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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恋恋你每分每秒-第4章

小说: 恋恋你每分每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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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原来老旧的烽市一小,烽市一中和烽市第一高中都齐刷刷在这里重新拔地而起,后续著名富家子弟的外国语学校也跟着搬迁了过来。

    就这样,一年之间,林爸买的这块地皮翻了不止十倍。

    林家也借着这股东风,顺便做起了小买卖,这些年开早餐店开便利店开奶茶店等,都是赚学生党的钱。

    莫炀说要带林馥馥去吃好吃的,其实就在这附近十分著名的小吃街。

    夏日夜里十二点,现在也刚好在暑假的尾巴,小吃街的人气不减。

    林馥馥上学时期就经常在这附近吃小吃的,所以熟门熟路。倒是莫炀,他却很少来这种地方。

    “你以前经常来这儿?”莫炀带着口罩,声音更显低沉。

    林馥馥点点头,说:“我哥狐朋狗友多,我小时候喜欢在他屁股后面蹭吃蹭喝。”

    “这附近有什么店好吃的?”他站在街头,似乎也有些迷茫。

    自从高中起,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安排妥帖,身边随时跟一个助理。很多时候,他感觉自己丧失了自理能力似的。不能谈恋爱,不能乱交朋友,不能随意外出……现在站在这个曾经经常路过的街头,也总觉得十分陌生。

    林馥馥侧目看了眼他,很想说:不是你说要带我吃好吃的嘛?

    但她换了句话问:“你喜欢吃小龙虾吗?有一家老店十几年了,我每次都去他家。”

    莫炀倒是在她眼中看出来很想吃的样子,他双手插兜,表情闲淡地说:“走吧。”

    夏日的夜晚,夜宵香味四溢。

    林馥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会和莫炀一起吃夜宵。

    胖乎乎的店老板认出来林馥馥,忙上来招呼:“带男朋友来啊。”

    说着店老板看了眼莫炀,可惜大晚上的戴着口罩没看清楚。

    林馥馥忙解释:“不是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

    莫炀闻言眉毛一抬,看了眼林馥馥。

    这么急着撇清关系?

    林馥馥心虚地不行,转头点菜:“你不吃辣的吧?那我推荐你吃十三香的,味道也很不错。”

    莫炀没有说话,眼神里透露出懒懒的感觉。

    林馥馥又跟他确认一番,他这才不紧不慢地“嗯”了一声。

    她心里也有些不太自在,总觉得他好像有点不开心似的,大概是觉得这里环境不好?

    环顾一圈,这里油烟重,小广告到处都是,真的很不符合他的形象。

    突然感觉来吃小龙虾是个非常错误的选择。

    另一方面,林馥馥实在很害怕有人会认出来莫炀。这个家伙在娱乐圈已经屹立不倒十年,微博粉丝早早破亿。而小吃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人,就连她手上这瓶饮料上贴的代言人都是他。

    万一被人认出来……

    果然,很可怕的墨菲定律,快林馥馥的猜想就成真了。

    就在莫炀摘下口罩的一分钟后,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个小女孩拽住莫炀的手惊呼:“我老远就看到你了,原来真的是你啊莫炀!啊啊啊啊!我好激动我好激动啊!莫炀莫炀!我粉你快十年了!我几乎天天来你以前读书过的地方!原来你真的会在这里出现!”

    女孩子说着说着,激动地哭了起来。

    这会儿小吃街人虽然不多,但女孩子的举动很快引起别人的围观。

    莫炀想戴口罩已经来不及,几乎是一瞬间的,听到有人喊这里有大明星,于是四面八方的人涌了过来。

    坦白说,莫炀没有预料到这种结果,下意识是想带林馥馥离开。他起身和围堵着自己的粉丝道抱歉,转头一看,林馥馥被挤到了角落捂着自己的肚子一脸痛苦的表情。

    “不好意思,请让让。”莫炀对着吵闹的人群喊了一声。

    可是显然,并没有人在意他在说什么。

    莫炀好脾气又喊了一声:“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

    几乎所有人都举着手机,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机都贴到莫炀的脸上去拍,谁管什么受伤。

    耳边是各种各样的吵闹:“莫炀莫炀!给我签个名。”

    “莫炀!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莫炀,我是你的粉丝!”

