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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恋恋你每分每秒-第44章

小说: 恋恋你每分每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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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里溜达一圈,该买的不该买,都买。

    莫炀的心情好,又鲜少逛超市,看到什么都想往购物车里塞,真是恨不得把超市整个搬回家。后来逛到水果区,莫炀心心念念的车厘子一个个又大又血红,他正要伸手拿,被林馥馥一把拦住。

    林馥馥瞄了眼单价,咕哝一声:“这个价格好贵啊。”

    因为家里做蛋糕和甜点需要用到不少的水果,所以一直有和水果批发商合作。车厘子算是比较奢侈的一种水果了,但是批发的价格比这里便宜了一半不止。

    林馥馥到底是节俭习惯了,习惯了货比三家。

    林馥馥对莫炀说:“超市外面不远就有一家水果铺,那里的车厘子要便宜许多,我们等会儿去那里买。”

    莫炀闻言把那一盒车厘子放回原位,对林馥馥说:“好。”

    其实吃穿用度上莫炀一直也没有什么概念,他从来不怎么挑食,天价大餐和十几块钱的盒饭照样吃,大概最不喜欢吃的就是方便面。

    在穿衣上,因为有代言的不少品牌,时装的,运动装的,所以厂家每个月都会把一些适合莫炀的新品送来。日常若是出席活动,多的是大牌愿意赞助。逛商场这种事情莫炀印象中好像是没有,因为其他东西都交由助理朱嘉上来安排。若是问莫炀他穿多大的腰围他答不上来,问朱嘉上就知道了。

    超市逛完一圈,林馥馥突然发现购物车里有很多情侣的东西,比如情侣杯子,情侣牙刷,情侣毛巾,情侣拖鞋……这些都是莫炀坚持的。

    所有林馥馥的东西都是粉红色的,所有莫炀的东西都是粉蓝色的。

    最后准备付款的时候莫炀突然想起什么,拉着林馥馥的手突然掉头。林馥馥刚想问还要买什么东西的时候,一抬眼,眼前就是成。人用品区。

    莫炀虽然很少逛超市,但是便利店他倒是常去的,原因——买套套。

    他高高大大的人戴着口罩和帽子站在成。人用品区前无所顾忌,可换成林馥馥就不行了,她好害羞啊。

    “莫炀……”她扯扯他的衣袖。

    莫炀却一把揽着林馥馥的肩膀让她看着前面的一堆东西挑,“看看,你喜欢什么样的。”

    “你喜欢就好啊……”

    “有很多香味的,草莓味的,苹果味的,呐,还有巧克力味的。”



    第67节

    林馥馥的脸红地都要滴出血来了,她随意指了指,“就,草莓味的吧。”

    莫炀直接挑了一个最大号的扔到购物篮里,又说:“还有很多款式,什么螺纹的,凸点的,你有没有喜欢的?”

    要不是莫炀揽着林馥馥的肩膀不让她走,不然她真的要逃跑了。

    其实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就靠在她耳边说,但是林馥馥就是觉得太私。密了,太害羞了。

    “你舒服就可以了……”她的声音更轻。

    “当然要你舒服才行。”莫炀说着把自己刚才说的那几个款式都拿来扔进了购物篮里,“算了,都试试,每个款式买一盒。”

    又轻声在她耳边贴着说:“要不要买点润滑液?嗯……这个大概不需要吧。”

    林馥馥实在忍无可忍,伸手在莫炀的腰上轻轻掐了一把,却惹得他闷声笑。

    他真的太讨厌了啊,老是捉弄她。

    可又不知怎的,她心里却也跟着笑。

    = = =

    圣诞节过完之后的周末林馥馥刚好赶上发工资,早前她就和周小琴越好了一起去逛商场,所以这个周六就没有去找莫炀。

    莫炀这段时间闲在家里,倒也不是真的闲,他也在筹备新专辑的事宜。

    距离莫炀上一次发专辑已经是有三年多时间了,这再过一段时间,满打满算就四个年头了。这几年粉丝日盼夜盼的就是莫炀出歌,不过他倒也每年会出一首单曲,比如今年就出了一首满是爱情酸臭味的情歌。

