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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伪寡妇的古代生活-第2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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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则被南逸臣带着一起骑马。

    之前跟来的人也分成了两批,一批五十个人的小队护着他们翻雪山,剩下的人则绕路。

    从瑟楞城出来后,骑马奔驰了大概半天的时间,就能明显的感觉到热浪来袭,前面就是沙漠了。

    白天的沙漠温度是相当高的,阳光也很刺眼。

    不过看看已经下午了,所以,大家就在沙漠边上扎营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这才进入了沙漠。

    初夏是让工部赶工制作的护目镜的,但是因为时间紧促,所以,就制作了不到一百个,所以如果跟着的人太多的话,根本就不够分的。

    众人也不惊讶,接过镜子按照初夏说的法子戴在了脸上,顿时惊喜的发现,刚才还刺眼的光就没那么刺眼了,眼睛可以睁开,甚至还能直视太阳。

    沙漠行进中最怕的就是缺水,然而,他们有小乌龟和小绿这两个神奇的存在,缺水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小乌龟,那简直就是行走的降雨器。

    众人也才发现,原来沙漠里竟然也能如此频繁的降雨啊,他们的帝后是天命所归,这还真的不是吹牛,看看,老天爷都这么眷顾他们呢。

    虽然不缺水,但是沙漠的行进速度不快,毕竟他们用的是马匹而不是骆驼,走的就没那么肆无忌惮,所以,短短的几十里路,愣是走到了天黑才彻底走出了沙漠。

    而一处沙漠,大家明显的能感觉到温度的降低。

    众人安营扎寨后,都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了棉衣棉服棉靴换上,算是体会到了从夏天一下子就到冬天的感觉。

    原本以为三个崽子会扛不住这一路的辛苦,但是全程三个崽子都很兴奋,在马背上可比在马车上的视线好,三个小家伙戴着护目镜也不怕刺眼,看什么都很兴奋呢。

    初夏也算是彻底放心了。

    第二天一早,众人再次出发,这次是越走温度越低,很快就被前面一座白雪皑皑的山给挡住了。

    这雪山目测也不是很高,只是,大概到了半山腰的位置就全是积雪了,雪地原本就难行,爬雪山就更不容易了。

    不过,初夏有准备的。

    她不光让工部赶制了护目镜,还准备了可以扣在鞋子上的登山防滑链,另外还有滑雪用的滑雪板,当然,这个时候可没有后世的那种先进的科技材料,所以就是用铁板制作的。

    因为不知道会给谁用,所以,这滑雪板制作的很简易,直接用带子绑在自己的靴子上使用的。

    众人看着这些东西都觉得新鲜,而且更好奇的是,皇后娘娘身上的那个背包到底能装多少东西啊?跟聚宝盆似的,感觉需要什么就能掏出什么来呢,不过,好奇归好奇,都没有人敢询问,也没有人会专门的说这个事儿。

    登山很容易,大家都有轻功还有防滑链做辅助,用了两个时辰就上到了雪山顶上,在山顶简单的了吃了一顿饭后,就将防滑链去掉换上了滑雪板。

    初夏也没滑过雪,但是她玩过轮滑,也玩过滑板,所以,基本理论技术都是知道的,而这个双板滑雪跟轮滑异曲同工,所以,很快就上手了,并且还给大家讲解了一下要领,就让大家自行领悟了。

    都是身手不凡的人,刚开始虽然跌跌撞撞的,但是很快就都掌握了要领了,尤其是南逸臣,和小刀,那学的叫一个快啊,甚至都开始跃跃欲试了。

    三个崽子都跟着嗷嗷叫。

    “都准备好了吗?”初夏看着一张张兴奋的脸,问了一句。

    “好了。”众人齐声回答。

    “那就走了。”初夏看了南逸臣一眼,然后两个人手拉着手的率先冲了下去。

    紫萱蓝影小刀几个则紧随其后,其他的人也在后面陆续的跟了上来。

    急速的下滑让众人肾上腺素迅速分泌,都兴奋的嗷嗷叫,这中间甚至还偶尔会夹杂几声小奶音的喊声和悠扬的狼啸。

===第七百一十一章 防火防盗防夜冥===

而这一幕,被雪山另外一端的一双眼睛看了个清清楚楚,那是一个中年的汉子,个子很高,长的很壮,身上的衣服虽然穿的是裘皮,可是,一半膀子却是留在外面的,手里还握着一柄三股叉,可是就算如此,人家一点也不觉得冷。

