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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情窦迟开-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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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马路边,打算拦出租车去上班。
  在早高峰拦一辆出租车也不是件易事。高驰在原地等了五分钟,一直等不到空车,正当他准备放弃等待改为去坐地铁时,一个熟悉的人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
  路口处,赵斯淇正推着一辆摩托车往前走。
  清早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将他的身段勾勒得十分清瘦。高驰几乎没有犹豫地、大步走到赵斯淇旁边,顺手帮他扶了一下摩托车。
  重量骤然减轻,赵斯淇回头,神情有一丝茫然。在看清来人是谁后,他的眼睛睁大了一些。
  只听高驰问他:“你现在有空吗?”
  赵斯淇点头。
  高驰说:“帮我个忙,你能载我到爱华一路的安诚律师事务所吗?离这很近,就两公里。”
  赵斯淇一时没反应过来,“现在吗?”
  高驰说:“对,就现在,我上班要迟到了。”
  赵斯淇马上明白了,他拍拍车座后面的位置,对高驰说:“上来吧。”
  早上阳光很强,风也很大,摩托车一往前开,就有源源不断的风迎面刮来。
  高驰两眼都眯成了一道缝,睁不开。
  但是他注意到赵斯淇没有受影响,透过后视镜,赵斯淇的眼睛如常地注视前方,像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风吹日晒。
  赵斯淇骑摩托车的样子很专注,也很好看。他观察着前方和两侧往来的车辆,修长的脖颈微微弯着,形成了一道赏心悦目的弧度。有风将他深蓝色的制服吹得鼓起,勒出一截窄腰。高驰的手就搭在这一截腰上。
  高驰坐在后座,不知怎么的恍了神,他问赵斯淇:“你什么时候学的摩托车?”
  风很大,显得赵斯淇的声音很小,“大学毕业就会了。”
  高驰盯着他后颈上细碎的绒毛,说:“我记得你以前连单车都不会骑。”
  赵斯淇静默几秒,等到前方红灯亮起,他慢慢把车停稳,才说:“人是会变的。很多以前不会的东西,现在都差不多学会了。”
  高驰顺着他的话接,“还有什么是你以前不会但现在会了的?”
  赵斯淇想了一会儿,好像笑了,又好像没有。他声音轻飘飘的:“那太多了,我一时说不出来。”
  绿灯亮起,他转动油门,不一会儿便将高驰送到了事务所的门口。
  下车后,高驰冲赵斯淇笑:“今天多谢你了。要是没碰到你,我肯定迟到。”
  赵斯淇解下头盔,也淡淡地笑了一下:“小事而已。”
  高驰拍了拍他的肩膀,是好哥们之间表达感谢的意思,也是简单告别的意思。他没有多作停留,很快就离开了。
  人一走,赵斯淇嘴角的弧度就低了下来。
  他将摩托车掉了个头,却没有走,而是站在原地,透过小小的后视镜,看里面更小的背影。
  只见高驰走没几步,又倒了回来。
  赵斯淇仍留在原地没动,只是眼睛又稍微睁大了一些。
  “晚上我请你吃饭吧?”高驰说。
  赵斯淇一怔:“什么?”
  高驰以为他没听清,又说了一遍:“我说我请你吃饭,谢谢你送我来公司上班,就在今晚,行么?”
  赵斯淇摇一摇头:“不用这么客气的。”
  高驰只当他在说客套话,“你要是嫌外面吃饭麻烦就直接来我家,我们随便吃点家常菜。”
  赵斯淇有点犹豫不决。高驰见状,半开玩笑地说:“别拒绝啊,给我一个答谢的机会嘛。”
  一滴汗珠悄无声息从赵斯淇的额角滑下,他把沉重的头盔重新戴回头上,轻轻“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高驰。
  说是请赵斯淇来家里吃家常菜,但是高驰压根不会做饭。他下班后直接去酒楼打包了几个菜,又回家自己闷了一锅米饭,简单的晚餐就搞定了。
  门铃响起,高驰去开门,看到赵斯淇的那一刻,他罕见地愣了几秒。
  不同于白天穿的修身制服,赵斯淇晚上穿的是宽松的居家服,圆领T恤,棉麻长裤。高驰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具有生活气息的赵斯淇。
  “我来早了吗?”
