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商店街经营指南-第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既然决定留在美甲店当学徒,他准备把家也搬到绿宝石镇。
西区和北区相距太远,来来回回实在不合算。
他又放不下做到一半的魔法研究,干脆买下美甲店对面的一栋小楼当作居所,连带全副身家和四名眷属都带过去。
人族寿命短浅,就算店主身上有些秘法宝物,人族的寿命极限也不会超过五百年。
等他窥探到深渊魔法的奥妙,店主怕也寿数将尽,到时候他再回到这里就是。
对于生命漫长的不死族来说,区区五百年,他耗得起。
死灵大法师身家丰厚,整整装了十车,还有一半行李带不走。
森林中忽然刮起一阵黑色风暴,片刻后,黑色长发的绿瞳男人披着斗篷现身,唇角露出两颗尖牙,“安布罗斯,大半夜,你吵死了。”
安布罗斯换上了新袍子,手持黑色嵌满宝石的法杖,身侧亮着几团鬼火。
绿瞳男人眼睛一眨,凑到安布罗斯跟前,“你的手怎么了?”
第60章 第二间店
一队马车从铁针森岭出发; 目的地是北区边境的绿宝石镇。
死灵法师安布罗斯的家当太多,没办法用传送阵。
接近二十辆马车; 从西区中部赶往北区边境,路上要走半个月。
安布罗斯只随车队前往最近的传送阵地点,除了要赶去上班之外,他实在不想继续跟爱德华呆在一起。
身披黑色斗篷的长发男人——爱德华——坐在死灵法师对面,绿宝石一样的眼瞳里满是好奇,死死盯着安布罗斯的手。
准备来说,是他的指尖。
安布罗斯端坐在马车内; 一只手轻轻端起精致的白瓷茶杯,袅袅红茶香气在车厢里扩散开; 指骨上的宝石戒指在魂灯映射下,华光闪闪。
捏住杯耳的指骨; 修长细白; 指尖一片黑白相间的豹纹; 搭在白瓷杯壁上,野性狂美。
爱德华摸着下巴看了许久; 缓缓出声:“黑暗魔法和光明魔法……明明只剩个骨架子; 还特意用魔法接指甲。安布罗斯,你也堕落了。”
“……”
安布罗斯低头喝茶; 并不想说话。
这只吸血鬼始祖太烦了。
一切的孽缘还要从两百年前说起,安布罗斯刚从魔法师转死灵法师,搬到铁针森岭深处。
起初他只是想找一个不被人打扰的地方,潜心研究魔法。
不料千挑万选的的居所附近; 住了一只吸血鬼。
安布罗斯不想被打扰; 主动上门找吸血鬼打架; 想以此驱离这位邻居。
当年的安布罗斯; 刚摆脱肉体的束缚,力量大涨,根本没觉得会输。
但他没想到,吊儿郎当的绿眼吸血鬼会是始祖。
架没打赢,搬出去又太麻烦,安布罗斯选择忍气吞声。
这一住就是两百年,时常要忍受爱德华的骚扰。
其实回头想想,这次搬家能够摆脱爱德华,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爱德华早已习惯死灵法师的沉默寡言,端起红茶抿了一小口,又皱眉放下,眼睛还没有从死灵法师的指尖移开。
“多看两眼,这些圈圈花纹还有点好看。你那老旧的审美似乎有了一点提升。”爱德华轻描淡写地说出令人气结的话。
安布罗斯深吸一口气,忍住忍住忍住!
马上就到镇上,他直接传送到美甲店,这是最后一次忍受这只吸血鬼!