    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一经推出就占领了各大音乐排行榜榜首,到今天还是在榜首的位置远甩第二名不知道多少。所以现在走街串巷几乎都是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已然变成了一首口水歌。

    恰巧这会儿林馥馥和周小琴走到了一家小众品牌的女装店,放的又是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

    周小琴笑着说:“真想知道有个巨星男朋友是什么感觉?”

    林馥馥知道周小琴这话是在说她,她便笑着回答:“大概是去哪里约会都不方便吧。”

    “这倒是事实哦。”周小琴感慨,“要是莫炀现在出现在这里,一定会堵得水泄不通吧。”

    商场里经常会有一些明星来站台做活动,要是碰上一些大牌明星驾到,那是里三层外三层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像莫炀这种顶级流量,真的很难保证会不会发生踩踏事件,这真不是夸张的说说。

    烽市这个地方不像是上海和北京这种一线城市,充其量这里就只能算三线城市,所以能看到明星是难得。莫炀虽然不是烽市人,但因为他以前在烽市读过书,故而也被当成是半个烽市人,可以称得上是烽市之光。

    女装店逛出来之后,相邻的就是一家精品男装店。

    反正随便乱逛,两个人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就钻进了这家男装店。

    没想到还真的让林馥馥看上了一件男装大衣,她正想说让营业员把这件衣服拿下来看看,就听到身后一个女生道:“您好,能把这件衣服拿下来我看看嘛?”

    是很甜美的女声,让林馥馥不禁转头来看了眼。

    女孩子见林馥馥朝自己看,于是礼貌地朝林馥馥点了一下头。

    周小琴在林馥馥耳边说:“哇,我是见到天仙了吗?”

    是啊,天仙。

    林馥馥愣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一个形容词可以形容眼前的女孩子,真的好美啊。

    女孩子穿一件大衣,脚上踩着一双平底单鞋,长发披散在脑后,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好仙。

    她的美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那种美,美得毫无攻击性,看起来又柔弱,又惹人疼。即便林馥馥一个女孩子,看到了眼前这个女孩子都忍不住感叹。既生瑜何生亮啊。

    服务员将那件大衣拿下来给女孩子看了眼,只见女孩子皱了皱眉,“不知道我男朋友会不会喜欢这种款式。”

    服务员笑着说:“这种大衣款式最经典,永远都不会过时,不知道你男朋友穿多大的?”

    女孩子想了一下说:“他快有一米八五吧,体重大概是75公斤?”

    好像不是很确定的样子。

    “呦,这就是典型的衣架子。”服务员说。

    女孩子也笑了笑,“他穿什么都挺好看的。”

    这一笑更是不得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少了,好像是落入凡间的天使一样,又生动又有灵气。

    服务员说:“那就穿这件吧,我看l号的就可以了,我们装柜每个号就只有一件了,刚好还有l号,他穿应该很帅。”

    女孩子点点头,碰巧电话铃声响起,她对服务员说,“嗯,帮我留一下,我先接一个电话哦。”

    服务员笑着说好。

    一旁周小琴看了看这些男装,又看了眼侧过身接电话的女孩子,对林馥馥说:“你猜仙女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真知道谁会有那么好福气。”

    林馥馥摇摇头,想象不出来。

    谁知周小琴又说:“怕只怕仙女配猪头。”

    额……

    好像现在社会上也挺普遍的。

    不过林馥馥不打算八卦那么多,只是其实她也挺喜欢这件男士大衣的,就像服务员说的那样,这件大衣款式很经典,属于永远不会过时的那种。在杂志社工作久了,其实林馥馥对时尚的触觉还是挺灵敏,但越是这样就越知道,经典的永远是最容易搭配的。

    不过既然对方先看中了,她也不强求。

    林馥馥正准备拉着周小琴的手准备继续逛逛,就听到身边这个甜美的声音在说:“疆疆,我一个人在逛街呢,好无聊啊,你还在加班吗?”

    jiangjiang?

