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阻止我攻略男主-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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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已悉数改变,旧日的建筑也不见踪影,这何止是时过境迁?
已经不认识这里的路了,李思念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长生还在不在,三千年足够一个灵魂轮回转世几十次!
长生,你现在怎么样了呢?有轮回重生吗?还是说,已经坐上阎王的位置?
你到底在哪儿啊……
…
此时四月,正值谷雨时节。春雨淅淅沥沥下个没完,刚要回暖的天气瞬间被一瓢水浇凉。
不过阎罗殿是不受人间节气影响的,这里没有四季,只有大片一直盛开的曼珠沙华。
死去的鬼魂被黑白无常锁到这里来时皆是一惊,“你们没带错路吧?这里怎么比人间还漂亮?”
“你在怀疑我们的业务能力?”黑白无常异口同声。他们好歹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怎么可能带错路!
也不晓得是不是孟婆的汤功效太强,即使是同一个灵魂,他们第不知多少次到这个地方时,都会问他们同样的问题,这里真的是地狱么?
是是是,难不成还能把你们往九重天带吗?解释这么多次,猪都明白了!就该让孟婆少在她那汤里放些药,每次都要解释一遍,烦不烦啊!他们无常舌头搭在外面说话会很艰难的好吗?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大概两千九百多年前吧,地狱并非如此,美丽得让人震惊。
这里布满铁索和狱火,那火焰的温度足以把一整个灵魂烤干。这里是炼狱,是灵魂宁愿在外化作怨鬼也不愿来的地方。
恶鬼们失去理智,争相残杀,碎片被丢入狱火,烧成黑色的蒸气。那时,才是真的地狱,混乱一片,毫无秩序。正因毫无秩序,人类和妖族才将堕落成恶鬼的灵魂视作最低等的东西。
可有一天,地狱里来了位少年,只有见识过那位少年的恶鬼才会明白当时的他有多可怖。
他杀了很多鬼,那些不听话的,要造反的恶鬼全被他撕成碎片,丢进狱火当柴烧。当最后一丝灵被烧毁后,便再也不复存在。因手段狠辣,做事果断,少年很快收获了一批拥护者。
再然后,拥护者越来越多,他在地狱里被拥立称帝。少年名为长生,是这阎罗十殿的王上。
万丈高楼拔地而起,曼珠沙华朵朵盛开,这炼狱竟然显现出几分人间的模样。
王上暴戾而残忍得连鬼都怕,众鬼臣服,无一敢造反。王上的位置,一坐两千九百年,他也由少年变为青年,震慑力只增不减。
种完曼珠沙华还不够,王上要在地狱种西瓜。地狱的土哪能种西瓜啊,只能一背篼一背篼地从人间把土壤背回来。
无情暴戾,心狠手辣的王上只喜欢两种东西,一是那些花,二是那些西瓜,常常看着那些花,双目失神。
没有鬼会明白,他们的王上,为何会那样失魂落魄,就好像是个,丢了糖果的孩子。
王上没有妃嫔,这是最让鬼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天上的神仙就不说了,虽然清心寡欲,但好歹会有个妻子或者丈夫,人界的帝王更是妻妾成群。他们是鬼啊!集憎恶和欲念于一身的鬼!作为鬼族的领袖,不表现出点肉/体的欲望来,未免太不合适了吧。
因此,冥都的鬼都在私底下暗暗地想,王上大概是,不行。
当然,这些想法他们只敢在心底悄咪咪地想,是万万不敢说出来的,甚至连窃窃私语都不敢。毕竟谁都不想被撕碎丢进狱火里当柴烧。
最近他们发现王上有些奇怪,特别是今天,王上居然脱去金冠与华袍,换上一件玄色劲装短打,仅仅只用一根同色的缎带束发。
众鬼自然也只能看着,连大气儿都不敢出。见王上要出地狱,便恭恭敬敬弯腰恭送。等他走后才敢交头接耳。
“王上穿成这样出去干啥呀。”
“谁知道呢,管好咱自己吧,别多嘴。”
…
天色渐暗,路边已经亮起灯火,星星点点,阑珊一片。
走得累了,李思念蹲下来休息,把脸埋在膝盖里,忽然觉得十分疲惫。
轰隆——
随着一声春雷,豆大的雨滴瞬间落下,淅淅沥沥,打在她的背上,头发上。身体变得潮湿,世界也变得潮湿。
街上的行人开始四处躲避,小贩开始收摊,只有李思念蹲在远处懒得起来,就这么被雨淋着吧,等雨把她淋清醒了,或许就能把这件事放下。
耳畔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脚步声在她身边停止。
有人。谁?