…
绿宝石镇,美甲店。
路遥坐在沙发上,摆弄手机。
昨晚凌晨,那枚黑戒被拍掉了。
她早上收到买家的消息,对方希望带一位鉴定戒指的高人。
老熟人了,路遥不用猜也知道是谁。
她想了想,答应了。
约定交易时间是三天后的下午。
昨日冒险者组团刷美甲店副本,被司金和克拉丽莎拖到荒山修理了一顿。
早上,克拉丽莎说红心公会已经没人敢接那个任务了。
冒险者的问题解决,画在门上隐蔽魔法阵也撤了。
但上午没什么客人,店员们坐在休闲区无所事事。
路遥在研究室看多米尼克借给她的魔法书,里面有很多关于魔法的复杂运用构想,并夹杂着大量运用实例,包含各种属性魔法。
这本书比司金送她的那本内容要更深一点,更偏向于实战知识,确实扩宽了路遥的思路。
她拿出草稿纸,开始画图。
她有一个把美甲和战斗结合起来的构想,阅读过多米尼克的书之后,思路逐渐清晰。
安布罗斯手持法杖,轻轻推开黑色大门,“店主抱歉,搬家耽误了一点时间,我来晚了。”
路遥头也不抬,“没事。今天店里不忙,你刚来还需要熟悉,有什么问题就去问姆姆,他什么都懂。”
安布罗斯:“……”
为什么是史莱姆?
门外,突然传来一道惊喜中带点癫狂的男声。
“啊哈哈哈哈,小明!小明,爸爸找到你了!”
路遥和安布罗斯走出来,看见姆姆被一个皮肤苍白的黑发男人抱起,举过头顶。
男人黑长发,绿眼眸,长相俊美阴柔。
只是面部的皮肤有被烧灼的痕迹,露出内里鲜红的血肉,看起来极为恐怖。
但他脸上的惊喜溢于言表,而姆姆少有的一脸生无可恋。
路遥看向其他人,“怎么回事?”
哈罗德一脸幸灾乐祸:“那个男人自称是小史莱姆的父亲。”
安布罗斯抬手捂住眼睛,情绪濒临崩溃,“爱德华,你怎么在这里?”
他们明明在上一个小镇分别了。
他当时飞快跳入传送阵,爱德华应该不知道他的目的地才对。
爱德华脸上的皮肤正在一点一点愈合,他刚刚顶着太阳从喷泉广场走了过来。
如果是普通吸血鬼,见光必死。
只有始祖吸血鬼,行走于阳光下,仅被灼伤了皮肤。
爱德华把姆姆紧紧抱在怀里,翠湖一样的眼眸深处迸发出深深的喜悦,“安布罗斯遮遮掩掩的样子太有趣,我问了你的眷属,得知你的目的地是这个小镇。但是,没想到小明也在这里。小明,我儿子,你还记得不记得?”
安布罗斯看了姆姆一眼,翻了个白眼,“……他是这家店的店员,名字叫姆姆。不是小明。”
爱德华有个怪癖,喜欢养一些弱小又没什么能力的小魔物。
前段时间,他确实在到处找一只史莱姆。
但史莱姆只要颜色一样,看起来都差不多。
西区和北区相距这么远,他的那只小明不可能跑到北区来。
爱德华惊讶,“谁给他取了名字?”
“叽。”姆姆有气无力的叫了一声。
路遥走过去,踮起脚从爱德华手里接过姆姆,“我给他取的名字。请问您是?”
爱德华这才注意到路遥,一个普通的人族女性,他神色倏然冷淡:“爱德华,这只史莱姆的父亲。我要带他回城堡。”
姆姆紧紧抱住路遥的手臂,水润润的眼睛里凝满不舍:“叽叽。”
路遥明白了。
姆姆大概真的是爱德华的小明。
哈罗德走过来,将姆姆从路遥手臂上扒拉下去,神情气爽:“小明,快跟你爸爸回家。”
姆姆:“……叽。”
路遥按住哈罗德,低头去看姆姆,“姆姆?”