    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通体雪白的雪狼。

    那雪狼听见了小黑一家的狼啸声,激动的也想叫唤,但是却被汉子给按住了:“阿卡,不能叫。”

    那头被唤为阿卡的雪狼就只能哼哼了两声,然后趴在了雪地里。

    那汉子一直到初夏那群人看不见踪影了,这才起来,转身朝着对面更高的那座雪山飞奔而去。

    虽然是雪山,可是似乎一点也不影响他的速度,虽然没有滑板下山的速度快,但是转眼间也没了踪影,过了不知道多久,就能隐约的看见对面那高耸入云的雪山上,似乎出现一个黑点,正在不断的攀爬中,再眨眼,那黑点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南逸臣初夏等人不知道他们被人发现了,当然,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毕竟这么多人呢,也没刻意隐藏行踪,被发现了不是太正常的吗?

    下山的速度相当的快,大概也就一刻钟左右,就看见了山下不远处的城市了。

    当然,在山上看着挺近,实际上要是真的要过去,其实还是有很长的距离的。

    在雪层变薄的地方停了下来,此时距离山脚已经不远了,大家将滑板收起来,现在都是各自自己背着了,然后开始下山。

    初夏不会轻功,依旧是由南逸臣抱着飞奔。

    山脚下,提前到达大都城的人已经等在了这里,马车马匹都准备的妥妥的。

    小刀几个将三个崽子从身上放下来,原本以为他们会害怕,结果三个崽子没有一个怕的,金子甚至还指着身后的雪山大叫:“飞飞飞……”这意思还想再来一次呢。

    “飞什么飞。”初夏戳了一下他的脑袋,“就你兴奋。”

    “飞飞飞!”金子却挥舞着两个小拳头撕心裂肺的在喊,“刀……福福……飞飞,我要飞飞……飞……”那个架势要是不再给他飞一次,他就不算完。

    初夏一头黑线,直接将金子扔给了南逸臣:“你儿子,你看着办。”这小子绝对属于那种人来疯的主,而且,胆子属于贼大的那种。

    南逸臣直接将金子塞进了马车:“休息,睡觉。”

    金子对上南逸臣那威严的眸子,瘪瘪嘴,终究没敢再嚎,只是,委委屈屈的样子看的人心都要痛了。

    原本金子也已经挥舞着小拳头也要喊了,可是看见大哥这样了,瞬间松开了拳头,然后老老实实的坐进了马车里。

    铁子则始终淡然的看着哥哥姐姐,似乎在看俩傻缺,明知道不可能成功的事儿还要去做,不是傻缺是什么?

    “还是当爹的厉害。”初夏竖了一下大拇指,“以后,玩耍我来,教育他们你来吧。”

    南逸臣笑了一下:“没问题。”然后扶着她上了马车。

    大都城不愧是北金国的都城,离开山脚后很快就进入了官道,那官道上熙熙攘攘的车马人流就多了起来,有说着北金当地话的,也有说着北蒙话的,当然也有南唐的口音的,另外还有一些竟然是说英语的,总之,这里真的是热闹的很。

    进大都城是需要缴纳费用的,城门口贴着告示写的很清楚,平民百姓进城的费用是每人两个铜板,有牛车马车的则是十个铜板,但是商队的话就视情况而定了,分成了大中小型三个类型的商队,这是根军货物的数量来的,费用也是从一两银子到十两银子不等。

    初夏这些人的人数太多,要是一起走的话,很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所以,除了初夏他们这一辆马车和小刀几个人外,其余的人都是零零散散的进城的。

