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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抱煞-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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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惊呼:“好大只!”
  鹦鹉径直冲着路易怀中的陆吾扑来,镰刀一样的鸟喙眼看就要啄上陆吾的毛发,阿柳急忙逮住鹦鹉的绚烂的尾羽,怒喝:“阿花!你安分点!”
  鹦鹉被揪住屁股毛,动作一顿,翅膀还在不停扑棱,一时间满屋子的羽毛到处飞。
  “阿花!”这只鹦鹉实在太大只了些,又能飞,阿柳一时间竟然捉不住他,最后只能勉强把它抱在怀里,跟抱着只老母鸡似的,反剪它两只翅膀,无奈地对路易道歉,“不好意思,我家阿花太野了。”
  路易腾出只手,给睡觉的陆吾换了个姿势:“没关系,你什么时候养的鹦鹉?”
  阿柳挠挠头:“也就前段时间,我在树下面捡到的,刚开始就是每天喂点粮,后来就跟着我回家。”说着,他又把怀里的鹦鹉阿花翅膀展开,阿花被他弄得脚爪子乱蹬,却怎么也挣脱不了阿柳的桎梏,只能生无可恋地低脑袋。
  “别站在门口说话了,快进来。”阿柳一边向里走,一边问,“易先生,你是研究生物的,待会儿能帮我看看阿花是什么品种吗?”
  路易应道:“好。”又叮嘱路光庭穿鞋套。
  阿柳在前面笑着说:“不用客气,直接进来就是。”
  屋内格局与路易家相同,不过客厅与饭厅打通,用屏风挡住,还颇具心思地挖出一条水槽,营造出流觞曲水的氛围。路光庭看得啧啧赞叹,不住东张西望,瞧见路光庭的表情,阿柳也很得意:“小少爷,怎么样?像不像路家祖宅。”
  路光庭点头:“比我家那宅子小巧精致,太漂亮了。”
  阿柳笑容更盛:“小少爷真会说话。”他又说,“要看电视的话就我就去把打开打开,你们稍微等等,我去做饭。”
  路易点点头:“不用开电视,阿柳辛苦了。”
  阿柳笑道:“你这样太客气了。”
  路易从善如流:“好,你快去吧。”
  阿柳哈哈大笑,待他抱着鹦鹉走远,路光庭才鬼鬼祟祟地凑到路易跟前,悄声道:“祖爷爷,这是私房菜馆?你和阿柳很熟吗?他怎么知道我是路光庭?”
  “阿柳的曾祖父以前是路家的私人厨师,祖上御厨出身,后来我照顾过阿柳爸爸一段时间,”路易想起以前的事情,脸上忍不住带起笑来,“阿柳也算是我看着出生的,他厨艺上的天赋很不错,听说我喜欢吃毛血旺,就自告奋勇要给我做,这一来二去,反倒真开了饭店。”
  路光庭:“啊?我以为他就在自己屋子里开店。”
  路易:“嗯,硬要说的话,他这个地方的熟客可能就我一个。”
  书灵从路光庭的肩膀上跳下来,在桌子上走来走去,揪着路光庭的校服袖子,脆生生地说:“庭庭,这个时间不要浪费了,快把作业拿出来写。”
  路光庭费劲地把书灵的手掰开,义正言辞地表示:“不写,什么时候了,还写作业,写一晚上了,我要吃饭。”
  路易抱着陆吾,手掌一直在为陆吾顺毛,手下柔软的触感让他不由自主地想继续撸猫。
  “易先生,先吃着,别的菜待会儿就来。”过了一段时间,阿柳便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毛血旺来到饭厅,又布置好碗筷,“小少爷有什么忌口的吗?”
  路光庭摇头:“没有忌口的,不用叫我小少爷,叫我光庭就很好。”
  不知从哪里又蹦出了两声高亢嘹亮的“庭庭”、“庭庭你在哪里”,赫然是刚刚那只花鹦鹉的声音。路易忍不住大笑起来,阿柳也露出无奈的笑容。
  路易捂着嘴,遮住自己翘起来的嘴角:“你看着做吧,他什么都吃。”
  路光庭一脸悲愤地看着他们俩:“那个鹦鹉怎么回事?”