“叽叽……叽叽叽……叽叽……”姆姆扬起肉肉圆圆的小脸,慢吞吞讲出事情始末。
小史莱姆原本住在西区的铁针森岭,陪伴一只孤独寂寞的吸血鬼。
这只吸血鬼自称小史莱姆的爸爸,并给小史莱姆取名叫小明。
血族通过初拥增加眷属,只是简单的命名,并不会使小明成为爱德华的眷属。
而且史莱姆没有血液,爱德华本来也没想过让史莱姆做眷属,只是当孩子一样养在身边。
史莱姆是一种纯粹低能的魔物,一般不具有思维。
但血族始祖很喜欢小明,走到哪里都要带着,睡觉、吃饭、研究魔法,不离一步。
耳濡目染之下,小史莱姆渐渐有了思维。
不过血族始祖还没有发现这一点。
大概一个月前,血族始祖久违的需要出门一趟,舍不得小明独自留守城堡,便带他一起。
路上遇到一点意外,等爱德华发现时,小明已经不见了。
爱德华来回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小明。
而另一边,小明从荒野醒来,以为自己被吸血鬼爸爸抛弃。
大约伤心了三天,然后他发现,住在荒野其实很自在,除了有点孤独。
小史莱姆漫山遍野撒欢,不慎被灵蛛捕获魔物的蛛网网住,怎么都挣脱不开。
遇见路遥的时候,他已经在树上吊了三天三夜。
小史莱姆住在城堡的时候,偶尔会听到爱德华咒骂人族,他一直以为人族是比吸血鬼始祖还可怕的存在。
被路遥救下之后,他立刻害怕地化成一滩水,可那个人族夸他可爱。
就算是吸血鬼爸爸,也从没有夸过他可爱、聪明。
小史莱姆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心情。
大概像是经历了漫长的严冬,忽然遇见一泓温泉。
“扑通”一整个跳进去,浑身被温热的泉水包裹,久久不愿动弹。
后来,他用一丛地黑莲敲开人族的小店,变成了姆姆。
姆姆很能干。
姆姆很可爱。
姆姆超级棒。
不管听多少次,姆姆都不觉得厌烦。
姆姆想留在美甲店,想留在店主身边。
可爱德华翠湖一般的绿眼睛水润润地看着他,姆姆又很纠结。
路遥瞧着对面抱着姆姆rua的苍白男人,水润剔透的绿眼睛和姆姆撒娇时一模一样,她算是知道姆姆为什么爱撒娇了。
可是,可是。
这是血族!
要怎么让他答应做个美甲呢?
路遥看一眼姆姆,思考了一会儿,“姆姆,如果你要跟着家长回去,也没关系。住得地方远了,改坐传送阵过来上班,也和平时差不多。”
姆姆没有住在店里,每天晚上下班,还是会回到荒野。
回家住和留在美甲店上班,其实并不冲突。
爱德华把姆姆揉进怀里,脸色冷肃,“他只是一只史莱姆,能做什么?人族永远是如此狡诈又贪婪,连史莱姆也要使唤。”
路遥:“……”
哈罗德心里乐开了花,挨着路遥坐下,微微挑衅地觑了姆姆一眼,开心地说:“对对对,快把这是小史莱姆带回去,他在店里太碍事了。”
路遥吐出一口气,平静地说:“如果姆姆愿意,您是家长,要带他回去,我无话可说。”
姆姆伤感地“叽”了一声。
路遥停顿一瞬,继续道:“但有一点,我不是很同意。虽然是一只史莱姆,但姆姆很能干。自他入职以来,我交给他的工作,每一件都完成得很好。”
爱德华有些惊讶,“史莱姆能做什么?”
路遥认真道:“可能不论我怎么说,您都不会相信。不如您亲自体验一下?”
“如何体验?”爱德华承认被这个人族挑衅到了。
几分钟后,爱德华坐到工作台前,姆姆举着黑金指甲锉,小心翼翼帮他磨指甲。
爱德华一脸不可思议,“噢噢噢,小明居然会拿工具!”
