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崽子-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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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感情战胜不了理智的时候; 那就让理智见鬼去吧!
天快亮的时候; 辗转反侧的艾青华,忽然下定了决心; 他要把萌芽,呵护成一颗参天的大树。
因为一夜没有睡好; 三个年轻人起的都不早。
艾青华一睁开眼睛; 简单洗漱了一下; 就进了村子,找她们。
当然,最主要还是找程穗儿。
村里的房子多半是石头建造的; 可石头房和石头房还是有不同,有的房子简陋; 有的房子相对豪华。
走过一条长满了青苔的石头路,这条道上最豪华的那家就是村长家。
一进村长家的院门,艾青华刚好看见两个姑娘在院子里洗漱。
看见程穗儿的那一刻; 他笑的比山里的茶花还灿烂。
三个人的早饭是在裴叔的小木屋里吃的。
山里人的早饭很简单,可这一顿裴叔却做得很丰盛。
有风干的兔子肉和营养很丰富的鸟蛋,还有一些自制的笋干,很新鲜很美味。
一顿饭治愈了所有毛病; 姑娘们立马克服了水土不服,商量着什么时候进树林。
其实裴叔的小木屋就建在树林里,只不过这只能算是原始森林的外围,树木稀松。
据说越往里,路越难走,谁也不知道厚厚的枯叶底下会藏着什么样子的危险。
这里经验最丰富的人还是裴叔。
王琪是个自来熟,拉着裴叔的胳膊央求:“叔叔,带我们进去转一转吧!”
裴叔死活不应,把唯一的那把猎|枪递给了艾青华。
他肯定是不会去的,他去了,华子还怎么当英雄?
其实艾青华也很少进森林,小的时候,他在林子里迷过路,那一次要不是裴叔的猎狗阿福找到了他,恐怕他死定了。
想一想,裴叔对他来说,才是神一样的存在。
只是救过他的阿福,早些年就因为年迈,死掉了。
自打那起,裴叔也再没有养过猎狗。
艾青华接过猎|枪的时候,不自主晃了下神,缓过来之后,笑着对他心爱的姑娘说:“走吧!”
三个人一把枪,不紧不慢的往森林的深处走。
起初并没有多少变化,只是觉得树越来越多了。
走了有一个多小时之后,会明显的感觉到脚下的枯叶在增多,踏上去的时候,就好像踩在一条厚厚的地毯上。
不过,地毯不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周围的风景也越来越原始了,除了原始森林的味道,没有一丝人的气息。
艾青华这个学植物的有了用武之地,他一路走一路讲,告诉那两个姑娘,那棵是什么树,大约生长了多少年,那株是什么草,会开什么颜色的花,什么部位可以入药。
有学问就是好,想怎么卖弄就怎么卖弄,信手拈来一样。
王琪觉得这一趟真是没有白来,坐个火车就捡到了一个宝,逛个原始森林,还带着植物学博士做导游,这待遇也是没谁了。
程穗儿的感觉比昨晚更复杂,对他的好感度噌噌的增加,她拦都拦不住。
他们往里走了三个小时,其实这三个小时也并没有走多少山路。
以艾青华走山路的时速,他可以比这个多走一倍的距离。
可他不傻,知道现在不是玩山路竞走的时候,他得照顾两个姑娘的体力。
艾青华选择在一棵至少生长了百年的红杉树下歇脚。
因为这棵树最大,可以遮阳。
艾青华从背包里拿出来准备好的鸟蛋和兔肉,准备分给精疲力尽的两个姑娘。
递给王琪几颗鸟蛋,却递给程穗儿一颗剥好的。
王琪不满地叫:“我说,你这个区别对待也太明显了吧?”
艾青华假装被太阳照的睁不开眼睛,红着脸傻笑。
王琪是准备再说几句什么的,却忽然发现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她吓得顾不上再计较,一把抱住了程穗儿的胳膊,颤抖着牙齿小声说:“喂,艾青华,那个草丛里有东西在动……不会是野猪吧?”
“草丛那么矮,倒是有可能是蛇。”程穗儿淡定地说。
这世上还真难找几个不怕蛇的姑娘。
艾青华下意识看了程穗儿一下,握紧了猎|枪,安慰道:“别怕,有我在呢!”
可害怕的人明明是另一个姑娘。
程穗儿拍了拍王琪的手,以示安慰的同时,还不忘冲他笑了笑。
艾青华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他捡了块石头,端着猎|枪缓步上前。
离草丛还有好几步距离,他把石头扔进了草丛中,只见一条颜色艳丽的蛇吐着信子,昂起了头。
在它跃过来之前,艾青华开了枪。
半空中的蛇落在了地上,扭动了几下,没气了。
王琪吓得都不会说话了,哭着喊着要回家。
“好好好,回去了。”程穗儿很温柔地安慰她。
三个人准备往回走。
程穗儿看了看地上的蛇,像是很惋惜地问:“不带回去吗?”