    林馥馥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是他哥吧?

    第58章 (*^▽^*)

    不过林馥馥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

    不不不; 他哥哪里来那么好福气哦。

    出了男士精品店又继续逛了逛; 最后其实林馥馥也没有买什么东西。不过她倒是买了两件浴袍; 一件女士的; 一件男士的; 情侣款式的。

    上次逛超市的时候莫炀没有买到情侣款式的浴袍一直心心念念; 林馥馥倒是记着的。

    他这个人有时候是真的孩子气,明明是一个人阳刚气如此之重的人,跟任何人说大概任何人都不会相信居然会吵着一定要买情侣款。

    逛街结束之后照旧是要在咖啡馆里坐上一坐; 喝点东西的。

    周小琴今天的战利品多,她是特地犒劳自己的。

    上次她因为人。流在家里躺了那么久; 感觉整个人都要发霉了,所以才提前约林馥馥一起去逛街。

    关于那件事,其实也一直是林馥馥心里的一个疙瘩。

    周小琴虽然一直都不说; 但是林馥馥心里知道,所以林馥馥才会爽了莫炀的约特地来陪周小琴。

    现在气氛愉快,林馥馥于是开口:“你最近还好吧?”

    办公室里没有人知道周小琴人。流一事; 林馥馥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周小琴手里搅动着咖啡,闻言勾起唇笑了笑,笑容里有些凉意,她说:“其实也不算很好,但也不差啦。”

    时间过去也那么久了,周小琴心里其实慢慢能够接受这一切,但是免不了还是会想起。想到的时候,免不了就又会伤心难过。

    周小琴一直很喜欢看言情小说; 总是能够看到里面女主角和男主角一夜情之后产生真爱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吗?反正不会发生在她周小琴身上。

    然而,本来也是她自己约。炮产生的后果,她也怨不得别人。

    第一次见那个男人就在酒吧,是那个男人主动靠过来谈笑风生,让周小琴迷了心智。坦白说,会和那个男人上床,周小琴也不是胡来的,因为知道自己对对方有感觉。

    整件事情的最后,让周小琴感慨最深的,大概就是家人吧。因为她小产的这段时间,父母非但没有骂她,反而将她照顾地妥妥帖帖。

    再来,周小琴也很感谢林馥馥。

    “一直以来都没有好好谢谢你,馥馥,谢谢你陪我去医院忙前忙后。因为这件事情,还害得你被人黑了。”

    上次别人借着林馥馥去妇产科的照片大做文章称其是去流产,但周小琴知道那次林馥馥是陪她去的。

    林馥馥伸手拉住周小琴的手,企图给她温暖给她安慰,“过去的事情就当翻篇了,就当做是我们人生中的一道小关卡,过了就好了。”

    “馥馥,我真的庆幸能够认识你。”

    林馥馥笑,“我也是啊。”

    这些年林馥馥交友不多,以前学生时代的朋友也一个个渐行渐远了,偶尔逢年过节的才会说上一两句话。现在,她在公司里最好的伙伴就是周小琴了。

    周小琴说着,又有些感慨,“馥馥,我真羡慕你啊。”

    “怎么啦?”

    “为什么我就没有一个莫炀啊。”周小琴仰天长啸。

    因为周小琴听林馥馥说过她和莫炀之间的暗恋故事,所以才会觉得这一切都好梦幻,好美。

    “你没有莫炀,但是你一定会找到自己的真爱。”林馥馥肯定地说。

    “好!借你吉言。”

    两人正聊着天,不远处走来一个女孩子。

    真巧,是那个仙女。

    周小琴也看到了那个女孩子,忍不住又对林馥馥说:“动静皆宜,是我们杂志社那帮摄影大佬最喜欢的吧?”