不知道为什么,安布罗斯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一种并不意外的感觉。
第61章 第二间店
趁姆姆给爱德华磨指甲的空隙; 路遥递出平板,让这位慈爱的父亲挑选美甲款式。
爱德华还在惊异姆姆的能干,血族的爪子可以自由收缩; 为方便姆姆磨爪子; 他特意连爪尖也露了出来。
他的手比常人苍白; 指骨修长,指缘圆润; 指尖锋利。
即使不做美甲,看起来也足够赏心悦目。
爱德华推开平板,微微扬起下巴; 骄傲地说:“我先不选了。小明一定会给爸爸做一副好看的指甲。”
姆姆也很来劲,欻欻几下替爱德华磨好指甲; 从抽屉里取出一排深色甲油。
路遥在一旁围观,姆姆大概很了解爱德华的喜好; 磨好甲面; 涂上保护甲油,照灯后; 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开始操作。
安布罗斯、克拉丽莎两位新学徒也站在一旁学习。
姆姆先薄涂两层黑色,拿笔刷浅浅晕染开; 层层叠加出富有质感的通透底色。
再换成小笔刷; 在指甲上画出十字格纹,刷上银色的魔镜粉,扫去余粉后; 就有了暗黑系复古风美甲的调调。
这还不够; 姆姆还在爱德华的指尖刷了银色猫眼甲油; 用磁石吸出一弯浅浅的银色月牙。
做完四个指头; 姆姆摸出一瓶绿色甲油,和一瓶浅蓝色甲油,推到路遥面前:“叽叽。”
路遥听姆姆咕噜咕噜说了一阵,坐到爱德华面前,拿起笔刷开始调色。
姆姆想要一个彩绘的甲面,但他还没有学好,做不出想要的样子,请求店主帮忙。
路遥调好甲油颜色,捏住爱德华的手指,开始工作。
爱德华有点抵触被人族触碰,路遥伸手的时候,他皱眉往后收手。
姆姆“叽”了一声,他才不情不愿的顿住不动。
血族的手颜色冷白,像画室里的石膏像,摸起来更是冰凉。
姆姆有意留了无名指没有刷底色,路遥拿出白色甲油胶薄涂叠加,画出纯白底色,然后换成细细的软笔刷,开始描图。
爱德华紧紧盯着路遥,眉宇间带着淡淡的嫌弃。
他真的很不放心这个人族。
路遥先蘸取一点浅蓝色甲油,点到甲面上。
笔刷刚落上去,爱德华就不耐烦的“啧”了一声。
他不喜欢这种浅浅淡淡的清新色彩。
路遥加快速度,三两下描画出蓝色史莱姆的形态,爱德华表情一顿。
随着笔刷反复勾画,甲面上呈现出“史莱姆眯着眼睛,靠在黑色的绿眼睛蝙蝠身侧”的小插画,爱德华渐渐失去表情管理能力。
姆姆想要的构图,真的很考验手法。主要是配色和风格和另外四根手指完全不一样,处理不好就会很割裂。
路遥画得比较有棱角,但又十分可爱,像童话插画,又莫名有一种硬质的机械感。
姆姆趴在桌子上,盯着那副图看了许久,满意点头。
转头又拉起爱德华的另一只手,牵起他的食指,让路遥再画一副。
爱德华抿住唇,眼神飘了飘,手没再躲闪。
这人族会画画,倒还算有点用。
这次画的是另一个场景,甲面上半黑,下半白,用胶条隔开上色。再用细细的软笔蘸一点暗红色甲油,勾勒出窗框。
窗外夜幕重重,月牙弯弯,小史莱姆和披着小披风的蝙蝠蹲在窗台上看月亮。
“叽!”
路遥刚画完,姆姆就激动地叫了起来。
爱德华缓缓抬起手,眼里划过一道光。
即便短时间可以抵御太阳的伤害,爱德华本身还是很讨厌被太阳照到,平时白天不会轻易出门。
很多个夜晚,他抱着小明趴在寝室的窗台看月亮。
他一直以为小史莱姆什么都不懂,原来他都记得。
路遥轻声提醒:“先照灯。”
照灯后,路遥先在彩绘的甲面上画上光、暗两种魔法阵固定。
爱德华有些惊讶,一个厉害但又丝毫没有强者姿态的人族,很少见。
安布罗斯红色的眼瞳颤了颤,即便不考虑深渊魔法,这个人族对魔法的运用也让他极为感兴趣。
最强的攻击魔法和最强的修复魔法都被她运用在染甲上,而且结合得十分巧妙。
路遥做完姆姆拜托的工作,让到一旁,手撑着下巴,看姆姆给爱德华做另一只手。
因为这副彩绘更多描绘夜色,甲面上黑色占据主导,姆姆便将另外四根手指的底色改为白色,用黑色甲油画出格纹,指尖涂了黑色的猫眼甲油,用磁石吸出一道小月牙。
十根手指完成,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