    “莫炀,我好喜欢你啊!”

    此时的莫炀什么都没有听到,他在意的只有角落上那只受伤的小兔子。

    林馥馥刚才起身准备让粉丝的时候却被粉丝狠狠一撞,肚子撞在四方桌角的尖尖上,这会儿疼得站不稳。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莫炀终于走到了林馥馥的身边。

    林馥馥都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眼前的状况,就被人拥在了怀里。

    “莫炀,这是你女朋友吗?”

    “好可爱的样子,跟我们介绍一下。”

    “莫炀莫炀,把手放开让我们拍一张照呗。”

    莫炀单手圈着林馥馥将她的脑袋按在怀里,一手替她挡着别人窥探的镜头。

    可根本还是水泄不通,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

    他本不是什么善人,此时也不想伪装,顺手拿起一旁的酒瓶往墙上一砸。

    “嘭”地一声。

    莫炀声色俱厉,冷冷开口:“妈的,都给老子让开!”

    第6章 (*^▽^*)

    晌午过后突然又下起了雷阵雨。

    “轰”地一声雷,吓得林馥馥一惊。她起身去关窗,顺便站在窗口看着这场雨。噼里啪啦,雨水像豆子一样敲打着窗户,像是要将这窗户击碎一般。

    很多人总是很讨厌下雨的,青春时的林馥馥却很喜欢。

    借着雨天,所有人可以躲在屋檐下,她便可以离他更近一点。

    那年,成绩单是一份微凉的遗书。

    莫炀旁边的一个同学抖了抖身上的雨珠,说:“这该死的雨,下午的篮球又没得打。”

    莫炀表情闲淡,“那就做题。”

    “操,最讨厌做题。”

    “老子也是。”

    那人调侃:“喂,注意点说话,您现在可是万人偶像啊。”

    他一脸乖戾:“滚。无聊。”

    林馥馥就站在他们身后不远。

    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刚才一路跑来,帆布鞋上湿了很多,现在水渍散开,深深浅浅的颜色。

    她慢慢地发现,表面上看起来大方又有礼貌的莫炀,其实骨子里有些离经叛道。

    其实她不止一次发现莫炀并非表面上那么乖巧。这样的发现,竟让她觉得发现了宝藏。

    不知何时同事周小琴走到林馥馥的身边和她一起看了眼窗外的雨。

    周小琴伸手撞了撞林馥馥:“喂,发什么呆呢?”

    林馥馥的确是在发呆,揉了揉眼眶,困意还未消退。

    “昨晚干坏事去啦?我看你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什么精神。”周小琴一脸坏笑。

    林馥馥闻言心跳漏了一拍,“是有些困。”

    昨晚她睡下都已经快三点了,一大早又起床上班,这一整天难免犯困。

    周小琴也趁着这会儿拿出手机在刷微博,一边刷着还一边调侃:“真不到哪个女生那么幸运,让莫炀当宝贝似的护着。”

    林馥馥:“……”

    心虚到不知道怎么接话。

    凌晨的时候,莫炀就上了微博热搜。

    热搜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下来过。

    #莫炀爆粗口#

    #莫炀怒砸酒瓶#

    #莫炀女朋友#

    ……

    十条热搜九条与莫炀有关。

    这是莫炀演艺生涯当中最重大的事故。

    对,事故。

    有网友且不止一个网友将莫炀当晚的行径上传至网络。

    那个从来在人前万人敬仰又一尘不染的偶像,秘密和女友在小摊吃夜宵就算了,居然还当众砸酒瓶爆粗口。

    看看,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偶像。



    第7节

    什么狗屁偶像,骨子里就是一个人包装出来的人渣。

    狂拽酷炫吊炸天?还真当自己几斤几两?