第127节
“带回去干什么?”王琪喊出了鬼叫。
程穗儿的嘴角抽了一下,弱弱地讲:“不是说蛇汤很鲜美的。”
王琪这一次叫出了哭腔:“穗儿,你要是敢的话,我跟你绝交。”
艾青华在一旁看了只想笑。
后来的后来,艾姥姥吐槽艾果儿是吃货的时候,艾青华总会偷偷地想,这是遗传了她妈。
关键,怎么没有遗传到她妈的文静呢?
这是艾青华百思不得其解了半辈子的问题。
不过那会儿也没有“吃货”这个词语。
艾青华就是觉得程穗儿不和其他的城市女孩一样,她一点都不娇气。
又走了三个多小时的山路,三个人回到了裴叔的小木屋。
艾青华偷偷地和裴叔嘀咕了几句,裴叔说:“一条蛇而已!简单。”
山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些野物。
裴叔掂着一把破旧的军用铁锹出门转了一圈儿,拎回来了两条没有毒性的蛇。
王琪又哭了一场,说死都不吃来着,可到底没能抵挡住香喷喷的蛇羹。
毕竟,那个年代,物资还很是缺乏,即使是城里姑娘,一月也不一定能吃上一顿肉。
不知道是因为一碗蛇羹,还是因为那毫不犹豫的一枪,程穗儿的芳心莫名奇妙就动了。
三天之后,两个人确定了关系。
告白的人自然是艾青华。
“程穗儿同学,经过这几天的相处,我对你产生了好感,希望能和你深入地了解一下。请问,你愿意给我一个深入了解你的机会,当我的女朋友吗?”
这人土的还真是够质朴。
程穗儿抿着嘴笑,问他:“咱们离的那么远,可不行啊?”
“没事儿,你们市里有一个研究院,那本来就是我的就业方向。”
关系就这么在王琪的眼皮子底下定下了。
两个人谈了三年的异地恋,那时候通讯可没有现在这么发达,一星期能打三次电话,一月才能见上一面。
感情倒相当的稳定。
艾青华一毕业,就和程穗儿结了婚。
奋斗了两年,在老街上买了套房子。
运气倒是不错,一年后拆迁,刚好又赶上艾青华攻克了一个研究项目,卖给了制药厂,领了笔丰厚的奖金,在拆迁赔偿的基础上又添了笔钱,这才有了艾家的两层小楼。
同年,程穗儿怀孕。
艾青华好几年都没回大青山了,工作了他才知道,自己的这个工作性质,能有多忙。
连自己的小家都回不了,更别说老家了。
艾青华倒是定期给裴叔打电话。
“叔,穗儿怀孕了,等孩子生下来之后,我带上他们一块儿回老家。”
“叔,穗儿没了……孩子叫果儿,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
“叔,我不想再娶了,我太忙了,没有精力去解决再找一个老婆可能发生的各种家庭问题。我不想委屈孩子,我也不能不管穗儿的妈妈。”
……
整个村子,只有村长家一部固定电话。
每回都是艾青华先打一次,让人去叫裴叔,半个小时之后,再打一次。
艾果儿十岁那年的夏天,艾青华没再等来裴叔接电话。
村长告诉他:“华子,你快回来吧,裴叔快不行了。”
艾青华第二天就踏上了回归故土的路,走的时候,他真的没有想过,他就是回去和恩人见最后一面,莫名奇妙就带回了一头狼。
大约,这是老天给了他一个别样的报恩机会。
还是没想到,狼啊狼,是一头爱拱白菜的狼。
第104章 勤家往事1
十五岁出国; 二十岁留洋回来。
这说的是勤兰舟。
按理说二十岁也还能是无忧无虑的年纪。
比如郑百货的儿子,薛物流的女儿。
一把年纪都快三十了; 接受各路媒体采访的时候还总是强调自己太年轻; 还需要努力学习,转脸照样能无忧无虑地各种玩耍外加啃老。
但勤兰舟不行啊!
他算是富二代里比较惨的。
他爸四十五岁才生下他; 如今已经六十有五了。
他倒是想啃老来着; 但实在是下不去嘴,没脸啊。
就是按照国家的退休年纪; 六十岁也能退休了,老头儿这个年纪; 绝对算是退休返聘。
总不能让老头干到七十岁这么残忍吧!
是以; 二十岁的勤兰舟真的很拼命。
拼命工作; 拼命挣钱,拼命向勤氏的董事们证明自己很有能力。
还暗自下了决心,生孩子一定要趁早; 他得让自己的儿子,有啃老的实力。
但; 呵呵,老婆还没影儿呢!
勤兰舟对女人,或多或少; 有些心理阴影。
这阴影来自于他同父异母的姐姐。
勤兰心比勤兰舟足长了十岁,五年前结婚,每周必回娘家一次,什么事都不干; 就是控诉老头儿偏心。
偏心什么呢?
偏心她明明是勤家长女,结婚的时候,居然只有一栋别墅做陪嫁,勤氏的股份连百分之一都没有。
真不知道她爸是怎么想的。
以前明明不是这样,曾几何时,她爸也很爱她。
对她的态度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了呢?
