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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小流氓-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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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洲伸手绕过杨乐的腰部,将他裤子上的腰带抽了出来,叠了两叠握在手里,在空气中甩了个响亮的空鞭,半真半假的威胁道:“我看你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屁股痒了是吗?”
  皮带一出来,杨乐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忙不迭的求饶:“别别别,别打,我认错,我一时财迷心窍,又好逸恶劳,才想出了这个投机取巧的法子,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面对他凄凄惨惨又难辨真假的求饶,凌洲不为所动,他垂下眼帘,视线落在杨乐的后腰上——因为腰带被抽走的缘故,牛仔裤松松垮垮的滑到了胯骨,露出了一条黑色的内裤边。
  上身的卫衣也在杨乐的挣扎中被蹭了上去,一小片白皙的后腰十分诱人的吸引着凌洲的目光。
  杨乐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令人刺痛的危险视线,很不自在的挣动了一下,“怎么了你?”
  凌洲用手指按住杨乐尾椎骨的位置,并且暧昧的向下滑动,勾住内裤边之后向后拉扯到极限,然后忽然又松手,弹性极好的皮筋啪的一声打在杨乐后腰上,留下一个浅浅的红痕。
  “我艹!”杨乐吓得一个激灵,结结巴巴的质问:“你你你你干什么?!”
  凌洲笑了笑,冠冕堂皇、假公济私的道:“乐乐,既然你认错了,我也不怪你,但是你上午偷懒了,现在我们就把你该做的运动补回来。”
  杨乐一阵头皮发麻,遍体生寒。
  身后的那两束露骨暧昧的视线都快把他的后背扎出两个洞了,杨乐再不明白凌洲的欲望,那就是傻子了。
  他支支吾吾的劝着,怀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能逃过一劫,“这个,不太好吧,大白天的,太有伤风化了。”
  “没关系,没人会看见。”凌洲干脆利索的用手里的腰带捆住了杨乐的胳膊,然后将他的裤子连带内裤一起拽下去,脱到膝盖的位置,露出白皙挺翘的屁股。
  不得不说杨乐的身材真的很好看,削瘦又挺拔,身上的每一分肉都恰到好处,肩背、腰肢都很漂亮,屁股的形状也非常好看,平时包裹在修身的牛仔裤里时就已经令人遐想飞飞了,暴露在眼前之后就更是令人的欲望直线飙升。
  总之,就是一副非常适合被男人玩弄的身体。
  凌洲一边用力揉捏着杨乐的屁股,一边俯下身去,亲咬着杨乐的后项,杨乐欲哭无泪,知道今天这顿艹是逃不过了,只好退而求其次,打着商量道:“凌洲,做可以,但是能不能回床上去做,这个姿势…桌子硌得我下面好疼。”
  凌洲:“……”
  总之不管是在书房做,还是在卧室做,杨乐都毫无例外的被翻来覆去的折腾了个遍,最后他满身吻痕的躺在大床上喘息,忍着后面的阵阵钝痛,两眼无神的盯着高高的天花板,心里无比的后悔——这可比走八千步要累多了!
  这件事发生之后,为了修复这个靠狗来作弊的bug,凌洲很快便让人连夜打造了一个计步手环,采用了和原来那个项圈一样的工艺,防水防高温,普通利器也割不断,只要戴在杨乐手腕上,他本人是绝对摘不下来的,只能用凌洲的指纹解锁。
  从根源上杜绝了杨乐让大黑代跑的可能性,除非他骑在狗身上跑。
  “你们还真能搞事啊。”杨乐抬起手腕,对着阳光仔细观察腕上的电子手环,“有这个技术研究点儿促进社会进步的东西不好吗?”
  凌洲笑了笑,“让你先试一试,反响好的话,就把手环上市贩卖。”
  “艹,我是试验品吗…”
  “没有这个意思。”凌洲十分温柔的注视着他,“今天天气很好,要出去走走吗?”