  “可能是最近最火的电视剧女主角叫婷婷,女字旁,亭台楼阁的亭,”阿柳安慰他,“阿花听多了,以为庭庭就是婷婷。”


第16章 毛血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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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血旺香味扑鼻,路光庭看了一眼红通通的油辣子便食指大动,随便用筷子一翻,在最下面的血味便都翻了上来。路易哭笑不得,把碗递给他:“斯文点,别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
  吃饱喝足后,路光庭满足地直叹气,阿柳笑眯眯地端来一杯果汁和一杯咖啡,坐在桌边,问他:“味道怎么样?”
  路光庭冲阿柳比了个大拇指。
  他端起橙汁,咕咚咕咚一饮而尽,阿柳撑着脸看他:“你还小,不能喝茶和咖啡,我还担心你不喝果汁。”
  路易吃完鸭血,红光满面,整个人都极为餍足。他对阿柳道谢后,端起咖啡轻啜一口,夸他:“就几天不见,你泡咖啡的手艺又好了些。”
  阿柳诚实地说:“其实是我买了新的全自动咖啡机。”
  路易手一顿,他放下咖啡杯,沉默半晌,抬眼看他,不紧不慢道:“那我把那句话收回去。”
  阿柳忙道:“别啊,那你就夸我放咖啡豆的手艺好!”
  路易哼笑:“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启染坊来了。”
  路光庭吃的太撑,捧着肚子躺在另一边的沙发上装死。书灵在他头上蹦来蹦去,揪着他半长不短的头发,一直在他耳边叨叨叨,让他思考为田几何。
  路光庭不耐烦地把书灵薅下来,有气无力道:“我要休息,你一边儿去。”
  书灵被抓下来的瞬间变成一团光球,一弹一弹地落到沙发上,咕噜噜地滚远。阿柳不经意间瞧见路光庭的动作,身体前倾,悄悄咪咪地问路易:“易先生,小少爷身边有什么东西吗?”
  阿柳是知道路易身份的,他还是个小孩时,路易就是这种二十多岁的年轻模样,如今二十年过去,路易仍旧是老样子。他曾经问过自己的祖父,得知在父亲幼时,路易也是这副面容。
  时光如洪流,路易站在洪流中,目送周边人随波而逝,只有他纹丝不动。
  他第一次见到路易,是在路家祖宅的小花园里。那时候他只有五岁,跟着祖父拜访路家当家人,尚且年幼的他在迷宫花园中迷了路,沿着树篱哭哭啼啼地向前走,不经意间竟一头栽进迷宫中心的凉亭里。
  一个年轻人正坐在凉亭中喝茶,他穿着一身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却贵气十足。
  他眼窝很深,年纪极轻,抬眼看来时,眸子剔透得像块冰。与他的眼神对视那一刻,阿柳浑身像是被电过一样,一个激灵,呆呆地站在原地。
  “你是谁家的孩子?”年轻人站了起来,向他走来。
  阿柳仰起头看他,这个男人皮肤白得像雪,头发也是浅棕色,即便在盛夏也带着凉意。路易牵着他走出迷宫,听到祖父称呼这个年轻人为“易先生”。
  他刚认识易先生时,觉得是一个似近似远的剪影,冷淡、寡言,总是静静地呆在人群之外,冷眼看着凡人来来去去。他后来与路易走动多了,才知道这个安静的年轻人是特意让自己与人隔绝。
  在与路易相识的一年前,路易刚送走自己的母亲,虽然按常人眼光来看,路易的妈妈百岁高龄才离开人世,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常人这时候也半只脚踏进棺材,而路易仍是年轻人的面容,他还有漫长的余生要走,难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的曾祖父五十岁时才有了祖父,可惜祖父不幸成了遗腹子,他的曾祖母也在生下祖父后也撒手人寰。他的祖父出生以后一路颠沛流离,多亏路家人的照拂,才从战乱中活下来。
  路易一直替他的曾祖父保存着家常菜谱,可惜祖父与父亲都志不在此,最后隔了两代,反而是他继承了这手烧菜的衣钵。
  “一个小东西,”路易漫不经心地说,“硬要说的话,可能是成了精的学习机。”
  被关在房间里的鹦鹉大声嚷嚷:“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阿柳崩溃捂脸,沙发上的路光庭笑得肚子疼,路易一脸平静地搅动咖啡,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面容,让他冷峻深邃的眉眼都变得柔和。
  阿柳整理好情绪,问他:“要再加点奶吗?”
