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文工团大美人-第15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于冷峻影响不大,但于陈思雨的仕途会有影响。
冷峻不像别的男人,结婚了就希望妻子在家当个贤内助,生孩子,做饭,照料自己,他知道她喜欢跳舞,喜欢舞台,而且在外交方面她有着独特的天赋,以后年龄大了,不跳了,还可以发展外交事业,当一名外交官。
而轩昂一旦出国后选择留在国外,于她的仕途,就会有很大的影响。
陈思雨虽然表面口头答应,但并没有跟轩昂谈过这些。
反而,直到文艺访问团出国时,到了飞机上,才跟轩昂讲起万尼亚上校的事。
然后说:“现在有五家艺术学院愿意接纳你,有三家在英格蓝,有两家在法蓝西,如果你留在英格蓝,万尼亚上校肯定会照顾你的,但如果你去法蓝西,我会让你安娜阿姨照顾你的,你在择校时,把它作为一个衡量标准吧。”
漫长的长途飞机,漆黑的夜晚,大家都是躺着的,轩昂,一个第一次出国,而且是被派出去公费留学的孩子,这是他第一次走出北城,也是第一次跨越海洋,要去另一个国家,在飞机上听说这样一个消息,就仿如当头被劈了一棒子,坐了起来,低吼:“所以你居然背着我,悄悄跟这个外国男人联络了?”
陈思雨示意他躺下,轻声说:“不是我联络他,而是他在找你,他为了找到你,还拿美金腐蚀了我们团的叶大方帮他办事儿。”
轩昂已经十八了,大小伙子一个,比陈思雨还高半头,憋了半天,反问:“还有谁知道这事?”
陈思雨说:“除了我和你冷哥,没别的人知道。”再有第三个人知道,他就出不了国了。
轩昂躺在坐椅上,仰头望着头顶沿声的灯带,说:“我只有一个爸爸,他是个战斗英雄,他的名字叫陈家祥,至于那个毛子,我不想见,也不会认他的。”
陈思雨笑着说:“你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可以选择认他,也可以选择不认,这是你的自由。”
“我是不会认他的,而且我直觉他肯定不是个好人,要不然,我妈怎么会选择留下来跟咱爸在一起,而不是选择出国去找他,你说对吧。”轩昂再说。
万尼亚上校,据梅霜讲,在战前是一名音乐学院的学生,是因为二战而不得不上的战场,同时他还是个非常优秀的文学家,胡茵的文学生涯就是由他启蒙的,她的很多文学作品,也全是直译的,万尼亚上校的作品。
当时胡茵留在国内,更多的原因是故土难离。
选择嫁给陈家祥,除了被他的英雄事迹所感染,想要照顾他。
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愿意接纳她,接纳轩昂,就像轩昂所说,陈家祥总会自半夜醒来,抱着枪颤抖,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还不满二十就牺牲的爱人,毛素美。
而胡茵呢,一个作家,文学家,她更爱的肯定也是能跟自己灵魂相通的,欣赏她文学才华的男人,所以她爱的是万尼亚上校。
是因为那么一场席卷全球的战争,让他们相识相遇,相爱,却又最终拥有不一样的人生的。
万尼亚上校既是个艺术家,也是个军事专家,从他想要接近陈思雨,却只是让叶大方带信,而且手段之隐密就可以看出来,那是个很谨慎,也很有智慧的男人。
