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废物老婆光环-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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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老婆系统。”
池依依面如死灰:“豪门的人走了吗,要不然我还是去看看吧。”
小废物守则第一条:
#厕所比自由更重要!
第127章
【咦,还好没来得及退出超梦,为什么依依上个超梦结束后没有休息呀?】
【星体恶心人吧,这么压榨自己的主播?】
【我刚刚去看了其他的超梦主播直播间也在说,好像是小世界发生了什么奇怪的异动,所有提前锁定好角色的主播被迫进入超梦…】
【还有主播前一秒还在无限流里面杀敌,后一秒就出现在豪门的大床上…】
究竟是什么异动,没有人知道,只有随着故事的推进才能发现。
镜头回到池依依这儿。
看着面前原生态的厕所,池依依愣是没有说服自己去靠近它,更别说是站上去使用了。
她骑着的马儿闻到那股味都有些难受地用鼻孔喷气,修长的四肢在地上来回踱步表示烦躁。
池依依见状,立刻将手放在马儿的鬓毛上,来回抚摸。
“你怎么啦?”
“太难受的话咱们就走远吧。”
然而驱马离开,站在离厕所远远的地方,再慢悠悠又可爱劲十足地安抚马儿。
直播间观众们发誓,池依依对过去小世界的男主们,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对马儿这么温柔的待遇。
她的小手一下一下拍抚着马的毛发,整个人紧贴在马背上,轻声细语地和马说话。
明明正常人都知道,动物听不懂人类说话,可池依依却坚持要安抚它。
没过多久,在她的细心安抚下,刚刚因为臭味而显得有些烦躁的高大马匹立刻安静下来,转而态度殷勤地用脑袋贴了贴池依依的脸颊,竟然展现出比对原主更亲密的样子。
动物通灵性,马儿又是有些高傲的生物,自然比起腼腆害羞的原主,更喜欢开朗率真的依依。
阳光落在她编成松散麻花辫的乌黑头发上,挂在衣服上叮铃铃的铃铛连接着柔软毛线,跟随着马匹的晃动在半空中摇摆发出声音,五颜六色的布料拼凑在一起却不显得皮肤脏乱,反而将立体深邃的五官衬托得更有异域风情。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池依依,皮肤因为在大草原里疾驰而变成小麦色,拥有少数民族血统,所以五官比其他世界的自己更精致大气的五官,还有一双羚羊般矫健的双腿。
她像对待同伴一样专心安抚马儿。由于太过专心,所以没注意到,草原不远处有两匹马正驻留在边界,马上男孩穿着和池依依相似的服饰,正远远眺望着她。
“巴桑,她是谁啊?”
说话的人是两个男孩中更帅的一位。
他穿着皮毛一体的外套,因为白天炎热又将厚实的肩布拉到腰间,露出胸膛的运动痕迹。
男孩脖子上还带着一块金玉镶嵌的项链,写着大大的诺布。
这是草原地区特有的长命锁,父母如果疼爱孩子,就会抓几十头羊去边境商贩换金子,再拿到城里找工人手工打造。
它既是孩子受宠的象征,又是家境殷实的体现。
“诺布。”被询问的男孩看起来很憨厚,就是小厮的模样,他尊敬地喊一声诺布的名字,又远远看向他所指着的方向:“这是丹巴的女儿扎扎。”
“丹巴…?他妻子是那个外来的女人?”帅气的男孩又问。
明明只是稀松平常的反问,巴桑却像诺布干了了不起的事情一样,非常用力地夸奖道:“诺布真不愧是草原王子,记忆真好。”
他管诺布叫王子不是在夸张,而是诺布确实算得上是这片草原的王——诺布家很有钱,从元谋人时期开始就管理着这一大片草原,后来赚钱就疯狂购买土地使用权,用来放牧居住,所以这一大片土地都是诺布家的生产地。
他有地、有钱、衣食无忧,自然就是草原的王子。
可是诺布明显不吃巴桑舔狗这一套,拿起马鞭轻轻打了一下他的肩膀后,才接着说话:“原来这么漂亮的女孩叫做扎扎,我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她?”