  “也行吧。”杨乐欣然答应。
  谁能跟赚钱过不去呢,更何况还是这么轻松的赚钱。
  杨乐左腿还走不了太快,凌洲就故意放慢步伐,迁就着杨乐的速度来,两人就这样随意又散漫的走在花园的鹅卵石小路上,路边的银杏树掉下金黄的叶子来,轻飘飘的落在杨乐的脖子里。
  “别动,有东西掉进去了。”凌洲把手指伸进杨乐的领口里,捡出了那片叶子,指尖有意无意的蹭了蹭他的脖项。
  杨乐觉得有点儿痒,忍不住往后缩了缩,一抬手把凌洲的胳膊推开了,“别闹,痒死了。”
  这个小动作莫名有点儿打情骂俏的感觉,凌洲觉得有些开心,杨乐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他一扭头,看见凌宇臣站在不远处的花坛后面,脸色阴沉的盯着他。
  杨乐以为他又要过来骂自己是只勾引人的狐狸精,用无聊的事儿占用凌洲宝贵的时间与精力。
  毕竟他救过自己一次,狐狸还知道报恩呢,所以很懂感恩的杨乐打算这次挨骂就不还嘴了,任由他怎么骂,让他出出气。
  然而凌宇臣只是冷冷的扫了他一眼,扭身走了。
  杨乐百思不得其解,“真是莫名其妙。”

第四十六章 阴谋初现
  凌宇臣很不爽,非常不爽,他表哥每天日理万机,有那么多正事儿要忙,居然还要抽出时间来去陪杨乐散步,他以为他是谁啊,长相是有点儿好看没错,可又不是什么美到天仙似的人物,凭什么这么不知廉耻的占用他表哥的时间。
  而且平时还在大宅里飞扬跋扈,肆无忌惮的糟蹋他表哥的真心。你说他一个小小的杨乐,要家世没家世,要才貌没才貌,侥幸进到凌家来,本来就是已经高攀了,平时不做小伏低、卑躬屈膝的好好伺候人也就算了,居然还这么放肆,表哥还偏心的护着他。
  一个靠身体上位的婊子罢了,还真把自己当主子了!
  现在凌宇臣一看见杨乐和凌洲腻在一起,他就觉得心烦意乱,浑身不对劲儿,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把他俩拉开。
  但是他不能,因为他表哥会揍他,真的会。
  凌宇臣手底下有一个跟班,虽然办事干净利索,但也一肚子的坏水,这两者一结合,就使得这个跟班经常给凌宇臣出馊主意。
  跟班听了凌宇臣的烦心事之后,挥挥手表示这都是小意思,“嗨,二少,这还不简单吗,这个事儿啊,得从根源上入手。”
  对感情上的事一头雾水似乎是凌家人的通病,代代遗传,凌宇臣也不例外。
  他皱了皱眉,没明白,“什么意思?”
  “就是您现在不是总想把那姓杨的赶出去吗,直接赶肯定不行,因为凌总护着他啊。”
  跟班顿了顿,一本正经的道:“这么说吧,只要现在凌总还喜欢杨乐,您就不可能对他下手。”
  凌宇臣神色一滞,尔后不知道领悟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恼羞成怒道:“我怎么会对他下手,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我也不可能看上他!”
  跟班:“???”
  跟班脑子转了几圈才倒过这个弯儿来,勉强跟上凌宇臣的思路,哭笑不得的解释:“不是,您想什么呢,不是谈恋爱那个下手,我是说下手把他赶走。”
  “……哦,行吧,你继续说。”
  跟班继续道:“所以说必须先让凌总讨厌杨乐,您知道一个男人最恶心什么吗?”
