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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戏明-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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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菜灯:
  出自《次韵施焕伯自制菜灯见送》,具体什么时候送的不清楚,但这人是吴宽同窗没错了!他给施焕伯写过贺寿诗,第一句是这样的:“幼从乡校托交游束发相看到白头。”
  这里拎过来用用。
  菜灯的原诗
  ↓
  茏篵翠玉巧相连,疑送春盘入夜筵。园子看来偏错若,市人携过已喧然。
  肯将根柢埋泥土,未许光华照木天。剩有儒家风味在,买油聊费几青钱。


第110章 
  文哥儿提着盏菜灯往家里走路上走得慢慢悠悠的,磨蹭到天色有点黑了,还找别家门房借了火把菜灯点着。
  他,王四岁今夜是长安街最惹眼的崽!
  乡里人羡慕城里城里人羡慕乡里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要不怎么当官的都爱嚷嚷几句“误落尘网中”,老写诗要“归园田居”?
  所以他这别具一格的菜灯最引人注目!
  虽说今晚不开夜禁街上还是挺热闹的,不少人都赶在夜禁前出来散散步看看灯,再顺便秀秀自己的灯。
  做好了灯不能秀出来浑身难受!
  文哥儿绝对是秀得最厉害的,他拎着自己的碧莹莹的菜灯在长安街盘桓半天直至有人敲梆子提醒该宵禁了,他才不情不愿地溜达回家。
  王家人都习惯了文哥儿每次一跑出去就老半天才回来,左右有人跟着,也不怕他丢了。不过瞧见文哥儿提着的那菜灯王华忍不住纳闷:“这是哪来的?”
  出去的时候不是只带着几份要孝敬师长的圆子吗?
  文哥儿神神秘秘地道:“这是我四分一老乡送的!”
  王华不知“四分一老乡”是怎么个说法一问之下才晓得那是人吴宽的老乡搁他这就成四分一老乡了!
  王华:“…………”
  想想以后来个成都的文哥儿也跑过去喊“四分一老乡”王华老脸都红了。真不想承认这是自家儿子!
  过两天杨一清去了陕西当提学官,是不是整个陕西来的后生全是他同门师兄弟?!
  要不把这个儿子打包送给李东阳吧?
  王华叹息着摸文哥儿脑壳说道:“别到处瞎攀关系。”
  文哥儿连连点头表示自己晓得了。
  他可没有瞎攀关系他这是有理有据的!
  文哥儿没再和他爹讨论太多,兴冲冲地给他祖父祖母看菜灯去。
  出了元宵,杨一清就该出发去陕西了,李东阳这个当师兄的自然得设宴为他践行。
  连续加班了一整个元宵假期,大伙都挺疲惫,正好可以约一起吃吃喝喝放松放松。
  文哥儿这个当师侄的,眼巴巴在边上看着李东阳邀请这个邀请那个,就是没带自己一嘴,不由把脚垫起来,叫自己看起来更高更显眼一些。
  李东阳注意到旁边快要蹿起来的小豆丁,乐道:“怎么?你也想来?”
  酒宴带小孩,可就少了不少乐趣。倒不是他们要干点什么小儿不宜的事,只是席间免不了要喝酒,多个小孩儿哪里喝得尽兴?
  至于歌姬舞伎之类的,他们是请不得的,毕竟朝中历来有文武官之家不得狎妓的规定。
  宣宗时期一度有官员逾矩,在朝官员放浪形骸、耽误正事,宣宗忍不住重新申明了这一要求,来了一次叫人印象深刻的“严打”,狠狠治了一波渎职官员。
  宣宗还说了:“你们爱喝酒我不管,可你们当大臣的要给底下人当表率,知道点礼义廉耻,别一个两个有人邀你喝酒你就带上美妓去赴宴!”
  皇帝都亲自下令要扫黄打非了,官员狎妓宿娼之风自然消停了一段时间。
  至今为止“狎妓宿娼”都还是御史弹劾的重要罪名之一。
  甚至连“纵子宿娼”也不行。
  你知道儿子出去瞎浪不打断儿子腿,御史非得追着你弹劾不可。
  所以,践行酒就是纯粹的践行酒,不带其他小儿不宜的附加活动。
  最终李东阳还是没抵过文哥儿的央求,邀上他一起去给杨一清践行。
  文哥儿第一次受邀(死皮赖脸跟着)参加这种规模的文人聚会,特别高兴,当天又穿成个小红包跟着他爹出门。
  王华瞥见自家儿子满脸兴奋,无奈道:“我们给你师叔践行,你去做什么?”