  初来乍到,赵斯淇有些局促,他站在门口,没有马上走进玄关内,
  “没。”高驰很快回神,替赵斯淇拿了一双拖鞋,“我本来准备去对面叫你的,正巧你就来了。已经可以吃饭了。”
  赵斯淇接过拖鞋,说了声“谢谢”。
  在赵斯淇弯腰穿鞋的间隙,高驰又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几眼,发现赵斯淇似乎还洗了头,柔顺的发丝贴在脸侧,发尾还有一点未干的湿润,衬得人温和柔软,瞬间拉近了很多距离。
  跟在外面的打扮截然不同,更有人情味和烟火气了。
  坐下后,赵斯淇看着满桌的菜,扭头问高驰:“除了我们还有别人吗?”
  高驰在厨房盛饭,回道:“没有,就我们俩。”
  赵斯淇闻言,一脸愕然:“两个人吃这些菜会不会有点多了?”
  桌上共有六个打包盒,四荤两素,分量都不小。高驰端着两碗白饭从厨房回来,其中一碗放在赵斯淇面前,“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我就随便打包了几个菜。你吃得下就吃,吃不完我还能放冰箱留到明天。”
  赵斯淇点点头,抬手碰了一下碗,很烫,他又缩回了手。
  “这个菜,”高驰坐在赵斯淇对面,伸手一指,“老板说是他们家的招牌,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赵斯淇面前摆的是一份排骨苦瓜煲,汤的表面浮着点点油沫,兴许是炖得时间久,空气中都飘着一缕淡淡的苦瓜味。
  赵斯淇垂眸,盯着绿油油的苦瓜,夹起了一块稍小的,面色自若地咽了下去。
  两人开始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其实主要是高驰在聊,他聊一句赵斯淇就答一句,不会多说别的。他似乎不太适应跟一个健谈的人一起吃饭。
  高驰分享了很多自己在美国的趣事,比如有一年万圣节,他和美国朋友一起参加派对,他被打扮成了蜘蛛侠的模样。又比如有一年圣诞节,他和朋友在出租房烤火鸡,结果不小心弄响了烟雾报警器。
  非常有默契的是,从重逢到现在,这么多天了,他们谁都没有提起八年前的事。无论是高考失利还是不告而别,这就像一个禁词,横亘在他们中间,没有人去触碰。
  他们就像新结识的朋友,不提一同经历的往事,只聊大学和工作。
  一边聊一边吃,不知不觉就容易吃多。
  高驰总共吃了三碗米饭,菜也是他吃得更多,这导致他现在有点撑。
  但他又是餍足的,胃部被热菜热饭填满,上班一天的劳累都消失了。
  “果然还是白米饭最好吃,汉堡和披萨都比不上这样一顿家常便饭。”高驰擦了下嘴,起身收拾残羹剩饭。
  赵斯淇在一旁帮他拿着垃圾袋,问:“美国的中餐馆很少吗?”
  高驰说:“少,而且还不正宗,又贵又难吃。不过我有几个留学生朋友会做饭,我经常去他们家蹭饭。”
  赵斯淇点一点头。他该知道的,高驰无论在哪里都不缺朋友。
  “对了,你会做饭么?”高驰侧过头,问赵斯淇。
  “会一点。”赵斯淇说。
  “一点是多少?”
  “就一些很简单的菜,比如炒土豆丝、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或者煮个面、煎个饺子,就这些。”
  高驰扬起眉毛:“这哪叫会一点?明明会很多好不好?”
  赵斯淇谦虚地笑了。他低下头,继续帮高驰收拾桌上的垃圾。
  高驰却不动了,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赵斯淇,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以后就一起搭伙吃饭吧。”
  赵斯淇动作一顿,抬头看向高驰。
  高驰说:“你看,一个人做饭不方便,也不好掌控那个量。我们俩一起吃的话还能多做一两个菜。”
  赵斯淇微微蹙眉:“可是我有时候要值晚班,不一定在家。”
  高驰立刻道:“那就你值白班的时候我们一起吃。”
  赵斯淇想了想,问:“在你家吃还是我家吃?你做饭还是我做饭?”