  路易:“不用,就这样挺好。”
  室内的曲水和乐声一起潺潺流动,阿柳起身道:“我去洗碗,易先生你别走,我还有事想要请教你。”
  路易点头:“好。”
  阿柳打开关着鹦鹉的房间,路易隐约看见五彩的羽毛一闪而过,紧接着,厨房便传来鹦鹉尖细的声音:“柳柳,碗要洗干净,要照顾自己,用不伤手的洗涤精。”
  阿柳极为无奈:“我知道。”
  鹦鹉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阿柳真是好孩子。”
  阿柳:“你到底又看了多少广告?下次我得把广告关了才行。”
  一阵翅膀拍打声后,鹦鹉语带悲愤:“虐待动物!我是珍稀保护动物!”
  阿柳脾气很好,竟然像是真把鹦鹉当成孩子一样,和他有板有眼地一问一答:“我记得你之前还跟我说你就只是一只普通鹦鹉。”
  “我是珍稀物种!”
  等路易把咖啡喝完,阿柳也抱着五颜六色的鹦鹉走了出来,他郑重地坐在路易对面,举起一脸茫然的鹦鹉阿花,认真道:“易先生,阿花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鹦鹉?”
  路易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笃定道:“你家这是五□□刚鹦鹉,市面上要买幼鸟得花两三万。”
  阿柳把鹦鹉放下来,重新抱在怀里,低头和阿花的豆豆眼对视,迟疑半晌,说:“真是金刚鹦鹉?我就随便在树上捡的,我想把它带店里去,要是被人举报我豢养野生动物,我连哭都没地儿去。”
  说着,他又站起来,为路易倒上一杯新的咖啡。
  路易看着咖啡杯渐渐盛满,香气逐渐溢了出来,“金刚鹦鹉还是很好认的,平时阿花吃什么?”
  “就吃一些水果,不新鲜的还不要,特别挑嘴。”
  “镰刀嘴,长尾羽,吃水果,还有这花哨的羽毛,是金刚鹦鹉,你家阿花对自己认知还是很准确的,”路易往咖啡里放了一颗方糖,“确实是珍稀动物,不过算是低危,你就放心养吧,不会有人告的。”
  阿柳这才松口气:“那就好,每天都把阿花关在屋子里,我怕它抑郁。”
  路易一边搅拌咖啡,一边说:“把你家阿花搁饭店门口一放,教它说些相声,保证回头率百分百。”
  阿花呆在阿柳怀里东张西望,翅膀却乖乖地收着,没有胡乱扑腾。
  “不过它似乎有点聪明过头了,”阿柳苦笑,“我简直都要怀疑它成精了。”
  毕竟有路易这么大个吸血鬼放在跟前,他对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深信不疑。阿花伶牙俐齿,思维跟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差不多,说话也不磕巴,平时还爱站在架子上看肥皂剧。
  他们正聊着天,路易感觉到膝盖上的陆吾忽然动了动。
  很快,陆吾人立而起,前爪搭在桌子上,视线在阿花和阿柳不断逡巡,一双兽瞳在灯光下亮的惊人。
  或许是陆吾眼神太过灼热,阿花吓得一个扑腾,把脑袋埋到阿柳怀中。阿柳结结巴巴道:“易先生?你家猫,是不是垂涎阿花的肉……”
  阿花被阿柳养的膘肥体壮,一看就肉质紧实,味道鲜美。
  路易逮住陆吾的前爪:“应该不是,今天辛苦你了,我就不继续叨扰了。”
  阿柳惊讶地站起来:“现在就要走?”
  路易指了指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的路光庭,无奈地说:“十点半了,这小子明天还要上课。”
  叫醒了路光庭,阿柳恋恋不舍地把他们俩送到门口,反复叮嘱:“记得明天再来。”
  路易一口答应:“好,今天的毛血旺感觉比以前的还好吃。”
  说到自己的拿手领域,阿柳就眉飞色舞起来:“我换了个新方子,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血的鲜嫩。”
  他顿了顿,又问:“要我给你准备些鲜血吗?”