  文哥儿道:“我也给师叔践行!”
  王华领着儿子到了李东阳家,来的人已经不少,马上要出发去陕西的杨一清自然早早过来待客。
  瞧见文哥儿,杨一清招呼他过去坐下,笑着说道:“你的诗我看了,和你三先生可不像,莫不是你偷偷和别人学了?”
  文哥儿骄傲地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他才没有偷偷和别人学,都是灵感自己找上门的,具体能写成啥样他哪里知道!
  众人都乐了。
  这小子读过的书可真不少,书袋子掉得总那么妙。
  这要是换个十几岁的少年郎来讲,听着不免有些轻狂自大,可文哥儿才四岁,四岁不就该想到什么说什么吗?
  他能记得住这些诗文已经很难得,就不求他句句都用得精到了。
  虽是在李东阳家设宴,各家却也都带来不少吃的喝的助兴,这可比宫廷御宴要自在多了也丰富多了。
  宫廷御宴菜色都是固定的,不用吃完这道菜都能猜出下一道菜要上什么,哪里有这种聚会这么有意思。
  吴宽带来的了两坛子糟板栗和糟地栗。
  用的都是苏州那边惯用的糟卤,选的是去年秋天风干的板栗和地栗,做出来都是上佳的下酒菜。
  地栗也就是荸荠,有些地方叫马蹄,反正都是一样东西。
  这两种“栗”,一个高悬树上一个深埋地下,最终竟都成了大伙的盘中餐,叫人不得不感慨造物之奇妙。
  吴宽把它们带来,就是觉得这两种“糟栗”摆在一起颇为有趣。
  文哥儿没见过这东西,主动跑过去帮吴宽提其中一坛糟地栗,接着便顺理成章地凑在旁边看吴宽把坛盖打开。
  一股子淡淡的酒香先飘了出来。
  文哥儿吸了吸鼻子,觉得这味道怪好闻的。
  糟货的“糟”字就是“酒糟”的糟,卤出来的东西大多带着点米酒独特的醇香,还没吃进嘴里就有点暖烘烘的醉意了。
  文哥儿好奇地问:“这是可以直接吃的吗?”
  吴宽瞅了他一眼,笑吟吟地道:“你吃不得,这是下酒用的,你又不喝酒。”
  文哥儿道:“我可以拿来下饭!”
  吴宽道:“小孩儿不能吃太多。”
  文哥儿连连点头:“只吃一点点!”
  王华直接把自家儿子拎回座位上。
  杨一清道:“早听说你们吴地最会做糟货,可惜没机会去尝尝,今儿倒是能尝上一口了。”
  李东阳道:“原博也太小气了些,难道不该带只糟鹅糟鸡什么的。”
  糟卤这东西,向来是什么都能放下去的,肉菜是鸡鸭鹅皆可放,素菜也可以放毛豆莲藕等等,堪称“无物不可糟”!
  冬天来上一盘可以下酒,夏天来上一盘可以驱走暑气。
  吴宽无奈道:“我要是带主菜过来岂不是抢了你这个东道主的风头?”
  李东阳道:“我不在意,你只管抢。”
  吴宽能说什么,吴宽只能说“下次一定”。
  李东阳便说“我会替你记好,下次不带可不成”。
  文哥儿在旁听得津津有味。
  还能这么要饭!
  哦不,是要菜!
  每个人面前都分到了一碟子糟栗。
  别说,板栗和地栗摆在一起大小还挺相近的,难怪甜甜脆脆的荸荠会有“地栗”之名。
  文哥儿也分到了两颗,没错就是两颗。他爹说这是糟卤卤过的,小孩儿不宜多吃,所以只匀给他一颗糟板栗和一颗糟地栗。
  用他爹的话来说是“尝个味儿就得了”。
  文哥儿很有些愤愤,可看到还有许多新鲜吃食是自己没尝过的,立刻又运筷如飞地尝起先来。
  板栗糟得又香又糯,仿佛一入嘴就化在了嘴里,只余下满嘴的栗香。
  文哥儿从来没想过板栗还有这种吃法,今儿一尝顿时惊为天栗!