其实当新世界的大门向轩昂打开,当一个跟他从小生长的,完全不一样的,万花筒一般的世界展现在轩昂面前,陈思雨却又无法在身边教育时,把他托付给万尼亚上校,才是她更放心的。
她也相信以对方的人品,肯定能照顾好轩昂。
轩昂现在不接受,她也不着急,人嘛,不能以亲情去捆绑。
轩昂爱陈家祥,是因为他的人品和他的魅力,只要万尼亚有人品,有魅力,足够轩昂去爱,早晚,他会接受那个新父亲的。
基于国际形势,他印象中的毛子,是整天在边境上跟华国起摩擦,动不动就想侵战我国土地的无赖,是连军人,都会为了喝酒,悄悄在边境上打地道,跟冯大钢勾结成奸的坏分子。
在他尚且单纯的心里,他不认为毛子当中有好人,而且一直觉得当时胡茵选择留下来,跟陈家祥结婚才是正确的选择,他都想好了,只要一下飞机就立刻转机去法蓝西,绝不见万尼亚上校。
他这辈子,也绝不会认一个外国男人做父亲。
他觉得那于从小照顾他,陪伴他长大的陈家祥是一种背叛。
不过这时,轩昂心里于万尼亚上校的印象,是一身军装,面脸阴鸷,还像鸠山一样,留着小胡子的鬼子形象。
但事实上,万尼亚上校并没有长成那个样子。
他跟安娜一样,作为艺术工作者,在战后,在苏国大联合体时代就移民英格蓝了,他是从报纸上看到关于《梁祝》的报道,正好他比较懂华国艺术,就跟安娜,路易。奈非斯等人走到了一起,并在谈及时,打听到陈思雨,以及她同父异母,且极具钢琴天赋的弟弟轩昂的。
那时万尼亚上校就已经想到,轩昂是他的孩子了。
目前,他就在英格蓝国家艺术团工作。
这时他并不知道陈思雨会不会把轩昂带来,但他选择了前来机场接机。
所以陈思雨和轩昂一下飞机就看到万尼亚上校了。
一个五十出头,拥有一头浓密茂盛的黑色头发,且文质彬彬,儒雅的中年人。
他捧着一束花,目光于文艺团诸人中穿棱着,看到轩昂时顿住,并快步朝他走来,但在隔着几米远时又停了下来,穿过人群,远远望着那个是自己血脉的孩子。
基因是个神奇的东西,轩昂相貌生得怪,怪怪的好看,人们总说他丑帅丑帅的。
但其实吧,他跟万尼亚上校长的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陈思雨在看到轩昂亲爹的那一刻,心里一块石头扑通落了地。
一个男人能到五十还不谢顶,这基因不错呀,看来以后轩昂也不会谢顶啦!
番外5(东方式的梦幻美学。。。)
轩昂紧张极了; 一把攥上陈思雨的手臂,说:“姐,他要让咱丢脸了。”
这是一场准备了整整一年的演出; 随团队伍包括了乐团,舞团; 舞美道具; 以及艺术顾问; 足足有二百多号人。
而轩昂是被部队文工团公派出国留学的; 要是万尼亚上校冲上来就喊崽儿; 喊我的儿子呀; 我可算找到你了; 别人会怎么看他,会怎么看他姐?
他姐是如今外交部最年青的文艺参赞随员; 人嘛; 树大招风; 她给人盯的紧着呢,他要闹点什么妖蛾子出来,回去之后会不会打人打小报告; 妨碍他姐的前途,轩昂在这一刻紧张极了。
十九岁的大男孩在这一刻紧张极了; 生怕要因为他而闹出乱子来。
但怎么会呢,万尼亚是个曾经在华国呆了好些年的军事专家; 退役之后,他跟安娜一样; 选择了出国; 并到了英格蓝,现在在英格蓝国家大剧院任钢琴师。
他了解华国的国情; 了解华国人,当着几百号人的面,不可能会那么做的嘛。
他和英格蓝国家艺术团的人是共同来接机的,把鲜花递给陈思雨,等芭蕾舞团的代表用英文致完词之后,用流利的中文进行了欢迎致词,并请他们上车了。
在车上,徐莉想啊想,忽而目光落在轩昂身上:“思雨,我怎么越看那位说中文的钢琴师跟轩昂就越像呢?”