  不等凌宇臣回答,跟班便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别有深意的道:“就是被戴绿帽子。”
  凌宇臣皱起眉,不知为何心中腾起一股莫名的抗拒感。
  跟班没察觉到凌宇臣的异样,说得兴致勃勃的,“我有个法子,我看那杨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找机会我怂恿他去夜店玩,然后安排人把他灌醉了,找个小姐把他带到床上去,拍几张照片录段视频发给凌总,杨乐就算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办法,而且杨乐百口莫辩。
  去夜店,有人绑着你去吗?没有,虽然被怂恿了,但根本上还是自己想去的。喝酒,有人逼你喝吗?也没有,说到底还是怪自己贪玩。
  更何况到时候杨乐喝醉了,酒意上头,五迷三道的了,再被经验丰富的小姐勾引一二,说不定真的会主动和人滚到床上去。到时生米煮成了熟饭,杨乐才是真的百口莫辩。
  但凌宇臣潜意识里觉得这办法太下作,太卑鄙,对杨乐来说太残忍,可是他又实在不愿意每天看着杨乐和凌洲卿卿我我的样子。
  凌宇臣面无表情的沉思了一会儿,才终于点头同意了。他低声道:“但是你别接触他,这事儿我亲自去办。”
  跟班大惊失色,“您亲自去,万一让凌总知道了…”
  凌宇臣冷然的看了他一眼,“别废话。”
  不得不说,他训斥下属的时候还真有几分凌洲的样子,无形的威压穿破空气横扫而来,跟班吓得心里一悸,连忙闭上了嘴,不敢再多言。
  其实要诱拐杨乐去夜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首先正如跟班所揣测的那样,杨乐并不是一个老实人,他也爱玩,闲不住。
  其次,他已经被软禁在大宅里很久了,虽说凌家的宅子面积很大,但呆久了也会心烦,会想去外面转一转。
  杨乐肯定也已经烦得不行了,从他这几天总去偏僻的地方散步就能看得出来。因为精致华丽的庭院他已经看腻了,只能去后院那些鲜有人去的角落里找点儿新鲜感。
  所以只需要一个契机,就能把这条蠢鱼勾上来。
  凌宇臣特意挑了一个凌洲不在家的晚上,大概是七点钟,天色刚黑透的时候,他就穿得整整齐齐,上身穿着浅驼色的长款呢子大衣,搭配了黑色的高领毛衫,休闲裤包裹着两条有力的长腿,脚上踩着偏绅士风的棕色皮鞋,完全就是一副男模登台的样子。
  他还特意做了头发,十分帅气又显眼的下了楼,从客厅路过。
  杨乐正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与凌宇臣的精心装扮不同,他的样子非常随意,身上套着格子睡衣,头发刚洗过还有些湿润,碎发乱糟糟的搭在额前,手里拿着一包烧烤味的薯片,已经吃了半包。
  他敢在家里明晃晃的吃这种高热量的油炸食品,明显是事先知道了凌洲今晚有事儿,会很晚才能回来,所以才敢这么放肆。
  杨乐听见下楼的脚步声,视线从电视转移到了凌宇臣身上,见他穿得跟要参加聚会似的,有些奇怪的问:“你要去干什么?有party吗?”
  凌宇臣停下脚步,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袖口,回头答道:“差不多,出去玩一会儿。”
  杨乐满眼羡慕的盯着他,“真好…”
  同时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凭什么他就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去聚会,享受都市夜生活,自己就只能跟提前迈入退休生活一般,坐在沙发上追电视剧啊。
  凌宇臣有意无意的问道:“你要一起去吗?”
  “算了,我估计出不了门。”杨乐摆摆手,刚想拒绝,忽然又想到凌洲今晚有事,根本回不来啊!这不就是出去玩的大好机会?
  而且凌宇臣肯定会开车的,只要躲在他的车后座,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混出去。
  当然他没有逃跑的意思,毕竟自己欠着那么一大笔债,他不会撩挑子就跑了。只是最近实在是憋得难受,想到外面去透透气,别说是年轻人的聚会了,哪怕逛逛超市的母婴用品区他都愿意。
  “等等!”杨乐叫住了凌宇臣,从沙发上跳起来,厚着脸皮道:“带我一起去呗?”
  凌宇臣挑了挑眉,还欲擒故纵,“表哥不是不让你出去吗?”
  “我藏在你车里,没人会知道的,只要在晚上十一点之前回来就行。”
  “那万一要是暴露了?”
  杨乐拍着胸口保证,“我就说是我强求你带我出去的,绝对不会让你担责任。”
  “行吧。”凌宇臣故意装出一副心不甘情不愿,但又不得不答应的表情,向楼上抬了抬下巴,“换衣服去吧,我就等你五分钟,过时不候。”
  话音刚落,杨乐就飞也似的上了楼,不到五分钟就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换上了日常穿的衣服,下楼了。
  凌宇臣嫌弃的目光毫无保留的在杨乐身上扫了一圈,看着他的卫衣和牛仔裤,“你就穿这个去?”