  可他爹只给了他一颗,只有一颗!
  文哥儿吃了还想吃,磨了他爹好一会他爹都不理他,只得哼哼唧唧地尝糟地栗去。
  哪怕是一样的做法,糟地栗吃着却是截然不同的口感,一口咬下去格外地爽脆甘甜。
  文哥儿三两下就吃完了,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盘子非常怅然,决定以后一定要跟着吴宽去苏州吃个够!
  到那边现卤现吃,一定更原汁原味!
  他到时候要是吃到了好吃的,绝对不给他爹带回来!
  文哥儿一边在心里计划着该怎么报复他爹一边吃得特别欢,便是不喝酒也要把大伙带来的下酒菜尝个遍,绝不肯错过任何一口好吃的。
  饭饱酒足,践行的大头才刚开始,古往今来留下多少诗章,都是《送某某去某地》,比如有名的《送孟浩然之广陵》《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甭管感情深不深、水平高不高,气氛到了你就得赋诗一首,要不然你这满腔才华该怎么展示给大伙看?
  文哥儿就是来蹭吃的,见大伙酒过三巡以后开始轮流作送别诗,顿时有些措手不及。
  他捧着杯暖乎乎的热饮子,试图把自己的脸蛋儿藏在杯后,不叫他老师和他爹点名让他“来一个”。
  谁知道他要是没写好,会不会被人拿着嘲笑一辈子呢!
  他觉得别人也许干不出这种事,他三先生一定能干出来。
  真就是怕什么来什么,文哥儿正琢磨着怎么才能躲过这次作诗呢,就听李东阳笑道:“文哥儿,你要不要也来一首?”
  突然被老师点名的文哥儿闻言连连摇头,表示灵感没有找上门。
  下次一定,下次一定!
  李东阳本也只是想逗逗他,闻言并不失望,乐呵呵地笑着继续叫别人作诗去了。
  文哥儿躲过一劫,很有些心有余悸。散场归家时路过丘濬家,文哥儿便与他爹说了一声,跑去和丘濬说起自己去蹭个饭还要临场作诗的事。
  混吃混喝可真不容易!
  丘濬:“…………”
  丘濬道:“你不去不就得了?”
  像他就从不参与这些聚会,要是很舍不得朋友,直接给朋友写送别诗就行了,何必凑那种热闹?酒到酣处写出来的诗,说不准连自己都不知道在写什么!
  文哥儿振振有词:“岂可因诗废食!”
  文哥儿又给丘濬讲起吴宽带来的糟板栗。
  糟卤里卤过的板栗又香又糯,太好吃了!
  可惜他爹不肯多匀他几颗。
  好在他已经和他四先生说好了,以后要跟他回苏州去。
  哼哼,到时候他天天写信馋他爹,让他看得到吃不到!
  丘濬:“………………”
  就知道这小子嘴里没句真心话,上回还说要跟他回琼州去,现在又要跟吴宽去苏州了。难不成为了一口吃的,他还要走遍整个大明不成?
  文哥儿兴高采烈讲了半天,才发现老丘脸色臭臭的,似乎不大高兴。他立刻积极哄人:“您放心好了,我吃到好吃的一定带回来给您尝尝!”
  丘濬冷哼道:“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一天到晚净想着那口吃的?”
  说是这么说,他的脸色还是好看了不少。
  老丘,好哄得很!
  作者有话说:
  文哥儿:车翻了,但没完全翻
  *
  第一更!
  *
  注:
  ①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出自陆游的《文章》
  不知为啥,经常把它记成李白的,并且在后面接一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
  ②朱瞻基扫黄打非:出自《明宣宗实录》
  原文:
  给事中贾谅张居杰劾奏行在:户部郎中萧翔等不理职务,惟日挟妓酣饮恣乐
  命悉下之狱
  上谓尚书夏原吉等曰:“饮酒人之常情,朕未尝禁,但君子当以廉耻相尚,倡优贱人岂宜亵狎近?颇闻此风盛行,如刘观辈尤甚,每赴人邀请輙以妓自随,故此辈仿傚若流而不返,岂不大坏礼俗?大臣者,小臣之表也!卿当以朕此言遍谕之。”
  【标点乱加的,错了不负责
  …
  ③糟地栗、糟板栗:参考《食宪鸿秘》
  荸荠都能糟,令人震惊!