    因为他们并没有携带货物,所以,也就当成了普通人收的费用。

    进城后,夜冥就迎了上来:“两位主子,房子已经安排好了。”

    明镜楼已经在大都城设立了据点,同样的,也购买了地产和铺面,所以,初夏他们过来后,根本就不需要住客栈。

    “不。”初夏却拒绝了,“暂时不去咱们自己的地点,去客栈。”

    “啊?”夜冥一时没明白。

    “咱们在这里设立据点,虽然人家王室可能都知道,但是知道是一回事,但是让他们知道了在哪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初夏笑了一下,“我们到达大都城,哈雷肯定很快就会得到消息,到客栈找我们总比到私宅里找要好的多。”

    “我媳妇说的有道理。”南逸臣跟着点头。

    夜冥暗自撇撇嘴,你媳妇说什么不是对的?

    “夜冥……”银子在车子里看见了外面的夜冥,直接兴奋的伸出了小手,“抱。”

    初夏的脸色就有些郁闷了:“你这小丫头,不是睡了吗?”

    “抱,夜……抱……”

    南逸臣就将女儿抱起来从窗户里塞了出去。

    夜冥急忙将小公主抱接了过去,还抛了个高高,惹得小丫头咯咯的笑,开心的在人家怀里手舞足蹈的。

    “这丫头这是看上了夜冥的那张脸了吧?”初夏看的心塞,只能戳了一下南逸臣,“我怎么觉得,以后得防火防盗防夜冥了呢?”

    车外的夜冥自然听见了,嘴角不由得抽了抽,看了一眼怀里刚长了两颗小米粒牙的小丫头,心说皇后想的真多。

    “哈哈。”南逸臣笑了,“夏夏,你想多了,夜冥都多老了?比你还大一岁吧?再过十年成都老头儿了,怎么可能当咱们女婿?”

    初夏撇撇嘴,怎么不可能?没听说吗?在真爱面前,岁数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吗?不是她看不上夜冥,是夜冥真的老……

    “高高,爹,高高……”金子睁眼就看见妹妹在车外面被夜冥抛高高,也激动的不行,急忙一骨碌坐了起来,大喊着也要抛高高,从而也打断了初夏的胡思乱想。

    南逸臣就不得不将大儿子抱起来:“你真的是,什么都落不下你啊。”

===第七百一十二章 太子府晚宴===

大都城最大的客栈叫金来客栈,位于大都城最繁华的大街上,据夜冥调查,这应该是隶属于北金王室的客栈,至于背后的老板是王上太子或者是某个王子,暂时还没查到。

    初夏倒是倾向于这是太子的产业,毕竟这么赚钱的客栈,如果是别人的,哈雷是不会坐视不管的,恐怕早就给搅黄了生意了。

    客栈里的生意很好,不过他们运气不错,还剩下了三个房间,勉强够住了。

    就在此时,一匹快马冲到了城门口,询问刚才是不是有南唐的马车到来,还描述了一下初夏他们的外貌状况,守城的人一听这不是刚进城的那一队夫妇吗?男女长的都很好看,急忙就说了。

    来人一听急忙转身去追,就在初夏等人刚开好了房间准备进屋的时候,终于赶到了:“南老爷,南夫人。”

    南逸臣和初夏对视了一眼,然后转身看向来人:“正是我们。”

    “小人见过老爷夫人,小的是在太子府听差的,特奉太子之命,前来迎接二位。”对方一抱拳,“太子已经在太子府中设好了宴席恭候二位了”

    客栈的人一听,急忙将紫萱刚交过来的银子退了回来,这是太子府的贵客,他哪里敢收钱啊。

    南逸臣笑了一下:“既然如此,那带路吧。”

    金来客栈距离太子府并不是太远,马车过去也就用了两刻钟,一下车就看见哈雷正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等着了呢。