前面也有人回头说:“那位会说中文的钢琴家,跟陈团的弟弟越看越像。”
轩昂特别紧张,怕有人看出端倪来,拳头都攥青了。
但流言这种事情,陈思雨最擅长应付了。她半开玩笑半说真话:“轩昂,我也瞧着你们像,要不你干脆认个干爹吧?”
轩昂一缩肩,就听团里有个人说:“对啊,认个干爹吧,说不定他能帮帮你,让你留在英格蓝呢。”
“要是我,我就认他当干爹,让干爹帮忙,留在英格蓝。”还有人说。
轩昂还是个赤诚,纯真的孩子,听了团员们这种大放厥词,觉得不可思议。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很多人为了能出趟国,能留在国外,是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的,在他看来了不得的大事情,就这样,在大家的玩笑中被一揭而过了。
在下榻之后,大家渐渐有种感觉,就是英格蓝艺术团似乎并不欢迎他们。
因为对日访问的成功,这趟国家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可以说是举整个文艺界之力而排练了这场演出,也因为英方在来之前的接待规格很是隆重,大家对这场演出抱着极大的期待。
英方的接待工作也确实搞得很隆重,也非常配合他们的排练工作,但在日常相处中,外交团的人却感觉到了一种边界感,一种礼貌,热情中杂夹着怜悯的边界感,那种感觉让大家很难受。
而两国的外交谈的也并不顺利,毕竟英格蓝还侵占着华国很大一片土地,据说在谈判桌上,双方的外交官已经吵过好几轮架了,英格蓝的官方报纸上,甚至把华国人跟印第安人相提并论,还把这次演出形容为是:接受文明的检阅。
好在团员大多不懂英文,也不会看报纸,否则就得大失所望,因为从媒体报道来看,人家对待他们,就好比对待刚刚走出非洲的智人。
陈思雨懂英文,一来就在看报纸,也因为上辈子的际遇而特别了解英方的心态,但她是个舞者,不会为了那种傲慢的漠视就轻视自己的。
于她来说,排练,准备登台就好了。
来了两天,轩昂在外交人员的陪同下走访了两所艺术学院,他很喜欢其中一家,但因为万尼亚上校,还是给拒绝了,剩下的一所是明天约好的时间,今天他就来大剧院陪姐姐练琴了。
外交团有规定不能跟外国人直接接触,轩昂来了两天,万尼亚也并没有亲自找过他,这让轩昂心里的压力减轻了不少。
但他也知道,对方迟早会跟他见面,说不定还会让他改国籍,改姓啊什么的,所以已经准备好了一系列慷慨激昂的说辞,以回绝万尼亚。
但事实上,俩人的见面跟轩昂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喜欢钢琴,看到好琴自然就喜欢弹一下,陈思雨在排舞,他在剧院里转悠,看到一间琴室里有好几架钢琴,而且一看其材质跟年龄就能看得出来是好琴,忍不住手馋,摸到一架象牙琴键的,忍不住就弹上了。
先试了一首《命运》,好琴跟差琴的区别,从琴键的手感到声音的醇厚,饱满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于是趁兴又弹了一首《悲怆奏鸣曲》,当一个热爱钢琴的乐者碰到好琴,那种兴奋感是无与伦比的。
他自己弹的沉醉,剧院里很多英格蓝人看到有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国人在弹琴,也觉得很惊讶,用路过的方式纷纷在礼貌的偷窥。
在这个年代,会弹钢琴的东方人,在西方是很让人震惊的嘛。
轩昂并不知道有人在围观自己,但突然,旁边又响起一阵琴曲,他整个人为之一震,它叫《月光小曲》,作曲家许如辉,发表于1936年,而那是胡茵在被判为土豪劣绅后,为防被批为靡靡主义,最后一张烧掉的黑胶片。
轩昂不知道在解放前胡茵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但从曲调中可以想象到,当她听着那样的音乐时,必定会穿着精致的旗袍,还会跟一个穿着西服的男人跳着慢四步。她会喝红酒,吃西餐,会讲英文,苏文,过着一种跟他属于阶级敌人的生活。