  “这个啊……”高驰咳一声,厚着脸皮道,“其实我不太会做饭。本来我们家都是男人下厨,但是这几年我一直在国外,没机会继承到我爸的优良厨艺,所以要做的话可能还得你来。”
  赵斯淇张了张嘴,没有马上说话。
  高驰怕他不乐意,又补充一句:“我不会做,但我可以学,我学几天说不定就会了。”
  赵斯淇摇一下头:“没事,还是我来做吧。”
  高驰顿时笑了:“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啊,以后你负责做饭,我负责买菜。你想吃什么就跟我说,我买完回来就直奔你家,怎么样?”
  赵斯淇根本无法拒绝,迎着高驰炽热又直白的视线,他只能点点头,说“好”。


第31章 
  最近事务所新来了几个实习生,是刚大学毕业的小姑娘,总会带一些小零食来上班。到了中午午休时间,她们还会凑在一起叫外卖、点奶茶。
  坐在高驰工位前面的同事,是一个四十多岁资历很深的女律师,叫郑娴。她对这群年轻的小姑娘们放着公司免费的食堂不吃,还专门自掏腰包叫外卖的行为很是不解。
  有时候会有那么一两个实习生跑来问她,问,郑姐要不要喝奶茶?满五十减十块,我们一块儿凑个单。
  每当这时,郑娴都会摆一摆手,说:“不了,我还是想喝真正的茶。”说完就去茶水间泡一杯枸杞或者菊花。
  中午,几个实习生妹妹又在商量着点炸鸡和奶茶,郑娴听到后忍不住转身,问高驰:“奶茶这么好喝吗,我看你们年轻人都很喜欢。”
  高驰正在整理案件材料,准备下周的开庭,闻言他抬头说:“好喝啊,高热量的东西谁不喜欢。”
  郑娴说:“那你怎么不跟她们一起凑单?”
  高驰摇头:“我不敢喝,喝一杯我就得在健身房加练一小时。”
  “你这个习惯好。”郑娴露出赞许的目光,“现在爱运动的年轻人不多了,身体素质也普遍不行。像我女儿今年刚上大学,要体测,跑个八百米都累得要死要活,昨晚还跟我打电话哭诉了好久。”
  高驰笑了一下。
  郑娴继续说:“我怎么说我女儿都不听。她放假了就宅在家里,不锻炼,也不跟朋友出去玩,一天下来步数都不过百,你说离不离谱?”
  高驰点点头:“嗯,是有点离谱了。”
  郑娴叹口气,又问:“小高,你有什么办法能让人爱上运动?”
  有什么办法能让人爱上运动?
  高驰想了想他健身的原因。
  一是他从小就喜欢运动,喜欢出汗;二是他对自己有严格的身材管理,不允许身上出现赘肉;三是每天工作时间太久了,一坐就是八九个小时,不动一动的话颈椎病、腰间盘突出什么的就要来了。
  郑娴听后有一些无奈,“也不知道我家丫头什么时候能有这个思想觉悟。”
  快要下班,一个实习生过来送了点零食给高驰,是几块牛肉干,其他同事桌上也有。
  “驰哥,我看大家这几天一直在加班,到了七八点都吃不上晚饭,你要不先吃点零食垫垫肚子吧。”
  实习生是个脸圆嘟嘟的,还有点婴儿肥的女孩,笑起来很有亲切感。
  高驰也对她笑了笑,然后把零食装进口袋,说:“谢谢。不过我等下回家就能吃饭了,这些我留到明天再吃。”
  “驰哥你会做饭?”实习生惊讶道。
  “我不会,我是去朋友家吃。”
  “噢,那一定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吧。”
  高驰想了想,说:“目前关系还行,以后就说不准了。”
  这话听起来有点奇怪,女孩一愣,不知想到什么,她的眼睛亮了亮。
  “你们都是单身吗?”女孩试探地问。
  高驰点了下头,发觉女孩两眼冒光,他又补充道:“想什么呢,我朋友是男的。”
  谁知女孩的眼睛更亮了。
  ————————
  到家是晚上八点,高驰先回自己家换了身衣服,然后才去按赵斯淇家的门铃。
  这是高驰第一次来赵斯淇的家,他踏进屋内,视线在客厅内扫了一圈,餐桌、沙发、茶几、橱柜,收拾得非常干净简洁,没有一点多余的杂物。
  同样都是一个男人独居,高驰对比了一下自己乱成一团的狗窝,瞬间对赵斯淇升起了一丝敬佩之情。
  观察完客厅,他又转过身,看向厨房。赵斯淇正在里面热菜,只有几平方米的空间也收拾得很整洁,完全不像是刚做完饭的样子。
  高驰更敬佩了。他记得自己老妈每次做饭都跟打仗似的,各种调味料的瓶瓶罐罐摆满一桌,食物残渣也掉满一地,知道的是在做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搞破坏。
  “你还没吃饭?”高驰目光下移,注意到赵斯淇装了两碗饭,“我不是发了消息让你先吃吗?”