  路易想都不想便拒绝了:“不用费心,你安心开你店,不要特意为我准备鲜血。”
  阿柳也没执着,遂点头:“我知道了。”
  “晚安。”
  “晚安。”
  路光庭睡眼惺忪地跟着告别,然后晃晃悠悠地上了电梯。书灵也萎靡地坐在路光庭的肩膀上,靠着他的脖子昏昏欲睡。
  路易看了他们俩一眼,道:“作业写完了?”
  路光庭迷迷糊糊地回答:“写完了。”
  “回去后先洗漱,早点睡。”路易说,他臂弯里的陆吾配合地跟着喵了一声,“明天还要上课。”
  回到家后,路光庭听话地洗漱睡觉,路易则进了书房,坐在办公椅上,透过落地窗,眺望波光粼粼的江面和城市繁华的夜景,五光十色的霓虹将天空都映成了彩色。路易忽然想起网上一个段子,不由轻笑出声。
  陆吾蹲在书桌上,眼眨也不眨地看着路光庭的脸,听见他的笑声,低声问:“为什么笑了?”
  “你看天空,是不是五彩斑斓的黑色。”
  陆吾闻言,也向夜空看去,在深浓的夜色里,入眼所见都是城市绚烂的灯光,却仍旧没法将夜空照亮,只能虚浮地蒙上一层黯淡的色泽。
  一人一猫都安静地凝视夜空,过了一会儿,路易主动开口:“猫先生,你刚刚怎么一直盯着阿柳看?”
  陆吾歪头:“阿柳?是刚刚那个男的吗?”
  “对。”
  “那个男人和那只花里胡哨的鸟,都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以前认识一样。”
  路易惊讶:“阿柳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怎么会对觉得熟悉?”
  陆吾也觉得不解:“不明白,我冥冥中有种感觉,我和他认识很久很久了。”


第17章 秋高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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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几天,过得平淡无奇,每天七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去阿柳那里吃宵夜,十点半回家。早饭有时候一杯血就应付过去,有时候去学校食堂吃。左右对他来说,现在的日子过得日夜颠倒,早饭吃什么或吃不吃,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对他来说,每天都吃早饭,归根结蒂只是为了活得像个正常人。
  周六中午放学的时候,铃声一响,周歌便风风火火地冲到路易上课的教室,看见自家班主任,欢欣鼓舞的学生们登时乖巧下来,比鹌鹑还安静。周歌挥手:“该走就走,我找你们路老师有点事。”
  学生们这才又快活起来,纷纷拎起背包,鱼贯而出。
  路易疑惑:“什么事这么着急?”
  周歌看了一眼教室里还在慢腾腾收拾行李的学生,视线回到路易身上,语气轻快:“还能有什么事?忘记说好的去爬山了?”
  路易疑惑更甚:“不是明天去吗?”
  “刚刚老二来了电话,今天下午就出发,晚上爬山,正好明天早上看日出。”周歌说,他指了指讲台,补充道,“我明天晚上还有晚自习,要是明天才去,可能赶不回来。”
  “说的也是。”路易理解地点点头,“那现在就出发?我什么东西都没收拾。”
  “有什么要收拾的,把你自己带上就行,”周歌哈哈大笑,他挥舞着手里的数学书,“咱哥几个好不容易聚一次,走走走。”
  路易淡定地掰开周歌的手,一针见血道:“你跟嫂子说过了吗?”
  周歌瞬间萎靡。
  还在教室里磨蹭的学生纷纷闷笑,路易抬眸看了一圈,学生们不约而同地低下脑袋掩饰自己的表情。路易见状,眼里也露出些许笑意。
  “你先跟嫂子报备清楚——夜不归宿。”路易将教案与课本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一起,优哉游哉地夹在胳膊下面,准备迈步离开教室,“我还有点事处理,老二说了多久集合吗?”
  “下午三点,就在花海十字路口集合。”
  “那三点见。”路易头也不回地挥手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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