那人手上还举着伞,把淋在她身上的雨全给遮去了。
缓缓抬头,仰面看去。因光线很暗,只能大致看出身形。
那是个青年,以一根缎带束起高高的马尾,劲装短打,宽肩窄腰,长身玉立。
有些熟悉。
腿蹲得有些麻了,只能扶墙站起来,可青年却向她伸来一只手。
这是只很漂亮的手,骨节分明,苍白而修长。
她认识这只手。
紧咬嘴唇,思绪万千,她有好多话想说,可最后还是没出声。
扶着他的手站起来,那张熟悉的脸也慢慢映入眼帘。
当初的少年已经同她一样长大,肩膀变得更宽,背变得更厚,俨然是个青年的模样,面若观音,恍然若神人。
他看起来似乎又长高了一些,脸上褪去青涩的痕迹,待看向她时,竟是从容。
青年似乎不会再像少年那般,义无反顾地扑过来,欢欢喜喜地把脸埋进她的颈窝里。反而变得沉稳而内敛,所以只是撑着伞,琥珀色的眸子,静静地看向她。
“李、思、念。”敬长生一字一顿地叫她的名字,每一个音都发得标准无比。
咬了咬唇,李思念有些急切道:“长生,我回来了,你看,我没有食言。”
可是,他等了三千年,这三千年,他是怎么过的呢?这么长的时间,简直让她无法想象。
日升月落是一天,花谢花飞是一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三千年,从殷商到满清那么久,改朝换代二十个。
心里七上八下,然而敬长生只是对她微微一笑,继续喊她的名字,“李思念。”
汹涌的情绪如洪水猛兽般涌来,似乎再也压抑不住,手中的油纸伞被丢开,敬长生直接扑过去,将她拥入怀中。
脸埋进颈窝里,耳朵蹭着她的脸颊,像是在撒娇。
口中喃喃自语,“李思念,我等到你了……”
原来,他一点都没变。小病娇还是那个小病娇。
作者有话说:
长生只是在思念面前一点都没变()
因为在收尾,所以写得比较慢,我争取在下章正文完结TvT
还有啊,这个三千年真的是我算出来的,不然逻辑不通啊。你们看嗷,书里四舍五入一年就是外面的半天。思念在外面等四年,那么就是4×365=1460天,四年里有个闰年,那么就是1461天,半天是一年,所以还要乘以二,就是2922年,可不就是三千年嘛TvT
第75章 正文完结
长生抱得很紧; 似乎用尽全身力气将她揉进怀里。等再见面时,他还是喜欢用这种方式去拥抱她。
“我好想李思念。”
“很想,很想; 很想……”
他每说一个“很想”便抱紧她一分,直到她几乎快跟他融为一体。
“我每天都会看到很多李思念; 可是那么多李思念我一个都抱不到。”
鼻头一酸,李思念双手环住他的腰; 也用尽最大力气去回应他; “我也很想很想长生。”
“我不是假的,我真的回来了。”她说着拍了拍他的后腰。本来想拍后背; 但这样被抱着; 实在够不到。
果然; 抱着她的人轻轻颤抖一下; 然后一口咬在她耳后的脖颈上,吸出一个红红的印记。酥酥的,麻麻的; 痒痒的; 还有些疼。
春雨绵绵,淅淅沥沥,由小开始逐渐变大。浸湿春衫,晶莹的液体顺着面颊流下,不知是雨还是泪。
“外面的时间; 比这里慢。”李思念想尽力解释一二,实在没想到; 竟然会过去那么久; 那个庞大的数字; 让人触目惊心。
“我应该; 不算是骗子吧……”
你就是骗子,大骗子。她在心里说。
忍不住哽咽,等那么长的时间,跟没回来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长生是普通人,大概已经埋土里了,即使她回来,也再也见不到他。
“李思念回来了,所以不是骗子。”他并不在意等多久,只在意她回不回来。
如今是鬼,寿命长得可怕,他等得起,只不过这漫漫岁月的无尽孤独,常常让人无法忍受。
“你这次回来,就走不了了,我不会再让你走的。”
“不走了!我带长生一起回家!”