第111章 
  践行宴后迎来了初春第一场雨。
  这种天气最为寒冷,连出城送行的人都少,既然已经聚一起吃吃喝喝过了,杨一清便也没让大伙相送自己携妻子踏上了前往陕西的路程。
  明朝地方官不好当路不好走事也不好办,便是能借助水力和畜力沿途也有驿站接待往返路上还是极不容易。
  倘若任地是太平的地方还好,换成个不太平的地方,说不准人能在半路没了。
  杨一清这种朝中关系不差的当起地方官来自然要优容许多,大多都是在布政司、按察司底下干活要是自己不乐意的话,怕是连西安府都不必迈出半步。
  可去都去了,哪能白走一趟?
  杨一清扬鞭西指,心中有豪气万千。
  他知道自己这身量、这相貌远算不得“伟丈夫”可既然同是来这世间走一遭谁又比旁人低一等?他只管做自己心中想做之事后世如何评说且留待后人去讲!
  杨一清离京后文哥儿也没闲下来,因为谢家又添了一丁。
  才刚生下来的孩子一般外人是不好去看的不过文哥儿不是外人他自诩是谢迁门下弟子屁颠屁颠跑去看小孩。
  徐氏图文哥儿健健康康、聪明伶俐,想让幼子沾沾他的神童气,也没拦着他和谢豆他们一块凑过去看奶娃娃。
  这么小的奶娃子,文哥儿是不敢摸的。他趴在边上看着小小一只的小师弟,忽地注意到这小孩儿胎毛长得很好。
  文哥儿前些时候读书读到样新鲜事物,叫胎毫笔。
  据传南朝有位叫萧子云的书法家就很喜欢用这种胎毛做成的笔来写字。
  胎毛这东西非常柔软,制成笔自然也是软毫笔居多。
  当年李世民看了萧子云的字,就点评说“萧子云无丈夫之气,行行如萦春蚓,字字若绾秋蛇”,接着还狂吹了王羲之一通,表示什么王献之萧子云根本没学到王羲之的精髓,书法上只有王羲之是永远的神!
  这个老李喷起人来真有一套,这“春蚓秋蛇”听着活灵活现,跟黄庭坚戏称苏轼那手字为“石压虫合虫莫”有得一拼。
  文哥儿好奇地和谢豆嘀咕起来:“什么时候会给小师弟剪胎毛?”
  这个谢豆哪里知道,一脸茫然的摇摇头。
  文哥儿便直接问徐氏。
  徐氏生产完好几天了,精神瞧着很不错。她答道:“满月应该会理一理,怎么了?”
  文哥儿把自己无意间瞧见的胎毫笔记载说给徐氏听,还和徐氏讲起书上说的各种离奇传说,比如有人拿着它成了大书法家、有人拿着它考了状元云云。
  是真是假他也不晓得,可是听起来很好玩!
  要是能把胎毛收集起来做成笔,往后找个他可以开始学写字的生辰拿出来送给他,小师弟一定非常感动!
  谢豆:?????
  听起来不是很感动。
  不过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谢豆立刻说道:“娘,我们要把弟弟的胎毛收集起来做成笔!”
  徐氏是头一次听说这种说法,也觉得非常新鲜。
  等谢迁傍晚下衙回来,徐氏不由与谢迁说了这事儿,问谢迁是不是确实可以这么办。
  “这小子还真是什么书都读,这都叫他找出来了。”谢迁笑着说道,“确实有胎毫笔,做着也不难,你有心想弄的话等满月收集些胎毛给我,我去找笔匠做几支试试看。”
  他们幼子胎发长得好,估摸着是够做几支的。
  徐氏点头应了下来。
  谢迁翌日与同僚们闲聊时说起了这事儿,赶巧有人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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