    “你们终于来了,赶紧里面请。”哈雷看见他们顿时两眼放光,“我可是等你们好久了,你们就住我这里,院子都安排好了,别跟我客气,那院子单独有个门可以直接通往外面,很方便。”

    “太子殿下都这么说了,我们要是拒绝了是不是就太不知道好歹了?”初夏笑了一下,“相公啊,那就住下吧。”

    “好。”南逸臣点头。

    “这就对了。”哈雷高兴的大笑了起来,然后忽然就看见了三个崽子,顿时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这就是你们的三胞胎?”之前去瑟楞城的时候,愣是没见过。

    “是。”南逸臣点头,“老大南文辉,老二南一一,老三南文珏。”

    “天啊,简直太漂亮了。”哈雷搓搓手,“我都想抱抱他们了。”

    “没问题。”初夏直接将老大塞进了哈雷的怀里,“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娶个妻子生个孩子了,否则再耽搁下去,万一生不出来了怎么办?”

    “娘娘,我真的生不了?”哈雷一听顿时变了脸色,“我觉得我身体很好啊,难道不是女人的问题?”

    初夏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没检查过你的身体,不知道你能不能生,我只是说个假设。”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看出来我不能生呢。”哈雷呼了一口气,“不过你说的对,我的确该娶太子妃了。”虽然女人不少,但是都没有给名分,所以,暂时没让她们生孩子,其实他真心喜欢过一个女人,就是金花,要不然也不会因为她的话而去攻打南唐。

    其实他们北金男人根本就不在乎女人是不是黄花大闺女,没有南唐男人那么执拗,所以,他甚至想过让金花当他的王妃的,可是谁知道,那个女人根本就是骗子。

    该忘了那个女人,娶太子妃了。

    初夏没再说什么,其实这么说也不是真的信口开河,而是对方的面相上有了桃花劫的迹象,而那桃花还不是正宫桃花,所以,如果他能娶个正宫太子妃,或许会压制那些邪魔外道。

    晚饭很丰盛,哈雷用最高规格的宫宴的标准招待的他们,那就是全羊宴。

    初夏表示全羊的确好吃,尤其用蜂蜜等香料腌制后再用果木烤出来后,那味道真的是绝了,只是,这东西吧,吃多了是真的腻,尤其女人,几乎两块就全部顶住了,此时,她就无比怀念一盘拍黄瓜。

    哈雷却还一个劲的招呼大家吃。

    “我们吃好了。”初夏决定回去后,再给自己弄顿宵夜。

    紫萱和蓝影也同样的吃不下去了,以前当暗卫的时候什么都吃,可是跟在了皇后娘娘身边后,胃口都被娘娘给养刁了。

    “你们南唐的女人胃口就是不行。”哈雷哈哈笑着,伸手搂住了身边的一个明艳的美女,“还是我们北金的女人胃口好,能吃能喝,长的也都壮实。”说着还将身边的女人揪起来,让她转过去之后,啪啪的拍了两下对方的屁股,“看看这屁股,这肉多结实啊,耐操的很。”

    初夏皱了一下眉头,对于这样的行为,她还是表示无法接受。

    而那个女人也没什么不高兴的表情,似乎还很享受被太子的特别对待,甚至其他侍女的眼里还露出了艳羡的眼神。

    初夏:……

    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她还是不了解这里的人的心态。

    酒过三巡,三个崽子开始打哈欠了。

    初夏起身告辞,带着他们去睡觉,刚出了宴会大厅,迎面走过来了一串美女,都是露脐装赤足面纱的装扮,手里还拿着手段扇子等物,应该是要进去献舞的舞娘。

    初夏只扫了一眼,却忽然顿了一下,以为她从其中一个女人的身上竟然看见了黑气弥漫,就跟被点着了的煤球似的。

    这是马上要死的征兆,是自杀还是他杀?亦或者是杀人后自杀?

    脑子里转了几个圈后,初夏决定回去看看,随即就让紫萱蓝影和小绿一起回去房间里看着三个崽子睡觉,小黑一家三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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