    一时之间,一场公关危机考验着莫炀的整个团队。

    而到了今天下午,网络上的风向开始一边倒。

    最初是一个莫炀的粉丝发表了一条原创微博。

    @莫你大爷哈哈哈:骂吧,无所谓了,真的。

    从十六岁出道到二十六岁,出道十年时间。

    你可以说他没能力,可他出了三张精品专辑,每张专辑自己编曲写词后期制作。

    得最佳新人奖到流行天王,他不骄不躁,开口第一句话是:感谢自己的粉丝。

    转而去当导演,买下剧本自己创作文艺电影,用实力吊打市场口碑,他不不狂妄自大,开口第一句话是:我会继续努力。

    十年时间,零绯闻,没有任何社交。不参加综艺节目,不接烂广告。

    你可以说他目中无人狂拽酷炫爆粗口,你可以说他是被包装出来的偶像不知自己几斤几两。

    但你去试试,当自己的朋友被一帮无脑粉丝撞到一边受伤,而你又手无寸铁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他是人,不是神。他需要朋友,需要社交。

    他今年二十六岁了,从国民弟弟到一个成年人,他也需要爱情。

    好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么多。

    这条微博在短时间内转发破万,很快便上了热搜。

    莫炀的死忠粉开始找出昨晚不同路人的视频一一划出重点。

    在那场混乱中,

    第一次莫炀说“不好意思,请让让”的时候,没人理他。不仅如此,那批所谓的“粉丝”你推我挤,根本不顾现场情况,是莫炀让所有人小心。

    第二次莫炀说“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的时候,依旧没人理他。当时现场乱成一片,所有人拿着手机对着莫炀狂拍,更有人把手机贴到了莫炀的脸上拍,饶是这样莫炀都没有生气。

    其中仔细看便会发现,莫炀一直在看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有个瘦弱的小女孩弯着腰捂着自己的肚子。

    当时莫炀费力挤出人群将女孩子护在自己的怀里,耐心对人群说着不要拍。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的话,更有人咄咄逼问两人的关系。

    所以,公众人物就是应该被消费的,就是因为毫无隐私可言的对吗?

    吃瓜群众看了一整天的热搜,最好奇的就是莫炀的“女朋友”到底是何方神圣。

    包括周小琴,她也抓着手机看了一整天,好几次激动地抓着林馥馥的手,“妈耶,莫炀真的好帅呀!我现在变成他的脑残粉了。”

    “难道不会脱粉吗?”林馥馥小心翼翼地问。

    “为什么要脱粉?就因为他谈恋爱吗?”

    林馥馥试图做一些抢救:“视频上的他都说了是普通朋友而已的。”

    “深夜和一个普通朋友出来吃夜宵?鬼信哦。而且你看那个视频啊,莫炀抱着那个女孩子的样子我要吹爆他。这才是男人啊,护着自己的女朋友可以不顾一切。”

    周小琴说着又点开网爆的那个视频看了看,突然转头对林馥馥说:“诶,馥馥,你有没有觉得视频上的那个女孩子和你有点像啊?”

    林馥馥闻言整个人一呆,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有种抓坏事被人抓包的羞愧感,让她说不出话来。

    不过周小琴说完那句话之后很快又否定了自己,是个人都不可能将自己身边的同事与当红顶级流量联系在一起,周小琴也是。

    到了傍晚,网络上关于莫炀的热搜也渐渐被其他热搜替代。

    外头的阵雨也停了。

    林馥馥悬着的心慢慢落下。

    只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将网爆的这几张图片和视频都保存了一起来。

    这是第一次,他和她同框。

    虽然,全程看不到她的脸。

    = = =

    下班回到家,林馥馥就见老妈和老爸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

    “妈,有客人来吗?”