  赵斯淇盖好电饭锅,又拉开消毒柜拿筷子,动作很熟练。
  “没事,我不饿。”语气很平静,听不出真假。
  “都八点了还不饿?”高驰帮他一起把碗和盘子都端到餐桌上,看他,“下次我加班你就别等我了,给我留点菜就行。”
  赵斯淇低下头,戳一戳碗中的米饭,“嗯”了一声。
  两个人的晚餐简单却也丰盛,一盘炒青菜,一盘酱茄子,一盘红烧肉,还有一锅紫菜蛋花汤。
  喝汤的时候,赵斯淇忽然倒吸了一口气,声音很轻微,几乎被电视的音量掩盖。
  但是高驰耳力好,听见了,他放下碗问:“怎么,烫到了?”
  赵斯淇捂着嘴,眼眶渐渐发红,没有答话。
  高驰看他不对劲,立即起身,拿开赵斯淇的手,盯住他的嘴唇。
  只见下唇有一个细小的伤口,破了皮,被热汤烫过之后,伤口更加殷红,似乎碰一下就会出血。
  高驰看着都觉得疼,“这是怎么弄的?”
  赵斯淇红着眼睛说:“牙齿不小心磕的。”
  高驰眉头不自觉拧紧,“怎么磕的?”
  “今天跟一个酒驾的司机起了点冲突。”赵斯淇自己摸了摸嘴唇,痛得又吸一口气,“那个司机不愿意接受酒检。我和同事让他吹气,他不肯,最后急了就动手打人。”
  高驰目光落在他的嘴唇上,看了好一会儿,才问:“除了嘴,还有哪里伤到了?”
  “没有了。”
  “是吗。”高驰看他别扭地用左手拿汤匙,不禁觉得好笑。
  赵斯淇抬起眼,悄悄瞄一眼高驰,只听高驰接着问:“我看你刚刚盛饭也是用左手,你什么时候变成左撇子的?”
  赵斯淇微微张开嘴,愣了。
  高驰搁下筷子,两只手臂撑在桌上,向赵斯淇靠近了一些,“还伤到哪了,让我看看?”
  于是饭吃到一半,赵斯淇就被高驰按在沙发上擦药。
  本来高驰还说要陪他去医院检查,但是赵斯淇拒绝了。除了嘴巴上的伤口,他只有右手一块擦伤和背部一块淤青,没必要大动干戈去医院。
  高驰到楼下的社康中心开药去了,回来拎着一小袋药品,搁在茶几上。他拿棉签沾了点药水,擦赵斯淇右手肘的伤口,一边擦一边观察赵斯淇的表情,问:“疼么?”
  赵斯淇摇头。
  高驰不信,“不疼你刚才干嘛用左手吃饭?”
  闻言赵斯淇心口一暖,眼角弯起了一道浅浅的弧度。
  这么多年过去,高驰依然那么细心,这点没有改变。
  擦完右手的伤,高驰又让赵斯淇脱掉衣服,趴在沙发上。他要给赵斯淇背部的淤青上药。
  “算了吧。”赵斯淇看上去有些难为情,“我的背不疼,过几天就自己好了。”
  “我买都买回来了,不用也是浪费。”说完撕拉一声,高驰已经撕开了手中的药膏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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