是吸引人的眼球。
  黑色半高跟小皮靴,搭配灰色毛料阔腿裤,再往上是一件雪白的毛皮大衣!
  毛皮大衣啊!
  二刚在沁城店里呆了三个多月了,沁城的各大百货商店也都逛过。
  最高级的那家商店里,也确实有毛皮大衣卖。
  最便宜的那件,都得一千多块呢!
  更不用说那件就是个灰鼠皮的短款,颜色灰扑扑的哪有这件白色的中长款贵气亮眼?
  二刚还有点当年华侨老太太回大江村的记忆。
  人家华侨老太太确实有钱,也确实看着时髦,但跟如今江姨这打扮一比,那可就很有些比不上了啊!
  羊毛大衣能跟皮毛大衣比吗?
  金链子能跟宝石项链比吗?
  还有,七八十的老太太,能跟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的时髦阿姨比吗?
  江胜英听到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看江易。
  “诶,都是江易,他非得让我打扮……”
  本来她就想着穿件样式时髦的外套,再稍微地抹个粉,涂个口红算了,回到村子里,让同村人看了,也是个出国回来挣了点钱的架势。
  哪知道在首都出了机场,江易就带她去首都的友谊商店里买了件专供出口的羊绒衫和羊绒裤,又带她去有名的美发馆做了头发。
  她这辈子都没这么奢侈过!
  做头发的时候,她还生怕身上带的辰国币不够有些提心吊胆的。
  没想到结帐的时候江易随手就拿出一叠钞票,几十几十的花,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就烫这一个头,都够她当年卖菜两个月挣的钱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贵倒是有贵的道理,大师傅烫出来的头,它就是好看!
  她本想着这样就已经够了,可到了夜里住宾馆的时候,江易又不知道从哪儿买了件白色毛皮大衣回来!
  这毛皮大衣正好到膝盖上头两寸,穿在身上松松软软的,就像件毛皮的裙子。
  做梦她都没敢想过的奢侈大衣啊!
  当时她就要让江易赶紧去退了。
  江易却说这大衣看着贵重,其实是人造毛的,不值钱。
  也就是七八十块钱就能拿到一件,是他去首都这边的黑市上拿的。
  还说什么,现在的社会又不是过去了,看人要先看三分打扮的。
  “您当年出国,不就是想要挣大钱,风风光光地回村,好在同村人面前挣回面子么?”
  “既然咱有这个条件,为啥不用呢?”
  江胜英心里还是有点矛盾。
  既觉得江易说得有道理,要是她真打扮成这样,回了老家,那风光得意,绝对能闪瞎了一帮曾经看不起她的人的狗眼!
  又觉得有些心虚。
  她在外头十年,有三年都是在东躲西藏,洗盘子扫地啥的,能糊口就不错了,后头倒是好了点,但远远不到这样穿貂带宝石的富贵啊!
  万一在村子里呆久了,露了馅怎么办?
  “这有什么,甭管怎么说,您也是去过两个外国,见过世面的人了,咱们又带了不少国外的特产回去,至于说真正的家底,难道他们还要看咱家的存折不成?再说我在城里开了店,您要是喜欢就在老家住两天,不喜欢的话就住到城里的店那边……村里人照样是羡慕的。”
  被这么一说,江胜英就心一横,装扮上了。
  二刚是开着车来的。
  车还是江易改造过的那辆小卡车。
  江易在的时候,就教二刚学过车,这会私车几乎没有,开车上路倒也用不着驾照。
  二刚来接人,可不就开着小卡车来了。
  这小卡车买的时候极破,眼看着随时都要散架趴窝的模样。
  但让江易一改造,几乎是里外全换,开起来噪音小又稳当,看外型也是相当的拉风。
  江胜英在南卡国的时候,隐约听江易提过一嘴,说是开了个小店,还有个车。
  她想着这小店可能就是个极小的门脸,车可能就是农用小车呢。
  实在是想不到,江易的车子,看上去可比在南卡经营了几十年的老宋的车强多了!
  而江易的店子,也比她想得要高大上多了。
  家居店啊!
  这店比她想的要大十倍,而且里头家具的样式,好些个她在骁国都没见过!
  在店里住了一夜,吃过买来的早饭,江胜英又好好打扮一番,精神熠熠地上了车,准备衣锦还乡!
  作者有话说:


第143章 八零年代(52)
  大江村离沁城本来就不太远; 坐着车二十来分钟就到了。
  江胜英还惊奇呢,“这条路可比我走的那会儿平整多了!这车开着真稳当!”
  二刚笑着说,“胜英姨; 这都十年了; 路都修过两回了。”
  江胜英赞叹不已,“还是咱们这儿好!”
  就她在南卡国住的那个地方,前头那条马路,坑坑洼洼的,一下雨那坑里都能养鱼。
  都七八年了也没见修过; 听说是由附近居民凑钱,居民也不傻,就算凑了钱也未必会修,当这个冤大头做啥呢?
  那路可不就越来越烂了?
  等远远地能望见村口了,车速也慢了下来。
  江胜英赶紧从包里掏出小镜子来照了照,整了整头发; 又扯了扯身上的毛皮大衣。
  “胜英姨不用担心; 您这一身打扮出去,准保能震住全村人!”
  江胜英都让二刚说得不好意思了。
  “嗨呀,我哪是图那个啊,我就是……十年没回来了; 就想给村里留下个好印象。”
  说着话到了村口小学。
  这会儿正是周末不上课,有两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在门口玩摔纸片。
  听到车子的声音,两小孩抬头好奇地望过来。
  手里的纸片都忘了摔了。
  其实每次江易或者二刚开着这车回村; 都会引起一群小孩的围观和尾随。
  就算是村里的村民,路过也要停下来多看上几眼。
  不是大伙少见多怪; 实在是这个时候; 村子里能见着的车太稀缺了。
  眼看着车子慢悠悠地开着; 两小孩蹦蹦跳跳地迎了上去。
  “二刚哥!江易哥!”
  这两个大哥人特好,有时候见了小孩儿,会摸出一两块糖来发。
  有时候要跟着家里大人进城,跟大哥说一声,也能搭个车啥的。
  然而刚凑过去,就闻见一股子花香味……
  第二排的座位上,坐了个阔太太!
  两个小孩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使劲看。
  这阔太太打扮得好像电影电视里的人啊!
  谁呀这是?
  怎么来他们村了?还坐着江易哥的车?
  “咦,是你们呀!”
  “胜英姨,这是咱村栓柱哥家的老三,这是仙苗嫂家的老大,都是七岁了,你没见过他们!”
  江胜英脸上洋溢着笑容。
  “哦,是吗?我走的时候,栓柱才结婚,仙苗还没找对象呢,这会儿孩子都这么大了?”
  “来来,尝尝姨从国外带回来的糖!”
  江胜英抓了两大把糖,给两小孩一人一把。
  两小孩乐得鼻涕泡都快冒出来了。
  “这是胜英姨,是江易哥的娘,原先在国外来着,如今回乡探亲来了!”
  两小孩也不知道听没听懂,胡乱道了声谢,捂着自己满满的口袋,撒丫子就往家跑!
  这满满一口袋的糖可是重要资产!
  要知道就算过年的时候,去各家拜年,都加在一起,也就能要到这么多的糖了。
  而且要到的是水果硬糖,哪能跟这个比?这个可是国外带回来的糖!一看就是好东西!
  不赶紧搁家里,万一丢了咋办?
  两小孩飞奔回家,各自到家就开始藏东西。
  一个小孩就往自己睡的床上跑。
  他妈仙苗正好在那儿煮猪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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