    薛白梅闻言探出脑袋:“你哥这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你说我这菜准备的够不够?”

    显然对这一次的见面非常重视。

    大鱼,大虾,大肉……是非常具有烽市特色的家常菜。

    薛白梅做得一手好菜,林馥馥是百吃不厌。

    “够的。”林馥馥由衷回答。

    薛白梅做完最后一个菜端出来,对林馥馥说:“你尝尝我做的狮子头,看看是不是沈梦之喜欢的味道。”

    沈梦之,林馥馥高中时最好的玩伴,亦是她的未来大嫂。

    只是林馥馥高中毕业后和沈梦之的联系也就渐渐减少,这一年到头能见到的次数屈指可数。当年两个手拉手一起上厕所的少女,现在发展成逢年过节才会问候一声。

    不过说来也都是缘分,今年年初的时候林馥馥的哥哥林疆疆相亲,竟然和沈梦之相在了一起,这两人本就有点认识,尬聊尬聊着还真的谈到了一起,如今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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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尝完狮子头,林馥馥朝老妈竖了个大拇指。

    七点一刻,林疆疆带着沈梦之到了家门口。

    “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沈梦之。”女孩芳龄二十五,长发细腰,礼貌大方。

    林家二老忙迎出去,林馥馥跟在后面。

    林疆疆倒是没有忘记林馥馥,仗着高个子伸手拍了下林馥馥的脑袋:“昨晚哪里鬼混去了?瞒得过爸妈别想瞒得过你老哥我。”

    林馥馥心虚,拍掉了林疆疆的手溜走。

    一番寒暄,进屋。

    这些年沈梦之的变化不太大,她的长相不算特别好看,但稍微一打扮就显得十分有气质。

    今天的沈梦之明显也是特别打扮过的,妆容得体,连衣裙让她看起来斯文秀气。

    至少在言谈上,沈梦之比林馥馥会说话多了,更是讨地两个家长乐呵呵的。

    这顿饭吃下来,林馥馥在一旁也开心,为哥哥开心,也为爸妈开心。

    做父母这辈的心愿,无非也就那些。现在就等着林疆疆结婚生子,这辈子的任务也算完成地差不多。

    饭桌上林馥馥和沈梦之两个人偶尔视线相交,都会对对方微微一笑,但两人之间始终没有什么特别的话题。

    倒是晚饭后,沈梦之走到林馥馥身边,好奇问她:“你呢,现在感情如何?”

    到底是多年的好友,即便是鲜有联系,但两个人在一起说话的时候那种久违的熟悉感又袭来。

    林馥馥这个人性格慢热,不了解的人都以为她不好相处,但沈梦之不同。以前两个人是好朋友,但沈梦之的交际圈子比林馥馥大很多。

    沈梦之笑说:“快加油啊,争取我和你哥的事定下来之后,你也跟上。”

    林馥馥微微笑着,点点头说好。

    如果没有昨天晚上,林馥馥大概会将沈梦之的话当做一种祝福。可是现在免不了的,总觉得自己是这个家多余的人。

    她心里灰蒙蒙的,回屋帮着妈妈一起收拾了碗筷然后再上了楼。

    家里的小楼房修了四层,第一层是门面,第二层是客厅和厨房,第三层是林建安夫妇和林疆疆的卧房,林馥馥的房间在第四层。

    回到自己的房间,林馥馥打开阳台窗户走出去。

    外头的天早黑了,雨后的晚上倒是有些凉爽。

    林馥馥习惯性地往旁边看看,一个铁栏之隔,那个地方曾经住着莫炀。

    想到他,不禁想起今天网络上的腥风血雨。

    舆论发酵了一天,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林馥馥今天有一千一万个念头想给莫炀发一条消息,但始终没有勇气。然而这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联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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