勤兰心仔细想了一下,其实她也说不好。
她想了好多办法挽回,可是至今都挽回不了,那就只有一哭二闹了。
于是每一次见面都成了不欢而散。
勤兰舟也不知道老头儿怎么有那么大的定力,能把勤兰心所有的控诉当耳旁风。
可他不行,烦都要被她烦死了。
到底也还顾了一些血缘亲情,勤兰舟劝老头儿:“爸,要不就给姐姐百分之五的股份,百分之五也不多。”
老头儿一眼横了过来,说的是:“你懂什么!狼子野心。”
那会儿,勤兰舟是真的不懂,说他姐姐笨他倒可以理解,说狼子野心……他感觉很可能是老头儿的被害妄想症犯了。
也可能是老头儿的心里还有芥蒂。
勤兰心嫁给常昊宇,老头儿是从一开始就不太满意。
他相看的本来是常家二房的幼子,可勤兰心一眼就相中了常昊宇,没几天两个人就发展到了你侬我侬非他不嫁的地步。
那会儿还在留洋的他,还听家里的佣人说,老头儿因为这件事情禁了勤兰心出门交际。
却被她以死相逼。
老头儿本来就是个封建大家长,也许是人生中第一次被人这么挑衅,暴怒的结果就是,一个月后敲定了勤兰心和常昊宇的婚事。
但,陪嫁了金银房子,就是不肯给股份。
反正,股份在他屁股底下坐着,说什么都不给,怎么着,就是任性。
她来哭也不行。
不过,勤兰舟劝过这一回,就把勤兰心的事情忘到了脑后面。
正值奋斗期的他,每天忙完后的状态是这样的——
我是谁?我在哪儿?
姐姐?我有姐姐吗?
算了,姐姐的事情,我爸会看着处理的。
一个人的心就这么大,挤满了工作,一定会忽视很多事情。
况且勤兰舟和勤兰心的关系本来就不怎么好。
小的时候,勤兰舟不知道被他这个大了十岁的姐姐揍了多少回。
那会儿他妈还在世,总是教他:“男孩子多挨揍才皮实,女孩子自然是要娇惯一些的。”
他那会儿只觉得他妈偏心,长大了之后才明白,他妈有多偏向他。
一个对继女不加管束的后妈就是好后妈吗?
不管,是因为不爱。
想一想,他妈赖好管束一下勤兰心,她的性格可能就不会歪成这个样。
第128节
勤兰舟自然是不能埋怨自己的亡母,只是偶尔想起来这些,用来告诫自己。
千万别信女人会把丈夫的其他孩子视如己出的鬼话。
就像男人不会喜新厌旧的鬼话是一样不可信的。
男女对自己都要有所约束,家庭越简单,人生就越幸福,这是一定的。
这是勤兰舟从他姐以及他姐的婆家正在经历的分家事件,总结出来的人生至理名言。
常家有三房,是因为常老爷子娶了三个老婆。
当然,全都合法。
谁让他年纪大呢!
赶上了上一个朝代的法律。
听说,要不是常老爷子的第三房太太是个厉害的角色,没准儿,常老爷子还会有四五六七八太。
常三太太,也就是他姐的婆婆,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女人漂亮就很厉害了,但她厉害的地方还有她管住了常老爷子那颗动不动就骚动的心。
可,人斗不过天。
再漂亮的女人,也有年老色衰的时间。
再厉害的女人,也厉害不过阎王爷。
常三太去年抱病,去世了。
而自从常三太去世了之后,常老爷子的身体也愈加的不好。
这时候,大房和二房就跳了出来,要分家。
常老爷子当然不同意啊,举了个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折不断的道理。
可,没人乐意听。
大房的儿子常昊正嚷嚷着“爸我是长子,理应由我继承家产。”
二房的儿子常昊森嚷嚷着“爸,我知道你从来都不爱我,只爱大哥和三弟。”
三房的儿子常昊宇,一看见他爸就掉眼泪,“爸,我想我妈了。”
嗯,总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谁都没有考虑到常老爷子的身体,他被他年轻时候的风流债、被他的不肖子孙气挂了。
当然,常家对外的说法是“常老爷子突发疾病”。
这下子,常家没人坐镇,分家的事情就闹出了家门,闹上了法院,大房和二房联合将三房告了。
“他妈是小老婆,怎么轮都轮不上他。”这话是占了“长”的常昊正说。
“爸生前对他最是娇惯,才让他变得一事无成。”常昊森最恨的就是被人夺走了父爱,这直接导致他都快三十了,看见和蔼可亲的老头儿,还总想抱一抱。
常老爷子的丧事一办完,大房和二房就统一了战线,报着首先要把三房清理出局的心理。
清理很成功。
常家的资产很快在律师的见证下,一分为三。
大房占了祖宅和常氏的箱包帝国。
二房分到了别墅和常氏几个最好的其他产业。
三房也有豪宅,却只分到了两个奢侈品品牌,也就相当于分到了两条流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