“扎扎不爱出门,现在在草原上溜达,估计是被姐姐赶出来了。”巴桑回答。
“赶出来?”
说到这事,巴桑立刻换上八卦的眼神,低声说道:“扎扎的妈妈长着一副城里人的模样,性格温柔又体贴,丹巴平时没少夸她妻子的好话,我就纳闷这么好的女人为什么嫁到草原,今天才知道原来她是被拐卖后被受伤失忆,后被放羊的丹巴发现救下,两人在养病期间相爱结婚…”
巴桑还没说完,诺布却突然说话,打断他:“这可真是缘分。”
“如果扎扎的妈妈没有来到草原,我就没办法见到扎扎,对善良可爱的她一见钟情了。”
草原儿女真切坦率,哪怕是说起初恋也毫不避忌。
诺布肯定地说:“我和扎扎也有缘分,我一定要认识她,告诉她我爱上她了。”
巴桑:“不是,诺布,你等等…”
不需要巴桑出声阻止,因为诺布刚要上前结识池依依,就发现她已经驱马不知道去哪了,刚刚还站着天使般少女的地方空空如也,只有被马蹄踏平的草根证明着她确实存在着。
人去哪了?
诺布奇怪地朝周边走走,找不到人。
看着这么迫切、紧张的王子,跟在后面的巴桑默默闭紧了嘴巴,不敢把真相说出来了:什么狗屁缘分,今天早上,扎扎的本家派人来到丹巴家里,要把扎扎的妈妈带回大城市里去,可是有责任感的丹巴没办法丢开那么多羊,只能让扎扎的妈妈一个人回城市。
于是就在刚刚,扎扎的妈妈决定:只带一个女孩回家,另一个留在草原里。
虽然不知道要带走的女孩是谁,可不知道为什么,巴桑就是觉得诺布没戏了。
除非他也跟着扎扎一起去大城市。
&
池依依驱马回到家里。
还没靠近家,就有好几个小伙伴围上来,说:“你家来人了,还开着车,是大城市的人。”
“扎扎,你的姐姐要去大城市了吗?”
虽然早就知道新超梦里的自己被改名了,但无论再听多少次,池依依都觉得…真有意思!
——忽然有种不是自己,而是在扮演其他人的感觉了。
池依依的迟钝和沉默,令小伙伴误会了。
“没关系的扎扎,央金一直都很想去大城市,这对她来说是个机会,你留在草原也挺好,我们都会照顾好你的。”小伙伴安慰道。
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姑娘跑着步过来,穿着厚实的皮毛衣服更显得她壮实健康。
是央金。
扎扎的姐姐,要去豪门的女主。
看到央金过来,几人肉眼可见地瑟缩了一下。
央金继承了父亲丹巴的基因,是这片草原上最高大的姑娘,平常连男生都打不过她。
可是对比起长得像城妈妈、生来瘦削纤细的妹妹,央金这个看起来更像草原儿女的人,却从小就有一个大城市梦,想要离开草原过都市丽人的生活。
她看到池依依,扯开嗓子就是一句响亮的:“扎扎,你跑哪去了?”
“家里来人了,你和我一起回去。”
央金没什么好语气。
小伙伴见状,连忙替池依依说话:“扎扎没办法跟着妈妈离开,一定很伤心才主动避开,你怎么还让人回去?”
“对啊!”又一个男孩拉住池依依的手,将她护在身后,“而且你看扎扎长得那么难看,去大城市会被嘲笑,就让她呆在这里吧。”
池依依:??
她哪里丑了,一点儿都不丑!