轩昂没有回头,但他猜得到,弹琴的人是万尼亚。
在他的潜意识里,陈家祥爱胡茵,胡茵也爱他,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
而万尼亚,他比陈家祥年青,他还是健全的,因为曾经是军人,他通身有着一股普通男人没有的,儒雅与威严兼具的气质,是的,他看起来是一个比陈家祥更能让女人喜欢的男人。
这就更让轩昂生气了,他为了自己的父亲陈家祥而生气。
他也不甘服输,他弹起了《血色华章》,他誓要用声音盖过对方。
万尼亚也不跟他争,音乐弹的极为缓和,琴声极为缓和,弹完《月光小曲》,他又弹起了《凤凰于飞》,那也是一首战时歌曲,由陈昌寿作曲。
而这也是他妈小时候哄他睡觉时,总喜欢唱给轩昂听的。
万尼亚的琴声并不高,可他总叫轩昂想起胡茵,更可气的是,他弹的这些曲子总会扰乱轩昂的心,连弹错了几个琴键,轩昂忍不住了,砰砰几下,站起来说:“够啦,毛子先生,这间琴房我让你了,我走行了吧,我走了,再见!”
万尼亚在华国,在抗战期间做了很多年军事顾问,中文自然说的很好。
他也停了手,过了很久,说:“还有一首歌,是你母亲最喜欢的,也是她最后一次写信时送给我的,我把它送给你听,请你允许我弹奏完它,好吗?”
轩昂并不想听,因为胡茵是个资产阶级的大小姐,她喜欢的确实都是靡靡之乐,这跟轩昂从小受的教育是不相符的,虽然他是个黑。五类的后代,他也不信奉又红又专的就都是好人那一套,但他更信仰他的父亲陈家祥。
基于这一点,他也不信他妈会喜欢这个老毛子。
他起身要走,万尼亚已经弹起曲子了。
而轩昂,走到门口时停了下来,那是他很熟悉的一段前奏,弹完之后,万尼亚唱了起来:“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漫山遍野的大豆高梁,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我衰老的爹娘……”
当他出生,胡茵的人生角色就只剩下了母亲这一个角色。
在他的记忆里,属于她的那一段,都是在想尽办法,保全他的人生。
而这些歌,才是胡茵的青春年代,《就比如《月光小曲》,《凤凰于飞》,以及万尼亚现在弹奏的这首,跟另外两首完全不同的,《松花江上》。
它将胡茵整个人,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了轩昂面前。
她的小女儿情怀,她的家国大义,她爱万尼亚,却难舍故土,最终选择留下来建设国家的辛路历程,都在那一首首乐曲之中。
是的,轩昂必须接受一个现实,那就是胡茵并不爱陈家祥,她之所以选择留下,是因为在她心里有故乡,有《松花江上》,有《南泥湾》,有《义勇军进行曲》,她留下,是因为她想在新时代,投入全部的热情,去建设自己的国家。
万尼亚上校还没弹完轩昂就离开了。
但就像老毛团长说的,为什么在外交中,文艺是那么的重要。
从这天之后,轩昂对万尼亚上校的态度缓和了不少,本来他跟团里打了审请,准备直接去法蓝西的,但在思考过后,他又去英格蓝的第三家学校面视了。
……
当你耗费了巨大的精力,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去创作一部作品,并带着热情登台,却发现台下坐满了批评家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那就是此刻,总芭团长,陈思雨的感受。
这场交流演出座无虚席,台下雅雀无声,华方外交团的人屏息凝神,提心吊胆,外交团文艺参赞自己捏自己的手,都给捏青了。
而英方观众,用万尼亚上校的话说,他们是整个英格蓝所有报社里最笔锋最为犀利,最会挖苦人的文艺批评家们。
在政治上,他们把两国间的不平等条约称之为拯救,文明对野蛮的拯救,在文艺上,他们认为自己是来见证历史,见证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