    林馥馥点点头,“三百六十五无死角。”

    这种脸总是摄影师最喜欢的,因为怎么拍都是大片。

    “她是明星吗?如果不是,我们能去递名片吗?”周小琴小声说。

    杂志社其实也一直有在招平面女模特,但是杂志社现在对女模特的要求很高,可不是那种淘。宝风填充脸(作者没有说淘宝风不好的意思)。

    林馥馥仔细观察了下,说:“应该不是明星,不过我感觉你去递名片了人家也不会收的。”

    “为什么啊?”

    林馥馥跟周小琴分析,“你看,这个女孩子全身上下,呐一样不是大牌?还有她手上的这个包,爱马仕限量款。”

    “哇,你不说我还真没有注意。”周小琴远远瞄了一眼,“靠,她这一身行头加起来一百万能下的来?”

    “嗯……那你要看她的手表有多贵。”

    真的是,杂志社干久了,林馥馥都没有发现自己现在居然有这个技能,不过她的确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孩子身上的衣物,都是大牌。

    周小琴闻言感慨了一声:“靠啊,祈祷仙女不是跟跟猪头在一起了。”



    第68节

    “干嘛这么说啊?”林馥馥不认同。

    “这年头小三干女儿的那么多,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这一身行头,你认为是她自己赚来的?”

    “这,虽然不是没有可能,没准人家是富二代呢。而且人家刚才都说了,男朋友185身高,体重75公斤呢。”

    这身高体重和莫炀差不多,基本上这样的身材,即便五官长得不怎么样,但一定也很男人。反正林馥馥是这样认为的。

    “好吧。”周小琴喝了口咖啡问林馥馥:“要去美甲吗?最近好喜欢闪闪亮亮的东西啊,想让指甲上也是blingbling的。”

    林馥馥闻言看了眼自己修剪圆润的指甲,她倒也挺想做指甲的,不过因为还要帮着家里做甜点,所以不适合。

    “还是不了,以后有机会再尝试吧。”

    林馥馥不免又仔细地看了看自己的指甲。

    其实她的指甲真的很短啊,一点都没有留长,为什么有时候会把莫炀身上抓地一道一道痕迹啊?

    那天莫炀洗澡的时候林馥馥看到他手臂上的抓痕吓了一跳,后来发现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杰作。

    嗯……好像指甲再短也能把人抓伤。

    林馥馥正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呢,周小琴就猛地拉了拉林馥馥,“快看,仙女的男朋友出现了。哇,还亲了仙女一口。啊啊啊啊,好苏啊。”

    林馥馥一转头,就看到一个背对着自己的男人。

    这背影……

    周小琴还在一旁说:“仙女男朋友也好帅啊卧槽,这是什么神仙眷侣啊!这是在拍偶像剧吗这?”

    周小琴还在说着呢,就听林馥馥喊了一声:“哥?”

    林馥馥有点不确定,可这背影除了她哥还能有谁。

    很快男人转过了头。

    还真是林疆疆。

    林疆疆看到林馥馥,笑了,说:“小屁孩也在这儿呢啊,过来,给你介绍一下。”

    他倒是大方又坦诚。

    林馥馥闻言对周小琴道了声:“是我哥,我先过去了。”

    周小琴忙说,“快去快去。”

    天,这真在拍偶像剧呢啊?

    林馥馥刚走到林疆疆的面前,就见那个仙女也站了起来,是个很有教养的人。

    林疆疆大咧咧对林馥馥说:“呐,董穆芮,你叫嫂子。”

    说着又转头对身边娇小的人说:“我妹馥馥,你以前读书那会儿见过的。”

    林馥馥老实,乖巧地喊了一声嫂子。

    董穆芮也是一脸的不好意思,朝林馥馥颔了颔首,“你好,馥馥。以前我见过你,不过那时候你还很小。刚才在那家男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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