池依依悄咪咪拿出小镜子照了照,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她悄咪咪臭美了一会儿,忽然看到镜子后面映出其他人的影子,这才猛然发现草原人都长得好高大、好强壮啊,衬得她就跟缩水了一样。
18岁的姑娘看起来只有同龄人的一半,难怪说她丑呢。
池依依见状,表情肉眼可见地颓靡了。
男孩心疼地看着她的小身板,没忍住将自己的大饼掏出来,塞到池依依的手里:“扎扎,你是我见过最瘦的女孩,多吃点以后才能放羊。”
央金:“…”
看着这些愚钝的草原人,她有些疲惫似地揉揉太阳穴,做出了一个很像城里人的动作。
很奇怪,按照剧情线,央金现在还没去到大城市,所有对大城市的想象来自于电视剧,应该做不出那么日常化的动作。
可她就是做出来了。
她也没有像剧情一样留在妈妈身边,用壮实身体抱住瘦弱妈妈的腿,哭喊着要一起走,而是主动离开家去把“竞争对手”般的妹妹找回来。
央金的行为有些奇怪,可小废物池依依肯定看不出来,傻乎乎就跟着她走了。
两姐妹把马牵在草垛上,并肩朝家的方向走去。
原主住在一片广阔无际的草原上,中间是一顶大大的帐篷,旁边是用铁栅栏围城的羊圈,还没靠近就闻到一大股动物粪便的味道,听到羊群因为今天没人管他们的咩咩叫声。
一闻到味,央金立刻蹙眉,表现出抗拒感。
反而是外来户池依依表情如常,毕竟对于她来说,见到真羊可比进豪门有意思多了。
池依依一边走一边和废物老婆系统聊天,拿到原主资料,她的父亲丹巴是草原套羊汉,简单来说就是草原的供应商,负责给附近大大小小的羊肉店,羊制品工厂提供货源。
这也是丹巴没办法丢下羊群离开的原因,他可以不赚钱,但不能让周围店铺亏本。
丹巴是一个好人,非常有责任感,所以真千金池亚鹃才那么喜欢他。
正所谓,真诚永远是最好的武器。
丹巴救下被拐了大半个国家还受伤失忆的池亚鹃,用温情和质朴感动了这位警惕的大小姐,两人出于爱情结婚生下两个女儿,人到中年依旧是恩恩爱爱的模样。
直到今早,美满的家庭被四五辆突然包围帐篷的豪车打破了。
池依依刚靠近帐篷,就看到好几辆停在羊圈外面的豪车,几位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门口,而她们的妈妈则倚靠在爸爸身上,瘦小的女人和高大的男人行程强烈的对比。
妈妈池亚鹃长得就像是大小姐,纤细且有气质,掏出手帕擦泪花的时候美得像一副画。
她刚想说什么,余光忽然瞧见池依依等人,不舍的目光随即投过来。
准确的说,更多是落在池依依的身上。
看来池亚鹃已经决定带央金离开,把池依依留下来了。
然而她还没开口,站在池依依身旁的央金却突然说话了,中气十足地说:“让妹妹去吧,我留在这里陪爸爸。”
池依依:啊???
她啥都没有说,怎么就完成任务了。
第128章
“央金你在说什么?”
“这可是跟着妈妈去大城市,你不是一直想去吗?”
大家都震惊了。
央金打小就是聪明的人,最快学会游泳、最快学会骑马、最快学会牧羊,大家都说央金天生就是他们大草原的人。
可是这么适合大草原的人,却从懂事开始就有一个走出草原,去大城市当都市丽人的梦。
她梦想穿着干净整齐的白色衣服,坐在安静又有秩序的办公楼里,可能手里会拿着一杯咖啡,一本书,过着朝九晚五的正常人生活。
家里是点熏香的,闻不到粪便的味道,空气中只有加湿器嗡嗡运作后的湿润感。
她的梦想就是那么简单,离开草原。
按照原属剧情发展,意识到这是她离开的机会后,央金抱着妈妈的腿哭闹让她带走自己,还威胁父亲,如果不让她去大城市,她就在草原上随便找一个旮旯自杀,让谁都找不到她…
池亚鹃担心偏激的央金,决定带走她。
从此,央金豪门逆袭的一生开启了。
可是现在,这么一门心思要去大城市的人,居然把机会让给了妹妹?