  杨乐不明所以的抬起手看了看自己,“有什么不妥吗?”
  “……算了,就这样吧。”凌宇臣转身往外走,去地下停车场开车。
  杨乐自觉的坐到了后座,车子经过门卫岗的时候,很顺利的就过去了,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杨乐趴在窗户上看着越来越远的大门,联想起上回自己开车出逃的事儿,忍不住吐槽道:“你们这个守卫不行啊,一点儿也不森严。”
  凌宇臣单手开着车,从后视镜里白了他一眼,“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这是我们家,不是监狱,要那么森严的守卫干什么。”
  杨乐眼睛看着窗外,小声嘟囔道:“也差不多。”
  轿车很快便驶上了街道,城市繁华的商业街人来人往,喧闹嘈杂。五彩缤纷的霓虹灯映进车里,也落入了杨乐期颐的眼睛中。
  杨乐眨了眨眼,离开车窗,凑到驾驶座与副驾驶之间的空隙处,手脚并用的从后座爬到了副驾驶。
  凌宇臣不耐烦的皱起眉毛,“你又干什么?”
  “兜风当然得坐在前排才爽了,坐后面我会睡着的。”杨乐利索的系好安全带,“对了,把窗户打开吧。”
  “真烦人。”凌宇臣重重的按下按钮,杨乐那边的车窗无声的降下了三分之一,清爽的夜风瞬间涌了进来,驱散了杨乐身上的疲乏与困意。
  过了半个小时,凌宇臣在一家富丽堂皇的夜总会门口停下了车,杨乐打开车门往外看了一眼,整个人都震惊了。他扭头看向凌宇臣,促狭道:“这不是夜店吗?表弟你可以啊!”
  凌宇臣恼火:“别那样叫我,没大没小的。”
  不过凌宇臣确实很惊讶杨乐能认得出来这是夜店,因为这家夜总会的门厅装修虽然奢华,但也很正经,普通人一看只会觉得这是哪家星级酒店,不会往那方面去想。
  凌宇臣微微眯起眼,一阵强烈的不悦涌上心头,很不客气的骂道:“我看你是经常出入这种不三不四的地方吧,要不然怎么能一眼就认出来。”
  杨乐倒是很坦然,“是啊,我以前在夜店打过工,怎么了?”
  他这么平静,反衬得凌宇臣好像很小题大做似的。他不再搭理杨乐,很不高兴的推开他,大步向里面走去。

第四十七章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凌宇臣大概是提前跟夜总会的老板打好了招呼,他们一踏进大厅,立刻便有一个身穿紫色旗袍女人迎了上来。
  女人盘着乌黑的长发,脖子上戴着红玛瑙的项链,手腕上戴着翡翠镯子,看起来很富贵的样子,像是这里的老板,或者老板娘。
  她向凌宇臣露出了热情洋溢的笑容,十分殷勤的招呼道:“哎哟,二少,您可好久没来过了,我还以为您都把我忘了呢。”
  凌宇臣有些冷淡的往旁边让了一步,“我这几年一直在国外。”
  杨乐站在凌宇臣身后,偷偷打量着这位丰腴漂亮的老板娘。
  从她的穿着打扮以及谈吐来看,可能已经有四十岁了,可她保养的非常好,皮肤嫩白得与二十岁小姑娘不相上下,本来就很俏丽的五官再加上精致的妆容,杨乐觉得她完全不属于荧幕上的那些明星。
  不但长得美艳,还是这么大一家夜总会的老板娘,杨乐在心里合计了一下:好家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富婆吗?阿姨我不想努力了!
  老板娘跟凌宇臣说完话之后,像是才看见杨乐一样,诧异的扬了扬眉毛,“哟,这位是?”
  凌宇臣一边踏上华丽的楼梯,往二楼走,一边简短的回答:“我远房表弟。”
  杨乐一愣,刚想问,旁边老板娘就极快的接过了话,“哦,是小少爷啊,我就说看着年纪还小。”
  凌宇臣不置可否,杨乐走在他身边,小声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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