“那我能见到李思念的双亲?”
“是我们的双亲!”
“我们的……嗯,我们的!”敬长生用力地点点头,琥珀色的眸子眉眼弯弯,他似乎很久都没这样开心过。
系统说,为了弥补选手,她可以随意往返,并且还能带人。如此说来,这个赔偿也算得上是豪华大礼包。
比起书外,长生其实更适合这里,不过把他带出去见见家长想必也没什么问题。
过去这么久,小病娇虽然成长不少,但在她面前依旧一副少年心性,甚至连说话的方式都跟原来一模一样。
这才明白,时间也不是万能,它纵然能改变很多,但不能改变所有。
“阿嚏——阿嚏——阿嚏——”李思念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浑身被雨淋湿,被刚开春的风一吹不免觉得冷。
揉揉鼻子,抹开脸上的水,正好对上那双眼睛,“不许笑我。”
“才没有笑,是觉得可爱。”
敬长生笑着把油纸伞捡起来,撑在二人头顶。方才为了去拥抱她,实在太过着急。
琥珀色的眸子含着绵绵情意,正如这春雨般,淅淅沥沥,不止不休,还带着惊雷与闪电,时不时要吓人一跳。
最开始,李思念其实受不住这样的眼神,被这双眼睛看着,她觉得心虚。怕他纠缠,怕承不住他的情,因此伤害他,辜负他。
可是,当情渐深,她再也不会避开这双眼,而是选择接住。她可以接住。
敬长生似乎发现即使是再浓烈的情感李思念也能接住这件事,因此也在她面前变得毫无遮拦,越发放纵。
从来不掩饰自己对她的情,干净的不干净的,爱欲,贪欲,情/欲,求知欲,统统宣泄给她,她可以接住,她会接住。
她还会抱一抱他,摸摸他的头,然后问,长生今天有没有开心呀。
对李思念来说,只要看一看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小病娇的心思就能猜个七七八八。
这样可爱的长生,为什么要害怕?她多想去回应他的拥抱,同时也主动抱一抱他。
过去能接住,那么现在也能接住。琥珀色的眸中含情,比以往更深,更重,数千年的思念全集中在那一双眼中,已经将她看穿。
她笑眼盈盈回应,毫不犹豫地踮起脚尖,环住他的脖子,吻住那枚樱红的唇。
他太久没有亲吻过了,居然变得有些生涩。被这样突然咬住嘴唇,从不知所措中爆发出满满的惊喜,一时情难自抑,呼吸急促,竟然不小心咬到自己的舌头。
“慢慢来。”李思念轻吻他的嘴唇。
其实她也很久没亲吻过了,四年多,几乎已经忘记亲吻的触感,只是跟长生相比起来,还是他更久。是太久了。
纵然时间再久,当时心悸的感觉永远都会记得。
记忆不用时埋藏在脑海,等再次需要时便如泉水般不断涌出。
由生涩逐渐变得熟悉,然后重新掌握,变得熟练。刚开始还是思念环着长生,下一刻,她就被抵在墙角,浑身发软地靠在他身上。
这个深吻,正如春雨般,潮湿而绵长,落入土壤,任凭情/欲滋长。
灯火阑珊,星星点点,因为这雨,街上已无行人,没人会去打搅如此忘我的一双璧人。
被雨水呛到,李思念才反应过来,“下雨了,我们要躲雨,长生以后不要再淋雨了。”
她之前就说过这句话。
那把伞在方才亲吻时又掉下去,李思念把它捡起来,撑在二人中间。长生比她高出许多,所以必须高高地抬起胳膊。风吹得越来越大,她两只爪子高高举着伞,显得既滑稽又可爱。
“还是我来吧。”
握住伞柄,遮在二人头顶,敬长生捉住她另一只手微微一笑,“带你去个地方。”
“哪儿?”