央金话音刚落,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不可思议地看着她,在看到她露出一丝满足又自得的笑容后,更觉得她精神失常了。
“央金,你还好吗?”
“我挺好的。”
央金很轻松,终于有种走上正轨的感觉了。
事实上,她是重生的。
上辈子的她选择去了大城市,却因为不同于大都市的生活习惯、穿衣风格,异域礼仪,被那群豪门少爷小姐排挤。
虽然央金梗着脖子努力学习,却也度过了一个不甚开心的青春期。
讲道理,拥有前世记忆的央金完全可以用过来人经验吊打豪门那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可是她不行。
她放心不下妹妹扎扎。
央金垂眸看着妹妹扎扎,以她的身高只能看到扎扎的发顶,泛着一圈阳光下柔软的光芒。
扎扎拥有着一副区别于草原原住民的瘦小身躯,长得像城里出来的妈妈,纤细又温和。
又或者说,她更像是央金去到豪门后见到的女孩。
虽然央金不明白瘦瘦弱弱的男孩女孩有什么漂亮而言,但是她很清楚,城里的人不喜欢她这么壮实的身躯。
就像是草原孩子不喜欢城里女孩特征明显的扎扎一样。
如果她们交换,让扎扎去城里,或许,她就不会死了吧?
央金悄悄握紧拳头。
上辈子的她在城里过得水生火热,无暇顾及草原那边发生的事情,等扎扎死讯传到城里,央金这才知道草原发生了一件很大的事情。
有企业打算在草原发展旅游度假村,大量收购土地和房子,村民们获得一大笔钱。
其中,拥有大片羊圈的他们家获得补偿最多。
父亲丹巴把这些钱都给了唯一陪在身边的女儿扎扎。
然而身怀巨款的扎扎引起村外恶匪的注意,并在她放羊的时候把她掠走,抢钱杀人跑路。
央金光是想起上辈子得知妹妹死讯的瞬间,就有些站不稳的精神奔溃——当年她威胁妈妈的话得到了报应,只是毒誓的对象却从她变成了妹妹。
可怜的扎扎躺在一人所知的草原角落里,被长长的杂草覆盖着尸体,三天后才被找到。
这让央金无法自控地想,如果当年去豪门的女儿是扎扎,她还会死吗?
而且央金有自信,拿到补偿款的她,会比任何人发挥出更巨大的效果。
她会拿着这笔钱带着父亲杀回豪门,届时再来保护扎扎,只是在她有能力保护所有人之前,扎扎必须去池家。
央金弯腰摸着池依依的头,眼里满满都是怜惜和不舍——豪门那帮狗东西性格那么恶劣,排斥一切跟不上他们步伐、进不了他们圈子的人。
央金看多了电视剧,熟悉城市里各种人情世故的她尚且如此,换成傻扎扎该怎么办啊?
“妹妹。”央金弯腰和池依依保持平视:“你身体不好,悟性又慢,比较适合去城市生活。”
“草原里没有老师,都是自个儿跌跌撞撞进行学习,可是别人两周时间学会骑马,你花了两年,时不时还把自己摔得头破血流…”
池依依:“…”
——这说的肯定是原主,不是她!
小废物把这个黑锅甩来甩去,随便找一个不在场的原主就盖了。
央金劝完池依依,就开始劝池亚鹃。
“我听说大城市里的孩子,都有一个专门管理饮食营养的厨师,会让他们吃水果吃蔬菜,不像我们天天吃羊肉牛肉,喝牛奶吃奶糕…”
池依依:“等等…”
其实她不吃水果蔬菜也可以,每天吃烧烤吃肉也挺好的。
然而在场那么多人中,池依依人微言轻无法反驳,只能默默在心里缅怀着羊肉烧烤奶糕,含泪被央金推了出去。
池亚鹃含泪问池依依:“扎扎,你想跟我一起去城里吗?去城里你就可以上学,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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