“去了就知道了。”
于是李思念便这样静静地被他拉着走。虽然两人浑身都已湿透,这把伞似乎已经没有撑着的必要,但长生还是把伞撑在两人中央,因为李思念说过,要躲雨。
就先躲在他为她撑起的伞下吧。
若是这雨夜有地府的鬼经过,看见此番场景,一定会被惊掉下巴。
原来他们那心狠手辣,喜怒无常,动不动就要撕鬼去当柴烧的王上,居然会这样温柔地牵着一位女子,还给她撑伞。
在她面前,王上就像是只温顺的猫。
…
没走多久,便看到细雨停下,天色也不再阴雨蒙蒙,太阳虽已落下,天边却升起一道曙光,勾勒出蔚蓝色光景。
天空飘着夜光云,虽是夜晚,但这曙光能让人看清一切。
这是白夜,仿佛来到了人间的尽头。
周围没有山,只有茫茫无际的平原,和一条蜿蜒的长河。长河边种着大片大片的红色彼岸花,曼珠沙华,妖冶而华贵。整个场景,暗暗隐藏着一种诡异的美感。
“这是忘川。”敬长生手指向远处,“那边是奈何桥,有些远,这里看不见,李思念想去看么?”
原来他当真立于枯骨之上,做了这阎罗十殿的王。
但对于李思念而言,长生就是长生,不管他做什么,变成什么样,都是长生,她喜欢的长生。
“先不了。”虽然忘川很吸引人,她看到一个更感兴趣的东西。
指向不远处的竹屋,那竹屋跟人间那个很像。
“我想去那间竹屋。”
敬长生点点头,“我正想带你去那里。”
离竹屋还有一小段距离,他边走边说,“冥界的土壤只能开出这种花,即便把人间的土背来,也不能开出别的花朵,而且这种花还只能在忘川河畔开。不知你喜不喜欢。”
“喜欢,很喜欢!长生种的我都喜欢!”李思念超级捧场。
彼岸,美丽而又残忍的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见。如果长生知道这花的寓意,不知还会不会种。他只是单纯地想种花给她看而已。
幸好,他们并不像这花。
见思念开心,长生也开心,颇有些邀功地说,“还种了西瓜,只不过还没熟。”
他眼睛很亮,嘴角浅浅地笑着,好像在说,快夸我呀。
自然看得出他的心思,李思念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落下轻轻一吻,“好棒!”
得到夸奖,长生也拉着她跑得越来越快,三两步便跑进竹屋中。
竹屋里的陈设跟她离开时一模一样,墙面上甚至还贴着摇摇欲坠的“囍”字。
“你把家搬到这里来啦。”
“嗯!”敬长生笑着,用力地点点头,“它会一直陪着我,李思念也会,对么?”
“不用担心,这次真的不会再走了。”思念捧起他的脸,额头贴着他的额头,让他慢慢安心。
不希望他每天再担惊受怕,担心她到底会不会走。她要给他肯定的答案——不会!
耳鬓厮磨,长生向来相信思念说的话,思念用这般肯定的语气教他安心,他怎么能不安心呢?
长生肉眼可见地由沉闷变得活泼,因为李思念不会走了,永远都不会。
“你的衣裳湿了,换身干的吧,我给李思念准备了好多好多。”
“嗯嗯。”思念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